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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但這是你寫的吧!這原稿的紙片是放在哪裡呢?”

  “不記得了,大概是散置在我的書桌上吧!像這種寫壤的廢紙,我沒辦法一一去注意到!”

  “那麼?這信封呢?這也是你寫的嗎?”

  “絕對不是。我不記得有寫過這種東西,但信封和我所使用的確實是一樣。”

  “好了。其次,想請問內海先生……。”

  砧警官把視線轉向坐在窗戶旁小椅子上的內海氏,但是,砧警官注意到內海氏的位置離電燈較遠,而光線斜射,所以他想了一下,然後看了室內一遍。

  “你!”

  被指著的是坐在最明亮的位置的津本君。

  “很抱歉,請你和內海先生換個位置!”

  被命令交按位置的兩個男人,似乎都不了解其原因。但也並沒提出不服的意見,順從地站起來,改變位履,結果,內海氏臉的正面正好承受了日光燈的照射,他似乎覺得有點刺眼,而皺著眉頭。

  “要問內海先生的問題是,這之前也問過了一次。但為了慎重起見,我再問一次。你見過這東西嗎?”

  砧警官手裡高高地舉著一個亮著銀色光芒的小東西,那是鑰匙——是從去世的房子女土皮包裹拿出來的林中之家的鑰匙。

  “完全沒見過!”

  “那麼,我問另一個人看看!”

  砧警官做個暗示,年輕的警察便打開門。進入房間的是抱著次郎的速見誠氏。

  “哦,次郎!”

  內海氏小聲地叫著。但是,他那麼吃驚大概是因為由警察來通知他次郎安全地被發現吧!

  “我跟大家介紹,這小孩是內海氏的養子次郎,抱著他的是次郎的親生父親速見誠氏。”

  速見氏抱著小孩,向室內的大家行個禮,然後再向次郎的養父行個禮。內誨氏也客氣地,回個禮。砧警官抱過小孩,放在膝上,然後把手上的鑰匙,拿到孩子的面前。

  “次郎好聰明喔!告訴伯伯,次郎知道這鑰匙嗎?”

  “知道。是媽媽的鑰匙。”

  小孩天真地回答。但想了一下,又說:

  “媽媽,不是那位真的媽媽,而是被殺的那位媽媽。”

  “你知道媽媽是向誰拿了邁鑰匙的嗎?”

  “是向另外一位伯伯拿的。”

  “那位伯伯在這屋裹嗎?你看看,告訴我是哪位伯伯?”

  次郎環視室內,那眼光停留在沙發上的近越身上。次郎用小指頭指著他清楚地說:

  “是那位伯伯!”

  “笨蛋!”

  近越氏憤怒地驀然坐起。

  “胡說八道!怎麼可以取信這樣小的孩子所說的話——。這樣微不足道的話,有當證言的價值嗎?”

  “確實,這孩子當證人是太小了。但是,配鎖的人如何?配這鑰匙的鎖匠所說明的訂製人的特徵,跟你的長相倒是很符合。”

  砧警官嘲諷的口氣,使得近越氏恨恨地閉了嘴。

  “詢問就到此結束,其它有必要的話;再隨時進行質詢。那麼,就像我最先所說的,現在順序說明,犯人是怎麼犯了罪行的?及如何證明他是兇手?星期二下午七點半左右,犯人來到這近越家——通稱林中之家。主人近越氏不在。但是,書房裡出乎意料之外地有一個人在等人。那就是內海房子夫人,內海夫人老早就和近越氏非常親近,所以近越氏給她這房子玄關的副鑰匙,因此她能像自己的家一樣自由地出入這屋子。她那天晚上因為有要事要和老朋友速見文江夫人面談,所以擅自借用了近越氏的書房當地點。而她把這個意思用限時信通知了速見夫人。

  再說,犯人和內海夫人最初似乎是相談甚歡,但不久卻發生了口角,犯人拿起桌上的青銅獅子,擊重了夫人的後腦,她便當場死亡。同時,犯人的頭腦開始敏捷地活動起來。他拿下放在架上的近越氏的原稿,將之放在地板上。然後將兇器——青銅獅子滾落在原稿上面。主人近越氏星期二晚上因為工作的關係都不回家。但是,犯人並不知道,以為近越氏馬上就會回家來,所以他才會做這樣的安排。即,他的計晝是,當近越氏發現犯罪的現場時,首先一定會先注意到自己寶貝的原稿竟墊在兇器之下而玷污了血。因而會先取起那原稿,此時,無意之中獅子上一定會留下自己的指紋。此外,犯人還從近越氏的桌上偷了一張寫壞了的原稿,及拿了一張書類盒裡的牛皮信封,同時用近越氏的原子筆寫了收信人姓名。這些東西的用途,容後再詳細說明。

  要言之,犯人想把自己的犯罪行為做成像近越氏的犯罪行為,而意圖把罪行轉嫁給近越氏。但是,他的用心有一點失敗,即留下了一個偽裝的線索,企圖引開搜查當局的注意力。那個線索便是留在菸灰缸里的菸蒂。菸灰缸里有內海夫人所抽的“渴望”牌的菸蒂和犯人本身所抽的“和平”牌菸蒂。犯人看到內海夫人的皮包里有兩條口紅,便取出其中的一條塗在自己所吸的“和平”牌菸蒂上,塗成淡紅色。然後拿走那條口紅。

  內海夫人平時所使用的口紅是伊莉莎白牌的玫瑰色。這一天也是塗了這種口紅離開家裡的。但是最近常想偶爾改變一下口紅的顏色,所以半路就轉到化妝品店去,買了一絛克麗絲汀。即她的皮包里有用過的依莉莎白和全新的克麗絲汀二種口紅。犯人看這兩條口紅的種類不一樣,便想到用那絛沒有使用過的口紅塗在菸蒂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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