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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回廈門之機,將其拘捕,交援剿左鎮黃昌監守。同時給鄭成功送去諸將
公啟,啟本中有“報恩有日,候闕無期”的話,明確地表達了金、廈諸將聯
合拒命的意思。鄭成功閱信後,心中憤悶已極。五月初一日,他已感不適,
仍每天登將台手持望遠鏡眺望澎湖方向有沒有船來。直到初八日,完全絕望,
氣噎而死,享年三十八歲。①
從1662 年四月到六月,永曆帝(朱由榔)及其太子、鄭成功、李定國相
繼離開人世,標誌著南明復興最後一線希望的徹底幻滅。在這以後,鄭經和
堅持於夔東的抗清武裝雖然仍以永曆紀年,卻沒有多大號召力了。鄭經繼承
父業為經營台灣作出了重大貢獻,儘管他一直以復明相標榜,但他的功業顯
然不適合納入南明史的範疇。
① 江日升《台灣外紀》第一七二頁。
① 主要依據江日升《台灣外紀》,鄭成功病逝的日期在該書和《海上見聞錄》(定本)、《清聖祖實錄》
中均作五月初八日。
第四節 清廷的沿海遷界
1659 年(順治十六年),鄭成功、張煌言率領舟師展開的長江戰役雖然
在南京城下遭到了重大挫折,但這個戰役的政治影響卻不可低估。顯示了鄭
成功、張煌言為首的東南沿海義師還擁有雄厚實力,特別是大江兩岸縉紳百
姓的群起響應,使清朝統治者不寒而慄,他們感到當務之急是不惜代價切斷
義師同各地居民的聯繫。1661 年(順治十八年)清廷斷然決定實行大規模的
強制遷徙瀕海居民的政策,史稱“遷海”。
遷海令經過了一個醞釀過程。1655 年(順治十二年)六月,清廷就曾下
令“嚴禁沿海省分,無許片帆入海,違者置重典”①。但是,這一禁令收效並
不大。順治十六年福建漳州府海防同知蔡行馨在《敬陳管見三事》一文中寫
道:
至於沿海一帶每有倚冒勢焰,故立墟場,有如鱗次。但知抽稅肥家,不顧通海犯逆。
或遇一六、二七、三八等墟期,則米、谷、麻、篾、柴、油等物無不畢集,有發無發,渾
跡貿易,揚帆而去。此接濟之尤者,而有司不敢問,官兵不敢動也。同年,戶科給事
中王啟祚提出了堅壁清野的建議。他說
逆鄭雖生踞波濤,勢不能不聚糧於平地。臣以為宜效堅壁清野之計,除高山峻岭不
可攀緣處所外,凡平原曠野多築堅厚牆垣,迂迴其道,相地廣狹,間築城堡,可貯糧石,
紮營寨兵,可守望亦可設伏。地如民產,令民自築,免其徭糧,如系閒曠,當督守汛兵丁
修築。使彼來無所掠,去不能歸,此坐而窘之一道也。②
在全面遷界以前,少數地方已經採取了把海濱居民趕入內地的措施。例
如,順治十七年福建總督李率泰以海氛未靖為理由,建議“遷同安之排頭、
海澄之方田沿海居民入十八堡及海澄內地”。九月,得旨允行③。
大規模遷海政策的提出,史籍中有不同說法。其一是說出自黃梧的建議:
海澄公黃梧一本,內密陳滅賊五策:一,金、廈兩島彈丸之區,得延至今日而抗拒
者,實由沿海人民走險,糧餉油鐵桅船之物,靡不接濟。若從山東、江、浙、閩、粵沿海
居民,盡徙入內地,設立邊界,布置防守,不攻自滅也。④
另一種說法是清廷採納了旗下漢人房星煥的獻策。清初王沄寫道:
嗚呼,倡為遷海之說者誰與?辛丑(順治十八年),予從蔡襄敏公(蔡士英)在淮
南。執政者遣尚書蘇納海等分詣江浙粵閩遷瀕海之民於內地。蔡公曰:“此北平人方星煥
所獻策也。”公曰:“星煥者,北平酒家子也。其兄星華,少時被虜出關。..從入關,
始與其弟星煥相聚。星華官至漳南太守,星煥從之官。海上兵至,漳城陷,兄弟皆被掠入
海,旋縱之歸。其主問海外情形,星煥乘間進曰:“海舶所用釘、鐵、麻、油,神器(指
火炮)所用焰硝,以及粟、帛之屬,島上所少。皆我瀕海之民闌出貿易,交通接濟。今若
盡遷其民入內地,斥為空壤,畫地為界,仍厲其禁,犯者坐死;彼島上窮寇內援既斷,來
無所掠,如嬰兒絕乳,立可餓斃矣。其主深然之,今執政新其說得行也。”蓋蔡公之言如
此。..嗚呼,不仁哉,執政者方忻然以為得計也,驟遷星煥官至山左監司..①
阮旻錫《海上見聞錄》持同樣說法,只是方星華寫作房星燁,方星煥寫
① 蔣良騏《東華錄》卷七。
① 《皇清名臣奏議彙編》初集卷十二。
② 《皇清名臣奏議彙編》初集卷十三《清除弊害以圖治安七條》。
③ 《清世祖實錄》卷一四○。
① 王沄《漫遊紀略》。
作房星曜。“原任漳州知府房星燁者,為索國舅門館客,遂逃入京,使其弟
候補通判房星曜上言,以為海兵皆從海邊取餉,使空其土,而徙其人,寸版
不許下海,則彼無食,而兵自散矣。升房星曜為道員,病死無嗣。至是,上
公啟,啟本中有“報恩有日,候闕無期”的話,明確地表達了金、廈諸將聯
合拒命的意思。鄭成功閱信後,心中憤悶已極。五月初一日,他已感不適,
仍每天登將台手持望遠鏡眺望澎湖方向有沒有船來。直到初八日,完全絕望,
氣噎而死,享年三十八歲。①
從1662 年四月到六月,永曆帝(朱由榔)及其太子、鄭成功、李定國相
繼離開人世,標誌著南明復興最後一線希望的徹底幻滅。在這以後,鄭經和
堅持於夔東的抗清武裝雖然仍以永曆紀年,卻沒有多大號召力了。鄭經繼承
父業為經營台灣作出了重大貢獻,儘管他一直以復明相標榜,但他的功業顯
然不適合納入南明史的範疇。
① 江日升《台灣外紀》第一七二頁。
① 主要依據江日升《台灣外紀》,鄭成功病逝的日期在該書和《海上見聞錄》(定本)、《清聖祖實錄》
中均作五月初八日。
第四節 清廷的沿海遷界
1659 年(順治十六年),鄭成功、張煌言率領舟師展開的長江戰役雖然
在南京城下遭到了重大挫折,但這個戰役的政治影響卻不可低估。顯示了鄭
成功、張煌言為首的東南沿海義師還擁有雄厚實力,特別是大江兩岸縉紳百
姓的群起響應,使清朝統治者不寒而慄,他們感到當務之急是不惜代價切斷
義師同各地居民的聯繫。1661 年(順治十八年)清廷斷然決定實行大規模的
強制遷徙瀕海居民的政策,史稱“遷海”。
遷海令經過了一個醞釀過程。1655 年(順治十二年)六月,清廷就曾下
令“嚴禁沿海省分,無許片帆入海,違者置重典”①。但是,這一禁令收效並
不大。順治十六年福建漳州府海防同知蔡行馨在《敬陳管見三事》一文中寫
道:
至於沿海一帶每有倚冒勢焰,故立墟場,有如鱗次。但知抽稅肥家,不顧通海犯逆。
或遇一六、二七、三八等墟期,則米、谷、麻、篾、柴、油等物無不畢集,有發無發,渾
跡貿易,揚帆而去。此接濟之尤者,而有司不敢問,官兵不敢動也。同年,戶科給事
中王啟祚提出了堅壁清野的建議。他說
逆鄭雖生踞波濤,勢不能不聚糧於平地。臣以為宜效堅壁清野之計,除高山峻岭不
可攀緣處所外,凡平原曠野多築堅厚牆垣,迂迴其道,相地廣狹,間築城堡,可貯糧石,
紮營寨兵,可守望亦可設伏。地如民產,令民自築,免其徭糧,如系閒曠,當督守汛兵丁
修築。使彼來無所掠,去不能歸,此坐而窘之一道也。②
在全面遷界以前,少數地方已經採取了把海濱居民趕入內地的措施。例
如,順治十七年福建總督李率泰以海氛未靖為理由,建議“遷同安之排頭、
海澄之方田沿海居民入十八堡及海澄內地”。九月,得旨允行③。
大規模遷海政策的提出,史籍中有不同說法。其一是說出自黃梧的建議:
海澄公黃梧一本,內密陳滅賊五策:一,金、廈兩島彈丸之區,得延至今日而抗拒
者,實由沿海人民走險,糧餉油鐵桅船之物,靡不接濟。若從山東、江、浙、閩、粵沿海
居民,盡徙入內地,設立邊界,布置防守,不攻自滅也。④
另一種說法是清廷採納了旗下漢人房星煥的獻策。清初王沄寫道:
嗚呼,倡為遷海之說者誰與?辛丑(順治十八年),予從蔡襄敏公(蔡士英)在淮
南。執政者遣尚書蘇納海等分詣江浙粵閩遷瀕海之民於內地。蔡公曰:“此北平人方星煥
所獻策也。”公曰:“星煥者,北平酒家子也。其兄星華,少時被虜出關。..從入關,
始與其弟星煥相聚。星華官至漳南太守,星煥從之官。海上兵至,漳城陷,兄弟皆被掠入
海,旋縱之歸。其主問海外情形,星煥乘間進曰:“海舶所用釘、鐵、麻、油,神器(指
火炮)所用焰硝,以及粟、帛之屬,島上所少。皆我瀕海之民闌出貿易,交通接濟。今若
盡遷其民入內地,斥為空壤,畫地為界,仍厲其禁,犯者坐死;彼島上窮寇內援既斷,來
無所掠,如嬰兒絕乳,立可餓斃矣。其主深然之,今執政新其說得行也。”蓋蔡公之言如
此。..嗚呼,不仁哉,執政者方忻然以為得計也,驟遷星煥官至山左監司..①
阮旻錫《海上見聞錄》持同樣說法,只是方星華寫作房星燁,方星煥寫
① 蔣良騏《東華錄》卷七。
① 《皇清名臣奏議彙編》初集卷十二。
② 《皇清名臣奏議彙編》初集卷十三《清除弊害以圖治安七條》。
③ 《清世祖實錄》卷一四○。
① 王沄《漫遊紀略》。
作房星曜。“原任漳州知府房星燁者,為索國舅門館客,遂逃入京,使其弟
候補通判房星曜上言,以為海兵皆從海邊取餉,使空其土,而徙其人,寸版
不許下海,則彼無食,而兵自散矣。升房星曜為道員,病死無嗣。至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