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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凡輕嘆一聲,細語切切:“維德實業不是可以招惹的對象,我不知道沈源向你許諾了什麼,只不想看你引火燒身。”

  我沒有表情,內心亦無一絲漣漪。

  我在維德那裡受的委屈,不及我在程家所受委屈半分。橫豎都要受委屈,在哪裡受有什麼區別。

  我本就不是嬌生慣養的小少爺,更不是一觸即碎的琉璃脆玉,我只是個來路不明的雜種,要分程家財產一杯羹。即便拿到DNA檢測報告後,流言碎語依舊不絕於耳。

  現在的情形不會比那時更糟糕。

  頭隱隱作痛,耳鳴似乎又要起,我捂住腦袋,雙目緊閉:“你讓我一個人待著。”

  施凡面沉如水,“不,我不會離開。”

  我氣絕,這個人到底聽不聽得懂人話。

  “你認識程簡橫豎不過數年,我之前的十八年人生你一無所知,不要搞得我們關係很好的樣子。”

  施凡並未回應,眉頭微微皺著。

  我感受到絕望。

  “你什麼都不知道。”

  我仰頭嘆息。

  “施凡,你什麼都不知道。”

  ☆、第三十一章

  十八歲以前,我並不知道自己姓程。

  我一直和外婆住在鄉下,母親一個月才來探望一次。

  每次她來,丟下點錢,就迫不及待想要離開。

  我是她曾經犯下荒謬錯誤的證明,隨即又成為她再攀高枝,嫁入豪門的阻礙。

  她原本以為懷上孩子可以為她入主程家鋪路,從此一飛登天,然而現實令她大失所望。那個男人早已與權貴人家的大小姐定親,門當戶對,根本沒有她容身的位置。

  她腹中已經成形的孩子迅速變得尷尬。

  那時的她年輕,美貌,冒著風險和非議未婚生子,並不是為了到頭來一無所獲。

  然而最終一無所獲。

  母親總是極力迴避我的存在,所以我隨外婆姓,名字也是外婆起的。

  她從不留聯繫方式,也不讓外婆給她打電話。每次出現時,總化著精緻的妝容,燙得恰到好處的長髮,來去匆匆。

  我知道母親不喜歡我,但一直盼著她來,一旦來了,就小心翼翼地討好她。

  鄉下什麼也沒有,夜裡一片漆黑,可以聽見遠處水塘的蛙鳴。

  我在雨後踩著一地泥濘,費盡功夫捉住一隻小青蛙,蓋在塑料盆下小心養著,在她來的那一日捧在手心裡給她看。

  她驚叫著揮開,滿面怒容,旋即衝著外婆大發脾氣,斥責養出個野孩子。

  我捧著青蛙放回水塘,當初為了抓住它而擦破的膝蓋和手肘隱隱作痛。

  母親漸漸來得少了。

  有時幾個月也不出現。

  外婆說她快要結婚了。

  母親終於如願以償,嫁入有錢人家,過上豪門少奶奶的日子。其間耗費數年光陰,無數波折,無數屈辱,此時已顯得微不足道。

  她徹底不再來了。

  或許是急於擺脫和過去有關的一切。

  最後一次出現時,她留下的錢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多。

  這裡面除了生活費,還包含了封口的費用。

  那一日,她抱著我哭花滿面妝容。

  並不是因為難過,而是一番艱辛,世事終於如她所願。

  我和外婆站在破舊的房屋外,目送母親離去。

  外婆說,“小簡,從此以後只剩我們兩個了。”

  鄉下的日子平淡且乏味,作為孩子實在沒什麼娛樂,上學也要走很遠的路。

  但最主要還是沒錢。

  外婆患有慢性病,每個月都有固定的醫藥開銷。

  她一直在吃那些看起來很奇怪,聞起來也很奇怪的藥物。不僅有西藥,也有稀奇古怪的中藥材,在搪瓷鍋里熬得久了,散發令人作嘔的味道。

  我並不喜歡那樣的味道,沾在衣服上,在學校會被嘲笑。

  所幸鄉下的學校,大家都不怎麼好聞,我倒也並未因此受到過於嚴重的欺負。

  我一直以為外婆患的只是普通的慢性疾病,雖會跟隨一輩子,但造不成什麼大礙。

  那時的我,還不知道糖尿病會導致手足潰爛。

  家裡的飲食總是很清淡,油鹽都很少放,糖更是不可能。為了配合外婆的飲食,我能吃的東西也變得極少。對於一個孩子來說,這當然難以忍受。

  我很多次抗議,為了吃口肉和外婆爭執不休。

  而我鬧起來,總是很能鬧。

  往往折騰幾個小時。

  外婆沒有辦法,坐了很久的公交,進城買了一份肯德基。

  我第一次知道還有這麼好吃的東西。

  雖然等她回來的時候,雞肉早就涼透了。

  外婆用鍋把雞塊和漢堡重新蒸過,外面裹的那層雞皮早就不脆,麵包也塌成濕噠噠的一團,我卻吃得津津有味。

  並在後來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念念不忘。

  我曾經對施凡說,這個世界上最好吃的東西,就是肯德基。

  施凡不能理解。

  他當然不能。

  每次他厭惡地說你為什麼又吃垃圾食品的表情,我都很清楚地記得。

  外婆的病日益加重,很多時候需要我去照顧。

  十一二歲的年紀,已經懂得如何使用針管注射胰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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