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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據可以查到的有限的傳記資料,現已了解,科比特的基本情況如下:托馬斯*P*科比特1831年生於英國,七歲時移居美國,後取教名波士頓。不知何時他開始“信仰上帝”,成了一名巡迴傳教士。內戰爆發時,他自願參加了聯邦軍隊,正如他告訴華生的那樣,不久他被南部邦聯軍隊俘虜,被送往左治亞州臭名昭著的安德森維爾監獄。後來他被釋放,一直在聯邦軍隊裡服役到戰爭結束。布思事件之後,他遷居堪薩斯州務農多年,後來他得到一個職位,成了州議會大廈的助理門衛。然而1887年的一天,他聽到有人辱罵他,於是開始變得狂怒,自此開始配帶手槍。後來,人們宣稱他精神錯亂,把他送進托皮卡一家精神病院——這一情況他沒有對華生講——然而,1888年他從精神病院逃跑(他的逃跑是否真的是那麼“奇蹟般地”值得懷疑),不知怎麼竟到了欣克利。他是如何認識希爾的不得而知,但科比特顯然有一個神槍手的美名。也許正是為此希爾才僱傭他保護福爾摩斯和華生。P65
7.據一些消息來源證實,科比特曾經自閹過,這可以解釋為什麼華生說他說話時嗓音很高。P65
8.伐木工的確有他們自己獨特的語言。“密歇跟跳蟲”是指經常改換營地的伐木工,也許是為了擺脫壞名聲。“椏杈橇”,用於脫運原木。“強盜棍”是一種硬木尺,用於估量木頭或樹木的板英尺數。P65
第十二章
1. 這是一個大廣場,開闢於1761年,在貝克大街一端,距福爾摩斯與華生住的公寓只有幾個街區遠。P69
2. 儘管1894年欣克利還沒有電話,但在像聖保羅這樣的大城市電話已很普遍。希爾家裡無疑安裝有電話。有趣的是,這是華生在他的敘述中第一次提到電話。在這部手稿被發現以前,福爾摩斯偵破的案件中,第一個出現電話的是“退休的顏料商”。該案件發生於1927年,但卻涉及到了1898年發生的事情。P70
第十三章
1. 據知,福爾摩斯的偵探生涯中至少有三次採取過破門而入的辦法。1898年偵破“退休的顏料商”一案時,他曾為獲得證據而闖入殺人犯家裡。後來他對華生說,“如果要我改變職業的話,我會選擇夜間行竊。我毫不懷疑,我要是早想幹這一行,現在已經成為頂尖行家了。”第二年,他和華生闖入一個鐵匠家裡,為防治鐵匠把一個女人變成下一個受害者,他們盜竊了鐵匠的保險箱。這一“查爾斯*奧古斯塔斯*米爾弗頓”案件中的小插曲引出了福爾摩斯的那句名言:“我一直有這樣的想法:我本可以成為一名很高明的罪犯的。”這位大偵探的最後一次盜竊行為發生在1902年偵破“顯貴的主顧”一案時。P72
2. 華生在“紙板箱”一文中說,“我在印度服役期間鍛鍊得怕冷不怕熱。”P73
3. 華生攜帶的武器很可能是一種所謂“新型”的連發袖珍左輪手槍。這種手槍是康乃狄克州哈特福德市著名的科爾特火器公司大約於1873到1890年間製造的。這種五發左輪手槍的口徑與槍管長度多種多樣,不過華生攜帶的很可能是口徑0.41或0.38型的,因為口徑再小的常常被視為女人的武器(事實上,口徑為0.32的手槍名字就叫女士科爾特)。順便說一句,這是在福爾摩斯偵破的所有案件中,華生第一次說明他所使用的是哪一種左輪手槍。P74
4. 華生也曾在別的地方談到過福爾摩斯夜間超凡的視力。他在“查爾斯*奧古斯塔斯*米爾弗頓”一案中寫道:“福爾摩斯經過細心地磨練,練成了在黑暗中看東西的非凡本領。”遺憾的是,華生沒有說明福爾摩斯是通過什麼樣的“磨練”才練就這種視力絕技的。P74
5. 這當然是指那隻臉和嘴上塗著磷的巨犬。那隻狗在福爾摩斯偵破的所有案件中最大的案件“巴斯克維爾家的獵狗”一案時起過極大的作用。奇怪的是,華生居然會在這裡提到它,因為1888年發生的那次案件直到1901年才被寫成文章發表。P76
6. 這一點清楚地表明,華生是在1896年某個時候完成《福爾摩斯與紅魔》手稿的,很可能寫成以後不久就寄給了希爾。P77
第十四章
1. 在伐木工的語言裡,“耍鉛筆的”就是文書。“詐騙棍”是指“驗尺員”用來估量原木或樹木的板英尺數的硬木尺。P80
2. 說一個伐木工在“37號地區伐木”是指責他是個盜木賊,因為標準的美國鎮區只有三十六個地區。P81
3. 在維多利亞時代,人們非常懼怕被活埋。因而,有時棺材裝有鈴鐺,如果有人被過早第埋葬,他或她醒來之後就可以發信號,以表明自己還活著。P82
4. “死頭”即用水浸透的木頭,可以沉到湖底或河底。P83
5. 華生指的是布倫南鋸木廠的工人。1894年該廠是僱工最多的企業,位於福爾摩斯發現手套的地方以西幾百碼處。P85
6. 這一寶石的故事華生曾在1892年首次發表的“藍寶石案”中講到過。但所描寫的是大約五年前發生的事。P85
第十五章
1.“路猴”在伐木營地的等級體系中是較低等級的工人,負責養護運木頭的道路。“剪刀”負責砍去或剪去伐倒的樹木的枝杈。這一詞語也用來指清掃道路的工人。這裡所說的天花是指“伐木工天花”。它不是病,而是一系列在打架時被靴子上的鐵釘弄傷的傷疤。“青蛙”當然是個貶義詞,用以指法裔加拿大人。P86
7.據一些消息來源證實,科比特曾經自閹過,這可以解釋為什麼華生說他說話時嗓音很高。P65
8.伐木工的確有他們自己獨特的語言。“密歇跟跳蟲”是指經常改換營地的伐木工,也許是為了擺脫壞名聲。“椏杈橇”,用於脫運原木。“強盜棍”是一種硬木尺,用於估量木頭或樹木的板英尺數。P65
第十二章
1. 這是一個大廣場,開闢於1761年,在貝克大街一端,距福爾摩斯與華生住的公寓只有幾個街區遠。P69
2. 儘管1894年欣克利還沒有電話,但在像聖保羅這樣的大城市電話已很普遍。希爾家裡無疑安裝有電話。有趣的是,這是華生在他的敘述中第一次提到電話。在這部手稿被發現以前,福爾摩斯偵破的案件中,第一個出現電話的是“退休的顏料商”。該案件發生於1927年,但卻涉及到了1898年發生的事情。P70
第十三章
1. 據知,福爾摩斯的偵探生涯中至少有三次採取過破門而入的辦法。1898年偵破“退休的顏料商”一案時,他曾為獲得證據而闖入殺人犯家裡。後來他對華生說,“如果要我改變職業的話,我會選擇夜間行竊。我毫不懷疑,我要是早想幹這一行,現在已經成為頂尖行家了。”第二年,他和華生闖入一個鐵匠家裡,為防治鐵匠把一個女人變成下一個受害者,他們盜竊了鐵匠的保險箱。這一“查爾斯*奧古斯塔斯*米爾弗頓”案件中的小插曲引出了福爾摩斯的那句名言:“我一直有這樣的想法:我本可以成為一名很高明的罪犯的。”這位大偵探的最後一次盜竊行為發生在1902年偵破“顯貴的主顧”一案時。P72
2. 華生在“紙板箱”一文中說,“我在印度服役期間鍛鍊得怕冷不怕熱。”P73
3. 華生攜帶的武器很可能是一種所謂“新型”的連發袖珍左輪手槍。這種手槍是康乃狄克州哈特福德市著名的科爾特火器公司大約於1873到1890年間製造的。這種五發左輪手槍的口徑與槍管長度多種多樣,不過華生攜帶的很可能是口徑0.41或0.38型的,因為口徑再小的常常被視為女人的武器(事實上,口徑為0.32的手槍名字就叫女士科爾特)。順便說一句,這是在福爾摩斯偵破的所有案件中,華生第一次說明他所使用的是哪一種左輪手槍。P74
4. 華生也曾在別的地方談到過福爾摩斯夜間超凡的視力。他在“查爾斯*奧古斯塔斯*米爾弗頓”一案中寫道:“福爾摩斯經過細心地磨練,練成了在黑暗中看東西的非凡本領。”遺憾的是,華生沒有說明福爾摩斯是通過什麼樣的“磨練”才練就這種視力絕技的。P74
5. 這當然是指那隻臉和嘴上塗著磷的巨犬。那隻狗在福爾摩斯偵破的所有案件中最大的案件“巴斯克維爾家的獵狗”一案時起過極大的作用。奇怪的是,華生居然會在這裡提到它,因為1888年發生的那次案件直到1901年才被寫成文章發表。P76
6. 這一點清楚地表明,華生是在1896年某個時候完成《福爾摩斯與紅魔》手稿的,很可能寫成以後不久就寄給了希爾。P77
第十四章
1. 在伐木工的語言裡,“耍鉛筆的”就是文書。“詐騙棍”是指“驗尺員”用來估量原木或樹木的板英尺數的硬木尺。P80
2. 說一個伐木工在“37號地區伐木”是指責他是個盜木賊,因為標準的美國鎮區只有三十六個地區。P81
3. 在維多利亞時代,人們非常懼怕被活埋。因而,有時棺材裝有鈴鐺,如果有人被過早第埋葬,他或她醒來之後就可以發信號,以表明自己還活著。P82
4. “死頭”即用水浸透的木頭,可以沉到湖底或河底。P83
5. 華生指的是布倫南鋸木廠的工人。1894年該廠是僱工最多的企業,位於福爾摩斯發現手套的地方以西幾百碼處。P85
6. 這一寶石的故事華生曾在1892年首次發表的“藍寶石案”中講到過。但所描寫的是大約五年前發生的事。P85
第十五章
1.“路猴”在伐木營地的等級體系中是較低等級的工人,負責養護運木頭的道路。“剪刀”負責砍去或剪去伐倒的樹木的枝杈。這一詞語也用來指清掃道路的工人。這裡所說的天花是指“伐木工天花”。它不是病,而是一系列在打架時被靴子上的鐵釘弄傷的傷疤。“青蛙”當然是個貶義詞,用以指法裔加拿大人。P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