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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這樣說有點阿Q了,總之就是我被欺負了。不過我並不介意。因為和拒絕這種事相比、每天不要遲到幫他們把卡打上對我來說才是更為輕鬆的生存法。
現在,像挪動什麼奇珍異寶似地一寸一寸儘量無聲地打開房門,我躺倒在了床上——終於有時間好好思考那封信了。
青年今天是怎麼說的呢?
“那傢伙是個’精心準備的犯人’——是這樣嗎?”我喃喃自語。“‘把那封信再好好看一看’”。我學著青年的樣子把信紙拿高透過頭頂的燈光去看。
“——不行!”我直起了上身。什麼都看不出來。
胡擼亂了頭頂的發叢,我打開可攜式暖氣的開關,將被子拖到地板上抱著——因為我的房間沒有沙發,所以就是直接坐在地板上;把信紙平鋪在茶几上,開始仔仔細細地鑽研。
信上的字明顯做過處理,是男性還是女性的筆跡完全看不出來——事實上雖然不像《所羅門的偽證》里用尺子比著打出來的那麼玄乎——但為了無從辨認、字不是用筆,而是用竹籤一類尖頭的東西蘸著黑色的墨水寫的。
“賀西,你以為你下車了就完了嗎,如果工作日再讓老子在地鐵上看見你那張臉,老子……(不會放過你)”——信本身有意義的內容就是如此。
翻到另外那面:左上角:XXXXXXX(我們公司的郵編)
中間偏下的部分:XXXXXX有限公司(我的公司)
賀西收
——封面上的字雖然和裡面是用同樣的方法寫的、但不像裡面那樣張狂——這個之前提過了,簡單來說就是還算正常吧。
信並不是用膠水粘起來的、而是用質地比較密的固體膠軋起來的,封得非常嚴密、簡直可以說是精緻;在開啟之前,信封的上下面完全複合在一起絕對不可能開膠——就像工廠做出來的既成品。
觀察到這裡,我稍微有些理解青年的意思了。光是想出做出這樣的東西,犯人就花費了多少時間精力了——更不要說將其付諸實踐了——那麼、空白的一周犯人是拿來琢磨這種東西了嗎?我忍不住笑了起來,嘴裡充滿了苦味……到底是把什麼人招惹到了這種地步要如此“深思熟慮”地來搞我啊。而且——對啊,我怎麼把這個給忘了——寄信不是也需要時間嗎?
啊。突然想到了一個東西——我一把抓起面前的信紙翻到信封那面。
沒有。
沒有。
我要找的東西並不在那裡——不如說,除了我要找的東西以外,本該在的東西一個也沒有。
“天啊。”在酒精的作用下,我抱住了腦袋。
You’re better than this. “Of course I’m much better than this我不至於蠢到這種地步吧!”
那封信並不是寄來的。
寄信的時間地點——信封上什麼都沒有,它上面根本就沒有郵戳。而且細細看,郵編寫得也不對——雖然確實是我公司的郵編,但根本不是綠馬分部的郵編。再加上對方根本就沒寫公司地址——這封信根本就不可能是通過郵路“寄”來的。
也就是說——信是直接放到我桌面上來的。如果對方是跟蹤狂的話——擅自進入公司不可能沒有引起保安的注意;如果是自己人放的話,應該也有人看到才對。當然還有第三種可能性——等等,我又一次注視著信封表面——應該說第三種可能性才是最大的!
如果是直接投到我桌面上的話,為什麼還要在信封上署我的名字呢?——信的正式內容里不是已經寫了名字了嗎?
如果不寄信,為什麼還要寫上郵編、公司呢?——因為如果封面只寫簡簡單單“賀西收”三個字,別人會覺得有點奇怪。
郵編和公司名、信封上收斂的字體都是讓信外表看起來正常的偽裝——偽裝給誰看呢?
答案就是——
第二天,我找人事要到公司的通訊錄迫不及待地撥通了周二那天、我收到騷擾信那天值班的保安的電話——“你記得那天我那封信吧?是你放到我桌上的吧?你還記得那封信是誰放在傳達室的嗎?”
然而,保安的回答是——“信?什麼信?”
第5章 第 5 章
第二個七分鐘
5
“原來如此、信不是有人擱到傳達室又被保安拿到你桌上的嗎。”說這句話的人輕輕點頭、嘴角洋洋得意——我望著他、目瞪口呆。
時間是——在我收到第二封騷擾信的下一周的周三早上。一周里的同一天、同一班公交上——我又一次碰到了戴手銬的青年。與他同行的還是——“常……常警官,你早。”這一次,我無計可施地打了招呼。
刑警點了點頭作為回答,從希爾頓土金色的煙盒裡敲出一支,點上。照樣坐在公交的最後一排,抽菸,望街景。
“你們公司為了省事沒開監控?服了。”以沒事人的腔調說出諷刺的話,青年用食指輕輕抵住了下頜:“彆氣餒,我倒不覺得你的推理哪裡有問題——也許只是還沒還原全部真相罷了。”
現在,像挪動什麼奇珍異寶似地一寸一寸儘量無聲地打開房門,我躺倒在了床上——終於有時間好好思考那封信了。
青年今天是怎麼說的呢?
“那傢伙是個’精心準備的犯人’——是這樣嗎?”我喃喃自語。“‘把那封信再好好看一看’”。我學著青年的樣子把信紙拿高透過頭頂的燈光去看。
“——不行!”我直起了上身。什麼都看不出來。
胡擼亂了頭頂的發叢,我打開可攜式暖氣的開關,將被子拖到地板上抱著——因為我的房間沒有沙發,所以就是直接坐在地板上;把信紙平鋪在茶几上,開始仔仔細細地鑽研。
信上的字明顯做過處理,是男性還是女性的筆跡完全看不出來——事實上雖然不像《所羅門的偽證》里用尺子比著打出來的那麼玄乎——但為了無從辨認、字不是用筆,而是用竹籤一類尖頭的東西蘸著黑色的墨水寫的。
“賀西,你以為你下車了就完了嗎,如果工作日再讓老子在地鐵上看見你那張臉,老子……(不會放過你)”——信本身有意義的內容就是如此。
翻到另外那面:左上角:XXXXXXX(我們公司的郵編)
中間偏下的部分:XXXXXX有限公司(我的公司)
賀西收
——封面上的字雖然和裡面是用同樣的方法寫的、但不像裡面那樣張狂——這個之前提過了,簡單來說就是還算正常吧。
信並不是用膠水粘起來的、而是用質地比較密的固體膠軋起來的,封得非常嚴密、簡直可以說是精緻;在開啟之前,信封的上下面完全複合在一起絕對不可能開膠——就像工廠做出來的既成品。
觀察到這裡,我稍微有些理解青年的意思了。光是想出做出這樣的東西,犯人就花費了多少時間精力了——更不要說將其付諸實踐了——那麼、空白的一周犯人是拿來琢磨這種東西了嗎?我忍不住笑了起來,嘴裡充滿了苦味……到底是把什麼人招惹到了這種地步要如此“深思熟慮”地來搞我啊。而且——對啊,我怎麼把這個給忘了——寄信不是也需要時間嗎?
啊。突然想到了一個東西——我一把抓起面前的信紙翻到信封那面。
沒有。
沒有。
我要找的東西並不在那裡——不如說,除了我要找的東西以外,本該在的東西一個也沒有。
“天啊。”在酒精的作用下,我抱住了腦袋。
You’re better than this. “Of course I’m much better than this我不至於蠢到這種地步吧!”
那封信並不是寄來的。
寄信的時間地點——信封上什麼都沒有,它上面根本就沒有郵戳。而且細細看,郵編寫得也不對——雖然確實是我公司的郵編,但根本不是綠馬分部的郵編。再加上對方根本就沒寫公司地址——這封信根本就不可能是通過郵路“寄”來的。
也就是說——信是直接放到我桌面上來的。如果對方是跟蹤狂的話——擅自進入公司不可能沒有引起保安的注意;如果是自己人放的話,應該也有人看到才對。當然還有第三種可能性——等等,我又一次注視著信封表面——應該說第三種可能性才是最大的!
如果是直接投到我桌面上的話,為什麼還要在信封上署我的名字呢?——信的正式內容里不是已經寫了名字了嗎?
如果不寄信,為什麼還要寫上郵編、公司呢?——因為如果封面只寫簡簡單單“賀西收”三個字,別人會覺得有點奇怪。
郵編和公司名、信封上收斂的字體都是讓信外表看起來正常的偽裝——偽裝給誰看呢?
答案就是——
第二天,我找人事要到公司的通訊錄迫不及待地撥通了周二那天、我收到騷擾信那天值班的保安的電話——“你記得那天我那封信吧?是你放到我桌上的吧?你還記得那封信是誰放在傳達室的嗎?”
然而,保安的回答是——“信?什麼信?”
第5章 第 5 章
第二個七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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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信不是有人擱到傳達室又被保安拿到你桌上的嗎。”說這句話的人輕輕點頭、嘴角洋洋得意——我望著他、目瞪口呆。
時間是——在我收到第二封騷擾信的下一周的周三早上。一周里的同一天、同一班公交上——我又一次碰到了戴手銬的青年。與他同行的還是——“常……常警官,你早。”這一次,我無計可施地打了招呼。
刑警點了點頭作為回答,從希爾頓土金色的煙盒裡敲出一支,點上。照樣坐在公交的最後一排,抽菸,望街景。
“你們公司為了省事沒開監控?服了。”以沒事人的腔調說出諷刺的話,青年用食指輕輕抵住了下頜:“彆氣餒,我倒不覺得你的推理哪裡有問題——也許只是還沒還原全部真相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