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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補充提一下,檢查制度的繼續執行,對於1946年間奧地利與外部世界的電報、電話和航空通訊的逐步恢復起了許多抵消作用。
(四)建議的對奧條約
解決奧地利問題的條約是在本書所述階段之後才實際進行討論的。然而,在1946年底前已經採取了某些準備步驟,在這裡必須談一談。
從理論上說,盟國與奧地利之間無需訂立什麼條約。奧地利被第三帝國併吞後己不再是一個國家,因而從未與盟國交戰。所以無論如何是沒有理由簽訂一項正式的和平條約的。況且莫斯科宣言已規定把奧地利重建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一旦通過自由選舉成立的政府已經執政,如果四國對宣言有一致的解釋,那麼為了結束占領,就必須分別與奧地利政府訂立協定,處理尚未解決的問題。但實際上如前所述,東西方上開始就對宣言的解釋存在著很大的夯歧。尤其是三國在菠茨但會議上聲明放棄向奧地利提出賠償要求,隨後又同意將奧地利東部的“德國365 財產”給予蘇聯,而蘇聯對這一點的解釋卻與西方國家對獨立的解釋,觀點完全不同。此外,南斯拉夫提出的領土要求,克里姆林宮予以支持,而西方則堅決反對。因此很顯然,如果要有效地貫徹莫斯科宣盲的保證,就必須通過占領國共同談判與奧地利簽訂一項協定。這種協定應採用“國家”條約形式,正式調整政治和領土情況,以便第二共和國重獲獨立,同時規定占領軍撤退的日期。
1945年間,其他困難太多,不容許根據這些方針來考慮簽訂條約。但早在1946年1 月,美國駐維也納公使約翰·G ·埃哈特向國務院建議,奧地利條約應與德國問題分開考慮,並應與義大利及東南歐的其他敵對國家簽訂和平條約的談判同時開始進行。因此華盛頓準備了一份條約草稿,2 月份、美國正式通知外長會議的其他成員,說他們希望下一次外長會議在巴黎開會時討論對奧條約問題。5 月份開會時,英美兩國代表堅持要把這個問題列入議程,但未成功。莫洛托夫和維辛斯基在與貝爾納斯的私人談話中溫和地告訴他,奧地利條約是一個“特殊案件”,不管怎樣井無具體建議可供討論,而且由於奧地利政府忽視非納粹化工作,必須再予以占領一年,總之蘇聯代表不打算討論這個問題。他們提出一個反建議,說這個問題無論如何應先交副手們討論,研究一下是否應由部長們親自來考慮。為了對付蘇聯方面的反對,美國代表得到英法兩方的支持,在討論6 月15日開始的下一半會議的議事日程時,建議列入奧地利條約問題,並建議副手們應同時準備好提供外長們考慮的條約草稿。蘇聯代表再次反對,這一回的理由是副手們已經在討論五個條約,沒有時間了。貝文提議四國在會議體會期間交換條約草稿,這也僅能366 迫使莫洛托夫答應採取措施“加緊準備”討論這個問題罷了。貝文提出皮對意見,說英國代表繼續堅持在6 月份考慮對奧條約,“不管用什麼方法對待這個問題”。外長會議間歇期間,貝文在1946年6 月4 日的下院外交辯論時,直率地表示出他的憤憤不平,他說:“蘇聯硬說他們不準備討論奧地利問題。這一點我當時不明白,現在還是不明白。那時以後,美國已提交一份條約草稿。我們在外交部有一份詳細的草稿。”
會議的下半部分繼續召開時,代表們都已拿到了在休會期間散發的美國草稿。會議採納了法國代表皮杜爾提出的決議案,把“審查奧地利問題”列入未項議程。6月26 日,英國代表散發了一份題為“對奧條約重要章節方案”的草稿。但只在會議的最後一天,即7 月12日,才討論了這個問題。貝爾納斯建議委託副手們研究現有的兩份草稿,如法國和蘇聯也提出草稿,可以一併研究。莫洛托夫相反提出了一項四點決議案,要求注意:新管制協定已經給予奧地利政府更大的自由;奧地利的西部占領區內有四十三萬七千名流亡難民,他們在戰時反對過盟國,確已構成對奧地利內部安全和“毗鄰民主國家”的一種威脅;因此需要以撤走這批流亡難民作為恢復奧地利濁立的先決條件;(再提一下)必須先行簽訂五個其他條約,然後才能授權副手們準備對奧條約。其他代表對此提出明顯的反對意見,莫洛托夫又滔滔不絕地爭論了一番,其論據是硬說奧地利還繼續存在著納粹主義,還在和德國勾結。顯而易見,情況已不可能再有什麼進展了。
但與此同時,形勢有了進一步的重要發展。6 月份達成協議:與匈牙利和羅馬尼亞簽訂的和約中允許在交通線上留駐蘇聯軍隊,直到蘇聯從奧地利撤軍為止。
因此在巴黎會議結束時,蘇聯代表取得了兩個重要收穫。第一,他們誘使美國和英國的代表透露出他們考367 慮簽訂奧地利條約的條件的性質。第二,他們獲得了在奧地利願留多久就可在東南歐駐軍多久的牢固的法律基礎。而西方盟國在細節上作了必要的修正,對蘇聯不願撤離奧地利又引起了另一個動機。
1946年12月在紐約召開的下一次外長會議上,爭取考慮奧地利條約的嘗試又遭失敗。然而,因為這時已完成了對義大利和一些衛星國的條約,莫洛托夫最後同意把對奧條約和對德條約一併列入下班會議的議程。下次外長會議訂於1947年3 月召開。
(四)建議的對奧條約
解決奧地利問題的條約是在本書所述階段之後才實際進行討論的。然而,在1946年底前已經採取了某些準備步驟,在這裡必須談一談。
從理論上說,盟國與奧地利之間無需訂立什麼條約。奧地利被第三帝國併吞後己不再是一個國家,因而從未與盟國交戰。所以無論如何是沒有理由簽訂一項正式的和平條約的。況且莫斯科宣言已規定把奧地利重建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一旦通過自由選舉成立的政府已經執政,如果四國對宣言有一致的解釋,那麼為了結束占領,就必須分別與奧地利政府訂立協定,處理尚未解決的問題。但實際上如前所述,東西方上開始就對宣言的解釋存在著很大的夯歧。尤其是三國在菠茨但會議上聲明放棄向奧地利提出賠償要求,隨後又同意將奧地利東部的“德國365 財產”給予蘇聯,而蘇聯對這一點的解釋卻與西方國家對獨立的解釋,觀點完全不同。此外,南斯拉夫提出的領土要求,克里姆林宮予以支持,而西方則堅決反對。因此很顯然,如果要有效地貫徹莫斯科宣盲的保證,就必須通過占領國共同談判與奧地利簽訂一項協定。這種協定應採用“國家”條約形式,正式調整政治和領土情況,以便第二共和國重獲獨立,同時規定占領軍撤退的日期。
1945年間,其他困難太多,不容許根據這些方針來考慮簽訂條約。但早在1946年1 月,美國駐維也納公使約翰·G ·埃哈特向國務院建議,奧地利條約應與德國問題分開考慮,並應與義大利及東南歐的其他敵對國家簽訂和平條約的談判同時開始進行。因此華盛頓準備了一份條約草稿,2 月份、美國正式通知外長會議的其他成員,說他們希望下一次外長會議在巴黎開會時討論對奧條約問題。5 月份開會時,英美兩國代表堅持要把這個問題列入議程,但未成功。莫洛托夫和維辛斯基在與貝爾納斯的私人談話中溫和地告訴他,奧地利條約是一個“特殊案件”,不管怎樣井無具體建議可供討論,而且由於奧地利政府忽視非納粹化工作,必須再予以占領一年,總之蘇聯代表不打算討論這個問題。他們提出一個反建議,說這個問題無論如何應先交副手們討論,研究一下是否應由部長們親自來考慮。為了對付蘇聯方面的反對,美國代表得到英法兩方的支持,在討論6 月15日開始的下一半會議的議事日程時,建議列入奧地利條約問題,並建議副手們應同時準備好提供外長們考慮的條約草稿。蘇聯代表再次反對,這一回的理由是副手們已經在討論五個條約,沒有時間了。貝文提議四國在會議體會期間交換條約草稿,這也僅能366 迫使莫洛托夫答應採取措施“加緊準備”討論這個問題罷了。貝文提出皮對意見,說英國代表繼續堅持在6 月份考慮對奧條約,“不管用什麼方法對待這個問題”。外長會議間歇期間,貝文在1946年6 月4 日的下院外交辯論時,直率地表示出他的憤憤不平,他說:“蘇聯硬說他們不準備討論奧地利問題。這一點我當時不明白,現在還是不明白。那時以後,美國已提交一份條約草稿。我們在外交部有一份詳細的草稿。”
會議的下半部分繼續召開時,代表們都已拿到了在休會期間散發的美國草稿。會議採納了法國代表皮杜爾提出的決議案,把“審查奧地利問題”列入未項議程。6月26 日,英國代表散發了一份題為“對奧條約重要章節方案”的草稿。但只在會議的最後一天,即7 月12日,才討論了這個問題。貝爾納斯建議委託副手們研究現有的兩份草稿,如法國和蘇聯也提出草稿,可以一併研究。莫洛托夫相反提出了一項四點決議案,要求注意:新管制協定已經給予奧地利政府更大的自由;奧地利的西部占領區內有四十三萬七千名流亡難民,他們在戰時反對過盟國,確已構成對奧地利內部安全和“毗鄰民主國家”的一種威脅;因此需要以撤走這批流亡難民作為恢復奧地利濁立的先決條件;(再提一下)必須先行簽訂五個其他條約,然後才能授權副手們準備對奧條約。其他代表對此提出明顯的反對意見,莫洛托夫又滔滔不絕地爭論了一番,其論據是硬說奧地利還繼續存在著納粹主義,還在和德國勾結。顯而易見,情況已不可能再有什麼進展了。
但與此同時,形勢有了進一步的重要發展。6 月份達成協議:與匈牙利和羅馬尼亞簽訂的和約中允許在交通線上留駐蘇聯軍隊,直到蘇聯從奧地利撤軍為止。
因此在巴黎會議結束時,蘇聯代表取得了兩個重要收穫。第一,他們誘使美國和英國的代表透露出他們考367 慮簽訂奧地利條約的條件的性質。第二,他們獲得了在奧地利願留多久就可在東南歐駐軍多久的牢固的法律基礎。而西方盟國在細節上作了必要的修正,對蘇聯不願撤離奧地利又引起了另一個動機。
1946年12月在紐約召開的下一次外長會議上,爭取考慮奧地利條約的嘗試又遭失敗。然而,因為這時已完成了對義大利和一些衛星國的條約,莫洛托夫最後同意把對奧條約和對德條約一併列入下班會議的議程。下次外長會議訂於1947年3 月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