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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利把另一名男子拖到牆邊,儘量遠離金宗吉,再用手電筒朝男子照去。果不其然,男子的反應跟哈利一樣,在目不視物的情況下,只能朝亮光開槍。哈利訓練有素的雙眼看見男子的胯間沾滿血跡,子彈一定射進了他的腹部,但並不足以致命。男子的肩膀也在流血,因此可能有一發子彈射中腋下,這說明了為什麼卡拉希尼科夫自動步槍會先掉下來。哈利蹲了下來。但這些並不足以說明為什麼男子會停止呼吸。

  哈利將光束照向男子臉部。這名少年怎麼會停止呼吸?

  原來有一發子彈射入少年的下巴,從哈利射擊的角度來看,子彈一定進入了少年的嘴巴,擊穿上顎,再穿入腦部。哈利吸了口氣。這名少年不過十六七歲,長得頗為英俊,真是可惜了這張俊俏臉龐。哈利站起來,用槍管指著死亡少年的頭部,大聲吼道:“他們在哪裡?萊克先生、東尼,在哪裡?”

  哈利等待片刻。

  “什麼?大聲一點兒,我聽不見。哪裡?給你三秒,一、二……”

  哈利扣下扳機。那把步槍一定調到了完全自動的射擊模式,因為當哈利鬆開手指時,步槍至少發射了四發子彈。子彈射中少年臉部時,哈利閉上眼睛,當他再張開眼睛,少年的俊俏臉龐已分崩離析。哈利注意到濕潤的鮮血流下他赤裸的身體。

  哈利走到金宗吉旁邊,跨站在他上方,用手電筒照向他的臉,再用槍管指著他的額頭,重複同樣的問題。

  “他們在哪裡?萊克先生、東尼,在哪裡?給你三秒……”

  金宗吉張開眼睛,哈利看見他的眼白正在顫抖。怕死是求生不可或缺的條件,他必須如此,至少在戈馬市是如此。

  金宗吉緩慢而清楚地回答。

  88 教堂

  金宗吉動也不動地躺著,那名高大的白人男子將手電筒放在地上,讓光線照亮天花板。金宗吉看著那名白人男子穿上歐德萊的衣服,並將T恤撕成條狀,纏繞在下巴和頭上,蓋住裂開的下巴和撕裂到耳朵的傷口,打一個結,不讓下巴垂向一旁。金宗吉看見鮮血濕透布條。

  他回答了白人男子問的幾個問題。他們在哪裡?有幾個人?拿什麼武器?

  這時白人男子走到架子旁,拉出一個黑色盒子,打開查看裡頭的東西。

  金宗吉知道自己就要死了,年紀輕輕即橫死。但也許現在不會,他今晚不會死。他腹部刺痛,仿佛有人在他身上倒了鹽酸,但是沒關係。

  白人男子拿著歐德萊的步槍,朝金宗吉走來,站在旁邊,燈光從白人男子後方照來,將他照得猶如巨塔,他頭上包著白布,如同他們替死者下葬前,用白布包住死者的下巴。如果金宗吉會被射殺,那就是現在。白人男子將他撕下的布條扔在金宗吉身上。

  “自己來。”

  金宗吉聽見白人男子發出呻吟,爬上樓梯。

  金宗吉閉上眼睛。他只要別等太久,就可以止住嚴重出血的地方,以免自己因為失血過多而暈倒。他可以起身,爬到對街,找人求救。也許他走運,碰見的人不是戈馬禿鷹,那麼他也許就可以去找埃瑪,讓埃瑪成為他的人。埃瑪現在沒有男人,他沒有僱主。他看見了那名高大白人男子拿走的盒子裡裝的是什麼。

  哈利將路虎攬勝開到教堂矮牆前停下,那輛短胖的現代轎車依然停在原地。路虎攬勝的車頭正對著那輛現代轎車的車頭。

  車裡亮著香菸的火光。

  哈利關上大燈,搖下車窗,探頭出去。

  “索爾!”

  哈利看見香菸火光移動,司機開門下車。

  “哈利,發生了什麼事?你的臉……”

  “事情有點兒出乎意料,我沒想到你還在這裡。”

  “為什麼不在這裡?你付了我一整天的錢。”索爾用手撫摸路虎攬勝的引擎蓋,“好車,偷來的?”

  “借來的。”

  “借來的車,衣服也是借來的?”

  “對。”

  “沾上了紅色血跡,是前任主人的血?”

  “把你的車留在這裡,索爾。”

  “我會想踏上這段旅程嗎,哈利?”

  “可能不會。如果我說我是好人,會有幫助嗎?”

  “抱歉,在戈馬市我們已經忘了好人是什麼意思,哈利。”

  “嗯。那一百美金會有幫助嗎,索爾?”

  “兩百……”索爾說。

  哈利點了點頭。

  “五。”

  哈利下車,讓索爾坐上駕駛座。

  “你確定他們在那裡?”索爾問道。路虎攬勝發出低顫聲,開上馬路。

  “對,”哈利在后座說,“有人跟我說過,人們在戈馬市要上天堂,那裡是唯一的地方。”

  “我不喜歡那個地方。”索爾說。

  “哦?”哈利說,打開身旁的盒子。盒內是馬克林步槍,組裝方式貼在盒蓋內側。哈利開始組裝步槍。

  “惡靈。巴多耶。”

  “你說你在牛津念過書?”霧面的潤滑部件卡到定位。

  “我想你對火惡魔一無所知。”

  “對,但我知道這個,”哈利說,從槍盒的收納空間裡拿出彈匣,“我用這個來對付巴多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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