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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感覺到自己的心狠狠地哆嗦了一下。

  “我也知道。”

  景向晨身子一僵,緩緩鬆開一些距離,抬眸凝視我,眼中的亮麗和激悅一閃凝結成冰。

  我聽到自己冷若冰霜的聲音,支離破碎,可怕得不像是我自己的聲音——可我說過什麼嗎?

  我說過我也喜歡你嗎?

  我給過你什麼承諾嗎?

  ……

  後面的事情我有些記不清了,像是大腦出於一種本能的自我保護機制,我的記憶出現了斷片。

  但我想大抵都是相似的,相似的冷若冰霜,相似的支離破碎。

  那天的我讓後來的我厭惡、錯愕。我錯愕於那麼可惡的人,居然是我;震驚於自己到底還可以冰冷無情到什麼地步。

  可青春傷春悲秋,最容易放大悲傷。何況,那天的悲,是真的有點悲吧。

  青春懵懂的我像是不知該懲罰誰,不知該怨誰一樣,胡亂拋利刃,最後卻只傷了那個世上最純淨的少年。

  多希望我沒有回頭多看那一眼。

  三年來,活在景向晨守護包圍的溫暖里,幸福得像踩在雲端。那一眼,讓我從不真實的夢幻里一腳跌落下來,頭破血流。

  可是,只有我知道,拋開母親,拋開景素素,拋開所有,真正推著我轉身的,其實是……怕。

  怕景向晨知道真相那一刻看向我的眼神,怕他就此了悟到全部的我。怕從他三年來灌滿寵愛的眼神里讀到嫌惡或看輕,哪怕是一丁點,都會要了我的命。而那,似乎比分開本身更可怕,更令我難以承受。

  那種怕從一開始就潛伏在我內心最深處,伺機而動,又威力無窮。

  他的感情,於我,是盔甲,更是軟肋。

  然而,我最終還是報了北京的院校,第一志願選了北京,第二志願選了北京,我所有的志願都選在了北京。說不清那一刻的想法,很瘋狂,很迫不及待。或許是懷著僥倖,或許是閉上眼逃避,或許是頭破血流的心真的……不甘。

  我想要不管不顧地幸福,不真實也好,不計後果也罷,我想要幸福啊。

  九月份,去北京。

  只是為了履行那個沒有宣之於口的承諾也好。九月份,我來到了北京。

  卻再也沒有見過景向晨。

  高考後長長的假期沒再見到他,開了學的北京同樣沒有見到他。他的手機停用了,我才發現我們之間的聯繫那麼薄弱。我有點慌。

  那年九月的北京太陽依舊毒辣,我握著手機的手已經汗濕,眼睛直直盯著手機屏幕上面的一串號碼,終於撥了出去——

  他去英國了。

  趙明宇以一種大仇得報、農奴翻身把歌唱的快意語調吐出那幾個字——他去英國了。

  頂著毒辣的太陽,我握著手機怔怔地走在大街上。陽光真的好烈,晃得我頭暈眼花,腳步虛浮,可為什麼我一點都不覺得熱?反而……通體發涼。

  不知恍恍惚惚走了多久,我聽到一聲火車鳴笛聲,倏然驚醒。

  去就去,我是校花我怕誰?新歡分分鐘來一個!這樣想著,我忍不住地對身旁路過的一個男生笑了一下,嚇得他一個激靈。

  沒想到,沒有。三年裡竟然一個新歡也沒有。

  那個人從你的生命退出了,卻在心頭刻下無比清晰的輪廓,像個模具。我拿著那個模具套用在每一個試圖靠近我的人身上,卻發現沒有一個人適合。

  我過著隨波逐流的生活,學業不過份刻苦也不是成績表一片紅燈,偶爾逃課,偶爾上自習。只不過上自習的我,總會換來同學有些驚訝的注視。

  常常圖書館閱覽室靜寂無人的角落一呆就是一天,讀書將自己讀成書呆子。

  目光偶然掃過書架上整排的三毛,會發呆。

  曾經有個人說我不適合看三毛,說三毛會一定程度上放縱我的任性和偏執。可是,三年來無原則不談回報的偏愛,何嘗不是一種更深層更惡毒的縱容?被偏愛的有恃無恐,有恃無恐到輕易說了任性的再見,卻再也不見。空留下被縱容的深刻紋理,卻再也找不到第二個無原則無底線的人,也偏執到再不想找……

  這樣想,是不是某天半夜突然轉醒,就不會連呼吸都是痛的……

  對了,我讀的是大專。三年。

  以我高中那種稀爛的成績,報考北京的院校,本就屬於心裡沒數、硬給祖國的心臟徒增心肌梗塞頻率那伙的。當年我對著報考志願表,想到高考後離開我爸那個城市前一晚聽到的那種煩躁語氣,在三本和專科之間,只猶豫了一秒。

  三年後領到畢業證的當天,我沒有一秒遲疑地拎著行李去了火車站,我要去一個自己從小就嚮往的城市。去火車站的路上堵了又堵,看吧!當初本就不該來這個堵得難受的城市。

  Q市是一個海濱城市,很乾淨,不是很大的城市。

  一下火車,霧氣蒙蒙便包圍了我,火車站靠著海,風裡甚至帶著海的鹹濕。那天我靠著行李坐在車站邊的海邊很久很久。

  茫茫人海,我就像人世間的小小一滴,橫衝直撞。

  脫離校園,人生驟然犀利起來。找工作的到處碰壁,辦公室的勾心鬥角,各種蒼蠅一樣的臭男人,讓我終於想到那個成語——心比天高,命比紙薄。

  三年我換了不下十次工作,辭職的理由五花八門,辭職也辭得越來越順手,到最後上級主管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碰了下我的頭髮,我便當即惡狠狠回瞪過去,口頭辭職了。

  工作隨性,經濟問題就大。我爸偷偷給我寄過幾次錢,但我沒用。也說了他是偷偷寄的,我不想讓他為難,更何況我早已成年。我爸從不虧欠我什麼,他也是個命運不濟的人,我同情他,甚至也愛他,但我們之間已無話可說。

  記得大學臨近畢業時,找工作比想像中難上很多,我爸也知道老家那個城市我是不會回了——事實上,上了大學的我便再也沒有回過那個地方。而我爸的買賣那幾年越做越大,穩居一方,在當地某個領域已小有名氣,我爸大概也是得意地忘了形,居然試圖規勸我去他的五線小城市加入“家族事業”,聲稱肯定會有我的一杯羹。

  呵!我心底冷哼一聲,連開口回答的興致都沒有。又覺得有些好笑,男人的神經果然是大條的,僅有的兩次接觸,那個女人拉著我的手噓寒問暖,但眼底的防範一覽無遺。

  我理解,畢竟,他們已有了一個兒子。

  “可人家說,如果這輩子都沒有親近過,下輩子就沒有緣分再做父女了。”

  那天手機里傳來的最後一句話,卻又讓我抱著手機無聲淚奔。

  作者有話要說:  作者貼心吧?漫長的六年,一章帶過。

  ☆、重逢

  生活最大的開支是房租,而我在住的方面又很固執,從來不租地下室或者群租房,乾淨整潔的居住環境幾乎將我的荷包掠奪一空。最後,住得堅持,吃穿胡亂將就。

  工作換得勤,手機號碼換得更勤,我爸都常常找不到我。我像一張紙,沒有目的沒有方向地隨風飄搖。沒有什麼不好,習慣就好。唯一不習慣的只有一天。那一天舉國歡慶,窗外萬家燈火格外明亮,煙花異常燦爛絢麗,總能讓某些東西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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