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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在華期間,中國方面要對美方認為的“壞人”加以控制/
美方36名帶武器警衛進入中國後,不得公開持槍/
與會者們共同湊出11個屬於安全警衛範疇的問題
外交部會議的第二天,於桑副部長即在公安部,召集將負責尼克森訪華期間警衛工作的幾位主要領導幹部,研究擬訂警衛方案。我參加了這次會議。
於桑向與會者通報了基辛格和周總理議定的尼克森訪華日程及隨同人員等情況:
尼克森在華時間從1972年2月21日至28日,除到北京活動外,還要到杭州和上海。在北京要參觀長城、定陵、故宮等名勝遺址。來華的總人數為360人,其中正式代表12人,非正式代表16人,安全警衛36人,通訊12人,新聞記者80人,攝影、攝像、洗印63人,機組、後勤43人,衛星地面接收站12人。飛機9至10架,長時間停在中國機場的3架。
於桑還向我們介紹了同尼克森的安全警衛負責人羅伯特?泰勒會談的情況:
泰勒提出尼克森到華以後的安全警衛,主要由中方負責。他此次來華,目睹了中國方面警衛基辛格的種種措施,因此感到尼克森在華期間的安全大可放心了。按他的想法,尼克森在外面活動時,美方派10名警衛跟隨。
除了武器外,美方的安全警衛人員,還準備攜帶手提式無線電螢光鏡、竊聽檢測器等設備。這些設備的運輸需要4部汽車,安置設備和操作人員,需要3個單人房間和3個雙人房間。
美國方面還要求尼克森總統在華期間,中國方面要對美方認為的“壞人”加以控制,他們將向中國提供所謂“壞人”的名單。泰勒本人則表明他是總統的安全警衛負責人,所以出行時請中方安排他和總統乘坐同一輛車。
中國方面向美方承諾,確保尼克森在華期間的絕對安全。同意美方36名帶武器的警衛人員入境,但入境後不得公開持槍,可以攜帶200磅的器材,中方警衛人員將同美方警衛人員保持密切的聯繫。在主要談判、會見時,雙方警衛人員均不進入現場內部。中方要求美方確保帶來的新聞記者不出問題。
於桑說和泰勒的這次會談只是初步的接觸,關於尼克森在華期間的安全警衛問題,美方還將派遣專門的小組,和中國的專門部門做更為具體細緻地溝通協商。因此,擔任安全警衛的各單位,都要根據自己的具體責任,擬訂出警衛工作計劃,然後形成一個儘可能全面的整體警衛方案。
與會者們共同湊出11個屬於安全警衛範疇的問題:空中的安全措施,降落髮生緊急情況怎麼辦;機場舉行儀式活動的安全;出行沿途路線的控制;住地、主要是尼克森下榻的釣魚台的警衛;參觀景點的警衛控制,社情、人員的調查審查;飲食的安全衛生;交通管理和安全;可能和美方人員接近的人員的審查;社會面、購物地點的控制;上海、杭州的安全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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鄔吉成:目擊中美關係“解凍”細節(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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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中央辦公廳警衛處、中央警衛團,將本部門警衛工作計劃,遞交給了公安部副部長於桑。在此期間,中央已指定由公安部的軍管負責人李震,外交部軍管負責人李耀文,北京衛戍區司令員吳忠,公安部副部長於桑,中央辦公廳警衛處副處長、中央警衛團政委楊德中5人,組成尼克森訪華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
安全領導小組隨即決定,中央辦公廳警衛處由楊德中和我具體負責,北京衛戍區由副司令員曾紹東具體負責,北京市公安局由局長劉傳新、副局長江明具體負責,民航總局和北京民航管理局由民航總局參謀長王建功、北京管理局局長張瑞靄具體負責,分別組成安全工作組,在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工作。
為了便於了解掌握情況,檢查安全計劃的落實,安全領導小組還成立了一個辦公室,地點設在公安部。辦公室由於桑、楊德中、曾紹東、劉傳新、王建功5人主持,各單位抽調一名幹部到辦公室做具體工作。各單位有關安全保衛工作方面的問題,直接和辦公室聯繫。
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各安全工作組協同完成的第一項工作,就是擬出了《關於接待尼克森的安全工作計劃》。這個計劃隨即以接待尼克森安全保衛領導小組的名義,經由外交部上報中央。
光12月15日這一天,我就參加了好幾個相關的會議/
中央辦公廳警衛處準備了10輛紅旗、8部上海/
北京衛戍區抽調警衛戰士235人,身材均在1.70米以上/
北京市當前社會面不安全因素很多/
“接待這樣大的代表團還是第一次,我們沒有經驗,千萬不能粗心大意。”/
11月13日、25日,各有關單位的負責人兩度聚集外交部,對關涉尼克森訪華會談、接待和警衛的各個方案進行討論。25日的會議還決定,參與接待、警衛工作的負責人,於11月底12月初集中學習三天。
我參加了學習,並保存著當時的日程表,三天學習的內容是這樣安排的:“11月29日(星期一),上午全體會議,章文晉同志講談形勢和介紹情況,下午、晚上閱讀文件。11月30日,上午全體會議,韓敘談禮賓接待問題;於桑談安全保衛工作問題;彭華談記者接待問題;劉澄清談通信聯絡問題;馬仁輝、張瑞靄談機組接待和專機飛行要求問題。下午上海、杭州同志介紹情況和討論。晚上討論。12月1日,上午參觀北京石化總廠,下午參觀大會堂、釣魚台、首都機場招待所。晚上李耀文、於桑作總結髮言。”
美方36名帶武器警衛進入中國後,不得公開持槍/
與會者們共同湊出11個屬於安全警衛範疇的問題
外交部會議的第二天,於桑副部長即在公安部,召集將負責尼克森訪華期間警衛工作的幾位主要領導幹部,研究擬訂警衛方案。我參加了這次會議。
於桑向與會者通報了基辛格和周總理議定的尼克森訪華日程及隨同人員等情況:
尼克森在華時間從1972年2月21日至28日,除到北京活動外,還要到杭州和上海。在北京要參觀長城、定陵、故宮等名勝遺址。來華的總人數為360人,其中正式代表12人,非正式代表16人,安全警衛36人,通訊12人,新聞記者80人,攝影、攝像、洗印63人,機組、後勤43人,衛星地面接收站12人。飛機9至10架,長時間停在中國機場的3架。
於桑還向我們介紹了同尼克森的安全警衛負責人羅伯特?泰勒會談的情況:
泰勒提出尼克森到華以後的安全警衛,主要由中方負責。他此次來華,目睹了中國方面警衛基辛格的種種措施,因此感到尼克森在華期間的安全大可放心了。按他的想法,尼克森在外面活動時,美方派10名警衛跟隨。
除了武器外,美方的安全警衛人員,還準備攜帶手提式無線電螢光鏡、竊聽檢測器等設備。這些設備的運輸需要4部汽車,安置設備和操作人員,需要3個單人房間和3個雙人房間。
美國方面還要求尼克森總統在華期間,中國方面要對美方認為的“壞人”加以控制,他們將向中國提供所謂“壞人”的名單。泰勒本人則表明他是總統的安全警衛負責人,所以出行時請中方安排他和總統乘坐同一輛車。
中國方面向美方承諾,確保尼克森在華期間的絕對安全。同意美方36名帶武器的警衛人員入境,但入境後不得公開持槍,可以攜帶200磅的器材,中方警衛人員將同美方警衛人員保持密切的聯繫。在主要談判、會見時,雙方警衛人員均不進入現場內部。中方要求美方確保帶來的新聞記者不出問題。
於桑說和泰勒的這次會談只是初步的接觸,關於尼克森在華期間的安全警衛問題,美方還將派遣專門的小組,和中國的專門部門做更為具體細緻地溝通協商。因此,擔任安全警衛的各單位,都要根據自己的具體責任,擬訂出警衛工作計劃,然後形成一個儘可能全面的整體警衛方案。
與會者們共同湊出11個屬於安全警衛範疇的問題:空中的安全措施,降落髮生緊急情況怎麼辦;機場舉行儀式活動的安全;出行沿途路線的控制;住地、主要是尼克森下榻的釣魚台的警衛;參觀景點的警衛控制,社情、人員的調查審查;飲食的安全衛生;交通管理和安全;可能和美方人員接近的人員的審查;社會面、購物地點的控制;上海、杭州的安全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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鄔吉成:目擊中美關係“解凍”細節(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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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中央辦公廳警衛處、中央警衛團,將本部門警衛工作計劃,遞交給了公安部副部長於桑。在此期間,中央已指定由公安部的軍管負責人李震,外交部軍管負責人李耀文,北京衛戍區司令員吳忠,公安部副部長於桑,中央辦公廳警衛處副處長、中央警衛團政委楊德中5人,組成尼克森訪華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
安全領導小組隨即決定,中央辦公廳警衛處由楊德中和我具體負責,北京衛戍區由副司令員曾紹東具體負責,北京市公安局由局長劉傳新、副局長江明具體負責,民航總局和北京民航管理局由民航總局參謀長王建功、北京管理局局長張瑞靄具體負責,分別組成安全工作組,在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工作。
為了便於了解掌握情況,檢查安全計劃的落實,安全領導小組還成立了一個辦公室,地點設在公安部。辦公室由於桑、楊德中、曾紹東、劉傳新、王建功5人主持,各單位抽調一名幹部到辦公室做具體工作。各單位有關安全保衛工作方面的問題,直接和辦公室聯繫。
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各安全工作組協同完成的第一項工作,就是擬出了《關於接待尼克森的安全工作計劃》。這個計劃隨即以接待尼克森安全保衛領導小組的名義,經由外交部上報中央。
光12月15日這一天,我就參加了好幾個相關的會議/
中央辦公廳警衛處準備了10輛紅旗、8部上海/
北京衛戍區抽調警衛戰士235人,身材均在1.70米以上/
北京市當前社會面不安全因素很多/
“接待這樣大的代表團還是第一次,我們沒有經驗,千萬不能粗心大意。”/
11月13日、25日,各有關單位的負責人兩度聚集外交部,對關涉尼克森訪華會談、接待和警衛的各個方案進行討論。25日的會議還決定,參與接待、警衛工作的負責人,於11月底12月初集中學習三天。
我參加了學習,並保存著當時的日程表,三天學習的內容是這樣安排的:“11月29日(星期一),上午全體會議,章文晉同志講談形勢和介紹情況,下午、晚上閱讀文件。11月30日,上午全體會議,韓敘談禮賓接待問題;於桑談安全保衛工作問題;彭華談記者接待問題;劉澄清談通信聯絡問題;馬仁輝、張瑞靄談機組接待和專機飛行要求問題。下午上海、杭州同志介紹情況和討論。晚上討論。12月1日,上午參觀北京石化總廠,下午參觀大會堂、釣魚台、首都機場招待所。晚上李耀文、於桑作總結髮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