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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付附件之一,是去年北京外辦轉請本院外辦要我書寫的述職報告,經已呈交,因所涉不包括今年,故略作補充。附件之二《教條與功利》,是前年應本院研究所教改會議要求所寫,因寫在紐約休假期間,回國過了交稿期,迄未呈交,今原稿附上。附件之三《我對本院‘學術評價體系報告’的意見》——這三份附件坦率陳述了我對教育體制與本院教學的質疑,謹愿諸位對我請辭的理由有所了解。另有附件之四(近五年來學術活動的粗略報告)及附件之五(關於遺留問題),希請垂顧。
此報告,將同時呈交清華校方、外辦、人事辦各一份。我的職銜、工作、居留及醫療等證件,合同到期時將會上交,俾便註銷。目前借住的團結湖教工宿舍,其入住性質始終未獲解釋(參看附件之五),何時搬離,聽候指示。
再次衷心感謝學院對我的重用與信賴。我與自己的職稱實難匹配,深感慚愧。五年教學是我彌足珍貴的人生經驗,雖以請辭告終,但我對本院與教學的感情,恐怕比諸位所能了解的更深。
預先感謝院校領導予以批准。
此致
敬禮!
陳丹青
2004年10月15日
附一:呈本院外辦及北京外辦述職與感想(2000年—2004年)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第四研究室
緣起
1999年歲闌,袁運甫老師、劉巨德老師給我越洋電話,告知工藝美院與清華大學合併,並代表院領導熱誠邀請我回國加盟清華大學美術學院,同時轉致老前輩張仃先生與吳冠中先生的歡迎之意。
2000年2月正式報到,清華園陳書記、美院王院長、張書記,及諸位副院長熱情接待,清華外辦陳紅老師,院外辦張主任、苗老師一周內攜我辦妥外籍人員駐京手續。此後人事關係歸屬外辦與人事處,年薪五萬,教學啟動費三十萬。
同時,學院在外事辦公室與我簽署了2000至2002年兩年任期的合約。2002年春合同到期,續簽2002至2005年合約三年。
教學狀況
院校合併,是清華自1952年“院系調整”以來,全面恢復人文藝術學科的重要舉措。清華美院的成立,一時為八大高等美術學院所矚目。
到任不久,學院宣布開設美術專業博士生課程,此舉不但在國內美術教育是屬首創,在世界範圍同類專業中亦屬罕見。為此,學院於3月間成立四所純藝術教學研究室,分別由吳冠中、張仃、袁運甫諸位元老領銜,本人則主持第四研究室。吳、張、袁三位先生德高望重,育人無數。我初涉教學,尚無寸功,而學院予以破格,委此重任,唯慚愧銜命,鄭重其事。
本研究室研究方向,初定“當代架上繪畫研究”,前年易為“當代架上繪畫與圖像文化比較研究”。
5月,全國首屆藝術學院博士生招生在本院舉行,是本人第一次招生經驗。二十四位各地考生中,五名入圍,然因外語不過關而擱置。院方為支持本人首次招生計,經研究生院陳院長同意,以博士課程訪問學者名義,招入五位學生。
2001年,五位訪問學者完成博士論文選題,為轉為正式博士生,外語考試再度失敗,結業離校。
是年第二次博士生考試,全國共二十二名考生,正式錄取兩名博士生、訪問學者兩名。同年,首次接受研究生報考,約八人,無一通過兩課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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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清華大學美術學院的辭職報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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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第三次博士生考試,二十名考生,正式錄取一名,並訪問學者三名。第二次研究生報考,約十九人,一名以業務最高分(90分)入圍,因外語政治各差一分,經向院校申請通融無效,未予錄取。
2003年,第四次博士生考試,考生十八名,正式錄取一名。第三次研究生報考,全國十九名考生,上年度同一考生仍以最高分入圍,再次因外語分數不過關,未能錄取。
截至目前,本研究室共兩名博士生畢業,兩名博士生在讀,2004年首次招入四名研究生。
本科生教學,則本人負責繪畫系各屆每學期素描課、油畫人體課各四周。另由教務處安排每學期開講四堂大課,每堂四小時,各系各專業同學均可選聽,每講滿員。2001年至2004年,講題分別如下:
“歐美當代藝術比較”
“繪畫、影像與西方觀看傳統”
“架上繪畫與設計藝術的關係”
“世界範圍反現代化思潮與文化守成主義”
“藝術史與傳播史的關係”
“藝術贊助史與藝術功能史”
教學方法
人文藝術學科既有的學術行政化,越管越嚴,教學品質越來越可疑,此一體系雖便於管理,但與“人”,與“文化”,處處發生尖銳而深刻的衝突。
我不相信現行考試制度,不相信教學大綱,不相信目前的排課方式,不相信藝術學生的品質能以“課時”與“學分”算計——但我不得不服從規定——釋放個性,回到直覺,摒斥教條,遵循藝術規律,曾經是民國、“文革”前、改革開放初期等階段藝術教育取得顯著成果的歷史經驗。然而有目共睹:這些傳統與經驗在今日藝術教學中已經全面喪失。
我個人無法改變這一事實,唯在本研究室教學中,以“個案處理”的原則,根據每位同學個人情況的總和與細微的表現,在教學中務使知識面儘可能擴大,教學點儘可能具體。
這樣的教學難以體現在教案文本上,難以在工作總結中表述,在我奉命填寫的所有表格中,完全無法體現我的教學思想與教學後果。
藝術教學是非功利的,非程序性的,是具體而微、隨時隨地在每位學生、每個階段,甚至每件作品中尋求當下的溝通、指涉、領悟。這一隨機的過程——而不是預定的程序——重視體驗與經驗,問題與可能性,激發好奇心與熱情,並以此檢驗學生的智能與品性:它開放給未知,落實為個人。
學院教育不是向上負責,而是對藝術、對學生個人負責。不幸的是,當今學院教育的通則與本質,是向上負責。
嚴格地說,我與每位學生不是師生關係,不是上下級關係,不是有知與無知的關係,而是儘可能真實面對藝術的雙方。這“雙方”以無休止的追問精神,探討畫布上、觀念上、感覺上,以至心理上的種種問題。那是一種共同實踐,彼此辯難的互動過程,它體現為不斷的交談,尋求啟示,提出問題,不求定論,有如禪家的公案,修行的細節。
它絕對不是量化的。分數、獎項、規章、表格,不是它的目的。它因人、因事、因問題而異。它追求教學的真實性,而不是程序化,它落實為個人品質的提升,而不是考試分數。因此,它在當前的教學體制中是困難的,孤立的,不討好的,無法被教條證實,難以體現為可比的成果。
遠溯希臘時期蘇格拉底式教育與詭辯派教育的衝突,前者重視知識與品格,後者重視權力與實用。可悲的是,目前文科教育的種種政策限定,決定了人文藝術教學赤裸裸的形式主義與功利主義。
此報告,將同時呈交清華校方、外辦、人事辦各一份。我的職銜、工作、居留及醫療等證件,合同到期時將會上交,俾便註銷。目前借住的團結湖教工宿舍,其入住性質始終未獲解釋(參看附件之五),何時搬離,聽候指示。
再次衷心感謝學院對我的重用與信賴。我與自己的職稱實難匹配,深感慚愧。五年教學是我彌足珍貴的人生經驗,雖以請辭告終,但我對本院與教學的感情,恐怕比諸位所能了解的更深。
預先感謝院校領導予以批准。
此致
敬禮!
陳丹青
2004年10月15日
附一:呈本院外辦及北京外辦述職與感想(2000年—2004年)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第四研究室
緣起
1999年歲闌,袁運甫老師、劉巨德老師給我越洋電話,告知工藝美院與清華大學合併,並代表院領導熱誠邀請我回國加盟清華大學美術學院,同時轉致老前輩張仃先生與吳冠中先生的歡迎之意。
2000年2月正式報到,清華園陳書記、美院王院長、張書記,及諸位副院長熱情接待,清華外辦陳紅老師,院外辦張主任、苗老師一周內攜我辦妥外籍人員駐京手續。此後人事關係歸屬外辦與人事處,年薪五萬,教學啟動費三十萬。
同時,學院在外事辦公室與我簽署了2000至2002年兩年任期的合約。2002年春合同到期,續簽2002至2005年合約三年。
教學狀況
院校合併,是清華自1952年“院系調整”以來,全面恢復人文藝術學科的重要舉措。清華美院的成立,一時為八大高等美術學院所矚目。
到任不久,學院宣布開設美術專業博士生課程,此舉不但在國內美術教育是屬首創,在世界範圍同類專業中亦屬罕見。為此,學院於3月間成立四所純藝術教學研究室,分別由吳冠中、張仃、袁運甫諸位元老領銜,本人則主持第四研究室。吳、張、袁三位先生德高望重,育人無數。我初涉教學,尚無寸功,而學院予以破格,委此重任,唯慚愧銜命,鄭重其事。
本研究室研究方向,初定“當代架上繪畫研究”,前年易為“當代架上繪畫與圖像文化比較研究”。
5月,全國首屆藝術學院博士生招生在本院舉行,是本人第一次招生經驗。二十四位各地考生中,五名入圍,然因外語不過關而擱置。院方為支持本人首次招生計,經研究生院陳院長同意,以博士課程訪問學者名義,招入五位學生。
2001年,五位訪問學者完成博士論文選題,為轉為正式博士生,外語考試再度失敗,結業離校。
是年第二次博士生考試,全國共二十二名考生,正式錄取兩名博士生、訪問學者兩名。同年,首次接受研究生報考,約八人,無一通過兩課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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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清華大學美術學院的辭職報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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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第三次博士生考試,二十名考生,正式錄取一名,並訪問學者三名。第二次研究生報考,約十九人,一名以業務最高分(90分)入圍,因外語政治各差一分,經向院校申請通融無效,未予錄取。
2003年,第四次博士生考試,考生十八名,正式錄取一名。第三次研究生報考,全國十九名考生,上年度同一考生仍以最高分入圍,再次因外語分數不過關,未能錄取。
截至目前,本研究室共兩名博士生畢業,兩名博士生在讀,2004年首次招入四名研究生。
本科生教學,則本人負責繪畫系各屆每學期素描課、油畫人體課各四周。另由教務處安排每學期開講四堂大課,每堂四小時,各系各專業同學均可選聽,每講滿員。2001年至2004年,講題分別如下:
“歐美當代藝術比較”
“繪畫、影像與西方觀看傳統”
“架上繪畫與設計藝術的關係”
“世界範圍反現代化思潮與文化守成主義”
“藝術史與傳播史的關係”
“藝術贊助史與藝術功能史”
教學方法
人文藝術學科既有的學術行政化,越管越嚴,教學品質越來越可疑,此一體系雖便於管理,但與“人”,與“文化”,處處發生尖銳而深刻的衝突。
我不相信現行考試制度,不相信教學大綱,不相信目前的排課方式,不相信藝術學生的品質能以“課時”與“學分”算計——但我不得不服從規定——釋放個性,回到直覺,摒斥教條,遵循藝術規律,曾經是民國、“文革”前、改革開放初期等階段藝術教育取得顯著成果的歷史經驗。然而有目共睹:這些傳統與經驗在今日藝術教學中已經全面喪失。
我個人無法改變這一事實,唯在本研究室教學中,以“個案處理”的原則,根據每位同學個人情況的總和與細微的表現,在教學中務使知識面儘可能擴大,教學點儘可能具體。
這樣的教學難以體現在教案文本上,難以在工作總結中表述,在我奉命填寫的所有表格中,完全無法體現我的教學思想與教學後果。
藝術教學是非功利的,非程序性的,是具體而微、隨時隨地在每位學生、每個階段,甚至每件作品中尋求當下的溝通、指涉、領悟。這一隨機的過程——而不是預定的程序——重視體驗與經驗,問題與可能性,激發好奇心與熱情,並以此檢驗學生的智能與品性:它開放給未知,落實為個人。
學院教育不是向上負責,而是對藝術、對學生個人負責。不幸的是,當今學院教育的通則與本質,是向上負責。
嚴格地說,我與每位學生不是師生關係,不是上下級關係,不是有知與無知的關係,而是儘可能真實面對藝術的雙方。這“雙方”以無休止的追問精神,探討畫布上、觀念上、感覺上,以至心理上的種種問題。那是一種共同實踐,彼此辯難的互動過程,它體現為不斷的交談,尋求啟示,提出問題,不求定論,有如禪家的公案,修行的細節。
它絕對不是量化的。分數、獎項、規章、表格,不是它的目的。它因人、因事、因問題而異。它追求教學的真實性,而不是程序化,它落實為個人品質的提升,而不是考試分數。因此,它在當前的教學體制中是困難的,孤立的,不討好的,無法被教條證實,難以體現為可比的成果。
遠溯希臘時期蘇格拉底式教育與詭辯派教育的衝突,前者重視知識與品格,後者重視權力與實用。可悲的是,目前文科教育的種種政策限定,決定了人文藝術教學赤裸裸的形式主義與功利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