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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達倫以外,其他的人我只見過瓊斯一次,那次完全是機緣巧合。一九六四年的那個夏天,我和他在一家叫做“棕櫚宮”的酒吧偶然碰上了。當時,我一點兒也沒認出他來——並不是因為他的頭髮灰白了,身體變得臃腫了,過了這麼多年,誰能不老呢?

  我絕對想不出,他居然會是一副中產階級的打扮:一身訂做的西服,挺括合身,繫著一條素色的條紋領帶,整個打扮看上去殷實而保守。當時,他就在我的身邊坐了下來,並且叫了雙份的蘇格蘭威士忌。我看了他一眼,又低頭喝我的酒。

  “我認識你!”他有些粗魯地說道。

  我又看了他一眼,還是沒有認出他來。“是嗎?”我不經意地回答了一聲,接著沖招待說道,“再來一杯朗姆酒,加些可樂。”

  “你是叫內特吧?姓……尼德,哦,不,是內特。”

  我淡淡地笑了笑,仍沒什麼反應,“我們以前可能在哪兒見過。不過,很抱歉,我實在是記不起——”

  他爽快地伸出一隻手,“阿爾伯特·瓊斯——船舶機械師。我們最後一次見面是在伊俄拉尼,當時我是去那申請減刑。”

  “呃,我真該死!”我一邊說著,一邊握住了他的手,“阿爾伯特·瓊斯,你看起來混得不壞。”

  “我在麻薩諸塞州的銀行里做高級主管,你是不是覺得不太可信?”

  “真讓人難以置信。”

  “能再看見你,真是太好了!我們找個雅座吧,好好地喝上一頓,怎麼樣?真他媽的,想想看,過了這麼多年了,我居然又能遇上你——卡萊斯·達倫的得力幫手。”

  於是,我們倆又找了個雅座,這是我們之間第一次面對面的單獨談話。他告訴我,他是在一個有著經營銀行業傳統的城鎮長大的,所以退役後就幹了這行。而我呢,還是住在芝加哥,開了一家A—I偵探事務所,這些年以來,生意一直不錯。所以,近來我覺得自己變成了一名高級行政管理人員,而不再是一名偵探了。

  那天晚上,我們兩個人都有點兒喝多了。他對我說,他最後一次看見羅德還是二十一年前,當時羅德還在“巨蠍”號艦上服役。雖然,那以後他們沒再見過面,可他還是常常想起羅德。後來,我們又聊到了泰拉·邁西,在那之前不長時間,她的訃告曾刊登在芝加哥報紙的副刊中。瓊斯醉醺醺地說,他不是很喜歡那個女人。

  “她的人品幾乎可以得零分,”他輕蔑地說著,“她的人品幾乎不值一提。再說,她的大腿也不怎麼漂亮。”

  “那,你一定是對湯米很有好感了。”我好奇地問道。

  “湯米倒是一個不錯的男人,很有軍官的風度。不過,在我們抓住那個臭小子時,他可真有些嚇壞了。這倒也可以理解,如果你處在他那樣的位置上,想想吧,出身不錯,進過軍校,當時又是上尉軍官——自然前途似錦,遇見了這樣的事,顯然會有些慌手慌腳的。畢竟,我們幹的事不太合法。”

  “那喬·卡哈哈瓦怎麼樣呢?他也很緊張嗎?”

  瓊斯大口吞咽著蘇格蘭威士忌,愣愣地笑了,“剛開始,他嚇得臉色煞白——想想看,要是咱倆坐在這,對面綁著個‘黑鬼’,我手裡再拿把槍,你說那個傢伙還不嚇得一塌糊塗呀?除非他是個白痴,不過那混蛋看上去一點兒也不傻。”

  “那他真的認罪了?”

  “哪呀,”瓊斯又喝了一大口酒,“老實告訴你吧,那個傢伙並不是我所想的膽小鬼,他只是開始時被嚇壞了,沒過多久,他就又恢復了鎮靜,居然還變得十分傲慢。我看著他的眼神,就知道他心裡一點兒也不把我們當回事;沒準兒,他一直在想著,要是單打獨鬥的話,他該怎麼辦呢?”

  “你恨他吧?啊,我是指卡哈哈瓦。”

  “我怎麼會恨他呢?我壓根就沒恨過任何人。再者說,憎恨不過是一種害怕的表現罷了,我一點兒也不怕那個畜生。雖然,我不見得打得過他——老實說,我真不是他的對手,可我還是不怕他。”

  “那麼說,在湯米審問他時,他什麼也沒說。可我不明白,瓊斯……屋子裡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瓊斯滿不在乎地聳聳肩,這個衣著光鮮體面的銀行家又變成了那個幾十年前的水手,滿口的污言穢語,口無遮攔。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呀。“真是他媽的活見鬼,當邁西問卡哈哈瓦,那天晚上究竟發生了些什麼事?就在那時,那個畜生居然想向湯米撲過去……”

  “那麼,後來呢?”

  他又滿不在乎地聳聳肩,“能怎麼樣呢?我開槍打中了那傢伙。”

  “是你開的槍?”

  “還能是誰呢?子彈正好打在他的左胸上,他一下子就倒了下去。”

  “你一直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嗎?”我有些驚訝地問他。

  “我當然知道自己幹了些什麼。不過,我們幾個人一下子就想到,這件事很可能給我們惹來麻煩。”

  “那麼,槍響的時候,福斯特克夫人和羅德在哪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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