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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前637年,流亡國外的晉國公子重耳路過鄭國,遭到鄭文公傲慢無禮的對待。第二年,重耳在秦國軍隊的護送下回國,成為晉國國君,是為晉文公。六年後,也就是公元前630年,晉文公為報當年的一箭之仇,同時懲罰鄭國在晉楚城濮之戰中向著楚國,便聯合秦國伐鄭。聯軍來勢洶洶,兵臨城下。據說,晉國的軍隊甚至已經推倒了鄭都城牆上的矮牆。

  這時,鄭人怎樣求饒都不管用。晉文公放出話來:把叔詹交給我,我就撤兵。

  叔詹,怎麼就得罪晉文公了?

  難道鄭文公的無禮,是叔詹的主意?

  不。恰恰相反,叔詹力勸鄭文公善待重耳。只不過,當他再三規勸仍然無效時,叔詹提出:如果不能以禮相待,那就殺了他。因為叔詹早已斷定,公子重耳非同一般,遲早會繼承君位。到時候,他也一定會來報復。

  事實證明,叔詹是對的。

  不過,當年的鄭文公雖然鑄下大錯,這時的表現卻像條漢子。他拒不交出叔詹,甚至不把這事告訴叔詹。

  叔詹卻挺身而出。

  準備以身殉國的叔詹,隻身一人奔赴晉營。他說:以區區一人之身,可以換回百姓的生命、國家的安寧,這正是詹的願望。

  晉人則架起一口大鍋,打算把他烹了。

  叔詹說:請允許我把話說完再死!

  晉文公說:你講!

  叔詹說,皇天上帝降災於鄭,讓我鄭國大禍臨頭。今天這個局面,是下臣當年就預計到了的。下臣當年能夠尊敬賢明,防止禍患,這就是智。現在能夠殺身成仁,報效祖國,這就是忠。說完,叔詹走向那口大鍋,兩手緊緊抓住鼎耳,對著蒼天大聲呼喊:殺了我吧,殺了我吧!從今往後,以智慧和忠誠報效國家的,都跟我同樣下場!

  晉文公立即站了起來。他下令釋放叔詹,並以最隆重的禮節送他回國。

  回國以後的叔詹受人敬重自不待言,可惜事情卻並未因他的忠烈而告終。積怨難消的晉文公又提出,必須見到鄭文公,當面羞辱一番,才肯罷休。

  如此城下之盟,簽則辱國,不簽則亡國。進退維谷,就需要外交官來斡旋了。

  鄭國派出的外交官,叫燭之武。

  燭之武是鄭文公親自請出山的,之前則似乎頗受冷落。所以,鄭文公去請他時,他的回答是:臣年輕的時候,尚且比不上別人。現在老都老了,又能怎麼樣?鄭文公則放下身段誠懇相邀:過去沒能重用先生,是寡人的過錯。但如果鄭國滅亡,於先生也有所不利吧?

  於是燭之武趁著夜色潛入秦營,去見秦穆公。

  燭之武的做法是對的。因為這個時候,做晉文公的工作已無濟於事,只能釜底抽薪,策反秦穆公。但,動之以情,沒用;曉之以理,也沒用。能夠說服秦穆公的,只有利害。

  潛入秦營的燭之武,給穆公算了三筆帳。

  第一筆帳,是滅亡鄭國,對秦有沒有好處。燭之武的結論是沒有。因為秦國和鄭國之間,隔著晉國。就算秦晉兩國瓜分鄭國,秦國得到的也是飛地。飛地是很難真正占有的。最後的結果,勢必便宜了晉。晉國占便宜,就是秦國吃大虧,還要搭上財力物力,興師動眾,何必呢?

  第二筆帳,是保全鄭國有沒有好處。結論是有。因為秦在西,鄭在中原。秦國有事於諸侯,多半要借道鄭國東行。鄭國作為東道主,可以為秦國的行李往來,提供種種方便。東道主,就是東邊道路的主人;行李又叫行理或行人,即職業外交官。所謂“舍鄭以為東道主,行李之往來,供其乏困”,就是整個鄭國都成為秦的驛站和招待所,好處當然不小。

  第三筆帳,是晉國和秦國的聯盟靠不靠得住。結論是靠不住。前車之鑑,便是晉惠公的背信棄義。何況晉國的野心,哪裡會有滿足?他現在揮戈向東,把鄭國當作囊中之物。如果得手,下一步就該向西擴張了。西邊除了秦國,還有誰能填飽他的肚子?因此,對於秦國來說,聯晉滅鄭是損己利人,甚至引狼入室。

  最後,燭之武對穆公說:請君上三思!

  秦穆公當然一聽就懂。他立即單方面與鄭國簽訂和平協議,還派出部隊給鄭國站崗放哨。晉國的大夫聞訊,請求攻擊秦軍,晉文公卻不同意。文公說,沒有秦國,寡人就沒有今天。受惠於人又反目為仇,這是不仁;失去盟國,再樹敵人,這是不智;放棄和諧,製造動亂,這是不武。我還是回去吧!

  結果晉文公也撤兵。13

  命懸一線的鄭國終於轉危為安,這是叔詹和燭之武,也是義和利的共同勝利。

  如果戰敗

  鄭文公應該慶幸,因為戰敗國的日子不好過。

  事實上,三十三年後,鄭國就真正嘗到了戰敗的滋味,只不過這次的勝利者是楚人。公元前597年,也就是襄老戰死,知罃被俘的同一年,楚莊王因鄭國在楚晉之間搖擺不定,決定教訓一下這個“兩面派”。這年春天,楚軍包圍了鄭都。三個月後,鄭國最後一道防線被攻破。鄭襄公無路可走,只有投降。

  投降是無條件的。作為戰敗國國君,襄公光著膀子牽著羊,遞交了投降書。投降書上說得很清楚,鄭國的土地、臣民和他自己,都任由楚國處分。如果楚君開恩不滅亡鄭國,鄭國也跟楚國的一個縣沒什麼兩樣。

  遞交了投降書,鄭襄公就等著發落。

  很顯然,戰敗國不可能主宰自己的命運,他們的前途也有好幾種。最好的,是只要認輸認栽,勝利者就放他一馬,歃血為盟即可。其次,是雖然不滅亡這個國家,但要變成戰勝國的附庸。再差一些,是戰敗國的臣民被遷出祖國,到其他地方定居。更差的,是他們都成為奴隸,被當作苦力、貢品或商品。當然,他們也可能被整體擄往戰勝國,有如當年猶太人的“巴比倫之囚”。運氣不好的國君或儲君,則可能血濺禮器,屍橫祭壇,成為刀下之鬼。

  這是有案可稽的。

  比如蔡靈公。

  蔡靈公原本是蔡景公的太子。公元前543年,蔡景公為太子娶妻於楚,然後又跟這兒媳婦私通。太子忍無可忍,殺了景公,繼位為君,是為靈公。不過蔡靈公被殺,卻不因為弒君,而在於對楚國不忠。他伺候的楚君,偏偏又是靈王。前面說過,諡號為靈的,都有問題,比如與夏姬偷情又被夏姬之子殺掉的陳靈公,因為吃王八起糾紛而被殺掉的夏姬的哥哥鄭靈公,派刺客暗殺大臣反被殺掉的晉靈公,做事不靠譜派宦官去向戰俘傳達命令的齊靈公。現在蔡靈公遇到了楚靈王,當然不靈,活該他倒霉。

  公元前531年,也就是蔡靈公弒君之後十二年,此公被楚靈王騙到某地,灌醉後活捉,然後殺掉。與此同時,楚靈王派兵包圍蔡國,蔡國太子率領國人英勇抗戰,力不能支,城破被俘,楚靈王竟把他殺了祭祀社神。14

  戰敗國命運之慘,可見一斑。

  那麼,鄭襄公前途如何?

  他的運氣不錯。因為這時的楚君,還不是靈王,而是莊王。莊王不但沒有採納某些人的建議滅亡鄭國,反倒退兵三十里,才跟鄭國簽訂和平條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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