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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楊明說稿子又被斃掉了,趙小薇就知道他準是又闖了禁區。

  她現在對於楊明寫的東西越來越關心,越來越想看他寫的稿子,她在心裡對自己說,不就是因為他比別人有思想嗎!可是,她又為自己辯解說也不光是因為他有思想,還因為他比別人執著,比別人獨特。她覺得現在很難再找到像楊明這樣的男孩,所以她才不能不喜歡他。結果她終於向自己招認了,她已經喜歡上了楊明。

  她很喜歡坐到楊明的椅子上,只要他不在。雖然他的椅子與她的是沒有區別的,但是坐在他的椅子上就能感覺到他的體溫,身上暢快,心裡滋潤。楊明把他電腦的密碼告訴了她,我的電腦你隨便看好了,反正我沒有發出去的文章誰都懶得看,難得還有你這樣的熱心讀者,讓我夜裡睡不著覺想起你來還有許多感動。

  她很快從電腦里調出他的文章。

  一再殺害單身女人動機何在?

  {本報記者楊明報導}本市從今年5月31日(星期六)到7月19日(星期六),每隔兩周就發生一起入室行兇案,因為前兩起未遂,所以很難判斷入室兇手的作案動機。但是後兩起即遂案件,先後有兩位單身女人死於兇手的鐵錘之下,他作案的對象都是年輕女人、單身、住頂樓。他為什麼要用極其殘忍的手段殺害無辜的她們?嫌疑人對於警方這方面的追問一向避而不談,諱莫如深。也許他以為只要自己不說出作案動機,就不會有人明白他為什麼要殺害兩位無辜的女性。

  他一再聲稱“說我殺人可以,但我沒有奸屍”,一再聲稱他也沒有性變態。

  究竟應該怎樣看待他的作案動機?

  為此,記者專門查閱了相關資料。

  美國聯邦調查局專門從事犯罪學研究的專家說:“從我們的監獄採訪和研究中我們得知:對於性侵犯的罪犯來說,幻想總是在行為之前發生的。”

  “從聯邦調查局的罪犯描繪經驗中不難看出,性犯罪案的兇手在行兇時,也喜歡把外物插入被害人的陰道或其腔體裡。”

  “根據聯邦調查局的研究理論,將外物插入(或放置於)被害人體內的行為,通常都是那些無組織力的兇手所為,在理論上或許可稱這種現象是‘退化的戀屍症’,因此,這種行為也可以算是性交的代替品。”

  兇手既然一再把水果刀或者啤酒瓶子插入被害女人的身體,根據美國聯邦調查局犯罪心理分析官的經驗判斷,兇手把外物插入被害人的陰道即可判斷為性行為的代替手段,所以這個十惡不赦的變態殺人狂的作案動機也並非不明確。

  兇手還一再辯稱他是入室搶劫,可是他卻沒有搶走多少值錢的東西,兩起即遂案件中無非是拿走被害人的手錶和手機,並沒有拿走別的物品。對於這種情況,美國聯邦調查局認為“有些人犯在案發後會想辦法將被害人的物品據為己有,在他們眼中,這些都是屬於‘紀念品’,這些物品可以提醒兇手該案發生的詳細過程,因此對兇手而言可謂價值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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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認定變態兇手的性侵犯?

  從聯邦調查局的罪犯描繪經驗中不難看出,性犯罪案的兇手在行兇時,也喜歡把外物插入被害人的陰道或其腔體裡。此外,這些行為也伴隨著對被害人的肢解等行徑,如用刀切割被害人、砍掉被害人身體器官,或是用牙齒咬被害人的身體各部位等。這些行為對那些無組織力的兇手而言最為常見,不過,兇手卻經常無法完成整個的性侵犯行為,因此在死者的陰道或是腔體裡不會發現兇手的精液,但是,這並不是說兇手都沒完成射精的動作,只是他們大部分是經由手淫而非與被害人身體的接觸而引起的泄精。這種現象說明了殺人與侵犯被害人的舉動激起了兇手的性幻想,而兇手本人也經由這種幻想產生了興奮之情。翻開他們的性史,可以發現他們的性問題常常是靠自己的力量解決的(藉助手淫等),因此不難了解他們都曾經有過人際關係上的困難,否則,他也不會只藉助於手淫了。至於他的手淫則是在被害人死亡之後才進行的,此時正是兇手性幻想的最高峰。

  根據聯邦調查局的研究理論,將外物插入(或放置於)被害人體內的行為,通常都是那些無組織力的兇手所為,在理論上或許可稱這種現象是“退化的戀屍症”,因此,這種行為也可以算是性交的代替品。從另一方面來說,透過幻想,這些把異物插入被害人體腔的動作就變成性行為了,而這麼做還不會留下什麼證據,會使得調查人員摸不著方向,也就是因為這個,許多專業人士如警方調查人員、心理醫師,或是參與命案評估工作的精神病科醫生等,往往在命案現場都找不出兇手有進行性行為的證據。此外,心理健康的專業人士也很少檢查命案現場的照片,他們對於案件的了解,也只能依靠警方對於謀殺行為所做的描述。這種種原因使得這些專業人員往往發生誤判的情形——誤以為把異物插入被害人陰道里的行為,是屬於肢解屍體的行為並非性行為的代替品,這樣對於案件的解析與研究自然是與事實相差甚遠了。因此,如果能夠了解上述行為就是兇手們性行為的代替手段的話,罪犯描繪人員就能更清晰、更正確地把握住兇手的心理狀況,從而可以按圖索驥,找出真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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