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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阿曼達泰然自若地說。她戴著手套的手抓著皮包放在腋下。誰會想到在這麼柔軟、漂亮、鍍著金邊的小山羊皮包里會有一把左輪手槍?她的臉上帶著微笑,“你認識我丈夫?”

  “算是吧。”每次提到魯伯特,舍伍德總是不太高興。他轉換了話題,“凱斯小姐和我都是聖克里斯蒂娜號上的乘客。我剛才正想去休閒車廂。你們願意和我一起去嗎?”

  我立刻站起身來:“我們願意。”

  阿曼達遲疑了一下,“你就這樣把箱子留在這兒?留在椅子上?”

  “這有什麼關係?”我平靜地看著她的臉,“裡面沒什麼值錢的東西。”

  聽我這麼說,她好像相信我已經把包裹寄回華盛頓了。

  “我也把箱子留在座位上了。”舍伍德高興地說。

  “很好。”阿曼達從椅子上站起身。

  我們沿著過道向前走。阿曼達走在我前面。

  “我經常乘坐聖克里斯蒂娜號。”她扭過頭微笑地對舍伍德說。她利用惹人注目的帽檐賣弄著風情,時不時露出半張臉。

  “上一次的旅途有些不同尋常。”他回答說。

  “我錯過了什麼嗎?”

  “是的,勳爵夫人。”他搶在我們之前為我們打開了車廂的門,“就連凱斯小姐也不知道故事的最新進展。船到達碼頭的時候,哈利博士發現箱子裡的蛇死了。為了查出死因,他當天親自給蛇做了屍體解剖。他驚訝地發現,這條巨蝮竟然死於嗎啡中毒。”

  到了休閒車廂,我們找到一張三個人的桌子。舍伍德為阿曼達和他自己點了雞尾酒。我想喝啤酒,我需要保持清醒。

  我當時想問舍伍德他在紐約的時候是否開過一輛白色輪胎的藍色別克車。但是,最後,我還是沒有問。我得集中精力,想辦法離開阿曼達。我忘不了她皮包里的手槍,也忘不了舍伍德打斷我們之前她那副喪心病狂的樣子。阿曼達喜歡男人,所有類型的男人,即使是像舍伍德這樣粗野的男人她也喜歡。

  就在到達巴爾的摩之前,我起身往隔壁車廂的洗手間走去。如果快到華盛頓的時候我再去,阿曼達一定會堅持和我一同去。但她怎麼也想不到,我會在巴爾的摩下車。

  我提起座位上的箱子,然後來到離休閒車廂最遠的末節車廂。我一直等到火車要從巴爾的摩出發的時候,才下了火車來到站台——我是最後一個下車的乘客。列車長在後面大聲地朝我又叫又喊。我沒有回頭,匆忙地隨著人群出了車站。我走過幾個街區,來到一個車庫。在這兒很容易租到車,從這裡開車到華盛頓和坐火車去的時間是一樣的。

  最開始的五分鐘,我一直盯著車後視鏡。我沒發現後面有車跟蹤我。

  當然,我沒有徑直把車開到我的公寓。阿曼達為了等候郵寄來的包裹可能會隨時出現。我把車開到我的辦公室,那是戰爭臨時建築中的一間斗室。

  我就是在那兒寫下這封信的。

  魯伯特的包裹就放在我的桌上。

  我當時覺得自己很安全。這麼晚了,外人沒有事是不會到這兒來的。樓裡面設有夜間登記處,而且門衛非常謹慎。

  但是,我不能永遠待在這裡。幾分鐘之後,我應該帶著包裹離開這裡,把信寄給您,再乘計程車到切維切斯。這裡和康乃狄克大街只隔了一個街區,開車過去很方便。我相信最後的這段旅程會很安全,我唯一擔心的是:我擺脫了那筆錢之後真的就安全了嗎?阿曼達、托尼還有那個在紐約的時候跟蹤我的人,他們會

  相信錢已經不在我身上了嗎?

  還有,我按照魯伯特的吩咐,把錢交給一個陌生人而不是阿曼達,這樣做究竟對不對?我應該把錢交給警察嗎?

  伍利茲警長,我現在太累了,根本想不清楚。我真的需要您的建議和幫助。這麼長時間以來,無論發生什麼事,我一直鼓勵自己要完成魯伯特的心愿,也許這樣做只是一時衝動,並不是因為我對魯伯特的忠誠,就像我認為……

  晚些時候(晚上8:05)

  自從下午三點鐘開始,我已經打了七十六頁零三分之一的信紙。我在窗口吸了支煙,順便透透新鮮空氣。華盛頓六月的空氣並不清新,不過戶外總比屋裡好得多。

  乍一看,街上好像空空的。外面夜色朦朧——即使有一盞街燈在淡紫色的空氣中發出黃色的光。遠處傳來了有軌電車發出的刺耳的摩擦聲。突然間,我看到街對面的樹影下站著一個男人。如果不是街道空蕩蕩的,我很可能注意不到他。如果不是燈光這樣昏暗,他的身影也不會那樣模糊。也許是一個單相思的男孩在等待幽會的對象。或者是晚下班的辦公室職員在等公交車。但我想,我應該提到他——萬一他和整件事有關……

  街上再沒有什麼人了。天很快暗了下去,周圍靜悄悄的。我希望能順利地找到計程車。我一定不能遲到。

  伍利茲警長,我能再次請求您嗎,請求您收到信的時候回信給我?我很迷惑,還有點後悔,後悔沒告訴您我找回了那筆錢。我希望這封信多少可以做些補救。我知道,這裡不屬於您的管轄範圍,所以,這封信是寫給朋友而不是寫給警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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