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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邊牆壁都爬塌(平聲),連忙扯得牢,
只剩下一擔餛飩擔。」
看客的取捨,是沒法強制的,他若不要看,連拖也無益。即如有幾種刊物,有錢有勢,本可以風行天下的了,然而不但看客有限,連投稿也寥寥,總要隔兩月才出一本。諷刺已是前世紀的老人的夢囈〔5〕,非諷刺的好文藝,好像也將是後世紀的青年的出產了。
六月十五日。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六月二十二日《申報·自由談》。
〔2〕派隊剪除長衣的事,指當時四川軍閥楊森的所謂「短衣運動」。《論語》半月刊第十八期(一九三三年六月一日)「古香齋」欄曾轉載「楊森治下營山縣長羅象翥禁穿長衫令」,其中說:「查自本軍接防以來,業經軍長通令戍區民眾,齊著短服在案。……著自四月十六日起,由公安局派隊,隨帶剪刀,於城廂內外梭巡,遇有玩視禁令,仍著長服者,立即執行剪衣,勿稍瞻徇。」參看本書《「滑稽」例解》。〔3〕整頓茶館一九三三年六月十一日上海《大晚報》「星期談屑」刊載署名「蓼」的《改良坐茶館》一文,其中說對群眾聚集的茶館「不能淡然置之」,提示反動當局把茶館變為對群眾「輸以教育」的場所,並提出「改良茶館的設備」、「規定坐茶館的時間」、「加以民眾教育的設備」等辦法。
〔4〕《包公案》又名《龍圖公案》,明代公案小說,寫宋代清官包拯斷案的故事。
〔5〕諷刺已是前世紀的老人的夢囈一九三三年六月十一日《大晚報·火炬》登載法魯的《到底要不要自由》一文,攻擊魯迅等寫的雜文說:「譏刺嘲諷更已屬另一年代的老人所發的囈語。」 葦索
看報,是有益的,雖然有時也沉悶。例如罷,中國是世界上國恥紀念最多的國家,到這一天,報上照例得有幾塊記載,幾篇文章。但這事真也鬧得太重疊,太長久了,就很容易千篇一律,這一回可用,下一回也可用,去年用過了,明年也許還可用,只要沒有新事情。即使有了,成文恐怕也仍然可以用,因為反正總只能說這幾句話。所以倘不是健忘的人,就會覺再沉悶,看不出新的啟示來。
然而我還是看。今天偶然看見北京追悼抗日英雄鄧文〔2〕的記事,首先是報告,其次是演講,最末,是「禮成,奏樂散會」。
我於是得了新的啟示:凡紀念,「禮」而已矣。
中國原是「禮義之邦」,關於禮的書,就有三大部〔3〕,連在外國也譯出了,我真特別佩服《儀禮》的翻譯者。事君,現在可以不談了;事親,當然要盡孝,但歿後的辦法,則已歸入祭禮中,各有儀,就是現在的拜忌日,做陰壽之類。新的忌日添出來,舊的忌日就淡一點,「新鬼大,故鬼小」〔4〕也。我們的紀念日也是對於舊的幾個比較的不起勁,而新的幾個之歸於淡漠,則只好以俟將來,和人家的拜忌辰是一樣的。有人說,中國的國家以家族為基礎,真是有識見。
中國又原是「禮讓為國」〔5〕的,既有禮,就必能讓,而愈能讓,禮也就愈繁了。總之,這一節不說也罷。
古時候,或以黃老治天下,或以孝治天下〔6〕。現在呢,恐怕是入於以禮治天下的時期了,明乎此,就知道責備民眾的對於紀念日的淡漠是錯的,《禮》曰:「禮不下庶人」〔7〕;捨不得物質上的什麼東西也是錯的,孔子不云乎:「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8〕
「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9〕,靜靜的等著別人的「多行不義,必自斃」〔10〕,禮也。九月二十日。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九月二十二日《申報·自由談》。
〔2〕鄧文當時東北軍馬占山部的騎兵師長,一九三三年七月三十一日在張家口被暗殺。一九三三年九月二十日報紙曾載「京各界昨日追悼鄧文」的消息。京,指南京。
〔3〕三部關於禮的書,指《周禮》、《儀禮》、《禮記》。《儀禮》有英國斯蒂爾(J.Steel)的英譯本,一九一七年倫敦出版。〔4〕「新鬼大,故鬼小」見《左傳》文公二年:春秋時魯閔公死後,由他的異母兄僖公繼立;僖公死,他的兒子文公繼立,依照世序,在宗廟裡的位次,應該是閔先僖後;但文公二年八月祭太廟時,將他的父親僖公置於閔公之前,說是「新鬼大,故鬼小」。意思是說死去不久的僖公是哥哥,死時年紀又大;而死了多年的閔公是弟弟,死時年紀又小,所以要「先大後小」。
〔5〕「禮讓為國」語出《論語·里仁》:「子曰:『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為國,如禮何?』」
〔6〕以黃老治天下指以導源於道家而大成於法家的刑名法術治理國家。黃老,指道家奉為宗祖的黃帝和老聃。以孝治天下,指用儒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倫理思想治理國家。〔7〕「禮不下庶人」語見《禮記·曲禮》:「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8〕「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語見《論語·八佾》:「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據宋代朱熹註:餼羊,即活羊。諸侯每月朔日(初一)告廟聽政,叫做告朔。子貢(端木賜)因見當時魯國的國君已廢去告朔之禮,想把為行禮而準備的羊也一併去掉;但孔丘以為有羊還可以在形式上保留一點禮的虛文,所以這樣說。
〔9〕「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孔丘的話,語見《論語·顏淵》。
〔10〕「多行不義,必自斃」語見《左傳》隱公元年,原語為春秋時鄭莊公說他弟弟共叔段的話。 這六十多篇雜文,是受了壓迫之後,從去年六月起,另用各種的筆名,障住了編輯先生和檢查老爺的眼睛,陸續在《自由談》上發表的。不久就又蒙一些很有「靈感」的「文學家」吹噓,有無法隱瞞之勢,雖然他們的根據嗅覺的判斷,有時也並不和事實相符。但不善於改悔的人,究竟也躲閃不到那裡去,於是不及半年,就得著更厲害的壓迫了,敷衍到十一月初,只好停筆,證明了我的筆墨,實在敵不過那些帶著假面,從指揮刀下挺身而出的英雄。
不做文章,就整理舊稿,在年底里,粘成了一本書,將那時被人刪削或不能發表的,也都添進去了,看起分量來,倒比這以前的《偽自由書》要多一點。今年三月間,才想付印,做了一篇序,慢慢的排,校,不覺又過了半年,回想離停筆的時候,已是一年有餘了,時光真是飛快,但我所怕的,倒是我的雜文還好像說著現在或甚而至於明年。
記得《偽自由書》出版的時候,《社會新聞》〔1〕曾經有過一篇批評,說我的所以印行那一本書的本意,完全是為了一條尾巴——《後記》。這其實是誤解的。我的雜文,所寫的常是一鼻,一嘴,一毛,但合起來,已幾乎是或一形象的全體,不加什麼原也過得去的了。但畫上一條尾巴,卻見得更加完全。所以我的要寫後記,除了我是弄筆的人,總要動筆之外,只在要這一本書里所畫的形象,更成為完全的一個具象,卻不是「完全為了一條尾巴」。
內容也還和先前一樣,批評些社會的現象,尤其是文壇的情形。因為筆名改得勤,開初倒還平安無事。然而「江山好改,秉性難移」,我知道自己終於不能安分守己。《序的解放》碰著了曾今可,《豪語的折扣》又觸犯了張資平,此外在不知不覺之中得罪了一些別的什麼偉人,我還自己不知道。但是,待到做了《各種捐班》和《登龍術拾遺》以後,這案件可就鬧大了。
去年八月間,詩人邵洵美先生所經營的書店裡,出了一種《十日談》〔2〕,這位詩人在第二期(二十日出)上,飄飄然的論起「文人無行」來了,先分文人為五類,然後作結道——除了上述五類外,當然還有許多其他的典型;但其所以為文人之故,總是因為沒有飯吃,或是有了飯吃不飽。因為做文人不比做官或是做生意,究竟用不到多少本錢。一枝筆,一些墨,幾張稿紙,便是你所要預備的一切。嘸本錢生意,人人想做,所以文人便多了。此乃是沒有職業才做文人的事實。
我們的文壇便是由這種文人組織成的。
因為他們是沒有職業才做文人,因此他們的目的仍在職業而不在文人。他們借著文藝宴會的名義極力地拉攏大人物;借文藝雜誌或是副刊的地盤,極力地為自己做GG:但求聞達,不顧羞恥。
誰知既為文人矣,便將被目為文人;既被目為文人矣,便再沒有職業可得,這般東西便永遠在文壇里胡鬧。
文人的確窮的多,自從迫壓言論和創作以來,有些作者也的確更沒有飯吃了。而邵洵美先生是所謂「詩人」,又是有名的巨富「盛宮保」〔3〕的孫婿,將污穢潑在「這般東西」的頭上,原也十分平常的。但我以為作文人究竟和「大出喪」有些不同,即使雇得一大群幫閒,開鑼喝道,過後仍是一條空街,還不及「大出喪」的雖在數十年後,有時還有幾個市儈傳頌。窮極,文是不能工的,可是金銀又並非文章的根苗,它最好還是買長江沿岸的田地。然而富家兒總不免常常誤解,以為錢可使鬼,就也可以通文。使鬼,大概是確的,也許還可以通神,但通文卻不成,詩人邵洵美先生本身的詩便是證據。我那兩篇中的有一段,便是說明官可捐,文人不可捐,有裙帶官兒,卻沒有裙帶文人的。
然而,幫手立刻出現了,還出在堂堂的《中央日報》〔4〕(九月四日及六日)上——女婿問題如是
最近的《自由談》上,有兩篇文章都是談到女婿的,一篇是孫用的《滿意和寫不出》,一篇是葦索的《登龍術拾遺》。後一篇九月一日刊出,前一篇則不在手頭,刊出日期大約在八月下旬。
葦索先生說:「文壇雖然不致於要招女婿,但女婿卻是會要上文壇的。」後一句「女婿卻是會要上文壇的」,立論十分牢靠,無瑕可擊。我們的祖父是人家的女婿,我們的父親也是人家的女婿,我們自己,也仍然不免是人家的女婿。比如今日在文壇上「北面」而坐的魯迅茅盾之流,都是人家的女婿,所以「女婿會要上文壇的」是不成問題的,至於前一句「文壇雖然不致於要招女婿」,這句話就簡直站不住了。我覺得文壇無時無刻不在招女婿,許多中國作家現在都變成了俄國的女婿了。
又說:「有富岳家,有闊太太,用賠嫁錢,作文學資本,……」能用妻子的賠嫁錢來作文學資本,我覺得這種人應該佩服,因為用妻子的錢來作文學資本,總比用妻子的錢來作其他一切不正當的事情好一些。況且凡事必須有資本,文學也不能例外,如沒有錢,便無從付印刷費,則雜誌及集子都出不成,所以要辦書店,出雜誌,都得是大家拿一些私蓄出來,妻子的錢自然也是私蓄之一。況且做一個富家的女婿並非罪惡,正如做一個報館老闆的親戚之並非罪惡為一樣,如其一個報館老闆的親戚,回國後遊蕩無事,可以依靠親戚的牌頭,奪一個副刊來編編,則一個富家的女婿,因為興趣所近,用些妻子的賠嫁錢來作文學資本,當然也無不可。
只剩下一擔餛飩擔。」
看客的取捨,是沒法強制的,他若不要看,連拖也無益。即如有幾種刊物,有錢有勢,本可以風行天下的了,然而不但看客有限,連投稿也寥寥,總要隔兩月才出一本。諷刺已是前世紀的老人的夢囈〔5〕,非諷刺的好文藝,好像也將是後世紀的青年的出產了。
六月十五日。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六月二十二日《申報·自由談》。
〔2〕派隊剪除長衣的事,指當時四川軍閥楊森的所謂「短衣運動」。《論語》半月刊第十八期(一九三三年六月一日)「古香齋」欄曾轉載「楊森治下營山縣長羅象翥禁穿長衫令」,其中說:「查自本軍接防以來,業經軍長通令戍區民眾,齊著短服在案。……著自四月十六日起,由公安局派隊,隨帶剪刀,於城廂內外梭巡,遇有玩視禁令,仍著長服者,立即執行剪衣,勿稍瞻徇。」參看本書《「滑稽」例解》。〔3〕整頓茶館一九三三年六月十一日上海《大晚報》「星期談屑」刊載署名「蓼」的《改良坐茶館》一文,其中說對群眾聚集的茶館「不能淡然置之」,提示反動當局把茶館變為對群眾「輸以教育」的場所,並提出「改良茶館的設備」、「規定坐茶館的時間」、「加以民眾教育的設備」等辦法。
〔4〕《包公案》又名《龍圖公案》,明代公案小說,寫宋代清官包拯斷案的故事。
〔5〕諷刺已是前世紀的老人的夢囈一九三三年六月十一日《大晚報·火炬》登載法魯的《到底要不要自由》一文,攻擊魯迅等寫的雜文說:「譏刺嘲諷更已屬另一年代的老人所發的囈語。」 葦索
看報,是有益的,雖然有時也沉悶。例如罷,中國是世界上國恥紀念最多的國家,到這一天,報上照例得有幾塊記載,幾篇文章。但這事真也鬧得太重疊,太長久了,就很容易千篇一律,這一回可用,下一回也可用,去年用過了,明年也許還可用,只要沒有新事情。即使有了,成文恐怕也仍然可以用,因為反正總只能說這幾句話。所以倘不是健忘的人,就會覺再沉悶,看不出新的啟示來。
然而我還是看。今天偶然看見北京追悼抗日英雄鄧文〔2〕的記事,首先是報告,其次是演講,最末,是「禮成,奏樂散會」。
我於是得了新的啟示:凡紀念,「禮」而已矣。
中國原是「禮義之邦」,關於禮的書,就有三大部〔3〕,連在外國也譯出了,我真特別佩服《儀禮》的翻譯者。事君,現在可以不談了;事親,當然要盡孝,但歿後的辦法,則已歸入祭禮中,各有儀,就是現在的拜忌日,做陰壽之類。新的忌日添出來,舊的忌日就淡一點,「新鬼大,故鬼小」〔4〕也。我們的紀念日也是對於舊的幾個比較的不起勁,而新的幾個之歸於淡漠,則只好以俟將來,和人家的拜忌辰是一樣的。有人說,中國的國家以家族為基礎,真是有識見。
中國又原是「禮讓為國」〔5〕的,既有禮,就必能讓,而愈能讓,禮也就愈繁了。總之,這一節不說也罷。
古時候,或以黃老治天下,或以孝治天下〔6〕。現在呢,恐怕是入於以禮治天下的時期了,明乎此,就知道責備民眾的對於紀念日的淡漠是錯的,《禮》曰:「禮不下庶人」〔7〕;捨不得物質上的什麼東西也是錯的,孔子不云乎:「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8〕
「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9〕,靜靜的等著別人的「多行不義,必自斃」〔10〕,禮也。九月二十日。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九月二十二日《申報·自由談》。
〔2〕鄧文當時東北軍馬占山部的騎兵師長,一九三三年七月三十一日在張家口被暗殺。一九三三年九月二十日報紙曾載「京各界昨日追悼鄧文」的消息。京,指南京。
〔3〕三部關於禮的書,指《周禮》、《儀禮》、《禮記》。《儀禮》有英國斯蒂爾(J.Steel)的英譯本,一九一七年倫敦出版。〔4〕「新鬼大,故鬼小」見《左傳》文公二年:春秋時魯閔公死後,由他的異母兄僖公繼立;僖公死,他的兒子文公繼立,依照世序,在宗廟裡的位次,應該是閔先僖後;但文公二年八月祭太廟時,將他的父親僖公置於閔公之前,說是「新鬼大,故鬼小」。意思是說死去不久的僖公是哥哥,死時年紀又大;而死了多年的閔公是弟弟,死時年紀又小,所以要「先大後小」。
〔5〕「禮讓為國」語出《論語·里仁》:「子曰:『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為國,如禮何?』」
〔6〕以黃老治天下指以導源於道家而大成於法家的刑名法術治理國家。黃老,指道家奉為宗祖的黃帝和老聃。以孝治天下,指用儒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倫理思想治理國家。〔7〕「禮不下庶人」語見《禮記·曲禮》:「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8〕「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語見《論語·八佾》:「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據宋代朱熹註:餼羊,即活羊。諸侯每月朔日(初一)告廟聽政,叫做告朔。子貢(端木賜)因見當時魯國的國君已廢去告朔之禮,想把為行禮而準備的羊也一併去掉;但孔丘以為有羊還可以在形式上保留一點禮的虛文,所以這樣說。
〔9〕「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孔丘的話,語見《論語·顏淵》。
〔10〕「多行不義,必自斃」語見《左傳》隱公元年,原語為春秋時鄭莊公說他弟弟共叔段的話。 這六十多篇雜文,是受了壓迫之後,從去年六月起,另用各種的筆名,障住了編輯先生和檢查老爺的眼睛,陸續在《自由談》上發表的。不久就又蒙一些很有「靈感」的「文學家」吹噓,有無法隱瞞之勢,雖然他們的根據嗅覺的判斷,有時也並不和事實相符。但不善於改悔的人,究竟也躲閃不到那裡去,於是不及半年,就得著更厲害的壓迫了,敷衍到十一月初,只好停筆,證明了我的筆墨,實在敵不過那些帶著假面,從指揮刀下挺身而出的英雄。
不做文章,就整理舊稿,在年底里,粘成了一本書,將那時被人刪削或不能發表的,也都添進去了,看起分量來,倒比這以前的《偽自由書》要多一點。今年三月間,才想付印,做了一篇序,慢慢的排,校,不覺又過了半年,回想離停筆的時候,已是一年有餘了,時光真是飛快,但我所怕的,倒是我的雜文還好像說著現在或甚而至於明年。
記得《偽自由書》出版的時候,《社會新聞》〔1〕曾經有過一篇批評,說我的所以印行那一本書的本意,完全是為了一條尾巴——《後記》。這其實是誤解的。我的雜文,所寫的常是一鼻,一嘴,一毛,但合起來,已幾乎是或一形象的全體,不加什麼原也過得去的了。但畫上一條尾巴,卻見得更加完全。所以我的要寫後記,除了我是弄筆的人,總要動筆之外,只在要這一本書里所畫的形象,更成為完全的一個具象,卻不是「完全為了一條尾巴」。
內容也還和先前一樣,批評些社會的現象,尤其是文壇的情形。因為筆名改得勤,開初倒還平安無事。然而「江山好改,秉性難移」,我知道自己終於不能安分守己。《序的解放》碰著了曾今可,《豪語的折扣》又觸犯了張資平,此外在不知不覺之中得罪了一些別的什麼偉人,我還自己不知道。但是,待到做了《各種捐班》和《登龍術拾遺》以後,這案件可就鬧大了。
去年八月間,詩人邵洵美先生所經營的書店裡,出了一種《十日談》〔2〕,這位詩人在第二期(二十日出)上,飄飄然的論起「文人無行」來了,先分文人為五類,然後作結道——除了上述五類外,當然還有許多其他的典型;但其所以為文人之故,總是因為沒有飯吃,或是有了飯吃不飽。因為做文人不比做官或是做生意,究竟用不到多少本錢。一枝筆,一些墨,幾張稿紙,便是你所要預備的一切。嘸本錢生意,人人想做,所以文人便多了。此乃是沒有職業才做文人的事實。
我們的文壇便是由這種文人組織成的。
因為他們是沒有職業才做文人,因此他們的目的仍在職業而不在文人。他們借著文藝宴會的名義極力地拉攏大人物;借文藝雜誌或是副刊的地盤,極力地為自己做GG:但求聞達,不顧羞恥。
誰知既為文人矣,便將被目為文人;既被目為文人矣,便再沒有職業可得,這般東西便永遠在文壇里胡鬧。
文人的確窮的多,自從迫壓言論和創作以來,有些作者也的確更沒有飯吃了。而邵洵美先生是所謂「詩人」,又是有名的巨富「盛宮保」〔3〕的孫婿,將污穢潑在「這般東西」的頭上,原也十分平常的。但我以為作文人究竟和「大出喪」有些不同,即使雇得一大群幫閒,開鑼喝道,過後仍是一條空街,還不及「大出喪」的雖在數十年後,有時還有幾個市儈傳頌。窮極,文是不能工的,可是金銀又並非文章的根苗,它最好還是買長江沿岸的田地。然而富家兒總不免常常誤解,以為錢可使鬼,就也可以通文。使鬼,大概是確的,也許還可以通神,但通文卻不成,詩人邵洵美先生本身的詩便是證據。我那兩篇中的有一段,便是說明官可捐,文人不可捐,有裙帶官兒,卻沒有裙帶文人的。
然而,幫手立刻出現了,還出在堂堂的《中央日報》〔4〕(九月四日及六日)上——女婿問題如是
最近的《自由談》上,有兩篇文章都是談到女婿的,一篇是孫用的《滿意和寫不出》,一篇是葦索的《登龍術拾遺》。後一篇九月一日刊出,前一篇則不在手頭,刊出日期大約在八月下旬。
葦索先生說:「文壇雖然不致於要招女婿,但女婿卻是會要上文壇的。」後一句「女婿卻是會要上文壇的」,立論十分牢靠,無瑕可擊。我們的祖父是人家的女婿,我們的父親也是人家的女婿,我們自己,也仍然不免是人家的女婿。比如今日在文壇上「北面」而坐的魯迅茅盾之流,都是人家的女婿,所以「女婿會要上文壇的」是不成問題的,至於前一句「文壇雖然不致於要招女婿」,這句話就簡直站不住了。我覺得文壇無時無刻不在招女婿,許多中國作家現在都變成了俄國的女婿了。
又說:「有富岳家,有闊太太,用賠嫁錢,作文學資本,……」能用妻子的賠嫁錢來作文學資本,我覺得這種人應該佩服,因為用妻子的錢來作文學資本,總比用妻子的錢來作其他一切不正當的事情好一些。況且凡事必須有資本,文學也不能例外,如沒有錢,便無從付印刷費,則雜誌及集子都出不成,所以要辦書店,出雜誌,都得是大家拿一些私蓄出來,妻子的錢自然也是私蓄之一。況且做一個富家的女婿並非罪惡,正如做一個報館老闆的親戚之並非罪惡為一樣,如其一個報館老闆的親戚,回國後遊蕩無事,可以依靠親戚的牌頭,奪一個副刊來編編,則一個富家的女婿,因為興趣所近,用些妻子的賠嫁錢來作文學資本,當然也無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