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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仍舊有不少人認為,哈米特寫的根本不是偵探小說,他寫的只不過是窮街陋巷的赤裸裸紀事,隨便放進一些疑案的成分,就象在馬提尼雞尾酒中放一枚棷欖一樣。這種人是些大驚小怪的老太太——應該說兩種性別都有,或者說根本沒有性別,而且幾乎平各種年紀都有——她們喜歡謀殺案帶有鬱金香花的香味,不喜歡有人提醒她們,謀殺是一件無限殘忍的事,即使兇手有時候看上去象個花花公子,或者大學教授,或者頭髮花白、和藹慈祥的老太太。
也有少數一些擁護正規的或典型的疑案小說的人給嚇怕了,他們認為要是小說中沒有提出一個正式嚴格的難題,環繞著它布置好貼有整齊標籤的線索,那就談不上是部偵探小說。例如他們會指出,在讀《馬爾他之鷹》時,沒有人會關心到底是誰殺了斯貝的合伙人(這是這個故事中唯一正規的難題),因為讀者一直在忙著想別的事情。但是在《玻璃鑰匙》中,讀者不斷被提醒,到底是誰殺了泰勒·亨利,所得的效果完全相同;這種效果是一種充滿動作、計謀、矛盾的目的和逐步突出人物性格的效果,反正偵探小說要寫的也就此而已。其餘都是客廳里練耐心的遊戲。
但是在我看來,這一切(加上哈米特)還很不夠。寫謀殺小說的現實主義作家所寫的世界中,歹徒可能統治國家,甚至城市。在那裡,旅館公寓、有名的酒樓餐廳的主人是靠開妓院發財的,電影明星可能是盜匪的眼線,大廳里那個彬彬有禮的人可能是彩票老闆。在這個世界裡,法官藏有一地窖的私酒,卻可能因一個人口袋裡有一瓶酒而送他進監牢;你家鄉的市長可能為了到手錢財而對謀殺案眼開眼閉;入夜之後無人敢在街上行走,因為法律和治安是句空話,從來沒有實行過。在這個世界裡,你很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見到有人沿路攔劫,明明看清楚是誰在作案,但是你馬上躲開,混到人群中去,不願出來告發,因為攔劫的人可能有朋友為他報復,或者警方可能不喜歡你出庭作證,不管怎樣,為被告辯護的惡訟師可以在法庭上對你百般侮辱,因為陪審團里都是他們挑選的低能兒。有黨派背景的法官除了敷衍一下外不會加以干涉。
這個世界可不是一個香氣撲鼻的世界,卻是你生活其間的世界。有些心腸狠硬,冷眼旁觀的作家就能夠從中找到非常有趣,甚至有意思的材料。一個人遭到了殺害並沒有什麼意思,有意思的是殺他不是為了什麼了不起的原因,他的死是我們社會文明的印記。所有這一切,仍舊還不晚。
凡是可以稱為藝術的東西,其中都有補救贖罪的因素。如果這是高度悲劇的話,則可能是純粹的悲劇。也可能是憐憫和諷刺,也可能是強人的粗聲大笑。但是總得有個人到這些窮街陋巷裡去,一個自己並不卑鄙,也無污點或者膽怯的人。這種故事裡的偵探必須是這樣的一個人。他是英雄,他是一切。他必須是個完全的人,普通的人,但是一個不平常的人。用一句陳詞濫調,他必須是個講聲譽的人,憑本能出發,從必然出發,不假思索,更不用說出口了。他必須是他的世界中最優秀的人,對其他世界來說也是夠好的。我對他的私生活並不怎麼在意,他既不是個閹人,也不是個聖人;我想他可能會誘姦一個公爵夫人,但是我敢說他不會糟蹋一個處女。他只要在某個方面是講聲譽的人,那麼在其他所有方面也是個講聲譽的人。
他相對來說是個窮人,否則他就不會當偵探了。他是個普通人,否則他就不可能走到普通人中間去。他愛惜自己的名譽,否則他就不知道自己乾的是什麼工作。他不會無故受人錢財,也不會受了侮辱而不予應有的報復。他是個孤獨的人,他有自尊心,你必須待之以禮,否則下次見到他時就後悔莫及。他說話同他同時代的人一樣,那就是出語辛辣詼諧,富有幽默感,厭惡弄虛作假,蔑視卑鄙小氣。故事就是這個人尋找隱藏的真相面作的冒險,如果不是發生在這個擅於冒險的人身上,則也不成其為冒險了。他的知識之廣令你吃驚,但這是理應屬於他的,因為這屬於他所生活的世界。如果有足夠的象他那樣的人在,我想這個世界就會是一個可以過太平日子的地方,但是又不免過於沉悶單調,不值得在那裡過日子了。
也有少數一些擁護正規的或典型的疑案小說的人給嚇怕了,他們認為要是小說中沒有提出一個正式嚴格的難題,環繞著它布置好貼有整齊標籤的線索,那就談不上是部偵探小說。例如他們會指出,在讀《馬爾他之鷹》時,沒有人會關心到底是誰殺了斯貝的合伙人(這是這個故事中唯一正規的難題),因為讀者一直在忙著想別的事情。但是在《玻璃鑰匙》中,讀者不斷被提醒,到底是誰殺了泰勒·亨利,所得的效果完全相同;這種效果是一種充滿動作、計謀、矛盾的目的和逐步突出人物性格的效果,反正偵探小說要寫的也就此而已。其餘都是客廳里練耐心的遊戲。
但是在我看來,這一切(加上哈米特)還很不夠。寫謀殺小說的現實主義作家所寫的世界中,歹徒可能統治國家,甚至城市。在那裡,旅館公寓、有名的酒樓餐廳的主人是靠開妓院發財的,電影明星可能是盜匪的眼線,大廳里那個彬彬有禮的人可能是彩票老闆。在這個世界裡,法官藏有一地窖的私酒,卻可能因一個人口袋裡有一瓶酒而送他進監牢;你家鄉的市長可能為了到手錢財而對謀殺案眼開眼閉;入夜之後無人敢在街上行走,因為法律和治安是句空話,從來沒有實行過。在這個世界裡,你很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見到有人沿路攔劫,明明看清楚是誰在作案,但是你馬上躲開,混到人群中去,不願出來告發,因為攔劫的人可能有朋友為他報復,或者警方可能不喜歡你出庭作證,不管怎樣,為被告辯護的惡訟師可以在法庭上對你百般侮辱,因為陪審團里都是他們挑選的低能兒。有黨派背景的法官除了敷衍一下外不會加以干涉。
這個世界可不是一個香氣撲鼻的世界,卻是你生活其間的世界。有些心腸狠硬,冷眼旁觀的作家就能夠從中找到非常有趣,甚至有意思的材料。一個人遭到了殺害並沒有什麼意思,有意思的是殺他不是為了什麼了不起的原因,他的死是我們社會文明的印記。所有這一切,仍舊還不晚。
凡是可以稱為藝術的東西,其中都有補救贖罪的因素。如果這是高度悲劇的話,則可能是純粹的悲劇。也可能是憐憫和諷刺,也可能是強人的粗聲大笑。但是總得有個人到這些窮街陋巷裡去,一個自己並不卑鄙,也無污點或者膽怯的人。這種故事裡的偵探必須是這樣的一個人。他是英雄,他是一切。他必須是個完全的人,普通的人,但是一個不平常的人。用一句陳詞濫調,他必須是個講聲譽的人,憑本能出發,從必然出發,不假思索,更不用說出口了。他必須是他的世界中最優秀的人,對其他世界來說也是夠好的。我對他的私生活並不怎麼在意,他既不是個閹人,也不是個聖人;我想他可能會誘姦一個公爵夫人,但是我敢說他不會糟蹋一個處女。他只要在某個方面是講聲譽的人,那麼在其他所有方面也是個講聲譽的人。
他相對來說是個窮人,否則他就不會當偵探了。他是個普通人,否則他就不可能走到普通人中間去。他愛惜自己的名譽,否則他就不知道自己乾的是什麼工作。他不會無故受人錢財,也不會受了侮辱而不予應有的報復。他是個孤獨的人,他有自尊心,你必須待之以禮,否則下次見到他時就後悔莫及。他說話同他同時代的人一樣,那就是出語辛辣詼諧,富有幽默感,厭惡弄虛作假,蔑視卑鄙小氣。故事就是這個人尋找隱藏的真相面作的冒險,如果不是發生在這個擅於冒險的人身上,則也不成其為冒險了。他的知識之廣令你吃驚,但這是理應屬於他的,因為這屬於他所生活的世界。如果有足夠的象他那樣的人在,我想這個世界就會是一個可以過太平日子的地方,但是又不免過於沉悶單調,不值得在那裡過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