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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骨架——尤其是骨盤的形狀來判斷,立刻就知道其中一具屍體是成年男子,另一具是成年女子。只不過兩人的估計年齡,約是二十來歲到四十五歲,範圍很廣。刑警表示如果繼續檢驗牙齒的耗損度,還能夠鎖定更多的咨訊,但這項檢驗很花時間。
“不過我們認為兩具屍體都是死了一年後。從車子被偷的時間來判斷,這個說法是合理的。”
兩名刑警雖然也說過“看起來真是個年輕的爸爸呀”的感想,但似乎沒有懷疑我和小哲的關係。好像在之前探訪的人家之中有小直的同學,他們已經事先聽說小直因為盲腸炎開刀住院的消息。年紀大的刑警還向我訴苦,“夫妻都上班很辛苦呀。老實說我們家也是夫妻都有工作……”
這時年輕的刑警則是一臉不感興趣地在一旁發呆。說不定他心裡在想,與其在這種偏僻的小鎮當警察,還不如進自衛隊當軍官比較好……
其實不單這兩名刑警,好像連管轄今出新町的今出警察局對這輛沉車和兩具屍骨,也都沒當成重大案件。據說因為今出湖挖好不到半年,就已經連續發生兩起汽車翻落的車禍,還死了五個人。有關當局看不過去,便加強護欄設施,到處樹立警告標誌。但是到目前為止每年還是會發生一件左右的車禍。
“以前的居民之中還有人說就是因為在那種地方挖湖,惹火了山神,所以每年都要有人犧牲。”
換句話說,昨天晚上的車禍表示今年今出湖的祭祀品已經夠用了!不,我這樣子亂說,真是太隨便了,真抱歉。
“我們的交通課還沾沾自喜,去年沒有發生車禍。結果居然是根本沒發現有車禍。真是敗給他們了。”
發現得太遲,只會徒增身份確認作業的困難。兩名刑警似乎只覺得這一點很麻煩地告辭而去,居然一點都不覺得可疑,完全認為那是個不幸的意外。
但我就不一樣了,而且用我身上所有的錢來打賭,我猜小哲的想法也不一樣。
因為喜歡做菜的小直不在家,我們只好跟半個月前才在車站前面開店,服務態度惡劣的外送批薩店訂了獨家口味的批薩。就營養學的觀點來看,內容是在無法恭維,而我和小哲的表情就像參加守靈一樣,彼此沉默地吃完自己的分量。
“我不知道為什麼覺得好累,所以我要去睡了。爸爸,我已經鋪好你的床了。”
小哲說完準備回到自己房間,時間不過才晚上十點。平常這時候他精神還好得很,尤其是我在的時候。雙胞胎這麼早上床,簡直是聞所未聞的怪事。
“嗯,你辛苦了。明天起我會去醫院,所以你去上學吧。”
“嗯。”小哲點過頭後轉身上樓。
我不可能這麼早就睡著,然後為了不然小哲知道我在想事情,我故意打開電視轉到無聊的節目頻道,坐在客廳的扶手椅上。
我在想今出湖的屍骨,那不是意外,說不定是殺人事件。
而且……我乾脆明說吧,我在想那一男一女的兩具屍骨,會不會是小哲和小直的父母!
我可以舉出許多證據。第一,當刑警告訴我們從湖裡撈出另一輛車時,小哲那副驚訝的表情。我所知道的雙胞胎可是天不怕地不怕,遇到任何狀況總是一笑置之的大膽到可怕的好孩子。我頭一次看他臉上出現近乎恐懼的神情。
第二,那兩具屍骨的估計年齡,也和雙胞胎的父母頗為吻合。而且他們分別和愛人私奔、遺棄家庭時,我便很自然地接受了。我心想,這社會都是些自私的傢伙,甚至還有這種莫名其妙的父母。
但是冷靜地想一想,當出現另外一種說法時,我也沒辦法繼續點頭稱是了。
如果是你,會覺得哪一種說法“比較可能”呢?因為父母兩人同時跟自己的愛人手牽手離家出走,孩子難以忍受如此自私、不負責任的父母,因此將他們“解決”了。
兩者聽起來都很不尋常,但是現實生活中雙胞胎的父母行蹤不明,一開始便相信前者說法的我,有義務要公平檢討後者說法的可能性。
另外我很在意的是,過去雙胞胎曾經幾次向我報告“我爸打電話回來”或是“我們跟媽通過電話”,卻從來沒有讓我看過他們父母依然健在的證據。
他們已經離家出走一年了,就算是私奔,新生活應該也已經穩定下來了吧。總會有一兩次想回家看看孩子的近況吧,關於這點雙胞胎給我的說明是,“他們兩人都自以為對方和我們一起生活。”仔細想想,這真是令人費解。
難道不是嗎?要演變成這種勞燕分飛的狀況,首先必須有“丈夫和妻子各自有外遇,在決定私奔之前,彼此都小心行事不讓對方發現”的前提。
但這種事在現實生活中可行嗎?
我雖然還沒有結過婚,但是有與女人同居的經驗。就這點經驗來推測,我想一起生活的男女應該不至於會不知道對方有沒有外遇吧。尤其是女人的直覺一向敏感。我通常都是直接拿起罐裝啤酒喝,只有一次改用杯子盛出來喝,就被女人看穿有外遇。那一次真是悽慘,女人敏感起來實在只能舉手投降。
如果雙胞胎的父母真如他們說的,能夠毫無顧忌地離家出走,那表示他們十分遲鈍,甚至兩人之間極為冷淡,都把對方當成大門口的擦腳布,無足輕重!不對,我要收回剛剛說的這句話。就算夫妻好幾年來都把對方當做大門口的擦腳布一樣看待,一旦發現對方有其他異性存在,馬上會有一百八十度的轉變,開始妒火中燒。這就是人性,真是悲哀。
“不過我們認為兩具屍體都是死了一年後。從車子被偷的時間來判斷,這個說法是合理的。”
兩名刑警雖然也說過“看起來真是個年輕的爸爸呀”的感想,但似乎沒有懷疑我和小哲的關係。好像在之前探訪的人家之中有小直的同學,他們已經事先聽說小直因為盲腸炎開刀住院的消息。年紀大的刑警還向我訴苦,“夫妻都上班很辛苦呀。老實說我們家也是夫妻都有工作……”
這時年輕的刑警則是一臉不感興趣地在一旁發呆。說不定他心裡在想,與其在這種偏僻的小鎮當警察,還不如進自衛隊當軍官比較好……
其實不單這兩名刑警,好像連管轄今出新町的今出警察局對這輛沉車和兩具屍骨,也都沒當成重大案件。據說因為今出湖挖好不到半年,就已經連續發生兩起汽車翻落的車禍,還死了五個人。有關當局看不過去,便加強護欄設施,到處樹立警告標誌。但是到目前為止每年還是會發生一件左右的車禍。
“以前的居民之中還有人說就是因為在那種地方挖湖,惹火了山神,所以每年都要有人犧牲。”
換句話說,昨天晚上的車禍表示今年今出湖的祭祀品已經夠用了!不,我這樣子亂說,真是太隨便了,真抱歉。
“我們的交通課還沾沾自喜,去年沒有發生車禍。結果居然是根本沒發現有車禍。真是敗給他們了。”
發現得太遲,只會徒增身份確認作業的困難。兩名刑警似乎只覺得這一點很麻煩地告辭而去,居然一點都不覺得可疑,完全認為那是個不幸的意外。
但我就不一樣了,而且用我身上所有的錢來打賭,我猜小哲的想法也不一樣。
因為喜歡做菜的小直不在家,我們只好跟半個月前才在車站前面開店,服務態度惡劣的外送批薩店訂了獨家口味的批薩。就營養學的觀點來看,內容是在無法恭維,而我和小哲的表情就像參加守靈一樣,彼此沉默地吃完自己的分量。
“我不知道為什麼覺得好累,所以我要去睡了。爸爸,我已經鋪好你的床了。”
小哲說完準備回到自己房間,時間不過才晚上十點。平常這時候他精神還好得很,尤其是我在的時候。雙胞胎這麼早上床,簡直是聞所未聞的怪事。
“嗯,你辛苦了。明天起我會去醫院,所以你去上學吧。”
“嗯。”小哲點過頭後轉身上樓。
我不可能這麼早就睡著,然後為了不然小哲知道我在想事情,我故意打開電視轉到無聊的節目頻道,坐在客廳的扶手椅上。
我在想今出湖的屍骨,那不是意外,說不定是殺人事件。
而且……我乾脆明說吧,我在想那一男一女的兩具屍骨,會不會是小哲和小直的父母!
我可以舉出許多證據。第一,當刑警告訴我們從湖裡撈出另一輛車時,小哲那副驚訝的表情。我所知道的雙胞胎可是天不怕地不怕,遇到任何狀況總是一笑置之的大膽到可怕的好孩子。我頭一次看他臉上出現近乎恐懼的神情。
第二,那兩具屍骨的估計年齡,也和雙胞胎的父母頗為吻合。而且他們分別和愛人私奔、遺棄家庭時,我便很自然地接受了。我心想,這社會都是些自私的傢伙,甚至還有這種莫名其妙的父母。
但是冷靜地想一想,當出現另外一種說法時,我也沒辦法繼續點頭稱是了。
如果是你,會覺得哪一種說法“比較可能”呢?因為父母兩人同時跟自己的愛人手牽手離家出走,孩子難以忍受如此自私、不負責任的父母,因此將他們“解決”了。
兩者聽起來都很不尋常,但是現實生活中雙胞胎的父母行蹤不明,一開始便相信前者說法的我,有義務要公平檢討後者說法的可能性。
另外我很在意的是,過去雙胞胎曾經幾次向我報告“我爸打電話回來”或是“我們跟媽通過電話”,卻從來沒有讓我看過他們父母依然健在的證據。
他們已經離家出走一年了,就算是私奔,新生活應該也已經穩定下來了吧。總會有一兩次想回家看看孩子的近況吧,關於這點雙胞胎給我的說明是,“他們兩人都自以為對方和我們一起生活。”仔細想想,這真是令人費解。
難道不是嗎?要演變成這種勞燕分飛的狀況,首先必須有“丈夫和妻子各自有外遇,在決定私奔之前,彼此都小心行事不讓對方發現”的前提。
但這種事在現實生活中可行嗎?
我雖然還沒有結過婚,但是有與女人同居的經驗。就這點經驗來推測,我想一起生活的男女應該不至於會不知道對方有沒有外遇吧。尤其是女人的直覺一向敏感。我通常都是直接拿起罐裝啤酒喝,只有一次改用杯子盛出來喝,就被女人看穿有外遇。那一次真是悽慘,女人敏感起來實在只能舉手投降。
如果雙胞胎的父母真如他們說的,能夠毫無顧忌地離家出走,那表示他們十分遲鈍,甚至兩人之間極為冷淡,都把對方當成大門口的擦腳布,無足輕重!不對,我要收回剛剛說的這句話。就算夫妻好幾年來都把對方當做大門口的擦腳布一樣看待,一旦發現對方有其他異性存在,馬上會有一百八十度的轉變,開始妒火中燒。這就是人性,真是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