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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警官還是搜了我的身,只是沒有查我皮夾裡面,也沒查我口袋裡的小本子。不過他找到了漢密街一三六九號房子的鑰匙。那些鑰匙上並沒有註明它是哪幢房子的鑰匙。

  “你小子的鑰匙真不少。”他說。

  “門多,沒有辦法。”

  “你右褲袋裡有一隻鑰匙袋,裡面不少鑰匙;你左褲袋裡又有一串鑰匙;右上裝口袋又有一把單獨的鑰匙。”

  “有罪嗎?”

  “這些都是那些門的鑰匙?”

  我說:“我有一幢公寓;我有一個大辦公室;我有很多各色各樣地方可以接見客戶。我沒有理由告訴你哪把鑰匙是配哪扇門的。假如你想把這些鑰匙帶去配配費律師的大門,你儘管帶去,我不反對。”

  “我們本意也是如此。”那警官道:“你跟我車子一道去,不要想溜。”

  我跟了他的車子來到費律師宏偉的住宅。那警官仔細地用我的每把鑰匙,試費律師住宅前門後門的鎖,最後他放棄了。

  “好吧,”他說:“你可以離開了。不過多半善樓自己還會來找你。善樓一直認為,這件案子你是混在裡面的。”

  “你也替我告訴善樓,他的才能對這一類設計好的謀殺案,還是差一點點。”

  警官生氣了。

  我說:“好,我這就走,好嗎?”

  “等一下,”他說:“我再聯絡一下總部,也許他們對你尚有意見,我說好要和他們聯絡的。”

  “要我等多久?”

  “十分鐘吧!”我懂了,他是派個人跟蹤我。

  那個跟蹤我的人是怎麼樣向警官回報他已經就位了的,我不知道。反正十二分鐘之後那警官說:“你現在可以走了,我們不希望你再在這件案子裡出現。”

  我知道他們至少會有兩組人在跟蹤我,所以我直接回公寓,不出來。

  事實上也無事可做,除非去看達芬,不知她混得如何了。但是我不能去,一去警察就會知道了。

  我知道,善樓目前最喜歡約談的,就是葛達芬了。

  第12章

  第二天早上,我開車去辦公室,我慢慢的兜著圈子,仔細看有沒人在跟蹤,我發現只有一輛車在跟蹤我,是輛警用的民車,知道只是他們常規工作之一而已。

  九點鐘,我打電話給不願與警方合作的坡地建設委員馬學維。

  “馬先生,我是賴唐諾。”我說。

  “請問有何貴幹?”他問。

  “我要打聽一些你在主管的,近郊坡地建設計劃的內情。”

  “不行,我已經嘴巴太快了一點,我不可以再說了。”

  “我不要傳統的那些數據。”我說:“我要的不一樣。”

  “什麼不一樣?”

  “我要的是你個人對費律師的感想。”

  “你是什麼人,記者嗎?”

  “不是,我是一個嫌犯。”

  “一個什麼?”他提高聲音問道。

  “一個嫌疑犯。”

  “什麼嫌疑犯?”

  “我自己也希望知道。”我說:“警方在找我麻煩。”

  “你認識費律師嗎?”

  “完全不認識,不過我現在正在想多知道他一些。”

  對方很小心地保持靜默一段時間,然後他說:“為什麼想到找我呢?”

  “想和你談十五分鐘。”

  “我不喜歡自作聰明的人。”

  “我不是自作聰明。”我說:“我只要求十五分鐘的接見。你不想說的事可以不必說;你不想回答的可以不回答。警方對你尚未完全釋嫌,只不過他們目前想把我看成頭號嫌犯而已。我們倆可以說站在同一立場。你不也在受嫌嗎?”

  一陣沉默之後,對方說:“我就給你十五分鐘。你到我這裡來,你過來要多久。”

  “十分鐘就可以了。”

  “好吧,十分鐘之內你過來,你只有十五分鐘,到時我請你走路。如果說得不上路,說不定不到十五分鐘,我就請你走了。”

  “公公道道。”我說。

  實際上,馬學維的辦公室離開我打電話的地方只有兩條街。我走過去把我名字告訴接待小姐。

  她好奇地看我。她說:“賴先生,請進,他在等你。”

  馬學維是體育選手一類的典型。他寬肩,三角,多肉的頸部,曲濃的眉毛,短短的鼻子,方下巴,大手掌。

  他用灰眼珠看我,從頭到腳。

  “賴,你坐下談。”他說。

  我坐下來。

  “想知道什麼,賴?”他問。

  我說:“你是董事會的一員,你們公司即將招標。費律師是你們的律師。費律師有沒有必要,一定要把所有底案事先給你們大家一一看過?”

  “當然,那是一定的。我們做一筆大標。我們要知道投標者是些什麼人,我也要知道別人肯出什麼價。”

  “你們已經定好了他報告的時間了?”

  厚厚的手指打鼓似地敲著桌面,“是正要想召開會議。”他說。

  “由誰來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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