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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粟裕可以領元帥銜(8)
這些事實均說明,粟裕淡泊名利,公而忘私,一切出發點都是為了團結與工作;同時功高不自居,謙虛謹慎。正是毛澤東所描述的那種難得的高尚的人、純粹的人、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
從授銜時的現任職務來看,粟裕也是合適的人選。1954年10月31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總參謀部,改稱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由隸屬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改為隸屬*中央軍委。總參謀部下轄:作戰部、情報部、技術部、通信部、軍務部、裝備計劃部、人民武裝部、軍事運輸司令部、政治部、幹部處、測繪局、行政經濟管理部等。粟裕被任命為總參謀長。
當時軍委所屬八總部領導成員如下:
(一)總參謀部:總參謀長粟裕,副總參謀長10人(1員大將,9員上將):張宗遜、李克農、陳賡、王震、許世友、鄧華、彭紹輝、張愛萍、楊成武、韓先楚。
(二)訓練總監部:部長劉伯承(後由葉劍英代部長),副部長4人(4員上將):張宗遜、蕭克、彭紹輝、李達。
(三)武裝力量監察部:部長葉劍英,副部長(3員上將,1員中將):周純全、楊至成、陳再道、閻揆要。
(四)總政治部:主任羅榮桓,副主任4人(4員上將):譚政、傅鍾、蕭華、甘泗淇。
(五)總幹部部:部長羅榮桓,副部長3人(2員上將,1員中將):宋任窮、賴傳珠、徐立清。
(六)總後勤部:部長黃克誠,副部長3人(1員上將,2員中將):洪學智、張令彬、邱會作。
(七)總財務部:部長楊立三(1957年5月,總財務部改屬總後勤部),副部長:余秋里、唐天際、湯平。
(八)總軍械部:部長陳錫聯(1957年7月,總軍械部改屬總參謀部)。
從上述前六個主要總部來看:總參謀部:粟裕帶1員大將,9員上將;訓練總監部:劉伯承帶4員上將;(1955年正式成立時,由葉劍英帶6員上將);總政治部:羅榮桓帶4員上將;監察部:葉劍英帶3員上將,1員中將;總幹部部:羅榮桓帶2員上將,1員中將;總後勤部:黃克誠帶1員上將,2員中將。顯然,總參謀部陣容的配置極為隆重,僅比隸屬國務院的國防部稍遜(國防部1954年9月成立,隸屬國務院。國防部長為彭德懷,副部長:黃克誠、譚政、蕭勁光、王樹聲、蕭克、李達、廖漢生7人,包括4員大將,2員上將,1員中將),不愧為解放軍各總部之首。關於總參謀部的作用,粟裕曾明確指出過,他說:“軍委下轄總參、總政、總干、總後各部,工作的歸總在總參”,“總參謀部是黨中央、軍委統率全軍的辦事機關”,“總參謀部是負有特殊重大責任的”,“總參是全軍的首腦機關”。就當時軍隊系統的重要性而言,總參謀長粟裕的現任職務顯然也是可以授銜的。
因此,毛澤東不僅要給粟裕授元帥銜,而且給予粟裕極高的評價。他指出:“論功、論歷、論才、論德,粟裕可以領元帥銜,在解放戰爭中,誰人不曉得華東粟裕呀!”這的確是公允之論。
三、再讓元帥。毛澤東對粟裕說:“你是擔的大將銜,而乾的卻是元帥的任務!”
1955年軍銜制是從1950年就開始籌劃的,其規章制度內容制定與最初的元帥人選,均有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正如1988年恢復軍銜制時,其醞釀、準備也有5年的過程一樣,當時的全軍恢復軍銜制領導小組成員之一兼辦公室主任賈若瑜將軍回憶說:“從(1983年)辦公室成立,到1988年再次授銜,準備工作進行了整整5年。”因此,1955年軍銜制顯然不是一般人所靜止地理解為1954年6月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增補軍委副主席以後,形成以毛澤東為主席,周恩來、朱德、劉少奇、彭德懷、程潛、高崗、*、葉劍英、劉伯承、賀龍、陳毅、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為副主席的格局,或者1954年9月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取消,另設*中央軍事委員會,以毛澤東為主席,朱德、彭德懷、*、劉伯承、賀龍、陳毅、*、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為委員以後才開始考慮的。相反,1954年9月28日的*中央軍委委員名單,是元帥人選長期醞釀的結果,時間跨度達到整整5年。但因為相關的資料尚未徹底解密,若干人選的變化又未形成正式文字記錄,因此,元帥人選的具體變化過程還有待進一步探索
毛澤東:粟裕可以領元帥銜(9)
早在1948年,*黨內就開始醞釀關於軍隊內部的等級問題。1949年建國後不久,人民解放軍實行軍銜制的問題就於1950年提上了議事日程。這一年9月,人民解放軍總司令朱德在總幹部管理部全體會議上,明確提出建立軍銜制度的問題,他說:“部隊三等九級的等級制必須建立,儘量爭取在明年的服裝上把階級標明出來。”12月3日,解放軍總幹部管理部向*中央提交報告,準備把1951年的首要任務定為給軍隊評定軍銜。可見,人民解放軍授銜制原本計劃於1951年實行的。此時,粟裕是排名第15位的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委員,軍委第二副總參謀長(實為第一副總參謀長)。但這一年實際授銜的計劃後來因故推遲。
1952年3月,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發出《評定各級幹部等級指示》,明令人民解放軍全軍評定統一的軍隊級別,建立幹部等級制度,以在物質待遇方面實行薪金制度,取代供給制度,也為其後實行軍銜制度奠定基礎。在《等級指示》確定的23級軍隊級別中,最高級別為第一級軍委主席副主席級,第二級為大軍區司令員政治委員級,第三級為軍委委員級,第四級為正兵團級等。在《部隊及領導幹部評級幅度》中,有正兵團級以下各級別評定標準、幅度,但沒有正兵團級以上的軍委委員級、大軍區司令員政治委員級、軍委主席副主席級的評定標準;僅有一條標準涉及軍委委員級,即“個別資深的(大軍區)副司令員、副政治委員得評為軍委委員級”。按此標準,1948年5月已經讓掉了華東野戰軍司令員兼政委(大軍區司令員政治委員級)的粟裕屬於第三級:軍委委員級。但軍隊的級別實際上只是評定軍銜的主要依據,而非唯一依據。以粟裕為例,雖然是華東野戰軍(三野)的代司令員、副司令員,但一直主持司令員的實際工作。所以,到1955年1月,軍隊級別中的兩級——大軍區司令員政治委員級、軍委委員級合併為一級——大軍區級,取消了軍委委員級;9月授銜時,元帥、大將的軍隊級別同為大軍區級。至於大軍區級再度分為兩個等級,則是1960年以後的事情了。(1960年10月新設“元帥級”,與當時的元帥軍銜相對應,相當於1955年1月以前的大軍區司令員政治委員級;元帥以下仍有“大軍區級”,相當於1955年1月以前的軍委委員級,此“大軍區級”非彼“大軍區級”,稱謂雖相同,但含義有別)所以,從授銜時的軍隊級別來看,粟裕與後來授銜元帥軍銜的10人是同級的。粟裕的原秘書鞠開指出:“粟裕的行政級當時是大軍區級,比正兵團高兩級,同野戰軍司令員一樣。因此,他的軍銜問題自然不能放在正兵團這一級考慮,而應放在大將、元帥這一級別予以考慮。”
這些事實均說明,粟裕淡泊名利,公而忘私,一切出發點都是為了團結與工作;同時功高不自居,謙虛謹慎。正是毛澤東所描述的那種難得的高尚的人、純粹的人、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
從授銜時的現任職務來看,粟裕也是合適的人選。1954年10月31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總參謀部,改稱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由隸屬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改為隸屬*中央軍委。總參謀部下轄:作戰部、情報部、技術部、通信部、軍務部、裝備計劃部、人民武裝部、軍事運輸司令部、政治部、幹部處、測繪局、行政經濟管理部等。粟裕被任命為總參謀長。
當時軍委所屬八總部領導成員如下:
(一)總參謀部:總參謀長粟裕,副總參謀長10人(1員大將,9員上將):張宗遜、李克農、陳賡、王震、許世友、鄧華、彭紹輝、張愛萍、楊成武、韓先楚。
(二)訓練總監部:部長劉伯承(後由葉劍英代部長),副部長4人(4員上將):張宗遜、蕭克、彭紹輝、李達。
(三)武裝力量監察部:部長葉劍英,副部長(3員上將,1員中將):周純全、楊至成、陳再道、閻揆要。
(四)總政治部:主任羅榮桓,副主任4人(4員上將):譚政、傅鍾、蕭華、甘泗淇。
(五)總幹部部:部長羅榮桓,副部長3人(2員上將,1員中將):宋任窮、賴傳珠、徐立清。
(六)總後勤部:部長黃克誠,副部長3人(1員上將,2員中將):洪學智、張令彬、邱會作。
(七)總財務部:部長楊立三(1957年5月,總財務部改屬總後勤部),副部長:余秋里、唐天際、湯平。
(八)總軍械部:部長陳錫聯(1957年7月,總軍械部改屬總參謀部)。
從上述前六個主要總部來看:總參謀部:粟裕帶1員大將,9員上將;訓練總監部:劉伯承帶4員上將;(1955年正式成立時,由葉劍英帶6員上將);總政治部:羅榮桓帶4員上將;監察部:葉劍英帶3員上將,1員中將;總幹部部:羅榮桓帶2員上將,1員中將;總後勤部:黃克誠帶1員上將,2員中將。顯然,總參謀部陣容的配置極為隆重,僅比隸屬國務院的國防部稍遜(國防部1954年9月成立,隸屬國務院。國防部長為彭德懷,副部長:黃克誠、譚政、蕭勁光、王樹聲、蕭克、李達、廖漢生7人,包括4員大將,2員上將,1員中將),不愧為解放軍各總部之首。關於總參謀部的作用,粟裕曾明確指出過,他說:“軍委下轄總參、總政、總干、總後各部,工作的歸總在總參”,“總參謀部是黨中央、軍委統率全軍的辦事機關”,“總參謀部是負有特殊重大責任的”,“總參是全軍的首腦機關”。就當時軍隊系統的重要性而言,總參謀長粟裕的現任職務顯然也是可以授銜的。
因此,毛澤東不僅要給粟裕授元帥銜,而且給予粟裕極高的評價。他指出:“論功、論歷、論才、論德,粟裕可以領元帥銜,在解放戰爭中,誰人不曉得華東粟裕呀!”這的確是公允之論。
三、再讓元帥。毛澤東對粟裕說:“你是擔的大將銜,而乾的卻是元帥的任務!”
1955年軍銜制是從1950年就開始籌劃的,其規章制度內容制定與最初的元帥人選,均有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正如1988年恢復軍銜制時,其醞釀、準備也有5年的過程一樣,當時的全軍恢復軍銜制領導小組成員之一兼辦公室主任賈若瑜將軍回憶說:“從(1983年)辦公室成立,到1988年再次授銜,準備工作進行了整整5年。”因此,1955年軍銜制顯然不是一般人所靜止地理解為1954年6月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增補軍委副主席以後,形成以毛澤東為主席,周恩來、朱德、劉少奇、彭德懷、程潛、高崗、*、葉劍英、劉伯承、賀龍、陳毅、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為副主席的格局,或者1954年9月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取消,另設*中央軍事委員會,以毛澤東為主席,朱德、彭德懷、*、劉伯承、賀龍、陳毅、*、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為委員以後才開始考慮的。相反,1954年9月28日的*中央軍委委員名單,是元帥人選長期醞釀的結果,時間跨度達到整整5年。但因為相關的資料尚未徹底解密,若干人選的變化又未形成正式文字記錄,因此,元帥人選的具體變化過程還有待進一步探索
毛澤東:粟裕可以領元帥銜(9)
早在1948年,*黨內就開始醞釀關於軍隊內部的等級問題。1949年建國後不久,人民解放軍實行軍銜制的問題就於1950年提上了議事日程。這一年9月,人民解放軍總司令朱德在總幹部管理部全體會議上,明確提出建立軍銜制度的問題,他說:“部隊三等九級的等級制必須建立,儘量爭取在明年的服裝上把階級標明出來。”12月3日,解放軍總幹部管理部向*中央提交報告,準備把1951年的首要任務定為給軍隊評定軍銜。可見,人民解放軍授銜制原本計劃於1951年實行的。此時,粟裕是排名第15位的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委員,軍委第二副總參謀長(實為第一副總參謀長)。但這一年實際授銜的計劃後來因故推遲。
1952年3月,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發出《評定各級幹部等級指示》,明令人民解放軍全軍評定統一的軍隊級別,建立幹部等級制度,以在物質待遇方面實行薪金制度,取代供給制度,也為其後實行軍銜制度奠定基礎。在《等級指示》確定的23級軍隊級別中,最高級別為第一級軍委主席副主席級,第二級為大軍區司令員政治委員級,第三級為軍委委員級,第四級為正兵團級等。在《部隊及領導幹部評級幅度》中,有正兵團級以下各級別評定標準、幅度,但沒有正兵團級以上的軍委委員級、大軍區司令員政治委員級、軍委主席副主席級的評定標準;僅有一條標準涉及軍委委員級,即“個別資深的(大軍區)副司令員、副政治委員得評為軍委委員級”。按此標準,1948年5月已經讓掉了華東野戰軍司令員兼政委(大軍區司令員政治委員級)的粟裕屬於第三級:軍委委員級。但軍隊的級別實際上只是評定軍銜的主要依據,而非唯一依據。以粟裕為例,雖然是華東野戰軍(三野)的代司令員、副司令員,但一直主持司令員的實際工作。所以,到1955年1月,軍隊級別中的兩級——大軍區司令員政治委員級、軍委委員級合併為一級——大軍區級,取消了軍委委員級;9月授銜時,元帥、大將的軍隊級別同為大軍區級。至於大軍區級再度分為兩個等級,則是1960年以後的事情了。(1960年10月新設“元帥級”,與當時的元帥軍銜相對應,相當於1955年1月以前的大軍區司令員政治委員級;元帥以下仍有“大軍區級”,相當於1955年1月以前的軍委委員級,此“大軍區級”非彼“大軍區級”,稱謂雖相同,但含義有別)所以,從授銜時的軍隊級別來看,粟裕與後來授銜元帥軍銜的10人是同級的。粟裕的原秘書鞠開指出:“粟裕的行政級當時是大軍區級,比正兵團高兩級,同野戰軍司令員一樣。因此,他的軍銜問題自然不能放在正兵團這一級考慮,而應放在大將、元帥這一級別予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