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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七歲以後,“謹言慎行”、“知恥”,這類責任逐漸加在他們身上,而且背後有強大的壓力;如果有過錯,家庭就會反對他。這種壓力雖非普魯土式的紀律,但卻無法逃避。在具有特權的幼兒時代,有兩件事情為這種必須履行義務奠定了基礎:一件是父母固執地訓練其便溺習慣和糾正各種姿式;另一件是父母常常嘲弄孩子,嚇唬說要遺棄他。這些幼年時代的經驗使孩子們有所準備,能夠接受嚴格的約束,以免被“世人”恥笑、遺棄。他要抑制幼兒時期無拘無束、公開表達的那些衝動。那些衝動並不是不好,只是因為已不合時宜了。他現在正進入嚴肅的生活。隨著童年特權的逐漸遭受否定,他被允許享受成人的更大享樂,但幼年時代的那些經驗決不會真正消失。他們的人生哲學隨時從童年吸取經驗。他承認“人情”,這也是回復到幼時的經驗。整個成年期間,在其生活的“自由領域”內,他又重新體驗幼年時代。

  日本兒童生活有一個顯著的連續性聯結其前期和後期,這就是取得夥伴的承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正是這一點,而不是絕對的道德標準,深深紮根於兒童心中。在兒童時代的前期,當他長大到會向母親撒嬌時,母親就把他放在自己的床上睡覺,他就會計較自己與兄弟姐妹們所得點心的多少,以判斷自己在母親心目中的地位。他能敏感地察覺遭到冷淡,甚至會問姐姐:“你是不是最疼愛我?”在童年的後期,他日益要放棄個人的滿足,其補償是得到“世人”的讚許和接納,其懲罰則是遭“世人”的譏笑。這當然是大多數文化對教育兒童所施加的壓力。但在日本,這種壓力則特別沉重。被“世人”拋棄,這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就是母親嘲弄威脅要丟棄他。因此,在他整個一生中,被夥伴排斥比挨打還要可怕。他對嘲笑和排斥的威脅異常敏感,即使僅浮現在腦中也感到可怕。實際上,由於日本社會很少可能保持秘密,“世間”對一個人的所作所為幾乎巨細皆知,如果不同意,就可能把他排斥掉,這絕不是主觀想像。何況日本的房屋結構,薄薄的板壁既不隔音,白天又敞著。因此,沒有能力修築圍牆和庭院的人家,私生活就完全亮在外面。

  日本人使用的某些象徵,有助於了解因兒童教養的不連續性而造成的兩面性格。幼年期建立的一面是“不知恥的自我”。這使他們成年後不免常對鏡自照,以窺測自己還保存多少兒時的天真。他們說,鏡子“反映永恆的純潔”,既不會培養虛榮心,也不會反映“妨我”,而是反映靈魂的深處。人會從中看到自己“不知恥的自我”。在鏡子中,他把自己的眼睛看作是靈魂之“窗”,這有助於使他作為一個“不知恥的自我”而生活。他在鏡子中看到理想的父母形象。據說頗有人為此而鏡子不離身。甚至有人在佛壇上放一面特別的鏡子,以靜觀自身,反省自己的靈魂。他“自己祭自己”’“自己拜自己”。這雖然不尋常,但並不費事。因為所有家庭的神龕上都放有鏡子作為神器。戰爭期間,日本的廣播電台曾特意播送過一首歌,讚揚幾位女學生自己掏錢買一面鏡子放在教室里;人們毫不認為這是虛榮心的表現。而說這是她們心靈深處重新煥發的,為沉毅的目標而獻身的精神。對鏡自照是一種測試精神高尚的外觀活動。

  在孩子心目中培植“觀我”觀念以前,日本人就已發生對鏡子的感情。他們照鏡時並未看見“觀我”,但鏡中所反映的自我恰如他們自己的童年時代一樣,自然是善良的,無需用“恥”來開導。他們賦予鏡子的這種象徵性也成為自我修養以求“圓熟”的基礎。在這種自我修養中,他們堅持不懈地消除“觀我”,以求復歸兒時的直率天真。

  儘管幼兒期的特權生活對日本人有各種影響,但他們並不認為童年後期以恥感為道德基礎的各種約束純粹是剝奪特權。如前所述,自我犧牲是基督教的概念之一,日本人則常常攻擊這種看法,否認所謂他們犧牲自己的觀念。即使是在生命的最後時刻,他們也說是“自覺自愿”為“盡忠”、“盡孝”或為“情義”而死,並不認為屬於自我犧牲的範疇。他們說,這樣自願死去正是達到他所要達到的目標。否則就是“犬死”,意思是無價值的死。在英語中,“dog's death”是指窮愁潦倒而死,日本人不是這個意思。至於那些不甚極端的行為,在英語中也稱作self—sacrificing(自我犧牲),日語中則屬於“自重”範疇。“自重”常常意味著克制,克制與自重具有同等價值。大事業只有克制才能做到。美國人強調,自由是實現目標的必要條件,生活體驗不同的日本人則認為僅此是不夠的。他們認為克制才能使自我更有價值,這種觀念是他們道德律的一個主要信條,否則,他們怎能控制那種充滿衝動的危險的自我?這些衝動是有可能衝出來掐亂正常生活的!正如一位日本人所說:

  “經年累月,漆坯上的漆層塗得越厚,作出來的漆器就越貴重。一個民族也同樣如此。……人們講到俄羅斯人時說:‘剝開俄羅斯人的外表,出現的是韃靼人’;對於日本人,人們也可以說,‘剝掉日本人的外皮,除掉它的漆層,露出來的是海盜’。但請不要忘記:日本的漆是珍品,是製作工藝品的材料。它不是掩蓋暇疵的塗料,沒有絲毫雜質,至少與坯質同樣精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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