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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這個故事有著戲劇性的轉機,卻沒有一個光彩的結尾——我那同學的老爸做爛好人,得饒人處且饒人把兩個賊人放走了,未能有力地打擊犯罪。相比之下,1981年瀋陽“呂海鷹殺人案”中就有一位群眾十分了得:當時歹徒呂海鷹正在襲警奪槍,被路過的一群眾發現,這位群眾大概是個新上任的保衛幹事之類,身上正好帶著一把槍在威風。趕巧遇上了歹人,於是掏槍就打,異常神勇地將歹徒擊傷,並最終將其抓獲。

  另據朋友描述,當年的民間火力強大到顛峰狀態時,曾經見過工廠保衛部門押送貨物,一出去就是幾十號人,大卡車上架56班用機槍,人手一把56沖,壞蛋看見了簡直要聞風喪膽——因為那太像嚴打時的遊街了。只是這樣的場面和我上邊講的那些故事,隨著我國槍枝管理的日益嚴格,以後估計是再也不可能發生了。我一面感嘆治安形式好轉,另一面不免還是從心底生出些小小的遺憾,正是:

  槍枝泛濫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豈在多殺傷

  大約是在七十年代中期,日本東京鬧市區曾經發生過一起搶劫運鈔車的案子。這個案子的厲害之處就是在於劫匪僅僅憑藉一支仿真玩具手槍和一個婦女用的防身辣椒噴霧就搞定了銀行押運人員,而且成功逃脫,並且至今逍遙法外,確實做到了“一槍不發,盡得風流”的劫匪“最高境界”。

  這個案子在一定程度上能給我們很大啟示:當面對良民的時候,匪徒手中的槍枝,最大的作用也許是在威懾,而非殺傷。當年轟動一時的1994年“千島湖劫殺台胞”案件也充分說明了這一點:歹徒從開始作案到最後殺人焚船,手中那些威震江湖的“五聯發”只是起了一個威懾的作用。只是這個“智慧型”的作案思路未能一直保持下來,令人有點遺憾。根據報導,近十年來各地湧現的絕大多數匪徒基本都是掏槍就打的衝動類型,連一個小小的持刀蟊賊,最終都要搞出命案來,走入了“將軍夸寶劍,功在殺人多”的怪圈。想想帥哥布拉特·彼得的《十一羅漢》,那是一種什麼樣的境界埃

  其實在很多香港影片裡,都有過實戰中使用仿真玩具手槍的思路,比如《刀手》里的雷宇揚,又比如《順流逆流》里的謝霆鋒——這兩位是藝高人膽大,除了他們這種,還有的是被動使用的,運氣比較衰,比如《中南海保鏢》里的鄭則士。只是這些香港導演的思路完全沒有放開,未能充分開發玩具手槍的潛能,雷宇揚拿玩具BB槍的同時還必須掂著一隻真傢伙壓陣,謝霆鋒拿著仿真GLOCK的時候就被人追著屁股打,胖子鄭則士更不必說了,這個傢伙似乎根本就不大適合扮演警察,影片中的槍戰里,他是錯拿了玩具槍,差點被匪一槍打死。

  反過頭來,我們這邊在幾十年前就有很成功的範例,《小兵張嘎》里的橋段是人人皆知,張嘎子同志就是用木頭傢伙繳獲敵人的真傢伙的。相反,在眾多戰爭影片中,打紅了眼,憤然摔下帽子抱起機關槍“突突突”的傢伙,多半是很快就要被子彈在胸口鑽出幾個血窟窿的倒霉蛋。

  解放戰爭時期,我軍的作戰主導思想就是“殲滅敵人有生力量”,從來就是以多打少、迂迴包抄之類的策略。需要注意的是,和當年的長平之戰,秦將白起悍然坑殺趙國四十萬降卒(你能說強大的秦帝國迅速垮掉和這次殘暴的行為沒有一點關係嗎)不同的是,即使是在當時那樣一種情況下,被煮了“夾生飯”的國軍基本也都是被迅速編入了我軍的隊伍。遼瀋戰役時有個故事,說是解放軍的擔架隊正抬著一個炮兵傷員往後撤,突然抬擔架的民工發現自己抬的竟然是個國軍,乃大怒,欲拳腳相向,嚇得受傷的“國軍”急忙解釋:“我投降啦,衣服還沒來得及換,剛才正調轉了炮口幫解放軍打蔣軍呢!”

  匪徒也“尋槍”

  小的時候淘氣,上學時屢有不帶書筆的齷齪行徑發生,每每被老師教育:“上課不帶書,就好比戰士上戰場不帶槍。”其實同樣的意思還可以這麼表達:“上課不帶書,就好比匪徒搶劫不帶槍”,和士兵打仗一樣,匪徒作案基本也是靠傢伙吃飯的。在舊社會,某些傢伙政治立場薄弱,帶著槍四處混飯,仗著槍法好朝三暮四到處投靠靠山混飯吃。前國軍上尉黃仁宇先生在其回憶錄《黃河青山》里就提起過山上土匪明碼標價,一隻手槍多少大洋,一隻機槍多少大洋,誘惑國民黨士兵帶槍投靠——針對於此,國軍對帶槍開小差的傢伙也是一律以投敵論處,統統槍斃。即使是這樣的高壓之下,這套“槍在命在,有槍就是草頭王”(老舍《茶館》中,兩個逃兵沒有了槍就處處被人欺負)的理念還是一直繼承了下來。到了後來,不僅是步槍機槍,連軍艦飛機都開始有人懸賞引誘,不過那時候大洋不夠用了,就得用黃金,一架普通殲擊機,“反水費”乃是黃金5000兩。

  建國多年以來,把“槍”上升到戰略高度的匪徒惟白寶山一人爾。此人掃河北,奔新疆,打哨兵,殺警察,撬倉庫,眾多所為無一不是為了搞槍而展開。搶錢只幹了兩次,長短槍倒是搞了一堆,從56半自動、五四手槍,再到後來的81沖,我估計他還有個當班長的個人野心,否則很難解釋他一個人(惟一的同夥後來被他自己消滅了)搞那麼多傢伙幹什麼。事情後來的發展也正好證明了,白寶山的犯罪生涯始於槍,也毀於槍,正是因為這麼多涉槍大案引起了上面重視和槍枝線索逐漸被發現,最終葬送了白某人的“天才”犯罪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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