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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監獄的伙食,早餐是玉米粥、蘿蔔絲、鹹菜;午飯是窩窩頭,頂多兩個,或黑饅頭一個,有時糟米飯一盅碗。菜是半碗,有幾小塊肥、瘦肉和蔬菜;晚飯亦復如此。每天上、下午各一杯開水。吃完飯將碗筷洗淨。每次送飯來時,伙夫在過道里大叫一聲「開飯了」,我趕快到門下小洞蹲著等候。一會兒送飯人來到小洞前,彼此動作很快地從洞裡遞出,接進碗、碟、飯菜,若我手腳慢些就要挨巡邏人罵。
當時,自己深感在解放前哪能有這樣的監獄?在舊社會時候,我常和人談論監獄的非人生活,有朝一夕中國解放了,一定會出現文明監獄,現在果然有了。可笑的是,自己卻在這史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進了監獄。
每天從早到晚,除三餐外,我老坐在床邊面對小洞,兩腿交叉,左右搖擺活動;
腦筋麻木無所思想。這樣的生活連續三四天,腰酸背痛,唯一的辦法多去廁所,可以藉此活動自在一下。但又怕馬桶後面的小洞內有眼察看,怎能呆久呢?俗云:坐牢,坐牢,原來如此。一周後,開始思索到底是為何把我押到這裡?也許是要我寫材料,那麼寫自己的,還是寫別人的呢?寫材料又為什麼非來此不可?這運動到底是為什麼?自己在反覆思索著。《人民日報》社論《橫掃一切牛鬼蛇神》不講職位,不分階層,全面開花,目的何在?百思不得一解。我只能自慰道:「頂多一個月就會放回家。既來之,則安之,等吧!」每天就是這樣吃、睡、尿、坐,傻瓜似地等待!一周過去了,兩周過去了,什麼動靜也沒有。
二、隔離審查罪何來?
直到11月29日上午8時,忽然「嘩」的一聲,鐵柵開了,木門也開了,見一解放軍,他大聲道:「提審!」我怎麼聽也不懂這名詞,便問:「你說什麼?」「提審!」
他答。「什麼是提審?」我又問。他火了,兩眼瞪著我說:「提審,就是去受審訊,快走,不要囉嗦!」我於是立刻起身,跟在他後面下樓,經過來時曾看見過的好些鐵柵門的長過道,解放軍邊走邊回頭瞧我。到了審訊室,解放軍說:「進去。」他轉身就走了。人審訊室,見右邊不到兩米有一長條桌,桌子後面牆上掛有毛主席像,桌上放了一大堆紙張,一男一女坐在那裡翻閱這些紙張、材料。離桌前約有一米多,有隻圖凳。女的約四十歲,穿黑咖啡色衣褲,身材矮小,黃皮小臉,一副鼠目轉來轉去。她雙手麻利地掀動紙頁,似乎是個機靈女人。見我站著,她板起臉,邊整理一堆紙張材料,邊用右食指指了一下圓凳說:「向毛主席鞠躬/我向毛主席像行了禮。她又說:「坐下!」男的看上去有三十多歲,穿一身解放軍服,板著一副討債的臉,瞪起兩隻圓眼,開口說:「你過來!」我站起來走近條桌。他給我一張和公安部同樣的拘留證,叫我在上面簽字。我接過來看了一遍,要在印好的「犯人」二字格內簽名。當時,我冷笑低聲自語:「犯人,犯人!犯了什麼罪?」他見我不滿的態度,就說:「明天再簽字吧。」他把單于拿過去了。同時也叫我坐下。於是,正經地開始問了:「你知道這裡是什麼地方嗎?」
「不知道。」
「這裡是監獄!講講你的經歷,從你有記憶力開始,直到你進來那天為止。」
我大吃一驚!
「怎麼講得完幾十年事情的經過呢?」
「非講不可,不用囉嗦,快講!」
當即講了些,天快黑了,男的撳了一下電鈴,解放軍進來,男的對解放軍說:
「帶她回號!」次日上午又去審訊室。男審訊員給我一張印好的現成單子,我一看仍然是拘留證,但上面沒有「犯人」二字了,我簽了姓名,填了年月日後,繼續再講。於是每天上午、下午,由解放軍押去審訊室,敘述經歷和回答他們提出的問題,共一周時間。最後一天吩咐:「把你所談的寫成材料交上來!」「既然已說了,為什麼還要寫呢?」我問。那女的馬上把筆往上一戳,抬頭瞪我兩眼,說:「這裡的規矩,你曉得嗎?」男的又掀鈴,叫解放軍帶我回號。次晨,另一解放軍送來一張小茶几、一把椅子、一支鋼筆、半瓶墨水、十張紙,說:「鋼筆、墨水,晚飯後要收走,若未寫完也可在睡前交。早晨再要,再給。紙張用完可再要,廢紙碎片要上交,不許扔丟,給多少張紙,要交回原數。」板臉說完,鎖上鐵柵走了。
從此,每日整天審訊,還要寫成材料,十分疲乏。因為歸心似箭,獄吏又催,心想越快寫完越好。白天受審,夜間在暗淡的燈光下寫呀!寫呀!一直到深夜才睡。
頭昏眼花地寫了兩星期多,總算交上去了。其後,我依然呆呆地悶坐床板上,搖著兩腿看望門上的小洞,腦子真空,似乎變成了有動作而無靈性的機器人。又過了好幾天,有一天,忽然鐵柵鎖「咯噹」一聲,隨即兩道門左右大開,解放軍靠門站,右手一揮說:「提審!」我一聽這二字,驚喜交加。喜的是,也許可以放我回家了;
驚的是,未知還要審些什麼?這次我走前面,解放軍在後了。到審訊室,解放軍照例轉身關上門走了。這回審訊情況變了。審問條桌坐了三人,右邊多了一個半白頭髮的老頭,有六十幾歲,身材高壯,面孔鐵青,虎視眈眈。如果是膽子小的人,見了他真會毛骨悚然。我剛要坐下,老頭大聲吼道:「不許坐,站著!」我想這是主審員。原來一男一女是副審員。副審員埋頭翻閱材料,一聲不吭。氣勢洶洶的主審員一下子站了起來,左腳踩在椅子上,左手往膝蓋上一擱,右手向腰裡一叉,兩隻眼要吞沒人似地瞪著我,大叫一聲:「你這人不老實,給你這麼多時間,讓你好好想想,但你一點也不坦白交待。說的、寫的都不認錯,不悔過,誰要你這些沒有罪行的材料?快交待!你知道『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嗎?」一面說著一面氣勢洶洶地拍著桌子。「你們要我說,要我寫,都做到了,還要交待什麼呢?」我說。這時主審人大概感到累了吧!身子轉向椅子左邊,用另一隻腳踩在椅子上,換了左手拍桌怒吼:「你們這種貨色不識抬舉,非要吃些苦頭才認錯。」審訊的情況和以前是一百八十度大轉彎了。但他一下子又放下那要吞吃人的神態,故作和藹微笑地說:
當時,自己深感在解放前哪能有這樣的監獄?在舊社會時候,我常和人談論監獄的非人生活,有朝一夕中國解放了,一定會出現文明監獄,現在果然有了。可笑的是,自己卻在這史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進了監獄。
每天從早到晚,除三餐外,我老坐在床邊面對小洞,兩腿交叉,左右搖擺活動;
腦筋麻木無所思想。這樣的生活連續三四天,腰酸背痛,唯一的辦法多去廁所,可以藉此活動自在一下。但又怕馬桶後面的小洞內有眼察看,怎能呆久呢?俗云:坐牢,坐牢,原來如此。一周後,開始思索到底是為何把我押到這裡?也許是要我寫材料,那麼寫自己的,還是寫別人的呢?寫材料又為什麼非來此不可?這運動到底是為什麼?自己在反覆思索著。《人民日報》社論《橫掃一切牛鬼蛇神》不講職位,不分階層,全面開花,目的何在?百思不得一解。我只能自慰道:「頂多一個月就會放回家。既來之,則安之,等吧!」每天就是這樣吃、睡、尿、坐,傻瓜似地等待!一周過去了,兩周過去了,什麼動靜也沒有。
二、隔離審查罪何來?
直到11月29日上午8時,忽然「嘩」的一聲,鐵柵開了,木門也開了,見一解放軍,他大聲道:「提審!」我怎麼聽也不懂這名詞,便問:「你說什麼?」「提審!」
他答。「什麼是提審?」我又問。他火了,兩眼瞪著我說:「提審,就是去受審訊,快走,不要囉嗦!」我於是立刻起身,跟在他後面下樓,經過來時曾看見過的好些鐵柵門的長過道,解放軍邊走邊回頭瞧我。到了審訊室,解放軍說:「進去。」他轉身就走了。人審訊室,見右邊不到兩米有一長條桌,桌子後面牆上掛有毛主席像,桌上放了一大堆紙張,一男一女坐在那裡翻閱這些紙張、材料。離桌前約有一米多,有隻圖凳。女的約四十歲,穿黑咖啡色衣褲,身材矮小,黃皮小臉,一副鼠目轉來轉去。她雙手麻利地掀動紙頁,似乎是個機靈女人。見我站著,她板起臉,邊整理一堆紙張材料,邊用右食指指了一下圓凳說:「向毛主席鞠躬/我向毛主席像行了禮。她又說:「坐下!」男的看上去有三十多歲,穿一身解放軍服,板著一副討債的臉,瞪起兩隻圓眼,開口說:「你過來!」我站起來走近條桌。他給我一張和公安部同樣的拘留證,叫我在上面簽字。我接過來看了一遍,要在印好的「犯人」二字格內簽名。當時,我冷笑低聲自語:「犯人,犯人!犯了什麼罪?」他見我不滿的態度,就說:「明天再簽字吧。」他把單于拿過去了。同時也叫我坐下。於是,正經地開始問了:「你知道這裡是什麼地方嗎?」
「不知道。」
「這裡是監獄!講講你的經歷,從你有記憶力開始,直到你進來那天為止。」
我大吃一驚!
「怎麼講得完幾十年事情的經過呢?」
「非講不可,不用囉嗦,快講!」
當即講了些,天快黑了,男的撳了一下電鈴,解放軍進來,男的對解放軍說:
「帶她回號!」次日上午又去審訊室。男審訊員給我一張印好的現成單子,我一看仍然是拘留證,但上面沒有「犯人」二字了,我簽了姓名,填了年月日後,繼續再講。於是每天上午、下午,由解放軍押去審訊室,敘述經歷和回答他們提出的問題,共一周時間。最後一天吩咐:「把你所談的寫成材料交上來!」「既然已說了,為什麼還要寫呢?」我問。那女的馬上把筆往上一戳,抬頭瞪我兩眼,說:「這裡的規矩,你曉得嗎?」男的又掀鈴,叫解放軍帶我回號。次晨,另一解放軍送來一張小茶几、一把椅子、一支鋼筆、半瓶墨水、十張紙,說:「鋼筆、墨水,晚飯後要收走,若未寫完也可在睡前交。早晨再要,再給。紙張用完可再要,廢紙碎片要上交,不許扔丟,給多少張紙,要交回原數。」板臉說完,鎖上鐵柵走了。
從此,每日整天審訊,還要寫成材料,十分疲乏。因為歸心似箭,獄吏又催,心想越快寫完越好。白天受審,夜間在暗淡的燈光下寫呀!寫呀!一直到深夜才睡。
頭昏眼花地寫了兩星期多,總算交上去了。其後,我依然呆呆地悶坐床板上,搖著兩腿看望門上的小洞,腦子真空,似乎變成了有動作而無靈性的機器人。又過了好幾天,有一天,忽然鐵柵鎖「咯噹」一聲,隨即兩道門左右大開,解放軍靠門站,右手一揮說:「提審!」我一聽這二字,驚喜交加。喜的是,也許可以放我回家了;
驚的是,未知還要審些什麼?這次我走前面,解放軍在後了。到審訊室,解放軍照例轉身關上門走了。這回審訊情況變了。審問條桌坐了三人,右邊多了一個半白頭髮的老頭,有六十幾歲,身材高壯,面孔鐵青,虎視眈眈。如果是膽子小的人,見了他真會毛骨悚然。我剛要坐下,老頭大聲吼道:「不許坐,站著!」我想這是主審員。原來一男一女是副審員。副審員埋頭翻閱材料,一聲不吭。氣勢洶洶的主審員一下子站了起來,左腳踩在椅子上,左手往膝蓋上一擱,右手向腰裡一叉,兩隻眼要吞沒人似地瞪著我,大叫一聲:「你這人不老實,給你這麼多時間,讓你好好想想,但你一點也不坦白交待。說的、寫的都不認錯,不悔過,誰要你這些沒有罪行的材料?快交待!你知道『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嗎?」一面說著一面氣勢洶洶地拍著桌子。「你們要我說,要我寫,都做到了,還要交待什麼呢?」我說。這時主審人大概感到累了吧!身子轉向椅子左邊,用另一隻腳踩在椅子上,換了左手拍桌怒吼:「你們這種貨色不識抬舉,非要吃些苦頭才認錯。」審訊的情況和以前是一百八十度大轉彎了。但他一下子又放下那要吞吃人的神態,故作和藹微笑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