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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實話,我覺得取走刀片之人幹了件正確的事——在他看來,這是明智之舉。事實

  證明,他判斷正確。若非我追問此事,威弗先生幾乎就已經忘了這把失蹤的刀片。

  而我之所以追查此事,則是因為我一直本著一種公正無私的態度對待這次調查。”

  埃勒里說著,微微一笑。“諸位也明白,我剛才所說的一切都只是假設和多少

  有些無力的推理,但如果將我在過去10分鐘內所介紹的那些零碎、模糊的事實結合

  起來,我想,稍微有些常識的人都會明白髮生了什麼事:有人用刀片颳了臉,刀片

  斷了,那人就把刀片拿走了。所有的跡象都表明,這把刀片只是發揮了它的合理用

  途,並未移作它用;這進一步說明,兇手是個男人。關於這個問題,我們暫時探討

  到這兒,接下來,我們將思考另一個全新的問題。從某種意義上看,它也是整個調

  查中最重要的問題之一。”

  聽眾席上發出一陣唏唏簌簌之聲,那是身體和椅子發出的摩擦聲和急促的呼吸

  聲,但所有的目光卻始終駐留在埃勒里身上。

  “諸位可能認為,”他的聲音平靜、冷酷,“牽扯在這個案子中的不只一人。

  你們可能完全無視香菸這一確鑿罪證,仍執著地認為,即使鞋和帽子不是卡莫迪小

  姐擱在那兒的,她仍有在場的可能,另一人——一個男人——在放置鞋帽時,她可

  能就在邊上站著或幹著別的什麼事。我立刻就能證明,這個觀點是錯誤的。”

  他扶著桌子,稍稍向前傾了傾身。“女士們,先生們,請問哪些人有權力進入

  這套寓所?答案是:五把鑰匙的持有者。他們分別是:弗蘭奇先生和夫人,卡莫迪

  小姐,瑪麗安·弗蘭奇小姐,威弗先生。奧弗萊赫提值班室的那把值班室鑰匙看管

  甚嚴,如果有人動了它,奧弗萊赫提或日間值班員奧山姆肯定會知道的。但據他們

  反映,沒人借過那把鑰匙,所以,我們不必將值班室鑰匙考慮在內。

  “總共有六把鑰匙,但目前我們能找到的只有五把,弗蘭奇夫人的那把不見了。

  據了解,其他的幾把一直都在各自的主人手裡攥著。為尋找弗蘭奇夫人的那把鑰匙,

  警方絞盡了腦汁,但仍一無所獲。換句話說,它根本不在這幢樓里,儘管奧弗萊赫

  提曾斷言,周一晚上,弗蘭奇夫人進店時,手裡還拿著這把鑰匙。

  “這場即興論證會開始時,我就曾告訴過諸位,大概是兇手拿走了鑰匙。我現

  在要告訴諸位的是,他不僅拿走了鑰匙,而且他不得不拿走這把鑰匙。

  “我們已經掌握了兇手需要一把寓所鑰匙的確證。周一下午,卡莫迪小姐溜出

  家門沒多久,管家安德希爾小姐就接到了一個電話,打電話的人自稱是卡莫迪小姐。

  她讓安德希爾小姐準備好卡莫迪小姐的寓所鑰匙,說是馬上派人來取。但就在當天

  上午,卡莫迪小姐還對安德希爾小姐說,她那把鑰匙大概是丟了,讓安德希爾小姐

  另借一把,替她配上!

  “安德希爾小姐懷疑打電話這人不是卡莫迪小姐。她斷言,打電話之人身邊肯

  定還有另外一人。當安德希爾小姐提醒她鑰匙已丟及早上的吩咐時,邊上之人在給

  她提示,她隨後就不知所措地掛斷了電話……

  “由此能得出什麼結論?打電話的人顯然不是卡莫迪小姐,而是兇手僱請之人

  或他的幫凶。兇手之所以慫恿她打電話,目的是為了拿到寓所鑰匙!”

  埃勒里深深吸了口氣。“諸位肯定會慎重考慮這件事的,我就不多說了……現

  在,請允許我帶領你們穿過邏輯迷宮,走向另一個結論——以此展開我新的論述。”

  “兇手為什麼需要鑰匙?當然是為了進入寓所。如果他自己沒有鑰匙,那他只

  能找一個有鑰匙的人,藉助這把鑰匙進入寓所。他可能也預料到弗蘭奇夫人會給他

  開門,但在精心謀劃這場犯罪時,他可能想到,當務之急還是應該有把自己的鑰匙。

  這樣來,我們就明白那個電話以及所謂的‘取鑰匙’之人是怎麼回事了。這個解釋

  恰到好處!

  “兇手在寓所里殺害了弗蘭奇夫人。他面對著一具屍體。他明白,自己得把她

  扛到樓下的櫥窗里。其中的種種原因,我剛才也已解釋過了。這時,他突然有了主

  意。他知道寓所的門上安著自動關合的彈簧鎖。他自己沒有鑰匙,也沒能取到伯尼

  斯·卡莫迪的那把鑰匙。他必須把屍體弄出寓所,但他還有許多善後之事要做——

  擦乾淨血跡,放置‘栽贓’用的鞋帽、‘本克’紙牌和菸蒂。實際上,即便他先清

  理完屋子,擺放完栽贓物,再把屍體扛下樓,他也得再返回寓所。他得悄悄地穿過

  店堂去取毛氈、漿糊及粘護墊所需的其他用具。他如何再進寓所?而且,他顯然還

  打算在寓所里過夜——他怎麼再進去?諸位明白了吧,不論他先把屍體扛下樓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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