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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一個實證,凡人們的言論,思想,行為,倘若自己以為不錯的,就願意天下的別人,自己的朋友都這樣做。但嵇康阮籍不這樣,不願意別人來模仿他。竹林七賢中有阮咸,是阮籍的侄子,一樣的飲酒。阮籍的兒子阮渾也願加入時,阮籍卻道不必加入,吾家已有阿咸在,夠了。

  (63)假若阮籍自以為行為是對的,就不當拒絕他的兒子,而阮籍卻拒絕自己的兒子,可知阮籍並不以他自己的辦法為然。至於嵇康,一看他的《絕交書》,就知道他的態度很驕傲的;有一次,他在家打鐵——他的性情是很喜歡打鐵的——鍾會來看他了,他只打鐵,不理鍾會。(64)鍾會沒有意味,只得走了。其時嵇康就問他:

  “何所聞而來,何所見而去?”鍾會答道:“聞所聞而來,見所見而去。”這也是嵇康殺身的一條禍根。但我看他做給他的兒子看的《家誡》(65)——當嵇康被殺時,其子方十歲,算來當他做這篇文章的時候,他的兒子是未滿十歲的——就覺得宛然是兩個人。他在《家誡》中教他的兒子做人要小心,還有一條一條的教訓。有一條是說長官處不可常去,亦不可住宿;官長送人們出來時,你不要在後面,因為恐怕將來官長懲辦壞人時,你有暗中密告的嫌疑。又有一條是說宴飲時候有人爭論,你可立刻走開,免得在旁批評,因為兩者之間必有對與不對,不批評則不像樣,一批評就總要是甲非乙,不免受一方見怪。還有人要你飲酒,即使不願飲也不要堅決地推辭,必須和和氣氣的拿著杯子。我們就此看來,實在覺得很希奇:嵇康是那樣高傲的人,而他教子就要他這樣庸碌。因此我們知道,嵇康自己對於他自己的舉動也是不滿足的。所以批評一個人的言行實在難,社會上對於兒子不像父親,稱為“不肖”,以為是壞事,殊不知世上正有不願意他的兒子像自己的父親哩。試看阮籍嵇康,就是如此。這是,因為他們生於亂世,不得已,才有這樣的行為,並非他們的本態。但又於此可見魏晉的破壞禮教者,實在是相信禮教到固執之極的。

  不過何晏王弼阮籍嵇康之流,因為他們的名位大,一般的人們就學起來,而所學的無非是表面,他們實在的內心,卻不知道。因為只學他們的皮毛,於是社會上便很多了沒意思的空談和飲酒。許多人只會無端的空談和飲酒,無力辦事,也就影響到政治上,弄得玩“空城計”,毫無實際了。在文學上也這樣,嵇康阮籍的縱酒,是也能做文章的,後來到東晉,空談和飲酒的遺風還在,而萬言的大文如嵇阮之作,卻沒有了。

  劉勰(66)說:“嵇康師心以遣論,阮籍使氣以命詩。”這“師心”和“使氣”,便是魏末晉初的文章的特色。正始名士和竹林名士的精神滅後,敢於師心使氣的作家也沒有了。

  到東晉,風氣變了。社會思想平靜得多,各處都夾入了佛教的思想。再至晉末,亂也看慣了,篡也看慣了,文章便更和平。代表平和的文章的人有陶潛(67)。他的態度是隨便飲酒,乞食,高興的時候就談論和作文章,無尤無怨。所以現在有人稱他為“田園詩人”,是個非常和平的田園詩人。他的態度是不容易學的,他非常之窮,而心裡很平靜。家常無米,就去向人家門口求乞。他窮到有客來見,連鞋也沒有,那客人給他從家丁取鞋給他,他便伸了足穿上了。雖然如此,他卻毫不為意,還是“采jú東籬下,悠然見南山”。這樣的自然狀態,實在不易模仿。他窮到衣服也破爛不堪,而還在東籬下采jú,偶然抬起頭來,悠然的見了南山,這是何等自然。現在有錢的人住在租界裡,雇花匠種數十盆jú花,便做詩,叫作“秋日賞jú效陶彭澤體”,自以為合於淵明的高致,我覺得不大像。

  陶潛之在晉末,是和孔融於漢末與嵇康於魏末略同,又是將近易代的時候。但他沒有什麼慷慨激昂的表示,於是便博得“田園詩人”的名稱。但《陶集》里有《述酒》一篇,是說當時政治的。

  (68)這樣看來,可見他於世事也並沒有遺忘和冷淡,不過他的態度比嵇康阮籍自然得多,不至於招人注意罷了。還有一個原因,先已說過,是習慣。因為當時飲酒的風氣相沿下來,人見了也不覺得奇怪,而且漢魏晉相沿,時代不遠,變遷極多,既經見慣,就沒有大感觸,陶潛之比孔融嵇康和平,是當然的。例如看北朝的墓誌,官位升進,往往詳細寫著,再仔細一看,他是已經經歷過兩三個朝代了,但當時似乎並不為奇。

  據我的意思,即使是從前的人,那詩文完全超於政治的所謂“田園詩人”,“山林詩人”,是沒有的。完全超出於人間世的,也是沒有的。既然是超出於世,則當然連詩文也沒有。

  詩文也是人事,既有詩,就可以知道於世事未能忘情。譬如墨子兼愛,楊子為我。

  (69)墨子當然要著書;楊子就一定不著,這才是“為我”。因為若做出書來給別人看,便變成“為人”了。

  由此可知陶潛總不能超於塵世,而且,於朝政還是留心,也不能忘掉“死”,這是他詩文中時時提起的(70)。用別一種看法研究起來,恐怕也會成一個和舊說不同的人物罷。

  自漢末至晉末文章的一部分的變化與藥及酒之關係,據我所知的大概是這樣。但我學識太少,沒有詳細的研究,在這樣的熱天和雨天費去了諸位這許多時光,是很抱歉的。現在這個題目總算是講完了——

  (1)本篇記錄稿最初發表於一九二七年八月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十六、十七日廣州《民國日報》副刊《現代青年》第一七三至一七八期;改定稿發表於一九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北新》半月刊第二卷第二號。

  (2)廣州夏期學術演講會國民黨政府廣州市教育局主辦,一九二七年七月十八日在廣州市立師範學校禮堂舉行開幕式。當時的廣州市長林雲陔、教育局長劉懋初等均在會上作反共演說。他們打著“學術”的旗號,也“邀請”學者演講。作者這篇演講是在七月二十三日、二十六日的會上所作的(題下注“九月間”有誤)。作者後來說過:

  “在廣州之談魏晉事,蓋實有慨而言。”(一九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致陳濬信)他在這次關於中國古典文學的演講里,曲折地對國民黨反動派進行了揭露和諷刺。

  (3)黃巾指東漢末年巨鹿人張角領導的農民起義軍。漢靈帝中平元年(184)起義,參加的人都以黃巾纏頭為標誌,稱為“黃巾軍”。他們提出“蒼天已死,黃天當立”的口號,攻占城邑,焚燒官府,旬日之間,全國響應,給東漢政權以沉重的打擊。但後來終於在官軍和地主武裝的殘酷鎮壓下失敗。

  (4)董卓(?—192)字仲穎,隴西臨洮(今甘肅岷縣)人,東漢末年的大軍閥。靈帝時為并州牧,靈帝死後,外戚首領大將軍何進為了對抗宦官,召他率兵入朝相助,他到洛陽後,即廢少帝(劉辯),立獻帝(劉協),自任丞相,專斷朝政。獻帝初平元年(190),山東河北等地軍閥袁紹、韓馥等為了和董卓爭權,聯合起兵討卓,他便劫持獻帝遷都長安,自為太師。後為王允、呂布所殺。他在離洛陽時,焚燒宮殿府庫民房,二百里內盡成墟土;又驅數百萬人口入關,積屍盈途。在他被殺以後,他的部將李傕、郭汜等又攻破長安,焚掠屠殺,人民受害甚烈。

  (5)黨錮東漢末年,宦官擅權,政治黑暗,民生痛苦。統治階級內部一部分比較正直的官僚,為了維護劉漢政權和自己的地位,便與太學生互通聲氣,議論朝政,揭露宦官集團的罪惡。漢桓帝延熹九年(166),宦官誣告司隸校尉李膺、太僕杜密和太學生領袖郭泰、賈彪等人結黨為亂,桓帝便捕李膺、范滂等下獄,株連二百餘人。以後又於靈帝建寧二年(169),熹平元年(172),熹平五年(176)三次捕殺黨人,更詔各州郡凡黨人的門生、故吏、父子、兄弟有做官的,都免官禁錮。直到靈帝中平元年(184)黃巾起義,才下詔將他們赦免。

  這件事,史稱“黨錮之禍”。

  (6)曹操(155—220)字孟德,沛國譙(今安徽亳縣)人。二十歲舉孝廉,漢獻帝時官至丞相,封魏王。曹丕篡漢後追尊為武帝。他是政治家、軍事家,又是詩人。他和其子曹丕、曹植,都喜歡延攬文士,獎勵文學,為當時文壇的領袖人物。後人把他的詩文編為《魏武帝集》。

  (7)《三國志演義》即長篇小說《三國演義》,元末明初羅貫中著。書中將曹操描寫為“jian雄”。

  (8)嚴可均(1762—1843)字景文,號鐵橋,浙江烏程(今吳興)人。清嘉慶舉人,曾任建德教諭。他自嘉慶十三年(1808)起,開始搜集唐以前的文章,歷二十餘年,成《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內收作者三千四百多人,分代編輯為十五集,總計七四六卷。稍後,他的同鄉蔣壑為作編目一○三卷,並以為原書題名不能概括全書,故將書名改為《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晉南北朝文》。原書於光緒二十年(1894)由黃岡王毓藻刊於廣州。

  (9)丁福保(1874—1952)字仲祜,江蘇無錫人。清末肄業江陰南菁書院,後習醫,曾至日本考察醫學,歸國後在上海創辦醫學書局。他所輯的《全漢三國晉南北朝詩》,收作者七百餘人,依時代分為十一集,總計五十四卷。一九一六年上海醫學書局出版。

  (10)劉師培(1884—1919)一名光漢,字申叔,江蘇儀征人。

  清末曾參加同盟會的活動,常在《民報》發表鼓吹反清的文字;但後來為清朝兩江總督端方所收買,出賣革命黨人。入民國後,他又依附袁世凱,與楊度、孫毓筠等人組織籌安會,竭力贊助袁世凱竊國稱帝的陰謀。他的著作很多,《中國中古文學史》是他在民國初年任北京大學教授時所編的講義,後收入《劉申叔遺書》中。

  (11)《三國志·魏書·武帝紀》裴松之注引《魏武故事》,曹操於漢獻帝建安十五年(210)下令“自明本志”,表白他自己並無篡漢的意思,內有“設使國家無有孤,不知當幾人稱帝,幾人稱王!”的話。

  (12)《太平御覽》卷四二五引謝承《後漢書》:“范丹姊病,往看之,姊設食;丹以姊婿不德,出門留二百錢,姊使人追索還之,丹不得已受之。聞里中芻藁童僕更相怒曰:‘言汝清高,豈范史雲輩而雲不盜我菜乎?’丹聞之,曰:‘吾之微志,乃在童豎之口,不可不勉。’遂投錢去。”按范丹(112—185),一作范冉,字史雲,後漢陳留外黃(今河南杞縣東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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