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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還未送來。但“信實兄弟”在北伍德工廠有關領帶的調查已經有了結果。那系列去年托售的領帶只有諾丁漢的分店賣出過一盒六條,他們還要求再訂一次貨。“信實兄弟”將領帶還了回來,說如果日後探長有用得上他們的地方請儘管吩咐。

  “假如今天和昨天一樣案情沒有重要的突破,等你去銀行辦事的時候,我就到諾丁漢跑一趟。”格蘭特說。

  沒多久,一名探員帶著信封上的指紋照片進來,格蘭特拿起桌上檔案夾里的指紋照片——死者的指印和手槍上的指印。報告指出,銀行券上除了污漬外什麼都沒有。格蘭特和威廉斯警官親自比對信封上的指紋照片。幾個經手過這封信的人各持不同的意見。但清楚、完整而且毋庸置疑的是,這是右手大拇指的指紋,而這隻大拇指與從死者口袋中發現那把槍上的指印相吻合。

  “這和你的理論相吻合,是死者的朋友提供他這把槍。”格蘭特說。

  警官發出奇怪的噪音,繼續看著指印。

  “怎麼會這樣?這竟和小孩吃奶一樣簡單。”

  警官挺直腰杆,難以置信地瞧著他的長官。“我發誓我沒有喝太多,長官,這有可能是整個化驗指紋系統出問題了。您瞧這裡!”他拿著死者的指紋比對格蘭特面前右下角一個不甚清晰的拇指指印。沉默半晌,在格蘭特進一步比對指紋時,警官肩膀往前靠,半信半疑地想進一步證實他的高見。但是擺在他們眼前的事實已不容置疑,指紋是死者本人的。

  格蘭特本來以為是個單純事件,一兩分鐘後竟得到令人震驚的事實。

  “一般的信箋,難怪。”他漫不經心地說,而他旁觀者的部分正嘲笑他競像孩子一樣瞬間就被驚異征服。“你的想法已經有結果了,威廉斯。借槍並寄錢給死者的人和死者是一夥的。因此,他可以隨心所欲地假裝成他的女房東、他太太或任何一個對他失蹤的朋友有興趣的人。”他拿起桌上的電話,“我們要聽聽負責鑑定字跡的人對這張字條有什麼話要說。”

  字跡鑑定專家無法對格蘭特已知或猜到的事作更多的補充。這麼普通的紙張隨便到哪個文具店或報章雜誌店都能買到。字跡確定是男人的字,除非有嫌犯字跡的樣本,他們才可能判斷這是不是由他所寫,但是目前他們只能做到這個地步。

  威廉斯離開蘇格蘭場回到他暫時獨居的家中,想著這個星期過得多快,想著威廉斯太太即將從南部回來的樣子,藉此紆解自己累壞的身心。格蘭特還留在局裡,試著施咒鎮住那隻邪惡的匕首,它此刻被擺在辦公桌深綠色的皮革桌面上,一件優雅、懾人的玩意兒。這件幾乎以惡意收場的案子與刀柄上純潔無表情的聖像形成詭異的對比。

  格蘭特嘲諷地看著那尊聖像。蕾伊·麥克白小姐是怎麼說的?你得感激這件案子鬧得這麼大。好吧,格蘭特想,蘇格蘭場這樁案子對他來說比刀柄聖像更具神聖的意義。他的思緒飄向蕾伊·麥克白。今天晨報整版都是她前往美國的消息,報章雜誌哀慟、諷刺、憤怒地指責英國經紀人竟讓最優秀的音樂劇巨星離開自己的國家。格蘭特想,他該不該在她走之前再見她一面,問問她為什麼聽他形容那把匕首時面露驚訝之色?她跟犯罪扯不上邊。他對她了如指掌——她住在郊區一幢小巧的雙拼公寓,念的是公立學校,她的真名叫做羅絲·馬克漢。他曾在“提箱案”中見過馬克漢夫婦。她絕不可能在隊伍命案中投下絲毫光芒。

  她落落大方地請他到她更衣室喝茶,不然她大可故意把他引到外面去。也許動機真的很單純。她的訝異也許僅止於對他對匕首的描述,和謀殺一事毫不相干。匕首不是什麼稀世之物,很多人都見過甚至擁有類似的武器。另一方面,就算他再見蕾伊·麥克白小姐一面,結果也不會更令他滿意。她就要到美國去了。

  苦思不得其解,他再度將匕首鎖在抽屜里,準備回家。他出了門,走到泰晤士河北岸河堤邊,發現夜色格外美好,皎潔月光,冷冷的霧,於是決定步行回家。倫敦午夜的街道——比人潮洶湧的白天來得美多了——令他著迷。中午的倫敦讓你看到她的娛樂性、豐富、多變和趣味,但在夜裡,她展現的是她自己;深寂的夜裡,你聽得見她的呼吸聲。

  當他轉入他住的那條路時,無意識地走上階梯,腦中一道靈光閃過。格蘭特“閉上了眼睛”。他並不是困了,事實上這只是個比喻,他腦中的眼睛盯著對面角落路燈旁模糊的影像。誰這麼晚了還不睡?無論是過街或向下走到街的另一邊,他都迅速盤算著那個人影的距離,但他已經來不及改變方向了。他停下,不再理會那個遊蕩的人。他在轉身要回家時又回頭瞄了一眼,那個人還在,站在暗處的身影模糊幾不可見。

  他拿出鑰匙開門時已經十二點多了,菲爾德太太還在等門。“有一位先生到這裡找你,他沒有多留,也沒留口信。”

  “這是多久前的事?”

  菲爾德太太說在一個鐘頭前。她沒看清楚,他站在外頭的階梯上。似乎很年輕。

  “他沒有說他是誰?”

  沒有,他拒絕透露姓名。

  “好吧,”格蘭特說:“你去睡吧。他如果再來的話,我來應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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