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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從卡洛琳的衣櫥里拿出我的手提箱,那幅夏加爾的版畫還放在手提箱旁邊。我們出門叫了一輛計程車趕向卡洛琳的店,我們進到店裡,幾分鐘之後走出來時,我的手提箱比先前重了一些,卡洛琳把門鎖上。我們又叫了一輛計程車,這次是到窄廊畫室。

  在路上,她問我們為什麽要去丹妮絲那裡,我說我已經和她約好了,而且希望她們兩個能好好相處。

  “你的品位就不能高一點嗎?漂亮迷人的女人紐約到處都是,你看,安吉拉如何?”

  “哪個安吉拉?”

  “饒舌酒鬼酒吧的安吉拉。”

  “你不是說她是同性戀嗎?”

  “這個我還得再調查一下。星期一我要去問她一個問題,確定她到底是不是,免得我瞎猜。”

  “什麽樣的問題?”

  “比如說,『安吉拉,我們倆結婚好不好?』”

  “你不覺得問得太模糊了?”

  “好吧,我再想想看該怎麽問。”

  從丹妮絲臉上的表情可以清楚地看出,她看到我時的喜悅被卡洛琳的出現一掃而光。“哦,狗小姐,”她說,“我一下子想不起你的名字。”

  “卡洛琳,”我和卡洛琳幾乎異口同聲,“你可以稱呼我凱瑟小姐。”

  這會是個漫長的下午,我在想。幸好我不用在這裡待太久。

  “啊,我沒有認出你來,”丹妮絲說,“我不記得你有這麽矮,第一眼我還以為你是個小孩。”

  “那是因為我氣質天真。”卡洛琳說。她走到一幅引人注目的畫前,歪著頭,手叉腰。“畫畫一定很有趣,尤其當你不用管它看起來像什麽的時候。你就只會用一些顏料塗塗抹抹是嗎?”

  “我去煮咖啡,”丹妮絲說,“我想凱瑟小姐一定想吃點什麽。”

  “不,謝謝了,”卡洛琳說,“我最近沒什麽胃口,也許我得了厭食症,我知道有些女人年紀大一點就會得。”

  她們就這樣繼續斗下去。如果她們兩個不是我喜歡的人,我也許可以坐下來好好觀賞,但上帝知道,我實在插不上手。她們不需要裁判,她們自己就做得很好,根本不需要有人來計分。據說,傑瑞德打算下午出門,這顯示他有很好的判斷能力。

  兩點整,電話響了,我拿起話筒靠在耳朵上,然後聽到一個熟悉的聲音,於是點點頭把話筒拿給卡洛琳。

  “你要找的人還沒有到,”她說,“請十五分鐘之後再打來。”她掛上電話,看著我。

  我抓起手提箱準備出門。“我要上路了,”我說,“你知道他待會兒再打來的時候該說什麽?”

  “要他到麥迪遜大道和第七十九街交會口的紳士咖啡店,然後坐在離門最遠的那個桌位等,你會去找他,或是以麥迪遜的名字傳叫他。”

  “如果他問起錢幣呢?”

  “你已經拿到了。”

  “很好。”

  “你讓我卷進你們的事,”丹妮絲說,“伯尼,你還在偷,對嗎?一定是的。狗改不了吃屎,或者說,罪犯就是愛穿條紋服。”

  “在監獄裡已經不流行穿條紋服了。”

  “哦,可惜,它讓人看起來苗條。你果然知道裡面流行什麽,畢竟你在裡面待過。你仍然是個小偷,現在還成了殺人兇手嗎?”

  她看著卡洛琳。“那你又是什麽?他的幫凶?”

  “卡洛琳會跟你解釋所有的事。”我說。我一點也不羨慕這份工作。

  我一下子坐了這麽多次計程車,這已經是今天的第三次了,這次是到第十八街和第九大道的轉角處。時間把握得剛剛好,兩點十五分我在442號鐵門的對面下了車,這時候他可能在打電話──很可能──因為十分鐘之後鐵門開了,赫伯特.富蘭克林.科爾卡農走了出來。

  我站在一扇陰暗的大門邊,免得他看到我。結果,他看也沒看就向左轉,大步朝第十大道的方向前行,他不是想在那裡叫計程車就是把車停在了那裡。

  不管那麽多了。看著他走到轉角後,我慢跑著過了馬路,腳上還是穿著彪馬鞋,儘管它太寬了。這是個天氣晴朗的下午,街上人來人往,但是這一次我不在乎,因為我知道哪把萬能鑰匙能開鐵門的鎖。星期二晚上已經開過了,所以我過街的時候手裡拿著那把鑰匙,幾秒鐘之後已經進了大門,轉身把大門又鎖上。

  我沒戴手套,這次我不在乎。如果事情沒成功,會有更糟的事發生,指紋根本算不了什麽;如果事情成功,沒人會管我在哪裡留下了指紋。

  我再一次通過大門走進那陰暗的走道,把手提箱的鎖打開,從裡面拿出一把槍。

  槍,這令人厭惡的東西。這一把看起來像鋼製的,但是摸起來沒那麽冰冷,因為它實際是用酚醛樹脂做的,我猜它甚至可以混過安檢上飛機。我把它拿在手上,讓自己習慣手握武器的感覺,並且檢查是否裝了彈藥。然後我穿過走道。

  我手握著槍,以防阿斯提德下午在花園裡,我當然不希望如此。那隻狗受過戰鬥訓練,可我沒有。我更不希望在毫無準備時就碰上它。我在走道口停下來,手握著槍,小心翼翼地看了一遍花園的各個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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