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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在門廳脫下自己的外套和帽子,格蘭特隱約可以聽見緊閉的門後,人們的閒聊聲和杯盤交錯發出的清脆聲音。然後,羅更先生開門,請他先進入房內。

  第十二章

  飯廳里,三個人圍著桌子喝茶:容貌酷似伊芙雷太太的老婦,一頭紅髮肌膚蒼白的女孩,還有黎凡特人。當主人為他開路,準備將他帶到他們眼前的時候,格蘭特隱身在壯碩的牧師身後,趁機留意他們每一個人,他甚感得意的是:他要抓的人認出了他。拉蒙雙眼瞪視著他兩秒鐘,血液上沖漲紅他的臉又迅速退去,一臉慘白。格蘭特以旁觀者的心態想著丹尼·米勒不知會怎麼奚落這番景象——丹尼這傢伙一向不留口德。黎凡特人無疑是這種遊戲的大外行——過失殺人的可能性大於蓄意謀害。

  “我帶了一位訪客,”牧師說。“這位是格蘭特先生。

  我看到他在釣魚,但是什麼都沒釣到,所以邀他進來喝杯茶。這位是我的姐姐,迪摩太太。外甥女,迪摩小姐。還有我們的朋友,拉爾先生。現在,你要坐在哪兒?“

  格蘭特被安排坐在迪摩小姐旁邊的位子,正對著拉蒙。牧師介紹的時候,拉蒙向格蘭特微微點頭示意,並無失態的表現。他紋絲不動地坐著,然後安靜地起身去拿東西。他坐下時,格蘭特注意到一件事,讓他心裡突地為之一震。拉蒙放在盤中的杯子方向錯了。這個人是左撇子。

  “我很高興你們沒有等我,愛格尼絲,”羅更先生打開清朗的嗓音說,“我本來以為你們會等我。我走過了那座搖晃的橋,繞道河的對岸回來。今天的黃昏真美。”

  他的外甥女說:“我們很高興你帶格蘭特先生回來,這樣剛好湊成奇數,我們就可以進行投票了。我們曾經爭執混血兒究竟是好是壞。我指的不是黑人和白人,而是不同語系的白人。我母親說血統純正的人種最優秀,當然,她這麼說是因為她是如假包換的高地人,淵源直可追溯至創世紀的洪水時期。羅更家是麥坎南族人,從來就沒有一個麥坎南男人沒有自己的船。我的父親生長於蘇格蘭和英格蘭交界地帶,祖母算是英國人,拉爾先生的祖母是義大利人,大家都各持己見。現在,羅勃舅舅無疑是站在我母親那一邊,身為一個血統純正的高地人,他擁有這個純正所有的冥頑不靈和這族人討厭的自豪。所以我們找你加入我們的討論,你的祖先該不會也是穿格子紋呢的吧。”

  格蘭特坦白說,他認為混血兒比血統純正的人更受重視。所以說,混血兒到今天還能存在。混血使人類變得更多元化,不再僅限於幾項單一的特質,這是件好事。混血兒多半聰明機伶多才多藝,甚至心胸寬闊,對人體貼關懷。總之,他認同迪摩小姐及——拉爾——先生的觀點。

  原本只是輕鬆的閒聊,格蘭特大感訝異羅更先生竟激烈又認真地反駁他的話。高地人的血液蠱惑著他,他以此和西歐大多數的國家做比較,證明其他國家受到的遺害。

  直到茶喝完時,格蘭特才發現一件很可笑的事,羅更先生這輩子居然沒有走出過高地一步。到低地去還只是因為三十年前的神職人員訓練,他根本就不知道有什麼其他的國家。善解人意的迪摩小姐適時接話,打斷他的高論,緩和了這段爭議。格蘭特擔綱羅更希臘合唱團中的一角(宗教慶典或戲劇表演中的合唱團,在古希臘的悲劇中,他們扮演興高采烈的觀隸,藉以說明戲劇的過程和詮釋戲劇的主題,與演員產生共鳴。),他讓自己的思緒專心針對拉蒙。

  黎凡特人開始表現得比較自然一點。他出於個人的敵意正眼迎視格蘭特的目光,旁的事全無法引起他的注意。

  他無意掩飾他大拇指上的傷疤,儘管他已經知道格蘭特看出他泄露秘密的杯子,該死的證據。他顯然在盤算著這齣正在上演的好戲。走著瞧吧,等時機到了,他就會乖乖就範。格蘭特終於看到他眼裡閃動敵意的凶光。逮捕個膽小鬼不是什麼好差事。辦案人員一刀砍了他的腳脛都比用刑具緊夾他膝蓋來得乾淨利落。此時此刻,根本就不須動用到膝蓋夾。

  面對著這個男人,有一件事教格蘭特不得不狠下心:在他留宿的短短三天時間裡,似乎就已經贏得了迪摩小姐的青睞。他用飛快的淺笑回應她,他眼光停留在迪摩小姐身上的時間多過席間其他人。迪摩小姐看起來是個很會照顧自己的女孩——她像所有的紅髮女孩一樣機伶聰慧——所以不嫌棄缺乏男子氣概的拉蒙。拉蒙是否是想找一個盟友?一個正在亡命天涯的殺人兇手通常沒什麼興趣和人談情說愛——尤其他對犯罪根本不在行。這就是機會主義者的卑鄙與無情。好吧,他不可能有機會達到目的的。格蘭特靜觀其變。他重新加入談話,品嘗牧師宅五點半午茶中的主食炸魷魚,黎凡特人也吃了,格蘭特好奇地想拉蒙怎麼吞咽得下每一口食物?他在意嗎,還是他覺得一切都過去了?他難道真的無恥到認為“你難道不這麼想嗎,格蘭特先生?”他是虛張聲勢還是胸有成竹?他的手很穩——殺了他好友的那隻細長黝黑的手——他在這席談話中並未刻意迴避他應該扮演的角色。對其他的人而言,現在坐在這裡的男子和午餐時坐在同一個位置的男子並沒有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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