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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對著她搖搖頭。“你讀了太多的恐怖偵探小說,或者是說這類作品打字打得太多。”我責備她說,“伊娜?你知道她的心事有什麼事嗎?她每天和你在辦公室見面,為何卻又跑到你家要和你說話?”

  “我一點也不知道。她不可能以為我和兇手有什麼關係。不可能的。”

  “會不會她偶爾聽到了什麼,而產生了誤會?”

  “沒有的,我告訴你,沒有的!”我心裡懷疑。我禁不往懷疑……甚至就在這一刻,我不相信雪拉是在說實話。“你有沒有敵人?懷恨的年輕人,嫉妒的女孩子,或是某個心理不太平衡而有可能找你麻煩的人?”

  我自己聽著自己的聲音都覺得沒什麼信心。

  “當然沒有。”事情就是這樣。即使現在我對於那隻鍾也不確然。

  這故事可真玄。

  四點十三分,這數字有什麼意義呢?明信片上除了這數字,還寫著“記住”兩個字,為什麼呢?除非它們對發信人有什麼特別的意義。

  我嘆了一聲,付清帳,起身。

  “不要擔心。”我說。(那是英語或者任何其他語言裡最愚昧的話。)“柯林·藍姆私人服務社將盡職到底。你會沒事的,我們將會結婚,快樂地生活在一起。”

  我知道,如果就此打住,讓那浪漫作為休止符,一定要好多了,然而我實在壓抑不下柯林·藍姆的好奇,於是添加了一句;“那隻鍾你到底如何處理了,藏在抽屜里?

  ”她沉默片刻,然後說;“我把它扔進了隔壁的垃圾箱。”

  我聽了不禁訝然。乾淨俐落!真虧她想得出來。也許,我低估了雪拉。

  第二十四章柯林·藍姆的敘述雪拉走了之後,我過街回到卡蘭敦旅館,收拾好行李袋,交給侍者。這種旅館尤其在意你是否在中午之前退房。然後我便出發了。我的路線經過警察局,我躊躇了片刻之後才進去。我告訴他們我要找哈卡斯特。他在。我看見他眉頭緊鎖,低頭看著手上的一封信。

  “我今晚又要走了,狄克,”我說,“回倫敦去。”

  他抬頭看我,若有所思。“我給你一個勸告如何?”

  “不要。”我立即回答。他沒有理睬。人若要給人家勸告,都是如此的。“你應該離開……離得遠遠的……如果你知道什麼對你最好。”

  “沒有人可以替別人判斷什麼對他是最好的。”

  “我懷疑。”

  “我要告訴你,狄克。等我了給目前這項任務,我便要辭職。至少……我想如此。”

  “為什麼?”我覺得自己像個維多利亞時代老式的牧師。我太多疑了“你太急躁了。”

  我不太明白他那句話的意思。我問他為何看起來這般煩惱。

  “你讀讀看。”他把那封信送給我。

  親愛的先生 我剛剛想起一件事情。你問過我,我的先生是否有什麼特別的標記沒有,我說沒有。我弄錯了。事實上,他的左耳後方有個疤痕。似前我們養的一條狗向他撲去,他被剃刀刮到,fèng了幾針,因為傷口不算大,後來便把它忘記了。

  順頌祺安麥琳娜·里瓦“她的字蠻漂亮的,”我說,“雖然我不喜歡紫色的墨水。死者身上有疤嗎?”

  “他是有個疤痕,就在她所說的地方。”

  “她認屍的時候,難道沒有看到嗎?”

  哈卡斯特搖搖頭。“給耳朵蓋住了。必得把耳朵向前掀才看得到。”

  “那就好了。這是一個很好的加強證據。你怎麼啦?”哈卡斯特哀傷地說,這件案子可是邪得很!他要我去看看我在倫敦的那個法國或比利時朋友。

  “也許吧。為什麼呢?”

  “我曾經向局長提起他,局長說他還記得這個人……導遊小姐那樁謀殺案。如果他肯來一趟的話,我非常熱誠地歡迎他。”

  “恐怕不行,”我說,“這個人不輕易行動。”

  當我摁著威爾布朗姆胡同六十二號的門鈴時,時間是十二點十五分。賴姆塞太太來開門。她幾乎沒抬頭看我。

  “什麼事?”她說。“我能和你談一下嗎?大約十天前我來過這裡。你大概忘了。”

  這時她才拾起眼瞼把我看個仔細。雙眉微蹙“你是……你是和探長一起來的那位吧?”

  “對的,賴姆塞太太。我能進來嗎?”

  “你要進來就進來吧,你是警察。”她領前進入客廳,唐突地面對著我坐下來。從前她的聲音有點尖酸,今天的樣子卻是以前我沒發覺的無精打采。

  我說;“今天好像很靜……你的孩子回學校去了吧?”

  “是的,整個都不一樣了。”她繼續說,“我猜你是要問些有關最近的兇案的事?那個女孩被人殺死在電話亭里。”

  “不,不然。我並非真正在警察局工作。”

  她的樣子有點驚愕。

  “我原以為你是藍姆警佐,不是嗎?”

  “我是叫藍姆,不錯,只是我服務於另一個部門。”

  賴姆塞太太臉上的倦怠一掃而光。她直直地逼視著我。“嗐,”她說,“那麼,有什麼事嗎?”

  “你先生還在國外?”

  “是的。”

  “他去好久了吧,賴姆塞太太,是不是?而且去很遠的地方?”

  “你知道了什麼?”

  “嗯,他到鐵幕里去了吧?”點不錯”

  “他去前你知道嗎?”

  “隱隱約約地知道。”她停了一下再說,“你要我到那裡與他會合。”

  “這件事他是不是想了很久?”

  “我想是。最近才告訴了我。”

  “你並不贊同他的想法吧?”

  “以前我是同意的,但你們須了解那已經……你查得蠻徹底,不是嗎?”

  “你也許能夠提供一些消息給我們,對我們將一定有很大的幫助。”我說。

  她搖搖頭。“不;我做不到。我不是說我不願意、你知道,他從來不曾跟我講明任何事情。我不想知道。對於這一切,我已感到厭倦!當麥可告訴我他要離開這個國家,到莫斯科去,永遠不再回來時,我一點也不覺驚訝。於是,我必須決定我要的是什麼。”

  “於是你決定,你對你先生的企圖並不十分贊同?”

  “不,我不願這樣說!我的看法完全是個人的。我相信事情最後終必和女人有關係,除非我是十足的狂熱者。而女人可能是這種樣子,但我不是。我一向只是個溫和的左翼。”

  “你的先生和賴金案有牽連吧?”

  “我不知道。我想大概有。他從來不曾對我提起這件事……“她突然精神抖擻地看著我。“我們最好把事情講明白,藍姆先生,或是披羊皮的狼先生,不管你是誰,我深愛我的丈夫。也許我應該跟他一起到莫斯科去,無論我是杏贊同他的政治立場。他要我把孩子一齊帶去,我不要!事情就這麼簡單,所以我便留下來和孩子在一起。我不知道將來是否還能和麥可見面。他必須選擇他自己的生活方式,而我也必須選擇我自己的。但有一件事會是十分肯定的。在他和我談過這件事之後。我決定讓孩子生長在他們的國家裡。他們是英國人。我希望他們做個平凡的英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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