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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毒素相對於古墓螞蟻的毒素來講,毒性更溫和,不會讓人血管爆裂,像喪屍一樣死亡。

  其實這也是一個能證明少年非常聰明的地方,他知道自己就算把古墓螞蟻的毒素提取成功也沒有用,因為一旦在鬧市使用那種毒素,因為受害者的死狀恐怖,馬上就會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視,他不想這麼快暴露自己。

  就他的這種行為而言,也非常符合他這類罪犯的犯罪心理特徵。

  因為他個子不高,身材瘦削,頭腦靈活,這類犯罪者在接近被害人時,往往不會引起被害人的重視,因為他們看起來“無害”。

  這類罪犯一般都喜歡用欺騙的手段讓對方先放鬆警惕,然後他們等待合適的時機,出手果斷,並且一旦出手,往往狠辣至極,毫不留情。

  這也是他們跟身材高大的犯罪者有明顯區別的地方,因為他們沒有蠻力,所以比起瘋狂的屠戮,他們更喜歡對被害人進行控制。

  這種控制,既包括肉體控制,又包括精神控制。

  這種控制的過程會給他們帶來極大的心理滿足,讓他們覺得自己並不像看起來那麼弱小,他們其實充滿了力量。”

  “呵呵……”

  “呵呵呵……”

  剛才一直坐著不動的李行墨這時突然乾笑了幾聲。

  他的笑聲來的迅速,消失得也同樣迅速。

  他的肩膀抖動了幾下之後,就馬上恢復成剛才的模樣,他繼續弓著腰坐在那裡,像一尊冰冷的雕塑。

  江昭陽沒理他,繼續說道:

  “在螞蟻研究取得了巨大突破之後,少年又去了一次佛手坪。

  這一次,跟之前的那一次完全不同,他對自己充滿了自信,這種自信是螞蟻毒液的提取成功帶給他的。

  他知道自己手裡的武器非常厲害,能夠輕而易舉地控制,並殺死任何想殺的人。

  甚至,他還提前給自己準備了一份慶祝勝利的禮物——幾支金箔雪茄。

  至於買雪茄的錢,毫無疑問,是通過賣古董獲得的。

  在到達佛手坪之後,他並沒有直奔目的地,而是先去了半山腰的那間小屋,因為那裡面住著他童年唯一的朋友。

  他去的目的也很簡單——為了滿足他那熊熊燃燒的虛榮心。

  他想通過自己穿著的名牌衣服,抽著的貴重雪茄,向女孩宣示他的蛻變。

  又或許……

  在他陰暗的內心裡,還殘存著這麼一個角落,那裡始終裝著一份不容玷污的純真,藏著一個身穿白裙的女孩。

  不過在那裡,他顯然沒有得到他想要的東西。

  因為他突然發現——當年的酒鬼,已經變成了惡魔。

  說到這裡,江昭陽突然轉過身,雙目如電,似乎想要看穿李行墨。

  不過李行墨只是雙·腿緊繃,低著頭,一點回應也沒有。

  江昭陽繼續說道:

  “少年曾經天真地以為,自己當年的假死會讓禽獸變回正常人。

  然而,結果卻恰恰相反,這反而激怒了禽獸,讓禽獸變得更加禽獸不如。

  當他發現那頭禽獸這次欺辱的對象竟然變成了自己童年的好友時,他的心裡當時是一種什麼感覺?

  是不是有兩句話,一直在他空蕩蕩的腦海里反覆迴響:

  殺了他們!

  一定要殺了他們!

  在看到最不堪的那一幕之後,少年離開了。

  他用手捂著頭,眼含熱淚,一路跌跌撞撞地跑向了後山。

  這一次,他一定要他的命!

  在後山的斷崖處,他用尺八引來了毛桃,告訴了毛桃自己看到的一切。

  儘管毛桃因為斷手的恐懼,一直不敢下山,但聽到自己的小主人正被人凌·辱之後,雖然害怕,它還是義無反顧地從山上沖了下去。

  因為它跟少年不一樣。

  少年是為了報仇,而它,是為了報恩。”

  作者有話要說:  從明天到下周三,是最後一個榜單。

  預計下周三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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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5章 菸灰

  雖然看到毛桃跑下山去了,不過讓少年沒想到的是——它竟然沒有馬上跑去殺人。

  這也許是因為它不想給小主人惹麻煩,也許是它聽了秦玉的勸,覺得現在沒必要動手。

  總之,結果是它沒有馬上殺人,而是把自己收集了多年的金銀器物都交給了秦玉。

  一個猩猩,竟然能想到用錢解決問題,這讓少年大吃一驚!

  不過,他並不著急。

  為什麼呢?

  因為他比誰都了解那個魔鬼。

  對那個魔鬼來說,古董他要,金銀他要,秦玉他也要,他才不是商人,他從來不遵從任何商業規則,他的心、肝、肺,因為一個野種,一個騷·貨,早已變了顏色。

  他已經失去太多東西了,現在的他,再也不會允許自己失去任何東西了。

  但諷刺的是——在陳志國的眼裡,他現在有了錢,有了面子,有了奴隸,儼然已經成了一方的國王,但是在少年的眼裡,他早已是個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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