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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笑:“我很少喝。”

  “咳嗽完全好了嗎?”

  “還好。”

  “你呢?”

  “已經康復了。”

  他揚了揚左手,有些炫耀的意味。這次戴的是一副輕薄的手套,這個時節,手套不是必備的,顯然他是為了將就左手。那隻所謂的康復了的手,已經脫離了紗布。燙傷面積相當大,幾乎是整隻手。表皮仍是奪目的鮮紅色,看過令人心悸。好像稍稍一碰,皮膚就會裂開,就會有血液迸濺出來。

  “讓我猜猜看。那個穿背帶褲的是Luke,對不對”

  Luke正在和兩個同齡的男孩一起玩耍。

  我笑:“你眼神真好!”

  “他很像你!很可愛!”

  我拿出水杯,去給Luke餵了些水。回來跟他有一句沒一句地說著話。我不知道這個人為什麼會突然出現,也許又是順路而已。所以,我並不想和他久聊。像這樣穿著打扮的人,通常非富即貴,一天到晚忙得很,我不好去耽擱人家。

  “那些人在幹什麼?”他指著窗外不遠處問。

  他問的是一個報刊亭大小的板房,前面排隊等候的,足足有四五十人。板房臨近馬路,空間十分有限,隊伍排到了馬路邊,又呈Z字往復迂迴。這裡的人們都已經熟悉了這個排隊套路。

  “烤鴨。他們在烤鴨。”

  “他家的烤鴨很好?”

  “應該吧。據說,剛從全聚德出來的人,見到他家的烤鴨,還會流口水。”

  “你沒吃過?”

  我搖頭。

  “好吧!今天午飯,你請我吃烤鴨,禮尚往來。”

  禮尚往來,他是指,曾用車子送我回家。

  “的確應該請你,於情於理都該如此……可我今天……改天,可以嗎?”

  囊中的羞澀必然會在臉上表露。他很快會意,爽朗地笑了:“開玩笑的。午飯我請你,我是男人,怎麼能讓你請呢!” 略頓一下,他的睫毛忽然閃動:“任何時候都不會。”

  難堪之餘,我仍理智,我想我該走了。付不起飯錢,不是蹭飯的理由。我沒有理由和他共進午餐,儘管我應該答謝他。

  “實在抱歉,我該回去了。Luke不怎麼習慣外面的飯菜。謝謝你。有機會,我會請你。”

  “你這麼介意?一頓飯而已!”

  他顯然沒有就此作罷的打算。

  他快步走到隊伍的盡頭,和排在隊尾的一個大媽說了什麼,只見大媽對著他笑逐顏開,不停地點頭。自己則空手回來。

  大媽特意跑到肯德基,將片好的烤鴨親自送到,依舊笑逐顏開。想來,為美男代勞,也的確是件賞心悅目的事。

  他就近選了個飯店,不太大,古香古色的。因為烤鴨是重頭戲,所以只點了幾個素菜。令我難為情的是,他竟然安排服務員去買食材,然後當著我的面,給Luke煮了一碗嬰兒麵條。

  Luke的小手指著鴨肉,想吃。我只好費力地操縱起手裡的筷子,一片鴨肉,半天也沒夾上來。

  “你的手……”

  我赧然,“不好意思,我的慣用手是左手。”

  他默默地看著,忽然抬手,我的手裡一空,筷子被抽走。

  “你已經洗過手了。”他說。

  其實,在家裡,我就是這樣。餐具,對我而言,只是個累贅。

  幾年了,我仍不會用右手。我的人生是握在左手的,自從那個雨夜,一輛工程土運輸車從我的左臂碾過,我的一生就碎了。

  “清城?”我的名字從他口跳出,動聽的嗓音,帶著些許親昵。我正在給Luke餵飯的手,停滯住。也只是瞬間,我便釋然。他當然知道我的名字,輸液的藥袋上都會有名字。

  方清城。

  我看向他。

  “你不想知道我的名字嗎?”

  我窘迫了,正要開口相問,他卻搶先作答:“雁征。叫我雁征吧!秋雁南征。”

  “秋雁南征?”我重複一遍,不自覺地語氣裡帶出疑問。

  “好像有點淒涼,是吧?是不是想到了‘燕市悲歌又送君,目隨征雁過寒雲’?”他笑。

  “沒有。”我答,“我想的是‘木落雕弓燥,氣秋征雁肥。’”

  他暢然大笑,指著桌上的烤鴨說:“正切今天的主題,那你可得抓住這個機會,把我全部吃掉。”

  很大膽的詼諧,我只能裝作無知無覺,“你還沒有告訴我,你姓什麼?”

  “要我提醒才問,作為懲罰,暫時不告訴你了。”

  那頓飯,Luke吃的很興奮。結果吃多了,夜裡,發起燒來,嚇得我魂不附體。

  之後,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有見到雁征,我想他一定很忙。也或者,我們本就是彼此人生路上的一個過客,匆匆的相遇、匆匆的相離,緣生緣滅皆於此。

  第3章

  直到初春的一天。Luke鬧著要去玩滑梯。夜裡下了很大的雨,路上積水甚多。我抱著他,走在人行路上,像過梅花樁一樣。

  身後,由遠及近,是車的轟鳴聲,聽得出車速很快。莫名的,我感覺那就是他,只是這種感覺太令人擔憂,我不可以多想。樹牆的另一側,車子飛速駛過,濺起大大的水花,有些飛揚跋扈。到底是我多心了,我自嘲,儘管車子是一樣的。然而,那輛車卻在不遠處停住,迅速後退。直到我清晰地記住它的號牌:XXX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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