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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中那位老年男政府清了清喉嚨,把嘴巴觸到一個紅布包裹著的擴音器上,大聲說:

  天堂蒜薹案第一審現在開庭!

  說完了他就站起來,旁邊的人卻依然坐著。

  男政府站著,拿著一張名單點名。點到高羊的名時,他竟不曉得如何是好,瘦警察說:

  快答到!

  男政府站著說:被告人全部到庭。現在宣布案由:5月28日,罪犯高馬、高羊、方吳氏、鄭常年……砸搶、火燒了縣政府,並打傷了縣政府工作人員若干名。天堂縣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編第一章第一〇五條,組成合議庭公開審判!

  高羊聽到身後大廳里的群眾竊竊私語起來。政府一拍驚堂木,說:請肅靜!他端起茶杯呷了一口水,說,本案合議庭由三人組成。審判長由天堂縣人民法院院長康伯濤——也就是我擔任,人民陪審員由天堂縣政協常務委員俞雅和天堂縣人民代表大會辦公室主任姜希旺擔任。書記員寧秀芬。公訴人由天堂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劉峰擔任。

  審判長坐下,他好像十分疲倦,又端起茶杯呷一口茶,嘶啞地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章第一節第一一三條,本案當事人有權對本案合議庭組成人員、本案書記員、公訴人申請迴避;被告人有權為自己辯護。

  審判長的話高羊似懂非懂。他十分緊張,心跳得忽快忽慢,他知道自己沒有尿,卻有緊迫的撒尿欲望。他扭曲著身體,藉以減輕重壓,胖瘦二警察低聲警告他不許亂動。

  有沒有申請迴避的,咹?審判長有氣無力地說,沒有申請迴避的,那好,下面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公訴人站起來。公訴人嗓子很緊,聲音又尖又細,高羊聽出他不是本地人。高羊專注地看著公訴人飛快翕動著的嘴唇,看著公訴人緊皺著的眉頭,漸漸把尿迫感忘記了。公訴人念了些什麼,他也弄不太明白,恍恍惚惚覺得起訴書里的事與自己無有什麼關係。

  審判長放下茶杯,說:下面開始法庭調查,被告高馬,你在5月27日上午高喊過反動口號,煽動過群眾打砸縣政府沒有?

  高羊歪著頭去看站在離自己很遠的一個柵欄里的高馬,高馬雙眼望著大庭的上方,那裡有一個旋轉的電扇。

  被告人高馬,本庭的訊問你聽清了沒有?審判長加重了語氣。

  高馬把頭放平,直視著審判長,說:

  我恨你們!

  恨我們?恨我們幹什麼?審判長苦笑著說,我們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你不承認也不要緊,傳一號證人。

  一號證人是一個白淨面皮的小伙子,他站在證人席上,一隻手不停地揉著衣角。

  一號證人,你叫什麼名字?在什麼單位工作?

  我叫王金山,在縣政府司機班開小車。

  證人王金山,你要如實提供證言。如果作偽證要負法律責任,聽清了嗎?

  證人點點頭,說:5月27日上午,我的車送仲縣長的客人去火車站,回來時被堵在縣政府東邊五十米處。我看到罪犯高馬站在一輛牛車上,高呼:打倒貪官污吏!打倒官僚主義!

  證人下去。審判長說,高馬,你還有什麼說的?

  我恨你們!高馬冷冷地說。

  法庭調查持續了很長的時間,高羊腿打顫,頭髮暈。審判長審問他時,他說:

  政府,俺該說的都說了,您別問俺了。

  審判長口裡吐著白沫說:

  這是法律規定,不能更改。

  審判長對這種大同小異的法庭調查大概也厭煩了,他糙糙地訊問了幾句,說:

  法庭調查結束,下面請公訴人發言。

  公訴人簡單地說了幾句就坐下了。

  下面請被害人上庭!

  上來三個手上纏著紗布的人。

  請被害人發言!

  被害人嗚嗚嚕嚕、嘰里呱啦、嘁嘁喳喳。

  被害人發言完畢。

  各位被告,你們有什麼話要說嗎?審判長問。

  政府,俺老頭子死得冤枉啊!一條人命,一輛車,王書記只賠給俺三千五百塊錢啊,政府,俺冤枉啊……四嬸手拍著柵欄哭叫。

  審判長皺皺眉頭,說:

  被告方吳氏,你的陳述已超出本案範圍!

  四嬸說:政府,你們不能官官相護啊!

  被告方吳氏,你在法庭上大哭大鬧,是擾亂法庭秩序,我代表本庭對你提出警告!審判長煩躁地說,辯護人可以進行辯護!

  辯護人席上,站出了一個身穿軍服的年輕軍官,高羊感到此人面熟,卻想不起來在什麼地方見過。

  青年軍官說:我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炮兵學院馬列主義教研室正營職教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我有權為我的父親,本案被告人鄭常年辯護。

  大庭里的廣眾活了起來,高大的穹頂上嗡嗡地迴響著,犯人們也左顧右盼,看著關在中間柵欄里那個白鬍子老頭。

  肅靜!審判長大聲說。

  群眾靜下來,等著青年軍官講話。

  他起初面對著審判席,說:審判長,在我開始為我父親辯護之前,請允許我說幾句題外的話,當然,這所謂題外,並不是與本案毫無關係。

  我給予你這個權利!審判長說。

  這時他把臉轉向了聽眾,他稍微有些口吃,個別字眼也有些含糊,但他的語調富有感情,充滿感染力:

  各位法官,各位聽眾,自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農村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我們天堂縣也毫不例外,農民的生活較之文化大革命期間,有了很大改善。這是有目共睹的。可是,近年來,農村經濟改革帶給農民的好處,正在逐步被蠶食掉。

  審判長敲敲桌子,說:

  辯護人,請不要離題太遠!

  謝謝審判長的提醒,我馬上進入實質性辯護。近年來,農民的負擔越來越重。我父親所在村莊,種一畝蒜薹,要繳納農業稅九元八角。要向鄉政府繳納提留稅二十元,要向村委會繳納提留三十元。要繳納縣城建設稅五元(按人頭計算),賣蒜薹時,還要繳納市場管理稅、計量器檢查稅、交通管理稅、環境保護稅,還有種種名目的罰款!所以有的農民說雁過拔毛。再加上近年來化肥、農藥等農業生產所需物資大幅度漲價或變相漲價,農民得到的利益已經很少。今年以來,這種種違背國家政策的現象到了令人無法容忍的地步,所以,我認為天堂蒜薹事件的發生不是偶然的。

  審判長抬腕看了看手錶。

  縣供銷社在收購蒜薹時,無理剋扣農民,並且大開後門,優先收購縣社各級幹部的蒜薹,而無後門可走的群眾為賣蒜薹晝夜奔波,民怨沸騰。

  因為賣不了蒜薹,是這次案件的導火索,而根本的原因在於天堂縣昏憒的政治!

  審判長站起來,說:辯護人,你的發言已經大大超出了本案的範圍!

  我們換個角度來談。解放初期,我們一個區政府,不過十幾個工作人員,照樣把工作幹得很好。可是現在,一個只管轄一萬人口的鄉政府竟有國家正式幹部、招聘幹部、勤雜人員六十餘人,加上公社這邊,將近百人。這些人當中的百分之八十,工資來源是農民向鄉政府繳納的提留!

  三中全會之後,實行了分田到戶政策,農民的生產根本無需幹部操心。幹部們便天天大吃大喝,吃喝的費用當然不需自己掏腰包!說句過火的話,這些幹部,是社會主義肌體上的封建寄生蟲!所以,我認為,被告人高馬高呼:打倒貪官污吏!打倒官僚主義!是農民覺醒的進步表現,並不構成反革命煽動罪!難道貪官污吏不該打倒?!難道官僚主義不該反對?!當然,我沒有得到被告人高馬的委託,因此我的發言也不是為被告人高馬辯護。

  你如果繼續進行這種宣傳,我將代表法庭剝奪你的辯護權!審判長嚴厲地說。

  我們請求法庭允許他發言!有人在後邊喊。高羊忍不住回頭,看到連大庭過道里都站滿了人。

  肅靜!審判長高喊著。

  我父親參與了打砸縣政府,打碎了一台二十英寸彩色電視機,焚燒了政府文件,並打傷了一名政府工作人員,構成了犯罪。作為兒子,我很痛心。我並不想為我父親開脫罪責。我感到很不理解的是:被告人鄭常年在解放戰爭期間,參加擔架隊,跟隨解放軍一直打到江西,榮立過一大功兩小功。這樣一個人,怎麼竟變成一個罪犯呢?他對共產黨的感情是深厚的,為什麼為了幾把蒜薹就去砸搶共產黨的縣政府呢?

  共產黨變了!現在的共產黨跟過去的共產黨不一樣啦!被告人在木柵欄里吼叫起來。

  聽眾席上人聲鼎沸,法庭上的法官們都有些驚慌。

  審判長站起來,拼命敲打著桌子,聲嘶力竭地吼叫:

  肅靜!肅靜!!

  吵嚷聲好不容易平息,審判長說:

  被告人鄭常年,在未得到法庭允許之前,你沒有發言權!

  我繼續發言。青年軍官說。

  本庭再給你五分鐘的發言時間!審判長說。

  我不接受你的限定!青年軍官說,《刑事訴訟法》沒有關於辯護人發言時間的限定,也沒有給予合議庭以限定辯護人發言時間的權力!

  本庭認為,你的發言大大超出了為本案辯護的範圍!審判長說。

  我的發言越來越接近為被告人鄭常年辯護的範圍!青年軍官說。

  讓他說話!讓他說話!聽眾又一次吼叫起來。

  高羊看到青年軍官掏出一塊白布擦了擦眼。

  好,你說吧!審判長說,你的發言都記錄在案,你要為你的發言承擔一切責任。

  是的,我既然敢說,就敢承擔責任!青年軍官結巴了一下,接著說,我認為,天堂蒜薹事件為我們黨敲響了警鐘,一個黨,一個政府如果不為人民謀利益,人民就可以推翻它!而且必須推翻它!

  大庭里異常沉靜,空氣在濃縮,發抖。高羊的耳膜被壓得很痛很痛。審判長渾身哆嗦,滿臉流汗,伸手去摸茶杯,卻把茶杯碰翻,紅色的茶水洇濕了雪白的桌布,滴滴答答地流到地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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