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頁
我個人的看法,與此稍有不同。諾葛亮似乎沒有以操勞作為他慢性自殺的手段。他並不想自殺。他只是抱了“盡人事以待天命”的態度,以“一息尚存,此志不懈”的決心,奮鬥到底。
他始終一貫,稱得上“不負平生”四個字。這便是他不僅對得起君上、家人、僚屬、朋友,而且也十分對得起自己的地方(這與自私不同。自私的人,實際上是最對自己不起)。
他死後成了人民所拜的神,也是極應該的。神是什麼?神是:“聰明、正直,而一者也”的超過普通人的人。
二八、蔣琬
諸葛亮在去世以前,曾經秘密上表給後主,說“臣若不幸,後事宜以付琬”。
後主依照諸葛亮的意思,就在他的死訊到達成都之時,任命蔣琬為“尚書令”,這時候蔣琬已經是“丞相留府長史、撫軍將軍”(撫軍將軍,是一種“加官”,沒有部隊供他指揮)。
尚書令的職務,不過是主管天子在宮內的秘書處而已,雖則實權很大,可以批駁三公九卿的奏章,但是,自從西漢霍光以來,尚書令之上另有一位“錄尚書事”的大官。這位“錄尚書事”的大官,不管“本職”叫什麼,都在事實上是“真宰相”。
諸葛亮生前是這樣的一位“真宰相”。他從劉備稱帝之時開始,就當了“丞相、錄尚書事”。倘若他僅僅官居丞相,而沒有兼了這“錄尚書事”四個字的頭銜;那末他便不曾有“真宰相”的實權,只是名義上的一個“丞相”而已。
後主叫蔣琬做尚書令,而沒有立即叫他兼“錄尚書事”,並非不肯讓他繼掌諸葛亮的職務,而是蔣琬本來只不過是一個“丞相留府長史、撫軍將軍”,地位太小,聲望不夠,所以,必須先升他為尚書令;然後,過了一個很短的時間,再升他為“行都護、假節、領益州刺史”。又過了若干天,才終於特任他為“大將軍、錄尚書事”;同時,封他為安陽事侯(不曾被封侯的人,不能作丞相或真宰相)。
蔣琬於過渡期間所做的“行都護”的官,也很不小。所謂“都護”,是“什麼部隊都能管”。我們所熟知的是班超擔任過的“西域都護”,那就比較小,因為宮名上有了“西域”二字,所管的限於在西域的部隊。周瑜在東吳做過“中都護”,那就很大。因為他的官名之上的“中”字,不是指的“中等”或“中部地域”,而是“中央”的意思(漢朝的所謂“中二千石”比普通的“二千石”大,也因為那九卿之官是中央的官。中字指的是中央,有時候指的是“宮中”)。
蔣琬所一度擔任的“都護”,官名上邊有一個“行”字。這行字是“代理”或“試用”,意思是說這個人資格稍嫌不夠,姑且讓他先試試,做得好再“實授”。
“假節”的“假”字,不是偽造的假,而是暫借的假。意思是:把皇帝自己的“節”(權杖)暫借給他,於必要時代天子發號施令。
節制軍隊,任免大官(漢朝有過這“假節”的權力的人不多。諸葛亮有過。另外,魏、吳將“假節”改成了“使持節”;其後“都護”改成了“都督”,都督某州或某幾州的軍事,甚至“都督中外諸軍事”。皇帝所保留的實權,越來越小)。
蔣琬又“領”了“益州刺史”。這領字倒不是“代理”、“試用”,或“暫借”,而是“兼領”,以較大的官職兼領另一個較小的官職。然而這益州刺史官職雖小(薪水是六百石,比不上太守們的二千石),在當時當地卻是一個頗有實權的據點。因為,蜀漢所有的,也就是這麼一個“益州”;而蔣琬雖則又因為“資格不夠”而不能像諸葛亮當年“領益州牧”,在名義上,只是“益州刺史”,然而他在事實上卻與東漢中葉的各州刺史不同,作了能夠控制各郡太守與主管各郡財源與兵源的“州牧”。
等到他一升再升,於建興十三年四月升成了“大將軍、錄尚書事”,他的實權就與當年諸葛亮做“丞相、錄尚書事”的時候,不相上下,所不同的,只是在名義上不是丞相而已(諸葛亮卻也沒有做“大將軍”,也沒有做過“都護”。都護的位置,劉備紿了李嚴。李嚴在建興九年因罪被廢,後主沒有把都護的位置另給別人)。
蔣琬是曾國藩的同鄉,湖南湘鄉人。湘鄉在漢朝也是一個縣,縣城就在今日的縣城所在,屬於荊州武陵郡。蔣琬於劉備在荊州抵抗曹操,只不過是劉表下面荊州“州政府”的一個“書佐”,地位很低。他不願留在劉琮那裡,隨劉琮投降曹操,卻選擇了劉備。跟隨劉備到了益州,被劉備任命為廣都縣的縣長(廣都在成都之西三十華里)。
蔣琬在廣都當縣長的時候,作風與龐統在耒陽當縣令的時候相同:把日常的行政事務擱在一邊,所喜歡做的只是喝酒與睡大覺。劉備以益州牧的身份來巡查、見到他如此地不盡縣長之責,勃然大怒,不僅免了他的縣長之職,還把他扣留,關在牢里,說不定想要他的命。
他始終一貫,稱得上“不負平生”四個字。這便是他不僅對得起君上、家人、僚屬、朋友,而且也十分對得起自己的地方(這與自私不同。自私的人,實際上是最對自己不起)。
他死後成了人民所拜的神,也是極應該的。神是什麼?神是:“聰明、正直,而一者也”的超過普通人的人。
二八、蔣琬
諸葛亮在去世以前,曾經秘密上表給後主,說“臣若不幸,後事宜以付琬”。
後主依照諸葛亮的意思,就在他的死訊到達成都之時,任命蔣琬為“尚書令”,這時候蔣琬已經是“丞相留府長史、撫軍將軍”(撫軍將軍,是一種“加官”,沒有部隊供他指揮)。
尚書令的職務,不過是主管天子在宮內的秘書處而已,雖則實權很大,可以批駁三公九卿的奏章,但是,自從西漢霍光以來,尚書令之上另有一位“錄尚書事”的大官。這位“錄尚書事”的大官,不管“本職”叫什麼,都在事實上是“真宰相”。
諸葛亮生前是這樣的一位“真宰相”。他從劉備稱帝之時開始,就當了“丞相、錄尚書事”。倘若他僅僅官居丞相,而沒有兼了這“錄尚書事”四個字的頭銜;那末他便不曾有“真宰相”的實權,只是名義上的一個“丞相”而已。
後主叫蔣琬做尚書令,而沒有立即叫他兼“錄尚書事”,並非不肯讓他繼掌諸葛亮的職務,而是蔣琬本來只不過是一個“丞相留府長史、撫軍將軍”,地位太小,聲望不夠,所以,必須先升他為尚書令;然後,過了一個很短的時間,再升他為“行都護、假節、領益州刺史”。又過了若干天,才終於特任他為“大將軍、錄尚書事”;同時,封他為安陽事侯(不曾被封侯的人,不能作丞相或真宰相)。
蔣琬於過渡期間所做的“行都護”的官,也很不小。所謂“都護”,是“什麼部隊都能管”。我們所熟知的是班超擔任過的“西域都護”,那就比較小,因為宮名上有了“西域”二字,所管的限於在西域的部隊。周瑜在東吳做過“中都護”,那就很大。因為他的官名之上的“中”字,不是指的“中等”或“中部地域”,而是“中央”的意思(漢朝的所謂“中二千石”比普通的“二千石”大,也因為那九卿之官是中央的官。中字指的是中央,有時候指的是“宮中”)。
蔣琬所一度擔任的“都護”,官名上邊有一個“行”字。這行字是“代理”或“試用”,意思是說這個人資格稍嫌不夠,姑且讓他先試試,做得好再“實授”。
“假節”的“假”字,不是偽造的假,而是暫借的假。意思是:把皇帝自己的“節”(權杖)暫借給他,於必要時代天子發號施令。
節制軍隊,任免大官(漢朝有過這“假節”的權力的人不多。諸葛亮有過。另外,魏、吳將“假節”改成了“使持節”;其後“都護”改成了“都督”,都督某州或某幾州的軍事,甚至“都督中外諸軍事”。皇帝所保留的實權,越來越小)。
蔣琬又“領”了“益州刺史”。這領字倒不是“代理”、“試用”,或“暫借”,而是“兼領”,以較大的官職兼領另一個較小的官職。然而這益州刺史官職雖小(薪水是六百石,比不上太守們的二千石),在當時當地卻是一個頗有實權的據點。因為,蜀漢所有的,也就是這麼一個“益州”;而蔣琬雖則又因為“資格不夠”而不能像諸葛亮當年“領益州牧”,在名義上,只是“益州刺史”,然而他在事實上卻與東漢中葉的各州刺史不同,作了能夠控制各郡太守與主管各郡財源與兵源的“州牧”。
等到他一升再升,於建興十三年四月升成了“大將軍、錄尚書事”,他的實權就與當年諸葛亮做“丞相、錄尚書事”的時候,不相上下,所不同的,只是在名義上不是丞相而已(諸葛亮卻也沒有做“大將軍”,也沒有做過“都護”。都護的位置,劉備紿了李嚴。李嚴在建興九年因罪被廢,後主沒有把都護的位置另給別人)。
蔣琬是曾國藩的同鄉,湖南湘鄉人。湘鄉在漢朝也是一個縣,縣城就在今日的縣城所在,屬於荊州武陵郡。蔣琬於劉備在荊州抵抗曹操,只不過是劉表下面荊州“州政府”的一個“書佐”,地位很低。他不願留在劉琮那裡,隨劉琮投降曹操,卻選擇了劉備。跟隨劉備到了益州,被劉備任命為廣都縣的縣長(廣都在成都之西三十華里)。
蔣琬在廣都當縣長的時候,作風與龐統在耒陽當縣令的時候相同:把日常的行政事務擱在一邊,所喜歡做的只是喝酒與睡大覺。劉備以益州牧的身份來巡查、見到他如此地不盡縣長之責,勃然大怒,不僅免了他的縣長之職,還把他扣留,關在牢里,說不定想要他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