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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了想說。

  “但如果把近越假設為犯人,不就有個大的疑難存在了嗎?”

  “那男人昨晚回家完全是偶然,不可能是事先預謀殺人,因為本來星期二晚上是不回家的,但因演員有急事而停止錄音才回家,我們調查的結果符合他所說的。”

  “但不也可以這麼想嗎?決定停止錄音離開電台時,他打電話給那女的說‘有話跟您說,請您來林中之家,我自己也馬上回家。’如果雙方都坐計程車的話,我想約十分鐘以後就可以見面了。”

  “那也是另一種假定。但這情形近越就一定要知道內海夫人在哪裡才行。”

  “或許也可想成是由內海夫人打電話的。因為她知道近越在電台。——你再講其它的人的不在場證明給我聽吧!”

  “近越的太太音子這個婦人——在調查的時候,你不是有去見過她嗎?——這女人的不在場證明似乎也沒有。晚上經常是一個人,去哪裡幹什麼事都是隨心所欲。但她自己則申述說‘昨晚頭非常痛,剛天黑就上床了,一點都不想外出。’而且她所雇用的兩個女孩也證明說老闆娘昨晚身體不舒服很早就上床了。那兩個女孩七點左右就回家了,此後的事情就連神明都不知道了,然而附近住家非常多,即使偷跑出來,被附近鄰居看到的可能性非常大,我也向鄰人探聽過了,應該是在家吧!你還對誰有興趣呢?”

  “被害者的娘家的人,如何呢?有幾人在家呢?”

  “達岡家裹嗎!父親殺害自己的孩子,以這件事情來說似乎不可能的,但依順序而言,我還是從父親說起。達岡康樹有不在場證明,六點半吃完晚餐之後,和鄰居在客廳下棋,鄰居回家時已過九點半了。而且即使他沒有不在場證明,那樣的病人使用無刃的兇器殺人也說不過去。其次母親八重子的不在場證明不確定。因為她七點四十分左右出去購物,將近九點時才回來。從達岡家到林中之家,女人的步伐走近路的話約需十五分鐘,雖然就此點而論,並不是不可能行兇。但那母親個性雖然剛強,畢竟也上了年紀了,然而以動機出發點來論斷 ,並非不可能。”

  “為什麼?”

  “八重子不是房子的親生母親。房子是康樹死去的前妻的女兒,和弟弟敏樹是同父異母的兄弟。”,

  “原來如此,那麼房子死後就只剩下親生子敏樹一人可以繼承父親的財產。——我現在雖然說只有一人,但那兒不是有兩個兄弟嗎?我去的時候選有另外一個年輕人在。”

  “被害者的兄弟只有叫做敏樹的那個年輕人。另外一位瘦的叫津本廣行是敏樹的朋友,寄宿在他家。而那位高挑的小姐則是主人康樹的姐姐的女兒,雙親數年前去世了,所以就由舅舅領來照顧,現在正在上女子大學,名字叫原照美,快二十歲了。”

  “那些人的不在場證明呢?”

  “被害者的弟弟敏樹關鍵時刻里說是在西式房間裡看電視,假設他是由西式房間偷偷跑出來且避開家人的注意外出的話,一定是從房子的偏門,經父親房間前的陽台,再由津本所租房間前面的走廊下庭院,而開門出去的。但是,因為怕晚風影響主人的病體,所以陽台很早就關好了。因此不可能由此進入庭院。那就是敏樹的不在場證明,只不過,也有可能是父親和鄰居下棋入迷了,而且紙門關著,所以沒有注意到是否有人經過陽台。當然,這不能直接去問父親……。至於津本方面也證明,晚飯後沒有人到過庭院。自己一直在房間讀書,假設敏樹外出的話,自己沒有不知道的理由,假設這證言無誤,敏樹的不在場證明應可成立。其次是原照美,說是去參加朋友的舞會,至於是否會溜出舞會,不稍加檢討是無法斷言的。過,我想她的不在場證明應可成立。”

  “照美小姐和被害者是表姐妹。有沒有殺害表姐的動機?”

  “並沒有特別的動機,只是她本人如果判斷錯誤的話,說不定就會產生殺人動機。因為康樹非常疼愛這個侄女,下個月為了慶祝她二十歲的生日,打算給她一筆錢。因為原照美最近要和津本結婚,那筆錢便可當做嫁妝。假設她是康樹的女兒,能繼承父親財產的一部份的話,就會因內海房子的死而使自己的持分增加,但這些錢是舅舅的一片好意所給予的,所以並不會因房子的生或死而使持分有所改變。但當時,她如果判斷錯誤,認為殺死房子會使自己的錢增加的話,也不是不可能行兇,但她並不是個無教養的女孩,所以應該不會有這種事。至於她的未婚夫津本也是一樣。——其次,講到女孩,還有一位,那就是內海義彥的妹妹、葉子。”

  “跟內海一象住在一起嗎?”

  “是的。她今年二十三歲,和原照美不同類型,是屬於深沉那一類的。但和嫂嫂——房子不合,始終故意為難,但還不至於只因關係不友善就殺人吧,這女孩昨晚不知去那裡,很晚才回來。最近,女孩子們似乎都不太介意晚上外出。像我這樣經常處理一些女性兇殺案的人,如果自己有女兒的話,一定把她鎖在壁櫥里。”

  “正是如此。悅子昨晚還說要一個人去那殺人現場呢!真是不顧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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