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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和實草昧初開,羞稱五霸七雄,紛爭莫問中原事;

  邊庭有桃源勝境,狃率南回北准(噶爾),渾噩長為太古民。

  在楊增新統治新疆的十七年中,新疆對中央奉命惟謹,保持了穩定和領土完整。在晚清民初衰微的國勢下,新疆之所以還能留在祖國的懷抱之中,要感激兩個人:一個是左宗棠,他率軍西征把新疆從叛亂的阿古柏政權手中奪了回來;一個是楊增新,他在危機四伏的局面下為國家守住了這塊領土。這兩個人對於國家民族,功莫大焉。

  現在我們再來看張作霖。張作霖當時不過是陸軍第二十七師師長,他的快速崛起,乃至後來成為“東北王”,與袁世凱的有意扶植分不開。在“二十一條”交涉之初,袁世凱就對曾叔度透露過他的對策,“滿洲外的要求,我儘量全數駁回;滿洲內的要求,多少答應幾點,而這幾點縱答應了,我有辦法要他等於不答應。不但如此,我還回打他一棍,我還向他有所要求56。”這“回打他一棍”,即5月1日中國政府提交給日本的“最後修正案”。此方案對日方第四、五號要求完全不予考慮,在第一號山東問題的解決方案中提出中國在承認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權益時,日本政府應聲明未來將膠澳交還中國,並撤回租界外的日軍,膠澳交還中國時,所有日軍一併撤回;在第二號滿蒙問題解決方案中,在同意日本人租用土地辦廠經商耕作的同時,要求服從中國警律並像中國人一樣照章納稅,在東三省司法制度完全改良後,則取消領事裁判權,所有訴訟,完全由中國法庭審理,等等57。袁世凱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他摸准了大隈內閣不經過御前會議沒有用兵之權。果然,在中國外柔內剛的對策下,談判陷於僵局,大隈不得不要求召開御前會議,否則他的威嚇戰略就起不了作用。而袁世凱亦吩咐曾叔度,全力探查日本御前會議的情況,以摸清日本方面的底線。

  此時我等急欲探知者,乃東京御前會議後的消息。暗懸(賞)重金,購買消息,迄無所得。日本間諜,思得重金,每日都有人向我報告。或雲東京回電已到日使館,計有三個方案:第一案如何如何;第二案如何如何;第三案如何如何。先提第一案,不行,提第二案,再不行,提第三案。第三案不行,則決裂。我以為此種讕言,無報告之價值。而項城一再問及,並云:“你何以知其無價值,在我看來,一句謠言,都有價值。今日之事,猶如打撲克牌,快到最後攤牌之時了,你以無價值了之?錯了。你遵我是真是假,是虛是實,是大是小,都要報告之言,萬勿隱匿。”言下頗有責備我之意。

  某日,日本間諜來報,日公使館的確接東京來電了,御前會議,依諸元老意見,只有一個方案。滿洲以外不提,滿洲以內較原來的方案略有讓步。最重要的是:(1)日本人得在滿洲內地雜居;(2)日本人得在滿洲租地種地;(3)滿洲警察局須聘僱日本人為顧問。似乎此三條最為重要,非中國答應不可,不答應即決裂。我立刻報告項城。項城說:“真貨假貨,我一眼就看得出來,這個報告是真的。”我說或者還能讓步,焉知無第二案。項城說:“我同日本人辦交涉數十年,他們的性情,我知之熟矣。他們性急,喜歡痛快。況且證以日本元老松方的意見,大都相符。我看這個報告,比較其他報告,最接近於真實”。其後果然,此報告與日使館來文,大致相符。

  ……

  我草擬一道條陳,內容大致是說,已經答應了的各條,宜速籌補救之法:(1)破壞雜居,宜訂一外僑內地雜居條例;(2)破壞租地、購地,宜訂一外僑永租地條例;(3)破壞警察顧問,宜訂聘僱外國人條例。於條例中寓含限制之意,即能暗中破壞條約。似此之類,尚有若干條。條陳呈遞上去後,項城告訴我說:“你的條陳,意在破壞,但你系法學家,只知道法律,單靠法律,破壞不了條約。我已經籌劃好了:(1)購地、租地,我叫他一寸都買不到手;(2)雜居,我叫他一走出附屬地,即遇危險;至於(3)警察顧問用日本人,用雖用他,月間給他幾個錢便了,顧不顧,問不問,權卻在我。我看用行政手段,可以破壞條約,用法律破壞不了。又其他各條,我都有破壞之法”云云。

  項城所用老秘書某君(即張一),也參與機密,本來反對簽訂此約,聽到項城及我的暗中破壞之說,大不以為然。說:“既簽訂條約,即應忠實履行。明知不行,而虛以委蛇,表面允其所要求,暗中卻加以破壞,必為禍根。本應推誠布公,向彼明言不能應允之故。如彼不聽,縱以兵戎相見,彼曲我直,勝敗之數,尚不可知,而我理直氣壯,雖敗猶榮。我意本應堅持不答應,今天既然答應了,成事不說,壯士斷腕,聽其所為;白山黑水,暫時視同丟棄的地方,痛定思痛,在關內勵精圖治,待機而動,收復故土,似乎也是一種策略”等等。項城斥為書生之見,並且說:“推誠布公果真能夠成事,世界早太平了。”

  項城曾對我說,擬頒布一懲治國賊條例,凡未經政府許可,私賣田土與外國人者,以國賊論,殺無赦。我未見此條例,也未曾見其頒布,惟聞東北軍界及民間皆傳言有此不成文法,而法制局及東北行政官署,卻無片紙隻字。又張作霖只任巡防營某路統領,有兵千人,槍千餘枝而已。二十一條簽訂後,段芝貴僕僕風塵,密赴奉天數次。張氏勢力陡增,以巨金向德國某洋行購槍械,遂大言有我在,日本人不敢出附屬地,東北寸土不能入日本人手。其後尾大不掉,竟逐段芝貴而代之。作霖為國而死,春秋之筆或……應與之。而用作霖者袁氏也,作霖暗中排日,殆有人指示歟。張氏父子據東北若干年,有人說其基礎奠立於項城,而實奠立於二十一條,此言似乎並不是沒有原因的。

  項城死後數年,我去東北。日本友人告訴我說:“我等被囚於附屬地界內,一步不敢出附屬地。”至於向中國人購地、租地,更談不到。日本人受中國各機關聘僱人員,也向我說:“我等名為顧問,其實絕無人顧,絕無人問”等等。二十一條簽字後,東北情形如此,張氏父子據有東北時也是如此,難道是實行項城的政策所致嗎。58

  曾叔度的說法,是根據袁世凱的說法和後來東北的實際情況所作的揣度,但袁世凱對張作霖確實是格外籠絡的,據他的女兒回憶,袁世凱住在西苑(今中南海)的居仁堂,他的辦公室,在居仁堂樓下東頭,西頭是會客、開會及吃飯的所在,在居仁堂前院,還有一處叫做“大圓鏡中”的房子,也是會客的地方。袁世凱見客,是依身份的不同在不同的地方會見的。

  他(即袁世凱)在什麼地方會什麼樣的客,是按照來客的身份以及跟他的關係來區別對待的。例如,一般的生客在“大圓鏡中”,熟客在居仁堂樓下西部,最熟的就在辦公室內會見了。如果來客比較有身份,那麼,會見的地方也可能有所改變。但是他接見張作霖卻是個例外。張作霖是當時的二十七師師長,他由東北來京謁見我父親。按照他的身份以及他和我父親的關係,是只能在“大圓鏡中”會見的。可是我父親為了表示對他的優遇,卻破例地在辦公室內接見了他。當時辦公室的北面,安設著一個多寶格子。格子裡擺設著一些古玩器物。其中有一個絲絨盒子,裡面放著四塊打簧金表,每一個表的邊上環繞著一圈珠子,表的背面是琺瑯燒的小人,樣子是極其精緻的。當時我父親和張作霖分坐在沙發上談話,張在談話的時候,不時地注視著離他座位很近的這四塊金表。我父親看到這種情況,曉得他是愛上這幾塊表了,當時就送給了他。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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