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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召對時,袁崇煥的遼事方略較此前有明顯變化,增添了“和”,所謂“和為旁著”。他就任之後,便與皇太極“再續前緣”,又談起了和平。 崇禎二年(1629),袁崇煥與皇太極總共通信10封,其中皇太極來信6函,袁崇煥去書4札。內容全都堂堂正正,可以擺上桌面。袁崇煥首次覆信時,對皇太極提出的印信之事,表明了自己的態度,當然也是明朝的官方立場:未降封號,不能妄行;第二封覆信指出,遼東原為明朝土地,且有漢人墳墓,後金不應占有;第三封覆信解釋:“使者來時,因在海上航行,而讓其久居。”當時他正在處理毛文龍;第四封覆信表示,戰爭長達十年,彼此都缺乏信任,不可能驟然停止。這不是數人所能為、數語所能定的。 按照道理,在袁崇煥的位置上,與後金和談原無不可。崇禎要的是解決遼東的結果,路徑選擇在於袁崇煥。假如和議可成,不費刀槍,更是奇功一件。問題在於,他與後金和談,並未奏報皇帝知道。 袁崇煥被捕之後,錦衣衛主持審訊,有這樣的紀錄: “先是錦衣衛以斬帥主欵二事究問袁崇煥根因,據崇煥所供,斬帥一事則龍錫與王洽頻以書問之崇煥,而崇煥專斷殺之者也,主欵一事則崇煥頻以書商之洽與龍錫,而洽與龍錫未嘗許之也”。 也就是說,在毛文龍的問題上,內閣首輔錢龍錫與兵部尚書王洽態度曖昧,近乎默許,“主欵”也就是和議一事,二人則從未答應。首輔與本兵都沒表態,皇帝當然更不可能知道。 袁崇煥就是“明決”如此。自從進入兵部,他多次冒險,而每次冒險的結果都是成功,這不禁讓他的膽量和主意以幾何級數增加;是否“輕進”,是否“多事”,全在結果。成則王侯敗則賊。 他的和議,確切地說是所謂的“撫”,不僅僅針對後金,還有喀喇沁蒙古。 追根究源,皇太極之所以能夠兵薄北京,原因其實在於明成祖、燕王朱棣。他奪取江山時,當時最精銳的蒙古騎兵助戰有功,因此後來下令大寧衛內撤,將灤河與遼河之間的廣大地區,全部賜給漠北蒙古、所謂“兀良哈”,設立朵顏、泰寧、福余這三個“羈縻衛”。然而他們並不接受明朝的“羈縻”,反倒經常引狼入室,帶領敵人越境攻擊大明。 從公元1580年起直到十七世紀中期,是著名的小冰河期(LittleIceAge),基本對應著萬曆、天啟和崇禎三朝。太陽黑子消失長達七十年之久,宇宙射線的流量顯著降低,同時氣候變冷。酷寒使降雨區域普遍南移,導致明朝幾乎連年遭遇遭災。先秦晉,後河洛,又齊魯。萬曆、崇禎年間,旱災越發頻繁。陝西民變之所以能成氣候,根源就在於旱災:莊稼顆粒無收,縣官依舊逼租。 崇禎元年到二年的旱災,波及東北地區。束不的,也就是喀喇沁蒙古與後金全部遭災。明朝疆域廣闊,北方遭災,南方有糧,蒙古與後金卻無此便利。因此他們賴以生存的口糧,就成了問題。 此時袁崇煥卻突然在高台堡開通米市,賣糧給蒙古。而在此之前,他們已經與後金結盟。皇太極對他們的要求是,遵守後金制度,一旦對明朝用兵,他們必須從征: “辛未上頒敕諭於科爾沁、敖漢、奈曼、喀爾喀、喀喇沁五部落,令悉遵我朝制度。” “諭歸順各部蒙古諸貝勒,申定軍令。規定凡遇出師之時,宜踴躍爭赴,協力同心,不得遲期……若征明國,每旗大貝勒一員、台吉二員,率精兵百人從征,違者,罰馬一千匹、駝百頭。於相約會集之地擄掠者,罰馬百匹、駝十頭。”(《清太宗實錄》)。 這些情報,袁崇煥身為督師,即便沒有確切證據,至少也應該有所耳聞。既然蒙古已跟後金結盟,那麼他們也就是敵人。可儘管如此,他還是開了米市。他的判斷是,此時正是拉攏喀喇沁(明朝稱哈刺慎)蒙古的好時機。他們離薊州很近,如果徹底倒向後金,那麼京師將直接受到威脅。 袁崇煥如此回復崇禎口氣嚴厲的諭旨: “臣會同薊遼總督俞,查得哈刺慎三十六家原在薊遼撫賞,仇於虎而未與奴通。自去年虎酋攻伯彥黃台吉,據此故穴,彥死之而我不能為各夷之依。夷遂依奴而自固。……業責無與奴通。” 他的情報顯示,喀喇沁蒙古跟察哈爾蒙古有仇,但並沒有臣服於後金。察哈爾林丹汗是皇太極(黃台吉)的死敵,他死後明朝未能為蒙古各部提供庇護,他們只得“依奴自固”,也就是利用後金而已。並且蒙古各部落還曾對他下過保證:
旁著迭出(2)
“各夷共謂:室如懸磬,不市賣一二布匹於東,何由藉其利而餬口?寧願以妻子為質,斷不敢誘奴入犯薊遼。” 也就是說,如果不賣米,他們將徹底斷掉活路。因此他們寧願以老婆孩子為人質,保證不引導後金進犯薊遼。 此時的崇禎,對袁崇煥依然信任,見他如此表態,口氣略微放鬆,但在根本問題上依然沒後退: “西夷通虜,譏防緊要。奏內各夷市賣布帛於東,明是接應,何以制奴。著該督撫嚴行禁止。其招來屬夷,其有飢困,查明部落多寡,計口量許換米,不得賣與布帛米糧及夾帶禁品。路將等官,倍加偵察,如有疏違,以通夷罪論處。” 也就是說,對於臣服的屬夷,可以助其渡過饑荒,但只能“計口量許換米”,有多少人,換多少糧,堅決不能多給,以免流入敵手。否則就以通夷論罪。 然而袁崇煥這次賣出的糧食數量頗大,以至於用光了儲備。束不的也就是喀喇沁蒙古的總人口“不滿萬”,他們應該用不了這麼多。按照《國榷》和《明史記事補遺》中的說法,這些糧食多數流入了後金。不論此說是否屬實,但袁崇煥沒有執行“計口量許換米”的政策,則毫無疑問。因為什麼?因為他相信自己的判斷。而作為遼東前線最高司令官,他也確實需要相信自己的判斷。毛文龍能殺,糧因何不能賣?
旁著迭出(2)
“各夷共謂:室如懸磬,不市賣一二布匹於東,何由藉其利而餬口?寧願以妻子為質,斷不敢誘奴入犯薊遼。” 也就是說,如果不賣米,他們將徹底斷掉活路。因此他們寧願以老婆孩子為人質,保證不引導後金進犯薊遼。 此時的崇禎,對袁崇煥依然信任,見他如此表態,口氣略微放鬆,但在根本問題上依然沒後退: “西夷通虜,譏防緊要。奏內各夷市賣布帛於東,明是接應,何以制奴。著該督撫嚴行禁止。其招來屬夷,其有飢困,查明部落多寡,計口量許換米,不得賣與布帛米糧及夾帶禁品。路將等官,倍加偵察,如有疏違,以通夷罪論處。” 也就是說,對於臣服的屬夷,可以助其渡過饑荒,但只能“計口量許換米”,有多少人,換多少糧,堅決不能多給,以免流入敵手。否則就以通夷論罪。 然而袁崇煥這次賣出的糧食數量頗大,以至於用光了儲備。束不的也就是喀喇沁蒙古的總人口“不滿萬”,他們應該用不了這麼多。按照《國榷》和《明史記事補遺》中的說法,這些糧食多數流入了後金。不論此說是否屬實,但袁崇煥沒有執行“計口量許換米”的政策,則毫無疑問。因為什麼?因為他相信自己的判斷。而作為遼東前線最高司令官,他也確實需要相信自己的判斷。毛文龍能殺,糧因何不能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