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頁
到時候,他一定要當面問問,為什麼她要毀了他的生活,毀了他的一切。
等了很久,也沒有什麼音訊。
那女子如同一滴水,溶入大海,再也看不到蹤跡。
你如何在蒼茫的大海中,尋找一滴水呢?
這年年底,王立便被朝廷授了官,他賣掉了宅第,前去赴任。
也許,會是一個新的開始吧!
從此以後,便再也沒有了他的音訊。
故事講完了。
不難看出,《集異記》中的這個女子,是一個武藝高強的女俠。
她隱居在市井當中,伺機發動,等了很久,終於等到機會,將仇人手刃於刀下,並砍下頭顱,裝在革囊里。
究竟是什麼樣的仇恨,能夠使一個女子,懷著切齒的痛恨,隱忍這麼長的時間,我們已經無從得知。
她的出現,與她的消失一樣,都是那麼突然。
她的身影,如同流星一般,拖著幽藍的光影,滑過夜叢,融入唐朝的暗夜當中,再也沒有出現過。
中、晚唐時期,是一個俠風盛烈的時代。政府公信力缺失,貪污腐敗橫行,官府不再為小民伸張正義。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人們渴望俠,也呼喚俠的出現。
唐傳奇里,有很多描寫俠者的故事。就連當時的大詩人,李白同杜甫,也不吝筆墨,寫出了許多傳之後世的篇章。
杜甫《遣懷》中寫到:“白刃仇不義,黃金傾有無。殺人紅塵里,報答在斯須。”由此可見,在唐代,這種快意恩仇的任俠行為,是很為人們拍手稱快的。
而一代詩仙李白本人,除了在《俠客行》中有“十步殺一人, 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的詩句之外,據說他本人在年少時便有結客報仇的任俠之舉。
象王立所遇見的女俠一樣,報仇以後,殺子別夫,在唐傳奇中亦所在多有。
讀這個故事的時候,人們不禁要問,你自己隱遁便是,為什麼痛下殺手,殺掉自己的孩子呢?
或者攜子而去,或者把孩子留給丈夫,這兩種,都是不錯的選擇。
這女子本人,身手已屬上乘,為了報仇,還等待了那麼久,那麼仇家的實力,定然不容小覷。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血還血,以殺止殺,從來都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式。
你若種下仇恨的種子,便只能滋生出仇恨的根芽。所以,女子報仇之後,必須迅速遠引,否則,仇家會找上門來。
帶上一個呀呀學語的嬰兒,以後的路途,必然危機四伏,並增加許多危險和不確定性。
留給丈夫,若尋仇的找來,作為一個身無長技的尋常男人,自身尚且難保,又如何把孩子平安帶大。
她處在一個艱難的十字路口。
動物世界上說,母獅子遇到危險時,會把小獅子撕碎,吞到肚子裡。——這是她保護自己幼崽的方式。
與其在別人手裡輾轉,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不如自己下手。
——了斷一個鮮活的生命,也了卻一切扯不斷,理還亂的牽掛。
女俠未必沒有真感情,只是她人在江湖行,便得行江湖事。
江湖是什麼?
江湖是歌,是酒,是詩;是刀,是劍,是血;更是傷痛,是別離,是死亡,是一切殘忍的,酷烈的的東西。
江湖很大,沒有盡頭,你可以在裡面仗劍縱酒,任意遨遊;江湖又很小,充斥著鮮血與屠戮,生離與死別,卻容不下一個母親的心,和一顆悲憫的淚。
唐餘干縣廚王立調選,傭居大寧里。文書有誤,為主司駁放。資財盪盡,仆馬喪失,窮悴頗甚,每丐食於佛祠。徒行晚歸,偶與美婦人同路。或前或後依隨。因誠意與言,氣甚相得。立因邀至其居,情款甚洽。翌日謂立曰:“公之生涯,何其困哉!妾居崇仁里,資用稍備。倘能從居乎?”立既悅其人,又幸其給,即曰:仆之厄塞,阽於溝瀆,如此勤勤,所不敢望焉,子又何以營生?”對曰:“妾素賈人之妻也。夫亡十年,旗亭之內,尚有舊業。朝肆暮家,日贏錢三百,則可支矣。公授官之期尚未,出遊之資且無,脫不見鄙,但同處以須冬集可矣。”立遂就焉。閱其家,豐儉得所。至於扃鎖之具,悉以付立。每出,則必先營辦立之一日饌焉,及歸,則又攜米肉錢帛以付立。日未嘗缺。立憫其勤勞,因令傭買仆隸。婦托以他事拒之,立不之強也。周歲,產一子,唯日中再歸為乳耳。凡與立居二載,忽一日夜歸,意態惶惶,謂立曰:“妾有冤讎,痛纏肌骨,為日深矣。伺便復仇,今乃得志。便須離京,公其努力。此居處,五百緡自置,契書在屏風中。室內資儲,一以相奉。嬰兒不能將去,亦公之子也,公其念之。言訖,收淚而別。立不可留止,則視其所攜皮囊,乃人首耳。立甚驚愕。其人笑曰:“無多疑慮,事不相縈。”遂挈囊逾垣而去,身如飛鳥。立開門出送,則已不及矣。方徘徊於庭,遽聞卻至。立迎門接俟,則曰:更乳嬰兒,以豁離恨,就撫子。俄而復去,揮手而已。立回燈褰帳,小兒身首已離矣。立惶駭,達旦不寐。則以財帛買仆(“買仆”原作“仆買”,據明抄本改)乘,游抵近邑,以伺其事。久之,竟無所聞。其年立得官,即貨鬻(yù)所居歸任。爾後終莫知其音問也。(出《集異記》)
等了很久,也沒有什麼音訊。
那女子如同一滴水,溶入大海,再也看不到蹤跡。
你如何在蒼茫的大海中,尋找一滴水呢?
這年年底,王立便被朝廷授了官,他賣掉了宅第,前去赴任。
也許,會是一個新的開始吧!
從此以後,便再也沒有了他的音訊。
故事講完了。
不難看出,《集異記》中的這個女子,是一個武藝高強的女俠。
她隱居在市井當中,伺機發動,等了很久,終於等到機會,將仇人手刃於刀下,並砍下頭顱,裝在革囊里。
究竟是什麼樣的仇恨,能夠使一個女子,懷著切齒的痛恨,隱忍這麼長的時間,我們已經無從得知。
她的出現,與她的消失一樣,都是那麼突然。
她的身影,如同流星一般,拖著幽藍的光影,滑過夜叢,融入唐朝的暗夜當中,再也沒有出現過。
中、晚唐時期,是一個俠風盛烈的時代。政府公信力缺失,貪污腐敗橫行,官府不再為小民伸張正義。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人們渴望俠,也呼喚俠的出現。
唐傳奇里,有很多描寫俠者的故事。就連當時的大詩人,李白同杜甫,也不吝筆墨,寫出了許多傳之後世的篇章。
杜甫《遣懷》中寫到:“白刃仇不義,黃金傾有無。殺人紅塵里,報答在斯須。”由此可見,在唐代,這種快意恩仇的任俠行為,是很為人們拍手稱快的。
而一代詩仙李白本人,除了在《俠客行》中有“十步殺一人, 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的詩句之外,據說他本人在年少時便有結客報仇的任俠之舉。
象王立所遇見的女俠一樣,報仇以後,殺子別夫,在唐傳奇中亦所在多有。
讀這個故事的時候,人們不禁要問,你自己隱遁便是,為什麼痛下殺手,殺掉自己的孩子呢?
或者攜子而去,或者把孩子留給丈夫,這兩種,都是不錯的選擇。
這女子本人,身手已屬上乘,為了報仇,還等待了那麼久,那麼仇家的實力,定然不容小覷。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血還血,以殺止殺,從來都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式。
你若種下仇恨的種子,便只能滋生出仇恨的根芽。所以,女子報仇之後,必須迅速遠引,否則,仇家會找上門來。
帶上一個呀呀學語的嬰兒,以後的路途,必然危機四伏,並增加許多危險和不確定性。
留給丈夫,若尋仇的找來,作為一個身無長技的尋常男人,自身尚且難保,又如何把孩子平安帶大。
她處在一個艱難的十字路口。
動物世界上說,母獅子遇到危險時,會把小獅子撕碎,吞到肚子裡。——這是她保護自己幼崽的方式。
與其在別人手裡輾轉,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不如自己下手。
——了斷一個鮮活的生命,也了卻一切扯不斷,理還亂的牽掛。
女俠未必沒有真感情,只是她人在江湖行,便得行江湖事。
江湖是什麼?
江湖是歌,是酒,是詩;是刀,是劍,是血;更是傷痛,是別離,是死亡,是一切殘忍的,酷烈的的東西。
江湖很大,沒有盡頭,你可以在裡面仗劍縱酒,任意遨遊;江湖又很小,充斥著鮮血與屠戮,生離與死別,卻容不下一個母親的心,和一顆悲憫的淚。
唐餘干縣廚王立調選,傭居大寧里。文書有誤,為主司駁放。資財盪盡,仆馬喪失,窮悴頗甚,每丐食於佛祠。徒行晚歸,偶與美婦人同路。或前或後依隨。因誠意與言,氣甚相得。立因邀至其居,情款甚洽。翌日謂立曰:“公之生涯,何其困哉!妾居崇仁里,資用稍備。倘能從居乎?”立既悅其人,又幸其給,即曰:仆之厄塞,阽於溝瀆,如此勤勤,所不敢望焉,子又何以營生?”對曰:“妾素賈人之妻也。夫亡十年,旗亭之內,尚有舊業。朝肆暮家,日贏錢三百,則可支矣。公授官之期尚未,出遊之資且無,脫不見鄙,但同處以須冬集可矣。”立遂就焉。閱其家,豐儉得所。至於扃鎖之具,悉以付立。每出,則必先營辦立之一日饌焉,及歸,則又攜米肉錢帛以付立。日未嘗缺。立憫其勤勞,因令傭買仆隸。婦托以他事拒之,立不之強也。周歲,產一子,唯日中再歸為乳耳。凡與立居二載,忽一日夜歸,意態惶惶,謂立曰:“妾有冤讎,痛纏肌骨,為日深矣。伺便復仇,今乃得志。便須離京,公其努力。此居處,五百緡自置,契書在屏風中。室內資儲,一以相奉。嬰兒不能將去,亦公之子也,公其念之。言訖,收淚而別。立不可留止,則視其所攜皮囊,乃人首耳。立甚驚愕。其人笑曰:“無多疑慮,事不相縈。”遂挈囊逾垣而去,身如飛鳥。立開門出送,則已不及矣。方徘徊於庭,遽聞卻至。立迎門接俟,則曰:更乳嬰兒,以豁離恨,就撫子。俄而復去,揮手而已。立回燈褰帳,小兒身首已離矣。立惶駭,達旦不寐。則以財帛買仆(“買仆”原作“仆買”,據明抄本改)乘,游抵近邑,以伺其事。久之,竟無所聞。其年立得官,即貨鬻(yù)所居歸任。爾後終莫知其音問也。(出《集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