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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利用合法,矛盾,有利於鬥爭的展開

  美蔣為了欺騙蒙蔽群眾,偽裝民主,甚至謠言和平,製造“反蔣獨立”,我們應當揭露其陰謀,使廣大人民不致上當,但是在蔣管區我們不要滿足於單純的揭露,同時要善於利用合法的手段,利用敵人內部矛盾,以便掩護鬥爭的展開,使之有利於人民的鬥爭。問題是必須清楚明白敵人的陰謀詭計,不能懷有絲毫幻想,才能說得上利用,我們堅決反對一切敵人的陰謀欺騙是必要的,但不注意利用敵人的合法,利用敵人的矛盾,進行有利於我們的鬥爭,也是消極的。問題是利用,而不是信任,同時利用必須有利於人民,而使敵人欺騙陰謀更無作用;相反的,凡是一切足以增加敵人陰謀欺騙的利用都應該堅決反對,如信任李宗仁之流的口頭反蔣,他並無具體反蔣行動,誤認有利於人民大眾的矛盾,不願在政治上揭露他的陰謀作用,相反的引以為同道,這是被李宗仁利用,擴大其陰謀欺騙,妨礙了人民的徹底反蔣,這是原則上的錯誤,談不上利用矛盾,可被利用的敵人內部矛盾,必須演變到互相利害衝突。

  第06章 新上海的副市長

  6.1 印象深刻的領導人

  屠基遠

  在我參加革命工作中,潘漢年是我接觸的領導人中印象深刻的一個。

  1949年上海解放以前,我並不認識潘漢年。青少年時期,愛好文學,因而知道在中國左翼文壇中,潘漢年是以郭沫若為首的創造社中年輕的一員。在後來懂一些黨的歷史之後,知道他不僅是黨的文化戰線的領導人,同時又是做統一戰線工作和國民黨打交道的重要人物。當時,我雖有敬佩之心,卻從來沒有和他接觸過。解放以後,他在陳毅市長領導下擔任上海市副市長,我才認識他。他是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負責人,市府黨組書記,是領導我們市府各局的主要負責人。我開始是市民政局的秘書主任,同他接觸不多。到1951年我任民政局副局長時,才多次同他接觸,對他才有所了解。一直到1955年他離開市府被審查為止,前後有6年時間。

  一

  在1949年5月上海解放時,上海的情況十分複雜。我黨在進上海以前,就在江蘇丹陽做接管上海這個大城市的準備工作,按系統成立軍事、政務、財經、文教等接管委員會,搜集資料、檔案,安排好每個單位的負責人。漢年同志和上海地下黨負責人劉曉等人一起從丹陽進入上海。5月25口,上海蘇州河以南地區解放,他們迅速同上海地下黨會合。我當時參加國民黨市政府的接管準備工作,奉命到總部設在交通大學的軍管會政務接管委員會去報到。5月27日上海全境解放,政務接管委員會到塘沽路原國民黨市參議會、市民政局地址辦公。主要接管司法(法院系統)、參議會(接管後撤銷)、民政(民政局和社會局救濟、社團方面工作)以及一些不屬於各局的國民黨南京政府駐上海的機構。上海當時有30個區。市區20個區由政務接管委員會接管,郊區10個區由郊區工委接管。

  上海市人民政府也在當時成立。漢年同志除任副市長外還兼任秘書長,管理市政府內部事務,同市政府各局的接觸較多。市民政局成立後,仍管各區的工作。各區的許多工作要請示漢年同志。市政府任命的第一任民政局局長為曹漫之,副局長黃序周,我為秘書主任。當時,對國民黨反動統治機器採取徹底摧毀的方針。各區成立區接管委員會和區人民政府。區以下的保甲制度全部取消。我們接管了30個區,1193個保,28552個甲,1033206戶,5406644人口的戶籍冊。一大批保甲人員,聽候審查。上海這樣一個大城市,光是區一級的機構是管理不了的。記得當時漢年同志對地區工作有幾點原則指示:一、上海市是一個情況極為複雜的大城市。有產業職工100萬,有大中小學生,散居在里弄中。一個區的人口少則幾萬,多則40萬(如蓬萊、嵩山區)。要考慮區以下用什麼組織來代替保甲;二、地區工作要依靠群眾,依靠工人家屬,依靠在工作中湧現出來的積極分子;三、要解決在里弄中出現的群眾關心的實際問題。例如當時上海居民在許多地方(特別是棚戶區)沒有家用自來水,而是由給水站供應的。這些給水站往往由當地的地痞、惡棍所控制,他們敲詐欺壓居民。根據漢年同志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的原則,普陀區在梅芳里、江寧區在金家巷,發動群眾建立由群眾選舉產生的自來水站管理委員會,深受群眾歡迎。此事很快在各區推廣。全市成立了104個自來水站管理委員會。

  根據市委、市府的要求,我們逐步組織里弄居民,在1949年夏天開展清潔衛生運動,市區各區組織了居民衛生小組16650個。1950年2月6日美蔣飛機轟炸上海發電廠,各區開展反轟炸鬥爭,組織人民防護大隊108個,中隊413個,小隊15875個。冬天,抗美援朝開始,破壞分子蠢蠢欲動,市軍管會決定各區成立冬防辦事處,組織人民冬防服務隊2020個,開展防特、防匪、防空、防火和解決居民生活上共同關心的問題。1951年,在這些組織的基礎上建立了里弄居民委員會。

  當時,全國還沒有居民委員會這樣的組織,它是一種新生事物。我們是根據上海人口多的實際情況和居民需要,由市委、市府決定組織的。成立起來後,出現的具體問題很多。我當時正擔任市民政局副局長,主管政建工作,同潘漢年接觸較多。他對於居民委員會由誰來組織的問題,指出了明確的方向。工人在工廠里工作,解放初沒有退休工人。潘漢年指出:首先要依靠在里弄里的勞動人民和他們的家屬。其次是黨員家屬和過去同我們一起參加過革命和救亡運動的積極分子,他曾對我說:“抗日戰爭時期,你不是在上海工作嗎?那時候,不是有很多人同我們一起搞抗日活動嗎?有些人因為環境關係,沒有跟我們一起到根據地,或者沒有參加黨,有的人可能做了太太,到里弄里去了。我所知道的就有不少這樣的人。他們受過革命的教育,不少人為我們出過力,今天是擁護我們,也願意做點工作的。你們可以找找婦聯,介紹一些老積極分子。”這樣,打開了我們的思路。我們同婦聯聯繫後,找到了不少老積極分子,當時不過三、四十歲,一般都有文化,熟悉里弄情況,那時,什麼報酬也沒有,為里弄做了許多工作,成為基層工作中一批骨幹。居民委員會和在區以下建立街道辦事處,這在當時是一個創舉,是根據上海這樣一個大城市的實際情況摸索著建立起來的,奠定了今天城市管理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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