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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當晚,流浪漢再次醉酒。醉酒的人基本會有兩種狀態:一種是想睡覺;一種是精神極度亢奮。流浪漢顯然屬於後者。當然,他嗜酒想必也是痴迷於亢奮的感覺,因為只有在那一刻,他可以拋卻他的懦弱和逆來順受,他可以肆無忌憚發泄心中的憤懣,甚至攻擊謾罵那些自以為高高在上的人。儘管他自己是一個人生極度失敗、企圖通過作踐自己逃避現實的人,這一點韓印從拉麵館老闆先前提供的流浪漢罵街時的隻言片語,似乎可以窺探出來。但他受過傷,所以懂得怎樣傷人,他可以利用自己的錯誤,去懲罰別人。
韓印站在橋下流浪漢曾住過的地方,雙眉微蹙,眯縫著眼睛,玩味著案情中的各個細節,腦海里開始構建、演繹被害人和兇手對峙的場景:
流浪漢醉眼矇矓,手裡舉著酒瓶,不時仰脖猛灌一口,接著像以往一樣罵天、罵地、罵空氣,聲音忽高忽低。
兇手恰巧路過,冷不丁被高聲叫罵驚動,不經意瞥了一眼。
流浪漢:“你瞅啥?有啥好瞅的?”
兇手愣了一下,白了流浪漢一眼,不想與他一般見識,轉回頭繼續走(正常人反應)。
流浪漢更加覺得被輕視,開始強烈攻擊:“看你個倒霉樣,大半夜在外面瞎溜達,不是被媳婦攆出來的吧?”
兇手會有兩種反應:一、忍氣吞聲,加快腳步,儘快離開是非之地;二、被激起火氣,與兇手對罵。
流浪漢這邊,無論上面哪一種情形,都會調動起他更強烈的攻擊:“就你這窩窩囊囊的鬼樣子,早晚都得戴綠帽子,備不住你媳婦現在就在家搞破鞋,趕緊回去看看吧……”
兇手火氣越來越大,雙眼使勁瞪過去:“臭要飯的,給你臉了是吧?”
流浪漢:“小樣,再瞪我試試,信不信我弄死你。”他一邊威脅著,一邊搖搖晃晃地站起身,手裡握著酒瓶,沖兇手走過去……
兇手縮了縮身子,眼見流浪漢步步逼近,一瞬間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猛地奪過酒瓶,用盡全力,沖流浪漢的腦袋砸過去……
韓印腦海里的場景轉換到寧山公園。
賣淫女沿街攬客,遇見兇手,搔首弄姿,極盡挑逗招數。
兇手並不搭理,埋頭繼續走。
賣淫女糾纏不放。
兇手有了怒氣,一臉厭煩,甩掉賣淫女搭過來的胳膊:“別煩我,滾開。”
賣淫女被嫌棄,下不來台,加上不要臉、毫無顧忌,便高聲罵:“窮酸樣吧,幾十塊錢都玩不起,還嫌棄我,想玩,老娘還不伺候呢!”
兇手剛欲加快腳步,又猛地定住身子,凝神片刻,轉過身子,換成一臉諂笑:“別喊,別喊,我玩還不行嗎?那得找個人少的地方,對了,前面岔路旁有個公廁,咱去那兒吧……”
韓印再次轉換場景,來到了紅星巷。
這一次,腦海里的畫面便不那麼清晰了。昨夜在會上提到過,本案雖案發於紅星巷,但兇手和被害人接觸的時間和地點都很難判斷,細節就更加難以揣測。那如果照前兩起案子的演繹,兇手遭到言辭攻擊的方向,可能還是圍繞著他現實境遇方面的一些調侃……
再總起來說,兇手會被上面的言語惹惱,表明生活中他可能的確存在那樣的軟肋和窘境。然而,言語刺激只是一個方面,韓印沒忘記說那些話的人全都是外來務工者,並且身處社會底層,從事著撿破爛、賣淫、賣假藥等不光彩的職業。如此相像的身份背景,絕不可能只是巧合而已,也許真正惹惱兇手的,是被害人身份和言辭的融合。也就是說,兇手忍受不了身處生活底層的人對他的侮辱。
所以他殺死他們,甚至覺得僅僅這樣還不足夠,他把他們像垃圾一樣拋棄,他想展示他們人格的墮落,他讓他們的臉沖向地面,剝奪他們正視世界的資格,他覺得他們根本不配與自己對視,他想讓人們知道他對他們是多麼蔑視和不屑一顧……
切割!當韓印讀懂犯罪標記所表露出的情緒,腦海中便靈光乍現出“切割”兩個字,難道這就是兇手作案的根本訴求?他想切割自己與被害人身份之間的聯繫?那麼也就是說,在兇手的潛意識裡,他與被害人屬於同一類人?
韓印的思緒越展開,越覺得自己“見過”這樣的兇手:他是一個內心隱含著極度自卑感的人;他也是一個極度以自我為中心的人。
他出身貧寒或者單親家庭,在物質和金錢的世界,他是被嘲笑和輕視的對象,又或者他的外貌乃至身體有某方面的缺陷,因而形成嚴重的自卑心理。但他表面乖巧、頭腦聰慧、學業出色,被家人寵愛、被鄰居羨慕、被老師器重,遂又形成心理上的極度自私與自尊。於是,從孩童到青春期,再到成年乃至現在,隨著現實境遇的變遷,他內心深處不斷經受著自卑與自尊兩個矛盾體的輪番衝擊,逐漸地演化為個性上的偏執。
智商高、情商低,是他在現實生活中顯著的行為特徵。在人際交往中,他總是過於自尊和敏感,刻意擺出強者姿態,以掩蓋內心的卑微,實質上卻暴露出他個性的缺陷,讓人覺得各色和神經質,反而遭到輕視和遠離。
精神上的孤獨、個性上的偏執、生活境遇的不堪,折磨著他的身心,時常令他感到狂躁和憤怒,但苦於道德和法律的約束,所以只能選擇壓抑自己,久而久之便陷入一種向強者認同的心理防禦機制。直白點說,他認為身份地位在他之上的人,對他無論是有如何不敬的言行舉止,他都會選擇隱忍和承受,而一旦他的心理世界瀕臨坍塌,他便會選擇懲罰更弱勢的群體,去尋求救贖。
韓印站在橋下流浪漢曾住過的地方,雙眉微蹙,眯縫著眼睛,玩味著案情中的各個細節,腦海里開始構建、演繹被害人和兇手對峙的場景:
流浪漢醉眼矇矓,手裡舉著酒瓶,不時仰脖猛灌一口,接著像以往一樣罵天、罵地、罵空氣,聲音忽高忽低。
兇手恰巧路過,冷不丁被高聲叫罵驚動,不經意瞥了一眼。
流浪漢:“你瞅啥?有啥好瞅的?”
兇手愣了一下,白了流浪漢一眼,不想與他一般見識,轉回頭繼續走(正常人反應)。
流浪漢更加覺得被輕視,開始強烈攻擊:“看你個倒霉樣,大半夜在外面瞎溜達,不是被媳婦攆出來的吧?”
兇手會有兩種反應:一、忍氣吞聲,加快腳步,儘快離開是非之地;二、被激起火氣,與兇手對罵。
流浪漢這邊,無論上面哪一種情形,都會調動起他更強烈的攻擊:“就你這窩窩囊囊的鬼樣子,早晚都得戴綠帽子,備不住你媳婦現在就在家搞破鞋,趕緊回去看看吧……”
兇手火氣越來越大,雙眼使勁瞪過去:“臭要飯的,給你臉了是吧?”
流浪漢:“小樣,再瞪我試試,信不信我弄死你。”他一邊威脅著,一邊搖搖晃晃地站起身,手裡握著酒瓶,沖兇手走過去……
兇手縮了縮身子,眼見流浪漢步步逼近,一瞬間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猛地奪過酒瓶,用盡全力,沖流浪漢的腦袋砸過去……
韓印腦海里的場景轉換到寧山公園。
賣淫女沿街攬客,遇見兇手,搔首弄姿,極盡挑逗招數。
兇手並不搭理,埋頭繼續走。
賣淫女糾纏不放。
兇手有了怒氣,一臉厭煩,甩掉賣淫女搭過來的胳膊:“別煩我,滾開。”
賣淫女被嫌棄,下不來台,加上不要臉、毫無顧忌,便高聲罵:“窮酸樣吧,幾十塊錢都玩不起,還嫌棄我,想玩,老娘還不伺候呢!”
兇手剛欲加快腳步,又猛地定住身子,凝神片刻,轉過身子,換成一臉諂笑:“別喊,別喊,我玩還不行嗎?那得找個人少的地方,對了,前面岔路旁有個公廁,咱去那兒吧……”
韓印再次轉換場景,來到了紅星巷。
這一次,腦海里的畫面便不那麼清晰了。昨夜在會上提到過,本案雖案發於紅星巷,但兇手和被害人接觸的時間和地點都很難判斷,細節就更加難以揣測。那如果照前兩起案子的演繹,兇手遭到言辭攻擊的方向,可能還是圍繞著他現實境遇方面的一些調侃……
再總起來說,兇手會被上面的言語惹惱,表明生活中他可能的確存在那樣的軟肋和窘境。然而,言語刺激只是一個方面,韓印沒忘記說那些話的人全都是外來務工者,並且身處社會底層,從事著撿破爛、賣淫、賣假藥等不光彩的職業。如此相像的身份背景,絕不可能只是巧合而已,也許真正惹惱兇手的,是被害人身份和言辭的融合。也就是說,兇手忍受不了身處生活底層的人對他的侮辱。
所以他殺死他們,甚至覺得僅僅這樣還不足夠,他把他們像垃圾一樣拋棄,他想展示他們人格的墮落,他讓他們的臉沖向地面,剝奪他們正視世界的資格,他覺得他們根本不配與自己對視,他想讓人們知道他對他們是多麼蔑視和不屑一顧……
切割!當韓印讀懂犯罪標記所表露出的情緒,腦海中便靈光乍現出“切割”兩個字,難道這就是兇手作案的根本訴求?他想切割自己與被害人身份之間的聯繫?那麼也就是說,在兇手的潛意識裡,他與被害人屬於同一類人?
韓印的思緒越展開,越覺得自己“見過”這樣的兇手:他是一個內心隱含著極度自卑感的人;他也是一個極度以自我為中心的人。
他出身貧寒或者單親家庭,在物質和金錢的世界,他是被嘲笑和輕視的對象,又或者他的外貌乃至身體有某方面的缺陷,因而形成嚴重的自卑心理。但他表面乖巧、頭腦聰慧、學業出色,被家人寵愛、被鄰居羨慕、被老師器重,遂又形成心理上的極度自私與自尊。於是,從孩童到青春期,再到成年乃至現在,隨著現實境遇的變遷,他內心深處不斷經受著自卑與自尊兩個矛盾體的輪番衝擊,逐漸地演化為個性上的偏執。
智商高、情商低,是他在現實生活中顯著的行為特徵。在人際交往中,他總是過於自尊和敏感,刻意擺出強者姿態,以掩蓋內心的卑微,實質上卻暴露出他個性的缺陷,讓人覺得各色和神經質,反而遭到輕視和遠離。
精神上的孤獨、個性上的偏執、生活境遇的不堪,折磨著他的身心,時常令他感到狂躁和憤怒,但苦於道德和法律的約束,所以只能選擇壓抑自己,久而久之便陷入一種向強者認同的心理防禦機制。直白點說,他認為身份地位在他之上的人,對他無論是有如何不敬的言行舉止,他都會選擇隱忍和承受,而一旦他的心理世界瀕臨坍塌,他便會選擇懲罰更弱勢的群體,去尋求救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