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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靜點。”莎娜說。

  “冷靜?我怎麼冷靜?他都乾的什麼事啊?”

  “他逃跑了,就這樣,跟當年的辛普森一樣。不至於在陪審團面前被扣分的。”

  “我們現在談的不是什麼辛普森,而是一個有錢的白人醫生。”

  “貝克又不是很有錢。”

  “媽的,重點不在這兒。這樣一來,大家就會想要好好治治他,別奢望什麼保釋和公平審判了。”海斯特吸了口氣,盤起雙手,“到時候名譽受損的不只是芬恩。”

  “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我也犧牲了!”海斯特厲聲說,“貝克就這麼毀掉了地區檢察官對我的信任。我答應交人給他就一定要做到的。”

  “海斯特?”

  “幹嗎?”

  “我現在才不管你的狗屁名譽。”

  這時,突然一陣聲響,兩人都嚇了一跳,同時轉過頭來,看到一輛救護車快速趕到。有人放聲尖叫,接著又是一聲尖叫。警察們竄來竄去,就像同時被放進彈珠檯里蹦蹦跳跳的彈珠。

  救護車急煞車,一男一女兩個救護人員跳出來,動作非常迅速——未免也太快了。兩人以同樣快的速度打開後車門,拉出擔架。

  “這裡!”有人大喊,“他在這裡!”

  莎娜心跳加快,連忙跑向蘭斯·芬恩,海斯特也跟了上來。

  “怎麼了?”海斯特問,“發生了什麼事?”

  芬恩沒理她。

  “蘭斯?”

  他終於轉向兩人,臉部肌肉因為憤怒而顫抖,“你的當事人幹的好事。”

  “他怎麼了?受傷了嗎?”

  “他剛剛打傷了一名警察。”

  完全失控了!

  我逃跑已經犯了大忌,現在還打傷了一名年輕的警官……現在不能回去,不能被抓,只能拼命跑,全力往前跑。

  “警察倒下了!”我聽見有人喊。

  瞬間,叫喊聲此起彼落,更多的無線電通話聲和警笛聲同時向我靠攏。我的心都快跳出胸腔了。雙腿儘管還在邁動,但已經是沉重而且僵硬,肌肉和韌帶似乎正在慢慢結成石塊。我狼狽不堪,橫流的鼻涕跟嘴上的穢物一起,滑入嘴裡。

  我不斷地在街道之間拐進拐出,以為這樣做可以讓警察跟著我團團亂轉,一直沒敢轉頭看後面有沒有追兵。肯定有吧,我想,聽警笛聲和無線電通話就知道。

  我死定了。

  我衝進了平常連車都不會開進來的巷子,躍過一片柵欄,飛速跑過一片濃密的草地,看起來以前是個遊樂場來著。大家都說曼哈頓寸土寸金,但這裡離哈萊姆河快速路沒多遠,就有許多空房子。破裂的玻璃和可能是鞦韆、攀爬架還有汽車留下的殘骸,雜亂地散落一地。

  在一片廉價公寓前,一群黑人青少年結對打鬧,應該都是些幫派混混,像在看著美味的剩食一樣看著我。他們似乎正要動手——我不知道他們要幹什麼——就發現原來有警察在追著我跑。

  於是一幫人竟開始為我打氣。

  “加油,白小伙!”

  我從他們身邊飛奔而過時,沒忘了沖他們微微點頭,就像馬拉松選手一樣對著路邊加油觀戰的觀眾們致以感激。其中一人大喊:“迪亞羅!”我繼續跑。我當然知道迪亞羅是誰,他在紐約可謂家喻戶曉。想當初,他手無寸鐵,警方卻對他開了四十一槍。一瞬間,我以為他們想警告我,警察可能也會對手無寸鐵的我開槍。

  其實並非如此。

  阿曼多·迪亞羅一案的辯方聲稱:迪亞羅把手伸進口袋時,警察以為他要掏槍。從此之後,就常常有人為了表示抗議,將手伸進口袋掏出皮夾,大喊:“迪亞羅!”巡警們說,每次有人把手伸進口袋裡,他們都會心驚肉跳。

  此刻就上演了這一幕。我的新盟友們——大概是以為我是殺人犯才瞬間建立起來的同盟關係——掏出皮夾,跟在我身後的兩名警察不由得遲疑片刻,我趁機拉開距離。

  那又如何?

  我的喉嚨焦灼,吸入空氣太多了,腳上的高筒鞋像灌了鉛的靴子。我覺得再也提不起力,腳丫一拐,踉蹌了一下,隨即身體失去平衡,掃過人行道,把手掌、臉和膝蓋都擦傷了。

  我用盡全身力氣站起來,但是雙腿抖個不停。

  越來越近了!

  被汗水浸濕的襯衫粘在皮膚上,耳邊是呼嘯而過的咻咻聲。我一直都不喜歡跑步。慢跑信徒們說,慢跑帶來的喜悅如何令人著迷,跑步如何令人體驗到快樂。沒錯,我一直都相信,那種快感就像自身窒息所帶來的快感,那種狂喜則可能是因為缺氧。

  相信我,這算不上是極樂。

  累啊,太累了!我不能這樣永無休止地跑啊跑。我往後一看,看不到有警察跟著。看來,這條街被他們放棄了。我嘗試打開一扇門,沒有成功,再試試另一扇。此時,無線通話聲音再次響起,我拔腿就跑。快跑到街道的盡頭了,我看見街上有一道通往地下室的門開了一條縫。一樣的鏽跡斑斑,唉,這地方什麼東西都是生鏽的。

  我彎下腰,拉起金屬手把,門發出刺耳的嘎吱聲。我往底下漆黑一片的地下室張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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