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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你們真快!”他們身後,Anton的妹妹帶著她的孩子追了上來。

  “那時我和Young經常在這裡騎車。”山坡邊,Anton對侄子說。

  ──那時,這裡還沒這麽熱鬧。

  他還記得,最後一次,他上大學前的那個夏天,他騎著車和Young在這裡比賽。

  遠處地產開發商的汽車駛過。

  ─────────

  山坡上,另一端,幾米之外,Rene和Anton的妹妹說著話。

  “你來過?”

  “多少年前……”Rene輕聲說,一瞬間,竟似乎有些惶惑。

  “應該是這裡……”他打量著山下帶子般的公路,“我來過……有運動員在賽自行車,對,就是那一天。”

  他記得,那個晨曦微露的清晨,他在車裡──和Mike最後一次一起坐Thomas那輛加長車裡。

  他們一個拿著攝影機,一個拿著照相機。

  “──我對拍電影不感興趣。”

  Mike再次舉起了攝影機,Jimmy擺了擺手,讓坐在對面的Mike拍窗外。

  “是啊,你只對鏡頭前的女郎感興趣!”他哥哥說著掉轉了炮口方向,放下了玻璃。

  “嘿,他們騎得真好看!”Mike發現了新目標。

  “對了,你想知道上次那幾張怎麽拍的?我拍給你看。”Jimmy抓起了相機,也轉向床外。

  公路上,一群健碩的賽車手穿著漂亮的運動服,正以驚人地速度趕了上來。

  “喔!他們騎得真快!”Mike的鏡頭馬上跟了上去。

  Jimmy看著那一幕,一瞬間也按動了快門。

  窗外,清晨的空氣異常透徹。沁人心脾。

  一瞬間,他不由怦然心動,也想在晨光里就那樣騎車。

  保鏢偶爾轉頭看看他們並不多話。

  沒有注意到,車裡和車外,他們幾乎是同齡人。

  Jimmy記得,就在那一天,在郊外他和哥哥分手。

  他上了Edward的車,去參加一個賽馬的節日,當天住在叔叔那裡。

  不久之後,Roderick去歐洲,Jimmy去了Thomas的會議……生活的車輪從未停下,未來依然呼嘯而來。

  如今,依然是清晨。

  Jimmy看著山下,晨光清澈。

  旁邊鮮綠的葉片上,落著晶瑩的露珠。

  二十年眨眼而過。

  竟如這朝露一般,轉瞬即逝……

  “你想知道那天誰得的冠軍嗎?!”不遠處,Anton聽見Jimmy的話,忽然轉頭。

  兩人對視著,笑了出來。

  “這,我不記得了……”Jimmy突然有些茫然,“太遠了,我看不見他們的樣子。”

  “你有不記得的事嗎?”Anton挖苦道。

  “當然,很多。太多了,比我能記的多。”Jimmy看著他咧嘴一樂。

  他們下山了。

  *************************

  Anton父母家裡。

  廳里,Anton和Rene一起看著那些照片。

  有Anton小時候的,也有當了警察以後的,結婚時的。

  “嗯,這個他們也留了一張!”Anton說。

  那是Anton結婚時,特勤處的合影。

  ──他們一起看著畫面:

  英俊的新郎。

  深眼窩高額發的Matthew。

  Owen,圓圓的臉,閃亮的笑容。

  Roger,深色頭髮的伴郎,很帥。

  甚至連雷諾也笑得比平日明朗。

  ──那就是後來被稱作特勤處第一張“全家福”的。

  照片上,只是少了Harvy和Rene。

  畫面最後排,留出了兩個空缺。

  “快動手吧!幫我幹活兒!”Anton的妹妹匆匆走過,在他背上拍了一巴掌,“爸媽一會兒回來,估計他們回來,咱們剛好!說上幾句話,就開飯!”

  Anton幫妹妹把柜子高處的東西都拿了下來。

  “把那幾個大框子拆下來,我換新的!”妹妹在隔壁喊。

  Anton把大相框一個個換了下來。

  有一個上回搬家時砸了一個角,她妹妹現在要換一整套新的。

  最後一個。

  Anton停了下來。

  那是那一年夏天,他拿了冠軍之後,Young拍的。

  他捧著獎盃,看著鏡頭,對面,就是Young。

  那個夏天之後,他就上大學了。

  再也沒有真正回到鄉下。

  Anton呆呆地看著那照片。

  每看到那照片,他都會想到Young。

  現在,第一次,看著那照片,他忽然感覺不那麽沈重了。

  這一轉眼,時光如電。

  他有二十年,沒動過它了!

  許久,Anton看著照片。終於他慢慢去掉那相框,把照片放在旁邊。

  ──就在那時,一滴淚水忽然落在了照片上。

  “Anton!幫我一下──”隔壁妹妹在喊他。

  Anton匆忙把照片上那滴淚水拂去,轉身奔了出去。

  ──就在他背後,桌上。

  大照片上,Anton穿著紅色的賽車服,拿著獎盃,滿臉陽光望著鏡頭。

  在他身後,照片左上角,原先被粗重的邊框壓住的地方:縱深向上窄窄的山路邊。

  遠遠地,幾個人看見有人拍照停了下來。沒有再往下走。

  一個高大的保鏢露出了半個肩膀。

  一個戴眼鏡的年輕人,背向鏡頭,卻微微側轉了臉。現在Anton能認出是Roderick。

  就在他對面,一個黑髮的少年,拉住Roderick示意他向旁邊靠,而那少年自己──Jimmy正從Roderick身後探出頭,向前張望;向著拍照的方向,向Anton與Young的方向,向著鏡頭,露出燦爛的微笑!

  ……

  第188章 外章 小孩子的自白

  那個叔叔很好看。

  我覺得我在哪裡見過……我不記得了。也許是夢裡?我不知道。

  我把他拍了下來。

  但是他立刻就發火了!

  ──為什麽?!他怎麽能這樣?!

  ──所以我叫他“壞人”。

  我看出他竟然難過了。我有點後悔。

  於是我後來叫他買冰淇淋,算是給他機會,表示我的歉意。

  可是他竟然不領情!

  他不去買!

  ──竟然會有人不肯給我買東西!!

  恨死我了!!真該叫媽媽來收拾他!於是我又叫他“壞人”。

  他還是去了。

  其實我很想再見他,可是Minna邀請他們時,他竟然沒有來!!

  在我後來的生日Party上、在爸爸的典禮上──我該叫他“爸爸”嗎?現在她們又讓我叫他“爸爸”了──“他”都沒有來。

  為什麽他不來呢?

  他不記得我了嗎?唉!!

  我不想他像對小小孩似的抱著我。

  我已經是大人了,可以保護母親。

  ──他不該像對小孩子似的對我!

  所以……我才凶他的。

  唉,我又拍照,又咬他,一定是讓他生氣了!

  喔,看吧,我就說,我喜歡誰,他們一準會討厭我!!

  也許,只除了Minna。

  他的槍法可真漂亮!

  他們還停在那路口時,在另一個叔叔的車上──就是那個大鬍子隊長的車上,我偷偷把Anton和他那輛車號,抄在了手機上。

  嘿嘿,我一直用它做電腦的密碼。不會有人知道為什麽。

  後來,很多年,我再也沒有見過那個叔叔。

  但是我想,再見到他時,我一定能把他認出來!

  直到──

  ……

  ────────

  媽媽讓我儘量像普通人那樣生活,放心去玩。

  但是……嗯,我不知道……也許其實我更喜歡呆在爸爸家裡──上網也沒法掩蓋我對那大屋子的興趣。

  媽媽曾說,我還有一個叔叔的。

  “媽媽,他長的什麽樣?!”

  我有時候忍不住會想,這個和自己同名的人到底什麽樣。

  媽媽說要給我找他的照片,但是她總是忘記。

  一定跟爸爸很像,我猜。

  ──就在那個秘密的地方,我一次次地遇見他。

  媽媽說,從爸爸的爸爸的爸爸……那時候起,家裡就有藏書的習慣。

  那些最大的出版社,會定期寄來他們的書單,然後把書寄過來。

  這個習慣一直保持了下來。

  就是在那裡,在偶然翻到的書里,我會看見他留下的字。

  有時候還有札記。

  “黑夜籠罩的塵世,到處是哭聲。”我看見他留在一本遊記邊上斜斜的字體。

  有時,意外的,我還在書里,看見他用傾斜的字體寫著:閱讀指數5星。然後畫了5個星,旁邊畫了個鬼臉。

  我會覺得很有意思!

  那些書里,有很多,根本不會有人看,我猜。

  除了他──好吧,或許還有我──這麽多年,可能再沒有別人翻動過它們。

  也許,那甚至是他訂購的。

  無疑,他也知道那些書翻的人不多

  於是他會大膽地寫下它們,像是給歲月做個記號。

  “──每個城市都像迷宮。”我在別人的回憶錄邊讀著他的筆記。

  “不管是歐洲的,還是國內的,或者東方的。

  即使在夜色里看著它們,依然十分迷人。

  有時候深巷裡,會有女人轉身。

  或者一隻孤獨的貓溜過。”

  “到了夜裡,我的呼吸仿佛舒慡了很多,皮膚像魚一樣滋潤。

  每個城市都不會一樣。

  夜色下,那些深深的街道里,藏著無數動人的故事,就像女孩子的淚水和無數甜美的夢想,藏在糖果盒裡。”

  ──每當看到這些,我甚至覺得我就可以猜出他的摸樣。

  後來,我驚訝地發現,我們還愛過同一個女人:我的媽媽。

  “給心愛Minna。”那隻扉頁上,他的字體寫道。

  旁邊,他畫了只蹩腳的速寫。

  雖然畫得很糟糕,也許是我見過最難看的Minna,但我還是認了出來。

  於是,每次回到這裡,我就奔進那大房間裡。

  跟隨在那個人傾斜的字體後,慢慢翻著那些書,尋找著他留下的痕跡。

  仔細地打量他那字裡行間的東西。

  有時我也留下我的話。

  每當我們的痕跡重合時,我就知道,我們又相遇了。

  生活還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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