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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害怕看到老家阿小的這個樣子,他會卑微到,讓我想起自己身上的卑微。

  老家的阿小突然新聞多起來了:他瞞著父母翹了整整三個星期的課,但每天假裝準時上下學。他跑到小鎮新開的工業區,不由分說地逼迫那些外地的打工仔,要求他們學狗叫,不叫就一陣拳打腳踢;最後他父母還發現他竟然偷偷溜進父母房間了,偷了幾百塊不知道去幹嗎。

  烏惜心裡憋悶得難受,又不敢在丈夫面前哭,每次出事就偷偷來我家和母親說。

  母親只能安慰:“孩子總是調皮的。”

  我在一旁不說話,我知道這個阿小生病了,他從香港阿小那傳染了“香港病”。我幾次在路上碰到他,他說話的腔調、梳著的髮型都很香港阿小。連笑的時候嘴角微微的上撇,都模仿得那麼入微。

  我忍不住插了一句:“你讓他別和香港阿小玩。”

  烏惜愣了,她一向還挺驕傲香港阿小看得起自己家的孩子。母親狠狠地打了我一巴掌:“大人說話小孩子不能亂說話。”

  但總之這話還是傳出去了。後來路上碰到兩個阿小,一個對我冷漠地轉過身假裝沒看見,一個示意著要和我打架。想打我的,是老家的阿小。

  不過,拖鞋軍團的人總在我身旁,大家也相安無事。事情就這麼過去了,我和兩個阿小也徹底斷了往來。

  然後斷斷續續聽到消息:老家的阿小又打人了,老家阿小被學校警告處分了,被留校察看了,後來,老家的阿小退學了。

  然後再後來,聽說香港的阿小一個星期後要去香港了。

  阿月姨來我家了,手上帶著一隻木頭拼成的恐龍,和一個任天堂遊戲機——這是香港阿小最喜歡的兩個玩具,現在,他想全部送給我。

  阿月姨說:“我不知道你們兩個小孩子間發生了什麼事情,但是他還是最喜歡你這個朋友,有空去找他玩玩。”

  香港阿小顯然對我的到訪早有準備,估計都是演練過無數次的動作,所以表現一直得體並保持著驕傲感。

  他一手勾住我的肩,像電影裡那種兄弟一樣把我拉進他房裡,坐在床上,掏出一張紙片,上面歪歪斜斜地寫著一行字,是地址。

  “地址我只給你,有空給我寫信。”他揚了揚眉毛。

  我倒是笨拙,傻傻地補了句:“寄到香港要寄航空信,很貴吧。”

  他笑開了,“咱們好朋友你在乎這點錢,以後你到香港來,我一次性給你報銷。”

  然後我把我準備的禮物遞過去給他,那是我最喜歡的一本物理參考書,厚厚一本,50元,對當時的我來說很貴,是我攢了半年才買到的。

  “阿月姨給我看過你的物理,太爛了,做做裡面的習題吧。”

  “這麼爛的禮物啊。”他又恢復到傲慢的惡毒了。

  他走的那個下午是星期六,我剛好去市里參加一個比賽。聽說他來我家敲門,不斷喊我名字,卻沒找到我。

  依然和來的時候一樣,是一輛高級的小汽車來接他的,小鎮的大人和小孩圍成一圈,目送著這個仿佛屬於另外一個時空的人離開,依然只有興奮地指指點點。

  那晚回家,小鎮裡的孩子興奮地說,我太有面子了。但我心裡說不出的空落落,一個人悄悄走到阿月姨家,在他住的房間窗口,往裡看了看,一切黑糊糊的。

  我轉過頭,看到不遠的地方,一個小孩在哭,我知道,那是剩下的這個阿小。聽說,他沒去送香港阿小。

  香港阿小就像被接走的外星人,理性的我早判定,他和我是兩個時空的人,此前發生的事情,就當一場夢了。不多久,我又當回我的赤腳大仙。而整個小鎮也似乎迅速遺忘這麼一個本來也不大起眼的小孩,依舊吵吵嚷嚷、熱熱鬧鬧。

  只有一個人,提醒著香港阿小的存在——我家前面那個阿小。

  沒有香港阿小帶他去理髮店剪那樣的髮型,他堅持自己試圖用剪刀剪出那樣的形狀;沒有阿小陪他去開發區展現英雄氣概,他依然堅持每天晚上去逼迫路過的外來打工仔扮狗叫,然後幾次邀約各種人去觀摩,都遭到拒絕。

  沒去讀書,這個阿小的命運只能有一條:當漁民。他是掙扎了幾次,甚至和父親大打出手,離家出走。失蹤了一個多月,餓得瘦骨嶙嶙的阿小回來了。他答應當漁民了。他的條件是:必須給他買一輛摩托車。為了兒子走回正途,他父母商量了半天,終於同意了。

  打漁要趕早潮,每天早上五六點,我就聽到那摩托車帥氣地呼呼地催引擎,發出的聲音,炫耀地在小巷裡擴散開。他每天就這樣載著父親,先去下海布網。他大哥和二哥,則踩著那輛吭哧吭哧響的自行車跟在後頭。

  下午三四點他們就打漁結束回來了。海土、海風和直直炙烤著他們的太陽,讓他越來越黝黑。每次把滿裝海鮮的籮筐往家裡一放,他的油門一催,就呼嘯著玩耍去了。沒有人知道他去哪,但是後來很多人常告訴我,看到阿小,沿著海岸線邊的公路,以超過時速一百的速度瘋一樣地呼嘯而過,嘴裡喊著亢奮的聲音。

  慢慢地,我注意到他留起了長頭髮,每次他開摩托車經過我家門口,我總在想,他是在努力成為香港阿小想成為的那個人嗎?

  我從沒想過,會收到香港阿小的來信。那已經是他離開小鎮的第三年,我已經進入高考的最後準備時期。

  他拙劣地在信封上寫著,某某中學,然後我的名字收。還好學校負責的收發阿姨,仔細地核了全校五千多個學生,才找到了我。當然,也可能是來自香港的郵戳起的作用。

  他的字還是那麼差,扭扭捏捏,但已經換成繁體字了:親愛的黑狗達!

  好久不見。

  我在香港一切很好。香港很漂亮,高樓大廈很多,有空來找我玩。

  衹是我不太會說粵語,朋友不太好交,多和我來信吧,我找不到一個人說話。

  我家換了地址,請把信寄到如下……我知道他在香港可能一切都很不好。我突然想像,在那個都是白襯衫、白牙齒的教室里,另外一群孩子高傲地看著他,悄悄地在他背後說鄉巴佬。

  我莫名其妙地難過。

  拿著信,我去敲了烏惜家的門。這個阿小正在自己玩吉他。當時流行的一部香港電視劇里,主人公總在彈吉他,許多潮流男女都在學。

  我拿出香港阿小的信給他看。

  他愣住了,沒接過去。

  “他給你寫信?”

  我明白了,香港阿小沒給他寫信。

  這個阿小搶過信,往旁邊的爐子一扔。香港阿小的信,以及回信的地址就這麼被燒了。

  我才覺得,我太魯莽太欠考慮了。

  我知道,從此這兩個阿小都和我離得更遠了:一個收不到我的回信,肯定是責罵我扔掉我家的地址;一個從此會因為覺得自己受傷而更加疏遠我。

  高三的後半學期,整個學校像傳銷公司。

  老師整天說,別想著玩,想想未來住在大城市裡,行走在高樓大廈間,那裡才好玩。他們偶爾還會舉例:某某同學,考上了北京的大學,然後,他就住在北京了……口氣篤定得好似王子和公主從此過上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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