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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太明白你剛才說的,史帕斯伍德先生,”馬克漢說,“凡斯先生的牌贏了你——而他卻不跟了。”

  “想想看,”史帕斯伍德溫和平靜地回答,“在克萊佛和你放棄開牌後,如果我手上的牌足以讓我開牌的話,我一定會在這把高額賭注的牌局裡開牌的。但是因為我是在凡斯先生開牌下大注後跟進,不用說我手上拿的牌不是四張順子就是四張同花,或是四張同花順。我想我可以毫不客氣地說,正因為我是箇中高手,深知此中之道,所以我才會跟進。……”

  “我告訴你,馬克漢,”凡斯打斷史帕斯伍德的話,“史帕斯伍德先生確實深知此中之道,要不是他手中真的握有四張同花順的牌,他是不會跟進的。這是讓他有二分之一獲勝機率的一把好牌。——你看,我剛剛開牌下注後,史帕斯伍德先生為了跟進也必須下注——這樣才可能產生二分之一獲勝的機會。能拿到這種牌的機率並不高,而跳過開牌的人手上的牌如果小於四張同花順,是不會甘冒這樣的危險的。但事實上,他抽換了一張牌,有四十七分之二的機會促成同花順,四十七分之九的機會是同花,四十七分之八的機會是順子。因此他將有四十七分之十九的機會——也就是超過三分之一的機會——讓他手上的牌變成同花順、同花或順子。”

  “沒錯,”史帕斯伍德接著說,“然而,在我抽換一張牌後,凡斯先生心裡惟一可能想的就是我手中的牌是否已經成了同花順。因為他認為如果我沒拿到——或者我只拿到順子或同花,就不會在他下了巨額賭注後,還繼續提高賭注到最上限。在這種情況下這麼做有點不按牌理,一千人之中沒半個打牌的人會這樣冒險唬人。因此,如果在我提高賭注後,凡斯先生沒有放下他手中的四張A倒牌,那他絕對是冒死硬拼了。沒錯,我是在唬人;但無疑地凡斯先生倒牌的考量是合乎邏輯而且正確的。”

  “沒錯,”凡斯同意,“正如同史帕斯伍德先生說的,在對方沒有換牌的情形下,手中沒拿到同花順卻還將賭注提高到最上限的,一千個人當中是沒幾個。的確,你可以這麼說,史帕斯伍德先生在這局的做法,充分地將心理學運用到了極致。因為正如同你們看到的,他先分析了我的判斷,然後再進一步作出他的判斷。”

  史帕斯伍德對這樣的恭維微微頷首致意,而克萊佛則把所有的牌整理後開始洗牌。但是

  緊張的僵局打破後,牌局卻沒有繼續下去。

  凡斯看起來似乎有些不對勁。好一陣子他坐在那皺著眉頭抽菸,啜飲著威士忌,整個人想事情想得出神。後來他站起來走到壁爐旁,欣賞著多年前送給馬克漢的一幅塞尚的水彩畫。他的一舉一動充分顯示了他內心的疑惑。

  就在大夥交談停下來的時候,他突然轉身看著曼尼克斯。

  “我說,曼尼克斯先生,”——他的語氣中帶著一種隨性的好奇——“為什麼你對玩撲克牌毫無興趣呢?所有厲害的生意人基本上都是賭徒啊。”

  “他們當然是。”曼尼克斯非常謹慎地回答,“但是我不認為玩撲克牌是賭博——絕對不是。它有太多的學問在裡面,而且對我來說它給人的快感不夠——不夠刺激,如果你了解我的意思。輪盤賭就符合我的快感需要。去年夏天我到蒙特卡洛的時候,十分鐘內砸下去的錢可要比各位今天整晚輸的錢還要多,但是我砸錢砸得很有快感。”

  “了解。所以,你一點也不喜歡玩牌?”

  “不玩這種。”曼尼克斯說,“舉例來說,我不在乎賭那種一翻兩瞪眼的牌,但不是抽牌換牌後才論輸贏的那種,你懂我的意思嗎?能帶給我樂趣的是那種速戰速決的。”他那粗短的手指頭連續快速彈出啪啪的響聲,藉此顯示速度快感帶給他的樂趣。

  凡斯信步走向桌子,隨手拿起一副牌。

  “一千元賭切牌比大小,如何?”

  曼尼克斯立即站起身。

  “你真上道!”

  凡斯把牌交給曼尼克斯洗牌,放下牌後接著切牌,他切的是10。輪到凡斯,他切出一張老K。

  “我欠你一千元。”曼尼克斯毫不在乎地說,好像輸的只是十分錢而已。

  凡斯不發一語地等著對方接下來的反應,而曼尼克斯的眼睛則是狡猾地看著他。

  “我和你再賭一次——這次兩千元,如何?”

  凡斯挑動著眉毛。“一倍?……沒問題。”他洗了牌,然後切出一張7。

  曼尼克斯的手迅速向下,翻出了一張5。

  “好吧,我欠你三千元。”他說。這時他的小眼睛眯成了一條線,牙齒緊咬著雪茄。

  “似乎又要加倍了——呃,是不是?”凡斯問他。“這把賭四千元?”

  馬克漢吃驚地看著凡斯,而艾倫的臉上則是顯露出近乎滑稽的驚訝表情。我相信在場的每一個人對這樣的賭法都感到非常訝異,因為凡斯明知道這樣不斷加倍的賭下去,曼尼克斯總會有獲勝的機會,到最後他勢必會輸。不過我相信到時候如果曼尼克斯贏了就不玩了,馬克漢是會抗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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