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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把這個簡單的案子複雜化了,其實仔細想想,什麼裝扮的煤氣管道工,分明就是她自己弄的,之後找個特別簡單的藉口搪塞罷了。”

  “就這樣你那個自詡聰明剔透的前女友還上當,她呀,到最後還沒有明白,事情全是她傲慢的脾性引起來的。”妻子鄙夷地說。

  我突然想起那天離開浦家的時候,浦瑩咬牙切齒悄悄對我說的那句話:

  “我早晚要好好會會你這個聰明的老婆!”

  《七宗罪之憤怒》

  一、

  “我穩住自己,仔細上前再看一眼歪坐在紅木沙發上的人。沒錯,他已經死了。他背朝著門,右後側頭部已被我砸得血肉模糊,頭上戴的帽子也掉了下來。哈哈,曾經那麼冷漠的一個人,不管對親戚還是朋友都做得那麼絕情的一個人,他的頭骨原來比燈籠紙還薄……”

  熊雄揉揉自己的黑眼圈,發出一陣歇斯底里的笑聲,林瑛毫不理睬地等他笑完,又慢慢啜兩口茶,這才懶洋洋地開口問:“你是用什麼砸到他的,又為什麼殺他?”

  她“避其銳氣,擊其惰歸”的手段果然有效,方才還猖獗的熊雄被她這樣一撂,也老實了不少,但他還是帶著一絲囂張說:“我推開他家房門,發現沒鎖,進去後就發現他背著門口坐著看書,老天有眼,這正好給我下手的機會啊。我先質問他為什麼要開除我,還開除我母親!他保持一貫牛哄哄的樣子,對我的話置若罔聞,理都不理。我當時就怒火中燒,借著酒勁抄起身邊的一個木凳就朝他背後砸過去。他哼都不哼就頭往旁邊一歪,死了,完蛋了,哈哈……”

  “你想笑麼?那儘管笑個夠,正好我們也要吃午飯了,聽著笑聲總比聽著哭聲下飯吧?哈哈。”林瑛招招手,警員趕緊把剛叫來的快餐盒飯送到審訊室里。

  “喂喂,老蕭,嘗嘗這帶魚,夠味兒……小余,你還喝可樂,小心發胖啊……小王,別忙著整理筆錄了,來來,吃飯要緊——咦,我說熊雄,你怎麼不笑了,接著笑啊,我們等著呢!”

  坐在對面的熊雄被氣得臉色鐵青,他大喊一聲:“你們不要玩老子了好不好?人是我殺的,要殺要剮,隨你們便!”

  “這個可不是你說了算的,告訴你,現在還有別人跟你爭著說自己才是真正的兇手呢!這世道邪了門兒了,買房一窩蜂,炒股一窩蜂,連同一個案子都一窩蜂爭著說自己是兇手。唉,你說大家要覺悟這麼高,要我們這些警察幹什麼?”

  “誰跟我爭?誰跟我爭?人就是我殺的,老子雖然姓熊,但不是狗熊!我去他家的時候下大雪,我的腳印你們沒有發現麼?”

  “你如果想承擔罪名,就最好把情緒穩定下來,安安靜靜把經過講述一遍,你餓不餓?”熊雄像泄了氣的皮球一樣蔫了下來,他點點頭說:“給我一支煙吧。”

  “死者駱彤是我的舅舅,他早年倒騰鋼材發了財,現在開著一家貿易公司。但他當年發家多虧我父親提攜,那時候我爸是一家鋼材市場的副經理,沒少幫這孫子!可後來父親不幸早逝,成了大款的駱彤立刻對我家頤指氣使,連對我母親也是這德性,要知道那可是他的親姐姐啊。他讓我在他公司當保衛處主任,讓我媽當財務副經理,還覺得是我們恩人似的,整天呼來喚去,連狗都不如,有時候半夜一個電話也得讓你爬起來乖乖過去!我們娘兒倆忍氣吞聲了這麼多年,結果前些日子,這孫子又要搞什麼員工評估,我平時脾氣不好,工作又是得罪人的崗位,你說說能得到好評麼?就這樣我就被他一句話打發了,你說說,這樣公平嗎?我當時就被氣瘋了,衝進他辦公室理論,結果這孫子張嘴來一句:不想幹了是吧?那你娘兒倆都收拾收拾走吧,養你們這麼多年,學會咬人了!你說可氣不可氣!你說該殺不該殺!”

  “然後呢?別一口一個‘這孫子’的,好歹也是你舅舅。”

  “舅舅?狗屁舅舅!然後?我看見我媽在偷偷抹眼淚,她瞅見我還強裝笑臉。我心裡那叫一個難受啊!我就跑出去一個人喝了一晚上悶酒,越喝越來氣,就踩著大學踉踉蹌蹌地衝到了他家,想再讓他說個明白,結果就出現了剛才我說的那一幕……”

  “我明白了,小王,把他帶回拘留的地方去!”

  “等等,你們還沒有告訴我,另一個跟我爭著想當兇手的人是誰?”

  “還能有誰,她就是你的母親駱丹。”

  “你們搞錯了!你們真的搞錯了!她一定是在維護我!我殺人之後酒勁兒沒醒,搖搖晃晃回到家裡,對我媽說了殺人的情況就睡著了。她一定是怕你們判我刑才這樣說的,她是心疼兒子!你們要明白,我才是兇手!我才是!”

  妻子笑吟吟地看著林瑛問:“怎麼?有這麼多招供的了,聽說前幾天嫌疑人也確定了啊?怎麼案子還沒有頭緒?”

  林瑛嘆口氣說:“有頭緒的話還來找你啊?招供的確實不少,可法醫鑑定結果跟他們所說的都不一致啊!法醫判定死者的遇害時間是在下雪之前,是頭部受了某種方形鈍物的砸擊而死的。經過我們仔細的檢查,果然發現書桌上少了一方硯台。死者駱彤一個人生活,喜好書法。家裡面本來有一個小保姆,可遇害前兩天剛被辭退。本來按照熊雄的暴脾氣和動機,殺人是很正常的,但是他說的用椅子砸死駱彤的情況根本不成立。駱彤身上確實有椅子的砸痕,不過能判斷出,那是死後受創的。況且,熊雄在雪地里留下了來和去腳印,這與死者死亡時間不符。死者死亡時間是在昨天晚上10點到12點之間,而據居住小區的保安反映,他那天晚上10點半曾開著自己的‘沃爾沃’汽車急匆匆出去,而在11點半才開車回來。這個情況幫了我們大忙,也可以把兇殺時間縮短到從11點半到12點這半小時之內了。我們也想詢問一些有沒有步行的人進入小區的紀錄,但你也知道,小區保安一般只關心車輛,對步行的人很少注意,所以這方面調查至今毫無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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