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說到這裡劉宏超停了停,環顧了一下整個大法庭,提高了聲音堅定地說:“我有理由認為多吉不是本案的真兇!他所持的五四式手槍所發射的子彈並沒有擊中被害人,擊中被害人的是另一發子彈!”

  劉宏超的話音剛落,全場一片譁然。人們似乎忘記了法庭紀律,幾百人的大法庭就像開了的油鍋里猛然潑進了一瓢冷水似的炸開了鍋。

  多吉驚愕地看著劉宏超,懷疑是不是自己的耳朵聽錯了;兩位檢察官也木然地看著劉宏超,一時反映不過來;連余飛也疑惑地看著劉宏超,全然不顧全場一片喧鬧,只有文小華笑著對劉宏超豎起了大拇指。

  過了好一會兒,余飛才忽然想起了什麼似的,舉著法槌重重地連敲數下,高聲喊到:“肅靜!肅靜!請遵守法庭秩序。”法警們這時才如夢初醒般地忙著去維持秩序,好一會兒大法庭才逐漸安靜下來。

  余飛看著劉宏超問:“你是說被告人不是開槍打傷被害人的兇手嗎?請你說出理由。”

  劉宏超不慌不忙地拿出折西縣公安局的那份《屍體檢驗鑑定書》說:“請你們看看這份折西縣公安局在被害人死後第二天,也就是九月二十一日做出的折西公刑屍檢第十八號《屍體檢驗鑑定書》的術後診斷第五項:‘左腦內彈片殘留。’也就是說,被害人在中彈後顱內留有彈片!而在現場提取的彈頭卻是完整的,沒有破損!那麼,彈頭沒有破損,哪來的彈片殘留?我注意到,被害人在事發時是光頭,頭上沒有戴任何東西,所以,也不可能是彈頭在擊中被害人頭部時將不是彈頭上的其他金屬物帶入顱內。根據以上事實,結論只有一個:因為被告人多吉確實在現場開了一槍,並且只開了一槍,現場提取的一枚彈頭,一枚彈殼和牆上留下的一處彈坑,再加上派出所證明那支手槍原有三發子彈,被告人交回時槍里還有兩發子彈,都無可辯駁地證明,現場確實只開過一槍,而這一槍確實是被告人開的。但被告人所開的那一槍確實沒有擊中被害人,根據以上證據完全可以證明被害人所中的那一槍是另有人在另一地造成的,與被告人無關。”

  劉宏超一連串四個‘確實’說出了他對多吉一案新的結論後停了停接著又說;“上次開庭時本辯護人曾提出被告人是在緊張、恐懼的情況下槍枝走火,是意外事件,被告人依法不應負刑事責任,而意外事件的前提是要有損害後果,如果沒有損害後果,那當然連意外事件都不是!現在,本辯護人補充辯護意見,因被告人所開的那一槍並未擊中被害人,也就是說被告人所開的那一槍沒有造成損害後果。所以,被告人不僅不應負刑事責任,也不應負民事責任。以上意見請法庭採納。”

  這時,那位漂亮的女檢察官說:“辯護人難道連刑事科學技術鑑定都不相信嗎?那枚子彈確實是被告人發射的啊!”

  劉宏超笑了笑說:“我肯定相信科學技術鑑定,我並沒有否認那枚子彈是被告人所發射的,我只是說那枚子彈沒有擊中被害人而已,請問,你有證據能證明那枚子彈擊中了被害人嗎?”

  “那你說擊中被害人的是誰?”女檢察官幼稚地問。她剛說完,只見男檢察官拉了拉她的袖口。

  “這個問題問得好,我現在只可以肯定被害人不是這位被告人擊傷的。至於誰是真兇,那應該是警察的事,他們才有偵查權。希望警方能儘快抓住真兇,為被害人申冤、雪恨。”劉宏超說到這裡向黃原省的老鄉們點了點頭。

  在大法庭旁聽的人們在聽完劉宏超的新辯護意見後又開始了熱烈地討論。坐在大法庭左側的一個高個子,紅臉膛的漢子對他旁邊的同鄉說:“那有那麼怪喲,頭上中了一槍,未必然還可以走路嗦?”

  一位五十多歲留著花白鬍子的漢子說:“那可不一定,你娃還小,天底下你沒有見過的事還多,我就曉得在上個世紀六十年代時,解放軍的海軍在海上和國民黨的海軍打仗,解放軍有個英雄叫麥賢得,國民黨的炮彈片把他的頭部打傷了,腦漿都流了出來,麥賢得仍然堅持戰鬥了好幾個小時,戰鬥勝利後他才昏迷過去。當時號召全國人民向他學習呢,人家現在都還活著,聽說後來還結婚生了娃娃。那個時候還沒有你娃。”

  “對的,我也曉得有人頭部挨了一槍,從太陽穴對穿對過,那個人也沒有死,還是自己走到醫院去的。”另一個戴一付眼鏡的人證實道。

  “都不要說了,看法庭咋個說。”山羊鬍子老頭也有些不知所措,有些茫然地說。

  由於法庭上發生了余飛沒有想到的這一幕,他同兩位審判員商量了一會兒,宣布“法庭調查結束,雙方還有沒有什麼新的辯論意見?”余飛先示意公訴人。

  “沒有了,我們現在還是認為本案證據確實、充分。我們仍然堅持前天的意見,認為被告人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和非法持有槍枝罪,請法庭裁決。”女檢察官面無表情地說。

  女檢察官的話剛一說完,立即又在大法庭里引起了一陣躁動。大法庭右側的聽眾猶為激烈,只聽得有人喊“還要不要公正哦?”而登巴馬上站起來向喊的人瞪眼,不准他們再說話。大法庭左邊的聽眾這時也在低頭接耳說著什麼,看得出來,他們對檢察官的發言也不滿意。

  “辯護人,你還有沒有什麼要說的?”余飛示意劉宏超。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