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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四大利益集團中的有產階層而言,劃時代意義的變化是出現了高級知識分子集體下海經商的景象,這其實意味著中國資產階級作為一個有獨立思考能力的群體的正式出現,其標誌性的事件有二。
一是南通人張謇創辦大生紗廠。這位1894年的恩科狀元以“捨身餵虎”的勇氣下海經商,並在短短几年內創建十餘家關聯企業,成為全國最大的紡紗工廠和民資集團,其對社會的激盪效應難以估量。費正清在談及“張謇現象”時指出,19世紀末,其實中國還沒有資產階級,“相反,正是這些維新派首創了資產階級,或者可以說是發明了資產階級。像張謇等士紳文人在中日甲午戰敗以後之所以突然開始投資辦現代企業,主要是出於政治和思想動機。他們的行動是由於在思想上改變了信仰或者受其他思想感染所致。……中國的資本主義長期以來具有某種出於自願的理想主義的特點”。148
二是商人在“東南互保”中扮演重要角色。1900年,北方爆發反對帝國主義列強的義和團運動,慈禧試圖借勢驅洋,貿然對列國開戰,八國聯軍攻入北京,慈禧攜光緒西逃,是為“庚子國變”。為了防止戰火南延,李鴻章、張之洞、劉坤一及袁世凱等南方四大總督對列國提出“自保疆土,長江及蘇杭內地的外國人生命財產,由各督撫承諾保護,上海租界的中外商民生命財產,則由各國共同保護”的“東南互保”方案,張謇、盛宣懷、湯壽潛和沈曾植等人以民間身份斡旋於四大督撫和八國公使之間,最終達成妥協。在近現代史上,這是新興的企業家階層第一次公開參政,在政治上展現了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同時也意味著中央政權至高無上的權威已經瓦解,皇權隕落,只是一個時間和方式問題。
“庚子國變”後,清廷簽下了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向列強賠款4.5億兩白銀,分39年付清,本息共計9.8億兩,當時清政府的年財政收入約為8800萬兩,也就是說,條約規定的賠款相當於11年的全國財政收入總和,中央財政已實質性破產。代表朝廷簽約的李鴻章被國人視為“千古罪人”,過去30餘年致力於實業興國的洋務派在民間信用盡喪。
此後,慈禧突然“激進”地推動制度建設和經濟開放。1903年7月,朝廷設立商部,成為中央政府制定商事法及相關法律的主要機構,1904年1月,頒布《欽定大清商律》,包括《商人通例》9條和《公司律》131條,這是現代意義上的第一部公司法。之後又相繼頒布《破產律》和《試辦銀行章程》、《大清礦務章程》等。這些法律的擬訂和發布,建立了第一套比較完整的商法體系,意味著在中國沿襲千年的特許主義,被現代商業的準則主義取代。在政策推動下,“民之投資於實業者若鶩”,公司創辦數量超過了洋務運動30年國家投資的總額。日本的中國問題專家安原美佐雄因此斷定,1905年是中國現代工業發展的新起點,即從“國家興業時代”進入到了“國人興業時代”。
同時,商部還仿照西方國家和日本的商會模式,頒布實施《商會簡明章程》,倡導各地商人設立商務總會和分會。在此後的數年內,各地商會如火如荼,甚而控制產業及輿論,甚至部分地承擔了政府的經濟管理功能,成為一股活躍於民間的獨立力量。1907年,全國80個重要的城市商會代表聚集上海,倡議成立了華商聯合會,全國商會息息相關,聯成一體。到1911年,全國各種商人組織近2000所,會董2.3萬人,會員達20萬人之眾。
在商人階層壯大及獨立的同時,知識精英也被“釋放”到體制之外。在1905年,最重大的國內事件是廢除有1300年歷史的科舉制度,其決策過程非常匆忙,9月,張之洞、袁世凱等人會銜上奏,當月慈禧就下旨准奏。廢除科舉制一方面讓中國精英階層從落後、刻板的孔孟儒學中徹底解放出來,在知識體系和思想體系上向現代文明靠攏;另一方面,也意味著集權者失去了對全民思想及精英階層的控制。科舉制的廢除,熄滅了一代知識青年對帝國的最後一絲眷戀,精英階層從科舉的既定軌道中散溢出去,很快衍生了一股反對的、無從把控的力量。一個可比照觀察的事實是,1977年,中國進行改革開放之初,最早的一個變革措施就是恢復高考制度,將潛在的不滿及反對力量納入統治體系之內。在敏感的社會轉軌時期,一廢一復,頗可參研。
當商人與知識精英在體制的大門外“會師”之後,對既有權力結構的挑戰便成為必然。
立憲運動:政治改革與經濟改革的選擇
正是在這樣的時代氛圍中,洋務運動進入第三個階段,變革主題由經濟領域迅速地向政治領域推進。
1904年,張謇為張之洞起草《擬請立憲奏稿》,一時間“奏請立憲之說,喧傳於道路”,一場意在仿效日本的立憲運動拉開帷幕。也就是說,在市場化的經濟改革行至半途之際,政治改革的需求呼之即出。與此同時,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黨人則試圖以武力推翻帝制,改良與革命開始一場驚險的較量。
在朝野的共同推動下,1906年9月1日,慈禧終於下達“預備立憲詔書”,同年11月,張謇等人在上海成立預備立憲公會,入會者都是一時精英。侯宜傑在《二十世紀初中國政治改革風潮:清末立憲運動史》一書中用大量的事實證明,體制外文人及商人階層是立憲運動最強大的推動力。在推動立憲的過程中,各級商會形成網絡,並逐漸學會英國式商會的自治和民主管理。在預備立憲公會等組織中,商人占明顯優勢。如侯宜傑所言,商人們認識到“今日中國之政治現象,則與股份公司之性質最不相容者也。而股份公司非在完全法治國之下未由發達,故振興實業之關鍵在於通過立憲確立法治,限制政權,保障民權來改良政治環境與政治組織”。149
在民間熱情被徹底調動起來的環境中,根本沒有做好心理和制度準備的中央政府處在了無比尷尬的境地。在兩年多的時間裡,朝廷一再拖延召開國會的時間,甚至以“明圖煽動,擾亂治安”的罪名查禁各地的立憲社團。民間失望情緒濃烈。1908年11月,光緒、慈禧在兩日內相繼去世,朝野失去談判的“最大公約數”。之後執政的“皇族內閣”全面排擠漢人大臣,武力彈壓各地的立憲請願活動。
就這樣,清政府儘管在經濟改革上表現出超乎尋常的激進和開放,但是在政治改革上則猶豫搖擺和缺乏遠見,它相繼失去了洋務派、維新派、知識分子以及工商階層——幾乎所有群體的信任,顛覆式革命已成必然之勢。
1911年,清政府宣布鐵路國有化。甲午之後,大興鐵路漸成熱潮,朝廷將之當成國策,民間看到巨大利益,國際資本也不甘失去機會,於是,鐵路成了各方爭奪和博弈的最大熱點。從1904到1907年間,各省成立18家鐵路公司,其中,13家商辦、4家官商合辦或官督商辦,僅有1家為官辦,數以十萬計的民眾購買了鐵路股票。國有化政策對保護民間股份毫無考慮,政府只還給民間股東六成現銀,另四成為無息股票,也就是說,投資人不但沒有任何的投資收益,還承擔了四成的損失風險。在中國的現代化歷史上,這是繼1884年李鴻章奪權輪船招商局之後,又一起嚴重的“國進民退”事件。
一是南通人張謇創辦大生紗廠。這位1894年的恩科狀元以“捨身餵虎”的勇氣下海經商,並在短短几年內創建十餘家關聯企業,成為全國最大的紡紗工廠和民資集團,其對社會的激盪效應難以估量。費正清在談及“張謇現象”時指出,19世紀末,其實中國還沒有資產階級,“相反,正是這些維新派首創了資產階級,或者可以說是發明了資產階級。像張謇等士紳文人在中日甲午戰敗以後之所以突然開始投資辦現代企業,主要是出於政治和思想動機。他們的行動是由於在思想上改變了信仰或者受其他思想感染所致。……中國的資本主義長期以來具有某種出於自願的理想主義的特點”。148
二是商人在“東南互保”中扮演重要角色。1900年,北方爆發反對帝國主義列強的義和團運動,慈禧試圖借勢驅洋,貿然對列國開戰,八國聯軍攻入北京,慈禧攜光緒西逃,是為“庚子國變”。為了防止戰火南延,李鴻章、張之洞、劉坤一及袁世凱等南方四大總督對列國提出“自保疆土,長江及蘇杭內地的外國人生命財產,由各督撫承諾保護,上海租界的中外商民生命財產,則由各國共同保護”的“東南互保”方案,張謇、盛宣懷、湯壽潛和沈曾植等人以民間身份斡旋於四大督撫和八國公使之間,最終達成妥協。在近現代史上,這是新興的企業家階層第一次公開參政,在政治上展現了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同時也意味著中央政權至高無上的權威已經瓦解,皇權隕落,只是一個時間和方式問題。
“庚子國變”後,清廷簽下了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向列強賠款4.5億兩白銀,分39年付清,本息共計9.8億兩,當時清政府的年財政收入約為8800萬兩,也就是說,條約規定的賠款相當於11年的全國財政收入總和,中央財政已實質性破產。代表朝廷簽約的李鴻章被國人視為“千古罪人”,過去30餘年致力於實業興國的洋務派在民間信用盡喪。
此後,慈禧突然“激進”地推動制度建設和經濟開放。1903年7月,朝廷設立商部,成為中央政府制定商事法及相關法律的主要機構,1904年1月,頒布《欽定大清商律》,包括《商人通例》9條和《公司律》131條,這是現代意義上的第一部公司法。之後又相繼頒布《破產律》和《試辦銀行章程》、《大清礦務章程》等。這些法律的擬訂和發布,建立了第一套比較完整的商法體系,意味著在中國沿襲千年的特許主義,被現代商業的準則主義取代。在政策推動下,“民之投資於實業者若鶩”,公司創辦數量超過了洋務運動30年國家投資的總額。日本的中國問題專家安原美佐雄因此斷定,1905年是中國現代工業發展的新起點,即從“國家興業時代”進入到了“國人興業時代”。
同時,商部還仿照西方國家和日本的商會模式,頒布實施《商會簡明章程》,倡導各地商人設立商務總會和分會。在此後的數年內,各地商會如火如荼,甚而控制產業及輿論,甚至部分地承擔了政府的經濟管理功能,成為一股活躍於民間的獨立力量。1907年,全國80個重要的城市商會代表聚集上海,倡議成立了華商聯合會,全國商會息息相關,聯成一體。到1911年,全國各種商人組織近2000所,會董2.3萬人,會員達20萬人之眾。
在商人階層壯大及獨立的同時,知識精英也被“釋放”到體制之外。在1905年,最重大的國內事件是廢除有1300年歷史的科舉制度,其決策過程非常匆忙,9月,張之洞、袁世凱等人會銜上奏,當月慈禧就下旨准奏。廢除科舉制一方面讓中國精英階層從落後、刻板的孔孟儒學中徹底解放出來,在知識體系和思想體系上向現代文明靠攏;另一方面,也意味著集權者失去了對全民思想及精英階層的控制。科舉制的廢除,熄滅了一代知識青年對帝國的最後一絲眷戀,精英階層從科舉的既定軌道中散溢出去,很快衍生了一股反對的、無從把控的力量。一個可比照觀察的事實是,1977年,中國進行改革開放之初,最早的一個變革措施就是恢復高考制度,將潛在的不滿及反對力量納入統治體系之內。在敏感的社會轉軌時期,一廢一復,頗可參研。
當商人與知識精英在體制的大門外“會師”之後,對既有權力結構的挑戰便成為必然。
立憲運動:政治改革與經濟改革的選擇
正是在這樣的時代氛圍中,洋務運動進入第三個階段,變革主題由經濟領域迅速地向政治領域推進。
1904年,張謇為張之洞起草《擬請立憲奏稿》,一時間“奏請立憲之說,喧傳於道路”,一場意在仿效日本的立憲運動拉開帷幕。也就是說,在市場化的經濟改革行至半途之際,政治改革的需求呼之即出。與此同時,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黨人則試圖以武力推翻帝制,改良與革命開始一場驚險的較量。
在朝野的共同推動下,1906年9月1日,慈禧終於下達“預備立憲詔書”,同年11月,張謇等人在上海成立預備立憲公會,入會者都是一時精英。侯宜傑在《二十世紀初中國政治改革風潮:清末立憲運動史》一書中用大量的事實證明,體制外文人及商人階層是立憲運動最強大的推動力。在推動立憲的過程中,各級商會形成網絡,並逐漸學會英國式商會的自治和民主管理。在預備立憲公會等組織中,商人占明顯優勢。如侯宜傑所言,商人們認識到“今日中國之政治現象,則與股份公司之性質最不相容者也。而股份公司非在完全法治國之下未由發達,故振興實業之關鍵在於通過立憲確立法治,限制政權,保障民權來改良政治環境與政治組織”。149
在民間熱情被徹底調動起來的環境中,根本沒有做好心理和制度準備的中央政府處在了無比尷尬的境地。在兩年多的時間裡,朝廷一再拖延召開國會的時間,甚至以“明圖煽動,擾亂治安”的罪名查禁各地的立憲社團。民間失望情緒濃烈。1908年11月,光緒、慈禧在兩日內相繼去世,朝野失去談判的“最大公約數”。之後執政的“皇族內閣”全面排擠漢人大臣,武力彈壓各地的立憲請願活動。
就這樣,清政府儘管在經濟改革上表現出超乎尋常的激進和開放,但是在政治改革上則猶豫搖擺和缺乏遠見,它相繼失去了洋務派、維新派、知識分子以及工商階層——幾乎所有群體的信任,顛覆式革命已成必然之勢。
1911年,清政府宣布鐵路國有化。甲午之後,大興鐵路漸成熱潮,朝廷將之當成國策,民間看到巨大利益,國際資本也不甘失去機會,於是,鐵路成了各方爭奪和博弈的最大熱點。從1904到1907年間,各省成立18家鐵路公司,其中,13家商辦、4家官商合辦或官督商辦,僅有1家為官辦,數以十萬計的民眾購買了鐵路股票。國有化政策對保護民間股份毫無考慮,政府只還給民間股東六成現銀,另四成為無息股票,也就是說,投資人不但沒有任何的投資收益,還承擔了四成的損失風險。在中國的現代化歷史上,這是繼1884年李鴻章奪權輪船招商局之後,又一起嚴重的“國進民退”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