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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這樣頑固,自己討苦吃,有什麼好處?還是從早坦白,早得自由不好嗎?」

  我站住不吭聲,眼看他像孫悟空七十二變似的,感到又好氣又好笑。主審叫男的副審員撳鈴,解放軍進來,他照例一句:「把她帶回號去!」我正要轉身開步時,主審老頭說:「你回號好好想想,把問題想通,這裡不是什麼好地方。」——一句充滿威脅口吻的警告!

  我回到號房,照例坐在床邊搖擺兩腿,望著號門心亂如麻!怎麼也想不通,到底為什麼問題被拘留!為運動嗎?誰在害我呢?左思右想,始終得不到答案。這些人哪像共產黨的幹部!說不清,講不明,究竟要把我搞到什麼地步?體弱的我受得了嗎?又想到家裡孩子不知自己的母親在何處,她們一定比我還要焦急喲!越想越火,唉聲嘆氣有何用?自己不是沒有經過滄海桑田和大風浪,何懼之有?!何況撫心自問,又有何愧?人,往往因為對事物沒有正確的認識和堅強的意志,失去信心和希望而消沉。我就此灰心嗎?向困難低頭嗎?不,我應該像過去一樣,跌下去,站起來!魯迅先生有句名言:「敵人要你死,你就偏不死!」話雖如此,但不知往後還會發生什麼?我該怎樣去抵擋這股逆流,度過如此兇險的難關?怎樣保護自己呢?唯一的辦法是將自己的大腦「真空」起來,一如以往所遇,任憑它浪濤滾滾,衝擊淹沒,聽之任之!靜以待之!

  過了幾天,解放軍又叫「提審」了。審訊還是原來的三人,原樣的位置。那女的依然低著頭在翻閱材料,見我進入便說「坐下」,態度平常。這時主審開口了,「怎麼?想通了嗎?」「要說的說了,要寫的寫了,再也想不出什麼了。上次就回答過你們,一點也沒有了。」主審眯著兩眼,吞人似的問道:「那麼你和楊虎、田淑君、杜月笙、上海青紅幫等等的關係?還有錦江每天來些什麼吃客?錦江的特別間設置的目的?為什麼離婚?為何去菲律賓等等?一系列的問題,必須交待清楚,要坦白。」「你們所問的這些問題,我都已一一寫下交待清楚了。至於青紅幫,我從未加入過任何黨派、幫、社、團、會等組織。1929年秋在上海和夏之時離婚後,我相信共產黨才能救中國,因而靠攏黨,結交進步分子、黨員,做了黨的忠實朋友。

  離婚後不久,曾由共產黨員鄭德音介紹我去李某(名字忘了)家聯繫,李某說你上有老、下有少,入黨緩一步,還是先解決老少的生活為重,現在是革命低潮,囑咐我經商來為黨工作,為老少謀生計。我接受了他的意見。後來陳同生同志,他是新四軍政委、聯絡部部長,解放後是上海市統戰部部長,和我聯繫過程中也囑咐了同樣的話。並說在白區做一名黨外布爾什維克,對工作有利。

  「上海剛解放,陳同生對我說:現在解放了,你可寫入黨申請書,由他和楊帆做介紹人。我將申請書寫好正要送去楊帆處簽字的時候,楊帆上北京發生了問題。

  因此,又擱淺……」說到此,主審打斷了我的話,拍桌大罵道:「呸!你夠得上入黨?做黨的朋友都配不上!」然後,他又勒令我接著講下去。「關於杜月笙如材料所說,『錦江』第一次擴大房屋是杜月笙協助的。『錦江』對杜月笙協助的答謝,就是每次他來吃飯優先給他好座位。楊虎和杜月笙在『錦江』吃飯時,楊曾請我出來和杜月笙見過幾次面,此外,並無往來。總之,我和楊虎、田淑君、杜月笙的關係在材料里已交待清楚了。關於青紅幫人物僅僅聞名而無任何來往。至於『錦江』

  每天來些什麼客人,『錦江』是餐館,只要有錢誰都能進入叫菜、吃飯,全世界也沒有例子要問清顧客的姓名才允許顧客進餐。」「你真會說話,」主審插嘴說,「我們問你的是主要顧客,如國民黨人、社會名流、幫派頭子等人物。」我答道:

  「營業時間,川流不息的顧客進進出出,即使有認識的,我坐在辦公室里也不會知道。」主審又動肝火了:「誰來『錦江』難道你一個都不知道?」「的確不知道。」

  我說。「那麼,你剛才提到楊虎和杜月笙來過,你又是怎麼知道的?」「那是因為楊虎叫服務員來辦公室,請我一起吃飯,才知道他們來了。」

  「你這人很狡猾,不老實。今天到此為止,回號去仔細考慮一下吧!」主審就這樣又結束了這次審訊。

  次晨8時,又被提審。主審問:「你考慮得怎樣?想通了嗎?」我沒有作聲。主審老頭說:「接著再往下講!」我說:「有關『錦江』特別間的設置,純粹出於生意上的動機。設置特別間等於做GG。這間房間的裝修、設備、用具比其他賣座房間講究些,還裝有電話,位置又在走廊末端,頗安靜,顧客都喜歡。訂座要三四天前。如此而已。」「胡說,你這房間是專門用來搞反革命活動的,你還瞞什麼?我們已經調查清楚了。」「你們既然調查清楚了,還問我作什麼?」「看看你老實不老實。」我聽了暗自好笑。主審說:「你所講的與事實大有出入,你的問題很嚴重,你到底想怎麼辦?」「我已陷在這樣一個不容許人說真話的境地,失去了自由,隨便你們吧!」我說。「你很壞,那麼厲害。我再問你,你周圍和你經常來往的老老少少、男男女女,你常帶頭和他們開會,到底幹些什麼?」「他們都是我的小輩,經常和他們聊天是有的,從未和他們開過什麼會。」我說。「聽說你很會用人,誰都服你。」我九十度彎腰低頭,暗笑會用人亦是罪。你們不研究研究為什麼我能用人呢?真好笑!於是這兇惡的主審沒完沒了地問及日常來往者的情況,同他們之間的關係等等。他是分別提名盤問,並要我揭發、交待。我說:「無論是過去和現在,凡和我交往過的人,材料里都寫明了,我不知道的不能胡說。」「你材料里沒有揭發任何人。」「沒有,我怎能隨便冤枉瞎說呢?我若瞎說一通,既對人不利,也增加你們的麻煩。要調查研究,浪費時間和精力,消耗國家和人民金錢。毛主席不是指示要『實事求是』嗎?」我說。主審大怒:「你這三寸之舌好兇,好厲害!」吩咐男的副審員撳鈴,帶我回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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