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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剩餘的日子裡,我把這本香港地圖冊反覆看了一百遍。我的目光與手指,遊走過銅鑼灣,觸摸過尖沙咀,飛越過天水圍,夜渡過長洲島,卻不知小馬哥在何方。

  此後兩年,這本地圖冊藏在我的床底下,小馬哥也從沒來過。

  2005年,盛夏。

  小馬哥在MSN突現,我看到他的頭像,分不清是周潤發還是他。我們在線上聊天,說香港,說上海,說全世界。他說,他已沒事了,也不混黑道,洗白了身份,現在香港開了間小餐館,要是我來香港的話,記得要來找他。

  兩個月後,我到了香港。

  臨行前,我在MSN上問他要了地址,約定今晚見面。

  2005年10月15日,深夜,十一點。

  我與小馬哥重逢,在香港尖沙咀的夜。

  寒暄過後,我從包里掏出那本香港地圖冊——兩年前他托我保管,而今原封不動奉還。

  我想知道,這本書里的秘密是什麼。

  哦……

  他的神情頗為尷尬,再次掐滅半根菸頭,這個,哎呀,說來不好意思,當初,我是想把黑社會的帳本交你暫時保管,但我放包的時候搞錯了,正好隨身攜帶一本地圖冊,包著一模一樣的封皮,這就……

  我幾乎要噴血了!

  很想把他拖出去槍斃一百遍啊一百遍。

  然而,小馬哥正襟危坐道,你信嗎?

  我搖搖頭。

  接下來,我要說的,才是真的。

  小馬哥起身收工,關上店門,帶我出去。

  我倆一路散步到維港邊,海風吹亂他的風衣,看著對岸港島的摩天大樓,徹夜不眠的香港燈火,星星般的太平山頂。

  阿駿,我們是最好的朋友嗎?他問我。

  還用問嗎?小時候,你是差生又留過兩次級,老師和家長都不准我跟你做朋友,但我們不照樣是兄弟?有一次,我們去西宮玩,路上碰到幾個流氓敲詐勒索,你跟他們打了一架,搞得你頭破血流,但你跟那些逼樣子說——

  “你可以侮辱我,但不可以侮辱我的朋友!”

  哈哈,這可不是小馬哥的台詞,是豪哥對阿成說的!

  他點起一根煙,火星忽隱忽現,說,這個秘密,也是現在才能告訴你,但我從沒後悔過。

  看不清他黑夜裡的眼睛,我皺起眉頭:你說什麼?

  小馬哥揚起風衣,將我整個包裹起來,低聲耳語,其實,我是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潛伏港澳的地下工作者,維護國家安全是我的職責。

  暈,你說什麼啊?

  背井離鄉十來年,吃那麼多苦,受那麼大委屈,鬼門關上走幾回,還不是為了你我身後那片土地。

  我轉回頭,試圖看到九龍的獅子山,當然這是徒勞,視野全被高樓阻擋。

  拜託啊,小馬哥,你是認真的嗎?

  你最好別信!呵呵!

  瞬間,腦中想起國產凌凌漆的最後,那把刀上刻的“民族英雄”四個字。

  那本香港地圖冊的秘密,你呢,就不要多想了。總之,現在這本地圖,早就毫無用處了。而我,也已退役不干,國家安全部的檔案,都不會再有我的名字了,別為我擔心哦。就當是我送你的禮物,拿回去吧!

  他從風衣內袋掏出地圖冊,塞進我的包里。

  子夜,零點。

  再度擁抱,眼眶居然濕潤,媽蛋!

  第二天,回深圳。從尖沙咀坐地鐵,路經旺角,想起卡門。到羅湖口岸,順利通關,當晚飛回上海。

  包里塞著小馬哥送給我的1993版香港地圖冊,至於他說的秘密,我依然不太相信。

  我們沒留電話號碼,耳邊響著他臨別時的話:下次來香港找我玩哦!

  不知道還有沒有下次?

  兩年後,我的作品改編的第一部電影公映。小說發生在上海,電影卻搬到回歸前的香港,自然留有遺憾。唯一讓我欣慰的是,電影裡扮演葉蕭警官的,是狄龍的兒子譚俊彥——《英雄本色》豪哥的兒子啊!

  我有個表妹,年年要去香港好幾次,狂買各種奢侈品。2008年,十一長假期間,我托表妹去看望小馬哥,給他帶些禮物。

  表妹去了尖沙咀那家小店,別人告訴她,原來的老闆死了——半年前,有仇家找上門來,一槍爆頭。

  小馬哥死了?

  是啊,小馬哥終究是要死的,否則哪來滿是洞眼的風衣?

  而這,才是余則成們的真實命運,不曉得烈士名單里有沒有他?

  我悵然。

  而我,再沒去過香港。

  是因為小馬哥,還是別的什麼原因?我不知道。我也素來對購物毫無興趣,若要旅遊的話,五洲四海,東洋西洋,自有更佳去處。

  同一年,我參加過一期電影節目,跟我對談的嘉賓是徐克。當年的《英雄本色》他可是監製呢,英雄本色3更是他親自執導。徐克還在電影裡客串了一個音樂老師,而吳宇森演了個台灣警官。當我們小的時候,連做夢都不會相信,怎能與這些神一般的存在對話?

  光線傳媒的演播大廳內,我坐在徐克對面,怔怔看著他的眼睛,很想問他一個問題:小馬哥有沒有真實的原型人物?然而,我憋了半天,始終不敢問出口,只看著徐老怪很有禮貌地侃侃而談。

  是他老了?

  還是我長大了?

  但,我的小馬哥,永不復還。

  2014年,距離我上次見到小馬哥,轉眼逝去整整九年。

  每年的國慶假期,我的表妹都會去香港購物,去逛迪斯尼樂園,這一回她卻不去了,臨時改機票飛去韓國,原因嘛眾所周知。

  兩天前,我接到個陌生的電話,帶著濃濃香港味的普通話,讓人聽著略帶費勁——

  請問是蔡駿先生嗎?

  是。

  我是MARK的弟弟,我在上海,可以與你見面嗎?

  MARK是誰?

  然後,電話那頭報出小馬哥的全名。

  一小時後,在我家樓下的港式茶餐廳,我和一個年輕的香港男子見面。

  他遞給我名片,世界五百強在上海公司的部門經理,他說,就叫我KEN好了。

  而我有些恍惚,MARK的弟弟KEN?在《英雄本色2》的國語版,小馬哥的雙胞胎弟弟阿建?穿著小馬哥渾身是洞的風衣的周潤發?

  果然,他們兄弟很像,個子也差不多,看著阿KEN的臉,仿佛回到2005年秋天,子夜的香港。

  怎麼從沒聽小馬哥說起過你?我直截了當地問,雖然,我並不懷疑他。

  我們是同母異父的兄弟。

  三十年前,小馬哥父母離異。所有人都以為,他媽媽改嫁去了香港。那不是真的。或者說,香港男人是真的,但他在香港有家室,自然,也無法帶她去香港。

  他的媽媽去了深圳,每個周末,香港人過關來看她,就是包二奶。幾年後,她為香港男人生了個兒子,取名建華,英文名KEN。

  1993年,小馬哥的爸爸賭博坐牢,他在上海退學,獨自買了張火車票來深圳。

  已跟媽媽分別十年,老媽根本不喜歡他,所有母愛都在KEN的身上,何況小兒子是香港種啊香港種。

  回歸前一年,那個男人的原配死了,小馬哥的媽媽與十歲的弟弟,苦熬到頭,得償所願,去香港合家團聚了。

  唯獨小馬哥,一個人留在了深圳。

  香港男人嫌他討厭,不准他申請來港探親,怕他一來就變成黑戶口不走了。

  KEN告訴我,在他跟媽媽搬去香港以後,再沒見過哥哥。

  2003年,非典過後,開放港澳自由行,小馬哥第一次進入香港。他來家裡吃了頓飯,還是偷偷摸摸地,趁著KEN的爸爸不在。也只是吃了一頓飯而已,媽媽就把大兒子打發走了。

  弟弟還算熱情,帶哥哥在香港玩了三天。小馬哥循規蹈矩,自覺排隊,從不亂穿馬路,打噴嚏不忘用手帕掩住,坐自動扶梯永遠站右邊,更別說什麼隨地大小便了。

  然後,他提早回了深圳。

  小馬哥第二次來香港,已是兩年後的2005年,十一長假之後。他讓弟弟KEN幫忙,說要在尖沙咀找家小餐館,花三千港幣包一晚,給每個夥計發了條煙,讓大家演戲叫他老闆,說是要招待一個好朋友。

  第二天,小馬哥又走了。

  這也是他最後一次到香港。

  小馬哥一直住在深圳,從事各種生意與職業。發過財,破過產,也有過安逸的日子。他結過婚,離過婚,但沒有過孩子。從他住的高樓頂上,可以清楚地遙望香港,那是新界連綿的山岡,有時能望見大帽山頂。

  當KEN說到這裡,我算是大致明白了——

  這些年裡,小馬哥關於香港的一切,包括什麼進入黑社會,又是警方的臥底,學什麼使徒行者薛家強,結果愛上黑幫老大的女兒,最後又被追殺,再向我袒露心跡,原是我黨派遣港澳的地下工作者……竟然!竟然!全是編造出來的!或者說,是他腦子裡的妄想。

  魂淡啊!

  但,他演得真像啊,貨真價實的影帝,比發哥厲害一百倍啊!

  我低頭,看著杯影中的自己,默默數著那十年間,在自己身上發生過的一切。

  上個禮拜,我的哥哥死了。

  阿KEN告訴我,而我故作鎮定地問道,怎麼死的?

  9月28日,接近零點,他喝醉了。遇到搶劫,他反抗。對方拔刀,不巧刺中心臟。

  就這麼簡單?

  兩天後,兇手在東莞被捕,內陸省份來的十八歲少年,看到他用IPHONE6就想搶劫。

  我搖頭,這不是小馬哥的死法。

  阿KEN繼續說,我也很多年沒跟哥哥聯繫過了。我去美國讀書了五年,回來後發現香港不景氣,許多年輕人都北上了,我就直接來上海工作。媽媽說,哥哥從沒給她打過電話,她也沒關心過哥哥。我很難過。

  你為什麼來找我?

  三天前,我飛去深圳,處理哥哥的後事。打開他的電腦,MSN自動登錄,沒想到他還用這個?好奇地看了聊天記錄——我發現他的朋友好少啊,在聯繫人分類里,有個特別類別,就是你的名字。對不起,你沒看到過他的留言嗎?

  啊?

  差不多六七年前開始,我就再沒登錄過MSN。

  阿KEN提醒我,這個月底,MSN就要在全球範圍內關閉了,建議你快去看看吧。

  與小馬哥的弟弟阿建告別,我飛奔回家,趁著MSN死亡前的最後幾天,再次登陸。

  深夜,我把登陸狀態改為有空,響起無數滴滴聲,都是前幾年積累下來的。

  滿屏最多的是小馬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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