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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悠極不服氣。她說縣長你得講道理,你要不講理算了,不跟你說。
黃必壽眼睛一瞪,罵:「我他媽還非跟你說不可。」
他下令吳悠第二天必須立即返回縣裡,要求她直接去浦灣。不管吳悠在省里還有多少事情,公事也罷,私事也罷,一律先別辦,回去,確保浦灣不要出事。「吳副你惹的麻煩大了,你不信?」他說,「你得負責任的。」
吳悠氣得吃不下飯,當晚徹夜不眠。第二天一早她踏上歸途,返回縣裡。她曾想過拒絕服從黃必壽的命令,她有足夠的不服從的理由,掛職幹部畢竟不是當地幹部,情況比較特殊,原本不必像她這樣多地捲入當地具體事務,處理那麼多困難問題。她的兩年掛職期將在兩個月後結束,黃必壽對她這樣的省直幹部本就是鞭長莫及,那以後更是兩不搭界,她為該縣長如此效力,換回如此罵聲,何苦呢?她還接著再自討苦吃繼續找罵去?還管他做什麼呢?
但是不行,說到底,她眼下正是在為這個黃必壽效力的啊!
歸途中,她在高速公路上接到了黃必壽的急電,讓她掉頭回省城一起處置壩下村民群體上訪,圍坐於省政府大院門外事件。當時吳悠還在負氣,幾乎不想理會他的電話。但是一聽情況她就呆了。她沒想到黃必壽預見性如此之強。雖然黃必壽並沒有預想到村民們會借省「兩會」之機起事撲到省城來,事出得這麼快,還這麼大。但是他預感浦灣會出事,而且與吳悠下令鄉里把扣下的征地補助款全部下發嶺上村民有關,確實正如其所料。
拿到補償金的嶺上村民當然不會鬧,上訪的是他們的鄰村壩下村民,這個村的村民心理極不平衡。當年開發區投建,徵用壩下村大片土地,補償極低,又被鄉里扣掉大半,村民們沒拿到什麼錢,已經反映多年,一直未得解決。這一次嶺上被征的土地比他們少得多,得到的錢比他們多得多,而且補助款直接全部發到村民手中,兩村境遇如此不同,怎麼能這麼不公平?壩下村民聚集省城上訪,提出的主要就這麼一條,要求按照此次嶺上村的標準和辦法,補償近十年前他們蒙受的損失。幹部們說不要糾纏往昔舊帳,要歷史地看待問題,村民們說厚此薄彼,護上欺下,這是哪家的王法?算個什麼道理?
這就是黃必壽逼迫吳悠,左一句右一句「你有責任」的緣故。吳悠跟壩下村民座談,村民們提出開發區應當購買本村的碎石,作為一種補償,吳悠認為合理。黃必壽在縣城打電話,遙控制止,罵吳悠是豬腦,問她為什麼不接受教訓,「忘了這回誰惹的事?」罵的也是吳悠一心學雷鋒做好事,幫了這邊的忙,卻惹出了那邊的麻煩。
另外還有一個原因,吳悠心裡清楚。黃必壽對碎石事宜特別敏感,唯恐吳悠在這件事上再對村民承諾,除了怕引起連瑣反應,還有一個原因是羅偉大。羅偉大不光是村長,同時也是村里碎石大戶。羅偉大在廣東梅州承包了一個工地,裡邊駐有本村一支施工隊,他們都幹些什麼呢?碎石。壩下村民的傳統產業。
因為這個羅偉大,吳悠已經領教過黃必壽的一次發作。事發去年,那一次黃必壽比較客氣,沒罵豬腦,他罵「木頭」,他說:「吳副你怎麼也像根木頭!」如此發火,為的是羅偉大當了村長。去年逢本縣各鄉鎮屬下的村民委員會換屆,羅偉大被壩下村民選為村委會主任,俗稱「村長」。村委會是村民自治組織,不是一級政府,村委會選舉具體事項有縣民政部門和鄉里負責,與吳悠關係不大。黃必壽憑什麼責怪吳悠?因為吳悠為這個偉大的村長說了幾句話。當時是在縣長辦公會上,民政部門匯報了村委換屆工作情況,給縣長們送了一份新一屆各村村委會人員名單。黃必壽看到羅偉大的名字就大拍桌子。
「這個人也當村長?」他說,「你們都幹什麼吃的?死光了!」
他下令立刻拿掉羅偉大的村長職務,不能讓他干。縣民政局長支支吾吾,應不了話。吳悠即出面解圍。她管不了村委會選舉事項,但是浦灣鄉是她掛鉤,可以說話。
吳悠問民政局長:「要解除村長職務,法律上怎麼規定的?」
民政局長翻條文,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需要由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聯名,要求罷免並提出理由。然後還需要召開村民會議投票表決,有選舉權的村民半數以上通過才能罷免。法律沒有允許上級政府罷免村委會人員的條款。
黃必壽不聽。黃必壽說:「都是些木頭!法律是定給你們這些木頭坐的?還是定給你們睡的?」
吳悠卻不讓步。吳悠說縣長你不是木頭,但是你也得遵守法律。大家都得依法治國,你就不用啦?這是原則。黃必壽這才有些收斂,他說吳悠你不了解情況,這個羅偉大有前科,心懷不滿,讓這傢伙當村長,肯定會給咱們弄出大亂子的。
黃必壽如此看重羅偉大,是因為此人特別。羅偉大不過三十四五,年紀不大,經歷不少。在當村長之前,他是一個村民,辦有一個碎石場,自封經理。他跟一般村民大有不同,曾被判過刑,在某勞改農場勞動改造,歷時五年。在當犯人之前他還有來歷:當副鄉長。當時他的頂頭上司就是黃必壽,時為鄉長。
當年,黃必壽和羅偉大在鄉里任職時,鄉鎮幹部除各項鄉村工作外,還承擔督促村民繳納各項稅費的任務,包括催繳農業稅、特產稅、村提留、鄉統籌等等。鄉幹部們各自包點負責,完成任務好者得表揚、獎勵、提拔,完不成任務的當然相當狼狽。當年羅偉大以有魄力,有能力備受看好,這人出身農家,讀過中專,腦子管用,熟悉農村,基層工作有一套,別人弄不下來的事他弄得下來,別人完不成的任務他能完成,因此頗受賞識,被視為很有前途的青年幹部。
黃必壽眼睛一瞪,罵:「我他媽還非跟你說不可。」
他下令吳悠第二天必須立即返回縣裡,要求她直接去浦灣。不管吳悠在省里還有多少事情,公事也罷,私事也罷,一律先別辦,回去,確保浦灣不要出事。「吳副你惹的麻煩大了,你不信?」他說,「你得負責任的。」
吳悠氣得吃不下飯,當晚徹夜不眠。第二天一早她踏上歸途,返回縣裡。她曾想過拒絕服從黃必壽的命令,她有足夠的不服從的理由,掛職幹部畢竟不是當地幹部,情況比較特殊,原本不必像她這樣多地捲入當地具體事務,處理那麼多困難問題。她的兩年掛職期將在兩個月後結束,黃必壽對她這樣的省直幹部本就是鞭長莫及,那以後更是兩不搭界,她為該縣長如此效力,換回如此罵聲,何苦呢?她還接著再自討苦吃繼續找罵去?還管他做什麼呢?
但是不行,說到底,她眼下正是在為這個黃必壽效力的啊!
歸途中,她在高速公路上接到了黃必壽的急電,讓她掉頭回省城一起處置壩下村民群體上訪,圍坐於省政府大院門外事件。當時吳悠還在負氣,幾乎不想理會他的電話。但是一聽情況她就呆了。她沒想到黃必壽預見性如此之強。雖然黃必壽並沒有預想到村民們會借省「兩會」之機起事撲到省城來,事出得這麼快,還這麼大。但是他預感浦灣會出事,而且與吳悠下令鄉里把扣下的征地補助款全部下發嶺上村民有關,確實正如其所料。
拿到補償金的嶺上村民當然不會鬧,上訪的是他們的鄰村壩下村民,這個村的村民心理極不平衡。當年開發區投建,徵用壩下村大片土地,補償極低,又被鄉里扣掉大半,村民們沒拿到什麼錢,已經反映多年,一直未得解決。這一次嶺上被征的土地比他們少得多,得到的錢比他們多得多,而且補助款直接全部發到村民手中,兩村境遇如此不同,怎麼能這麼不公平?壩下村民聚集省城上訪,提出的主要就這麼一條,要求按照此次嶺上村的標準和辦法,補償近十年前他們蒙受的損失。幹部們說不要糾纏往昔舊帳,要歷史地看待問題,村民們說厚此薄彼,護上欺下,這是哪家的王法?算個什麼道理?
這就是黃必壽逼迫吳悠,左一句右一句「你有責任」的緣故。吳悠跟壩下村民座談,村民們提出開發區應當購買本村的碎石,作為一種補償,吳悠認為合理。黃必壽在縣城打電話,遙控制止,罵吳悠是豬腦,問她為什麼不接受教訓,「忘了這回誰惹的事?」罵的也是吳悠一心學雷鋒做好事,幫了這邊的忙,卻惹出了那邊的麻煩。
另外還有一個原因,吳悠心裡清楚。黃必壽對碎石事宜特別敏感,唯恐吳悠在這件事上再對村民承諾,除了怕引起連瑣反應,還有一個原因是羅偉大。羅偉大不光是村長,同時也是村里碎石大戶。羅偉大在廣東梅州承包了一個工地,裡邊駐有本村一支施工隊,他們都幹些什麼呢?碎石。壩下村民的傳統產業。
因為這個羅偉大,吳悠已經領教過黃必壽的一次發作。事發去年,那一次黃必壽比較客氣,沒罵豬腦,他罵「木頭」,他說:「吳副你怎麼也像根木頭!」如此發火,為的是羅偉大當了村長。去年逢本縣各鄉鎮屬下的村民委員會換屆,羅偉大被壩下村民選為村委會主任,俗稱「村長」。村委會是村民自治組織,不是一級政府,村委會選舉具體事項有縣民政部門和鄉里負責,與吳悠關係不大。黃必壽憑什麼責怪吳悠?因為吳悠為這個偉大的村長說了幾句話。當時是在縣長辦公會上,民政部門匯報了村委換屆工作情況,給縣長們送了一份新一屆各村村委會人員名單。黃必壽看到羅偉大的名字就大拍桌子。
「這個人也當村長?」他說,「你們都幹什麼吃的?死光了!」
他下令立刻拿掉羅偉大的村長職務,不能讓他干。縣民政局長支支吾吾,應不了話。吳悠即出面解圍。她管不了村委會選舉事項,但是浦灣鄉是她掛鉤,可以說話。
吳悠問民政局長:「要解除村長職務,法律上怎麼規定的?」
民政局長翻條文,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需要由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聯名,要求罷免並提出理由。然後還需要召開村民會議投票表決,有選舉權的村民半數以上通過才能罷免。法律沒有允許上級政府罷免村委會人員的條款。
黃必壽不聽。黃必壽說:「都是些木頭!法律是定給你們這些木頭坐的?還是定給你們睡的?」
吳悠卻不讓步。吳悠說縣長你不是木頭,但是你也得遵守法律。大家都得依法治國,你就不用啦?這是原則。黃必壽這才有些收斂,他說吳悠你不了解情況,這個羅偉大有前科,心懷不滿,讓這傢伙當村長,肯定會給咱們弄出大亂子的。
黃必壽如此看重羅偉大,是因為此人特別。羅偉大不過三十四五,年紀不大,經歷不少。在當村長之前,他是一個村民,辦有一個碎石場,自封經理。他跟一般村民大有不同,曾被判過刑,在某勞改農場勞動改造,歷時五年。在當犯人之前他還有來歷:當副鄉長。當時他的頂頭上司就是黃必壽,時為鄉長。
當年,黃必壽和羅偉大在鄉里任職時,鄉鎮幹部除各項鄉村工作外,還承擔督促村民繳納各項稅費的任務,包括催繳農業稅、特產稅、村提留、鄉統籌等等。鄉幹部們各自包點負責,完成任務好者得表揚、獎勵、提拔,完不成任務的當然相當狼狽。當年羅偉大以有魄力,有能力備受看好,這人出身農家,讀過中專,腦子管用,熟悉農村,基層工作有一套,別人弄不下來的事他弄得下來,別人完不成的任務他能完成,因此頗受賞識,被視為很有前途的青年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