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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我們明天就走,文小華也跟我們一起去。今天是星期四,星期五我們就可以到折西縣,後天就可以到案發現場去看一看,然後向多吉的朋友、親戚和那位王警官了解一下多吉的情況,星期一我們去法院報到、閱卷,然後就去看守所會見多吉。這樣雖然在時間上匆忙了一點,但只要抓緊一點,還來得及。”劉宏超胸有成竹地說。
“那一切就都拜託劉老師和文老師了。我現在就去辦手續。”
第二天一早,劉宏超開著他的國產吉利牌小車同登巴、文小華直奔折西縣而去。
通往折西縣的公路即是上世紀五十年代共和國成立之初為和平解放西藏而修築的那條著名的公路。歷經五十多年的多次改造、擴建,現在這條公路從省城到折西縣這一段已從原來夏天泥石流不斷,冬天大雪封山,冰雪路面需單邊通行的等外級公路,變為現在寬闊、平坦、四季暢通的二級公路。原來由省城到折西縣至少要兩天時間,而現在最多六個小時即可到達。
一路上沒有上過高原的文小華看見與省城一望無際的平原,林立的高樓,寬闊的街道,一年難得見幾天太陽的灰濛濛的天空和污濁的空氣完全不同的高山、深谷、山間的小溪、險峻的道路、通往山頂人家的在懸崖峭壁上盤旋而上的宛如細絲般的小路,還有那印襯在藍天白雲下的神秘的雪峰、清新的空氣都使她時而驚呼,時而歡笑。登巴和劉宏超還得不斷地回答她一個接著一個的問題。
劉宏超指著公路對面的山崖對文小華說:“你看那崖上有一段與兩邊岩石顏色不同的黑色岩層像不像是一條龍把頭扎在河裡喝水?”
“像,太像了,真是稀奇!這是怎麼回事呢?”
“遠古時候,這裡曾是古地中海,後來經過千百萬年的沉積和造山運動,地面隆起後就形成了現在的群山。你看那些岩石都是一層層的,這就是所謂的水成岩。夾在中間的那一層應該是當時水或者其他什麼原因帶來的與上下層不同的物質,最後地殼變動、扭曲而形成的。這真是世事變化無窮,滄海桑田啊!”劉宏超解釋到。
“劉老師,你懂得真多,就像法庭上的那張借條一樣,我們當時也覺得有些問題,但卻不知道問題在那裡。”
“這也沒什麼,全靠學習和知識的積累,對事物的細心觀察、認真思考。那條吃水的龍,我也是聽我的老師講的。”劉宏超笑笑邊開車邊對文小華說。
“說起對事物的觀察,我到想起一件非常有名的案子。小華,你們在學校一定學習過,討論過那個案子,那個案子裡有一個十分有趣的細節,不知你們注意過沒有?”
“是哪個案子?什麼細節?”
“是美國前幾年發生的辛普森殺妻案。”
“哦,知道,我們學校對這個案子還專門舉辦過好多研討講座,對美國的司法制度、律師辯護制度、庭審技巧等都有專題討論。”
劉宏超熟練地駕車轉過幾個大彎,超過幾輛大型貨車後繼續說:“公訴方證明辛普森有罪的主要證據里有一隻在辛普森的羅金漢別墅中發現的帶血手套,據稱是辛普森常用的一種從歐洲進口的高級皮手套,進口量很少。這隻手套與在犯罪現場發現的另一隻成雙配對。經檢驗分析,手套上有戈德曼身上的纖維物質,有布郎和戈德曼兩人的頭髮,有黑人特徵的體毛和辛普森的野馬車上的纖維物質,手套上的血跡經化驗分析是戈德曼、布郎和辛普森的血液。關於這一段你還記得嗎?”
“記得,我們當時討論說光憑這隻手套,如果是在我國肯定就會證死辛普森。”
劉宏超笑笑說:“我現在要說的不是上面提到的關於手套上的纖維、毛髮、血跡等問題,而是在有一次開庭時公訴方先是用錄像、照片等證明辛普森曾戴著這個品牌的手套,又證明這個品牌的手套美國只進口過多少打,又證明這隻手套上的纖維、毛髮、血跡等與辛普森有關,最後當著陪審團和電視攝像機的面要辛普森戴上這隻手套,想以此來證明這隻手套就是辛普森本人的手套,但這隻過小的手套卻怎麼也戴不進辛普森那隻運動員的大手。公訴方在這一回合真是當眾出醜,十分尷尬,丟分不少。最後只得解釋說這隻手套是因為沾了血以後縮水變小了。這個細節你們注意到了嗎?”
“知道這個情況,辯方那天就像打了勝仗一樣,高興得很。”
“但是,我認為控辯雙方都沒有注意到關於那隻手套的一個細節,如果注意到了的話,雙方都有可能將那隻手套作為自己的有力證據。很可惜,他們都沒有注意到。”
“是什麼細節呢?”
劉宏超又轉過了幾個急彎後說:“那種品牌的手套是產於歐洲的一種高級皮手套,產量很少,工藝是非常考究的。你知道皮手套是用幾塊皮子縫製而成的,手套又分大、中、小若干號,可想而知,大號手套與小號手套的尺寸是肯定不同的。那麼,大號手套縫的針數肯定也比小號手套的多。如果是大號手套因縮水而變小了的話,那麼再怎麼縮水,針數也不會少啊!控方完全應該在舉證前想到這一點,就是在舉證後也可以找到同型號的手套,數一數針數,如果與大號的相同就可以理直氣壯的證明手套確實是縮水了,同理,辯方也可以利用這個細節,數一數針數,如果同小號的相同,就更可以充分駁倒對方,因為這隻手套當然就不會是辛普森的了。可惜,雙方都沒有想到這一點,利用這一點。如果想到了,審判就可能會是另一種結果了。”
“那一切就都拜託劉老師和文老師了。我現在就去辦手續。”
第二天一早,劉宏超開著他的國產吉利牌小車同登巴、文小華直奔折西縣而去。
通往折西縣的公路即是上世紀五十年代共和國成立之初為和平解放西藏而修築的那條著名的公路。歷經五十多年的多次改造、擴建,現在這條公路從省城到折西縣這一段已從原來夏天泥石流不斷,冬天大雪封山,冰雪路面需單邊通行的等外級公路,變為現在寬闊、平坦、四季暢通的二級公路。原來由省城到折西縣至少要兩天時間,而現在最多六個小時即可到達。
一路上沒有上過高原的文小華看見與省城一望無際的平原,林立的高樓,寬闊的街道,一年難得見幾天太陽的灰濛濛的天空和污濁的空氣完全不同的高山、深谷、山間的小溪、險峻的道路、通往山頂人家的在懸崖峭壁上盤旋而上的宛如細絲般的小路,還有那印襯在藍天白雲下的神秘的雪峰、清新的空氣都使她時而驚呼,時而歡笑。登巴和劉宏超還得不斷地回答她一個接著一個的問題。
劉宏超指著公路對面的山崖對文小華說:“你看那崖上有一段與兩邊岩石顏色不同的黑色岩層像不像是一條龍把頭扎在河裡喝水?”
“像,太像了,真是稀奇!這是怎麼回事呢?”
“遠古時候,這裡曾是古地中海,後來經過千百萬年的沉積和造山運動,地面隆起後就形成了現在的群山。你看那些岩石都是一層層的,這就是所謂的水成岩。夾在中間的那一層應該是當時水或者其他什麼原因帶來的與上下層不同的物質,最後地殼變動、扭曲而形成的。這真是世事變化無窮,滄海桑田啊!”劉宏超解釋到。
“劉老師,你懂得真多,就像法庭上的那張借條一樣,我們當時也覺得有些問題,但卻不知道問題在那裡。”
“這也沒什麼,全靠學習和知識的積累,對事物的細心觀察、認真思考。那條吃水的龍,我也是聽我的老師講的。”劉宏超笑笑邊開車邊對文小華說。
“說起對事物的觀察,我到想起一件非常有名的案子。小華,你們在學校一定學習過,討論過那個案子,那個案子裡有一個十分有趣的細節,不知你們注意過沒有?”
“是哪個案子?什麼細節?”
“是美國前幾年發生的辛普森殺妻案。”
“哦,知道,我們學校對這個案子還專門舉辦過好多研討講座,對美國的司法制度、律師辯護制度、庭審技巧等都有專題討論。”
劉宏超熟練地駕車轉過幾個大彎,超過幾輛大型貨車後繼續說:“公訴方證明辛普森有罪的主要證據里有一隻在辛普森的羅金漢別墅中發現的帶血手套,據稱是辛普森常用的一種從歐洲進口的高級皮手套,進口量很少。這隻手套與在犯罪現場發現的另一隻成雙配對。經檢驗分析,手套上有戈德曼身上的纖維物質,有布郎和戈德曼兩人的頭髮,有黑人特徵的體毛和辛普森的野馬車上的纖維物質,手套上的血跡經化驗分析是戈德曼、布郎和辛普森的血液。關於這一段你還記得嗎?”
“記得,我們當時討論說光憑這隻手套,如果是在我國肯定就會證死辛普森。”
劉宏超笑笑說:“我現在要說的不是上面提到的關於手套上的纖維、毛髮、血跡等問題,而是在有一次開庭時公訴方先是用錄像、照片等證明辛普森曾戴著這個品牌的手套,又證明這個品牌的手套美國只進口過多少打,又證明這隻手套上的纖維、毛髮、血跡等與辛普森有關,最後當著陪審團和電視攝像機的面要辛普森戴上這隻手套,想以此來證明這隻手套就是辛普森本人的手套,但這隻過小的手套卻怎麼也戴不進辛普森那隻運動員的大手。公訴方在這一回合真是當眾出醜,十分尷尬,丟分不少。最後只得解釋說這隻手套是因為沾了血以後縮水變小了。這個細節你們注意到了嗎?”
“知道這個情況,辯方那天就像打了勝仗一樣,高興得很。”
“但是,我認為控辯雙方都沒有注意到關於那隻手套的一個細節,如果注意到了的話,雙方都有可能將那隻手套作為自己的有力證據。很可惜,他們都沒有注意到。”
“是什麼細節呢?”
劉宏超又轉過了幾個急彎後說:“那種品牌的手套是產於歐洲的一種高級皮手套,產量很少,工藝是非常考究的。你知道皮手套是用幾塊皮子縫製而成的,手套又分大、中、小若干號,可想而知,大號手套與小號手套的尺寸是肯定不同的。那麼,大號手套縫的針數肯定也比小號手套的多。如果是大號手套因縮水而變小了的話,那麼再怎麼縮水,針數也不會少啊!控方完全應該在舉證前想到這一點,就是在舉證後也可以找到同型號的手套,數一數針數,如果與大號的相同就可以理直氣壯的證明手套確實是縮水了,同理,辯方也可以利用這個細節,數一數針數,如果同小號的相同,就更可以充分駁倒對方,因為這隻手套當然就不會是辛普森的了。可惜,雙方都沒有想到這一點,利用這一點。如果想到了,審判就可能會是另一種結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