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頁
程曦陪她靜靜坐了一會。
說起來,母子之間,倒難得有這樣平靜相處的時刻,不是程曦刻意疏遠,就是她想要囚禁程曦,這還是第一次這樣心平氣和,沒有各懷心思地坐在一起。
“多久了?”程曦忽然問她。
她看了一眼程曦,才意識過他問的是自己的病。
“不久,年前才知道的。”她側過臉看花房,嘴唇蒼白:“常見病而已。”
“什麼常見病?”程曦不是會被她輕易敷衍過去的。
她笑了一笑,那笑容很冷,像是在沒心沒肺地慶幸,又像是在嘲笑自己這一生枉與他人做笑談。
“癌。”
-
往後的事情,其實都沒有太大波折了。
她的身體急劇直下,秦家那邊的權力是早就交出來的,秦贇年紀還小,秦家那些老人都不是吃素的,一個個都想當攝政王,連港媒小報都暗自嘲諷,笑他們吃相難看。
畢竟是林家嫁出去的女兒,那邊也隱約得到風聲,遣了她弟弟林丹朱過來看,程曦當時在這裡,出門的時候撞見自己這位“小舅”,也是三十歲的人了,蒼白膚色,優柔寡斷的神色,林家這些年每況愈下,他當記首功。
這世上有些事往往就是這樣,寧願拿給別人糟蹋了,也不願意給你,但凡心性小一點,都要氣出心魔。當年林辰碧如果有半份家業傍身,在程家面前腰杆子能硬上一點,結局也不至於那麼難看。
好在,她都不在乎了。
秦贇也來過,不過不是探病,而是來問什麼東西,關起門來談了什麼,誰都不知道。只是秦家的這位新家主最後是摔門而出的,氣沖沖走了,從此直到她死,再沒來過。
程曦一直留在這裡。
癌細胞轉移,她時日無多。再耀眼的美貌,也一天天枯萎下去,漸漸消瘦,蒼白,進食困難,聖誕節之後,她一直靠點滴維持。精神漸短,一睡就是一天。
都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她卻一直是冷硬固執的樣子,打探消息的不是沒有,只是她手段仍然狠厲,三番兩次,起念頭的人就少了些。
程曦一直陪著她。
她冷漠、獨斷、蠻不講理,愚昧,無數次想綁住他,也曾是他最大的阻力。
但她卻從來沒有放棄過他。
所以他陪她到最後。
-
她走的時候,寒流來襲,是整個冬天最寒冷的一天。
程曦坐在她床前,彼時她已經昏迷整整三天,後事都已辦好,這邊的習俗是嫁女不歸,她是要葬在秦家的。
凌晨時她醒過來,窗外糙木掛霜,溫房裡花開正盛。
她很平靜,跟程曦說了一陣話,就算在最後關頭,她仍然神志清醒,條理清楚,秦家家大業大,她接手這許多年,雖然常常被那些長輩掣肘,也留下許多後路,而今都交付與程曦。
她知道這些事,所以恨程則鈞,當初程曦被刺殺,她找上程則鈞,程則鈞說形勢比人強,說情非得已,說程家無數雙眼睛在看,牽一髮而動全身。
鐵了心要狡辯的話,藉口何止一百個?
只是都過去了。
這世界很涼薄,人活著,才有情分,有顧忌,往後她走了,程曦是砧板上的肉,他才二十歲,上大學的年紀,如何敵得過那些虎視眈眈的老怪物,她再怎麼竭力多活一兩天,也無法護得他周全。
當初程曦拿話激她,怪她束縛他,怪她不放他自由,說她不為他計深遠。其實私生子哪有什麼深遠,他本就是她二十年前偷出來的一個寶貝,見不得光的孩子,是那些人的眼中釘肉中刺。能活一天,便是一天,她若死了,洪水滔天,她也管不了了。所以她才到死也不放心。
然而這些話,她都說不出來。
她是林家長女林辰碧,巾幗不讓鬚眉,平生難有小兒女情態。唯一一個她會對他說軟話的人,已經於二十年前,與她恩斷義絕。
這些話,直到最後一刻,她都沒說出來。
她只是告訴了程曦那些密碼,那些路線,那些無路可走時可以投奔的人,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她連遺書都已寫好,是怕自己病重之後頭腦不夠清晰,錯漏了什麼。
最後是凌晨,很冷的天氣,她躺在床上,嘴角露出苦澀笑容,看著程曦說:“以後的路,你都要自己走了……”
她這樣要強的人,到死都不肯插管,硬捱著痛不肯注she杜冷丁,到了這時候,仍然沒有一句溫情的話。
程曦不說話,只是握住了她的手。
他小的時候,曾經很想牽著她的手,一起放學,像任何一個有父母的孩子一樣,和她絮絮叨叨地說一些學校里的瑣事,然後開心地踏著夕陽一起回家。
在他的夢裡,她的手總是溫暖的。
然而如今她病體支離,瘦骨嶙峋,被病魔苦苦折磨,卻只有他來陪她走這最後一程。
“沒什麼大不了的,”程曦看著她的眼睛告訴她:“我會過得很好,我是你的兒子,不會那麼容易被打倒,你要安心,要相信我。”
她的眼皮垂了下去。
“對不起……”
“沒關係。”儘管知道她不一定聽得見,程曦卻仍然用從未有過的慎重回答她。
你生我下來,已經是百般困難,以後的路再難走,也是我自己的命數。這世上有百種出身,沒有什麼對得起對不起。生為男子,本就該對自己的人生負責,所以沒關係。
母親。
-
她的遺囑,是要將遺體火化,送去雲南。
程曦並不知道為什麼,直到他去了那個地方。
那是個漂亮的山谷,湖水清澈,遍地牛羊,在湖邊的糙地上,開滿了早春的野花,一枝一枝在風裡搖曳著,和她花房溫室里生長的那些花一模一樣。
早在二十年前,她也許來過這裡,也許和誰在這裡有過一段非常難忘的時光,以至於她在餘下的二十年裡,一次一次地回想,死也要死在這裡。
-
她的葬禮半個月後,程則鈞主動找了程曦。
他給程曦打了電話,問了程曦最近的工作,在國外的生活,語氣始終平靜。
有什麼好痛不欲生的,他有他的事業,有他的家庭,早在二十年前做下決定的時候,就已經塵埃落定。如今半生已過,他是程家家主程則鈞,萬事皆足,春風得意。
有什麼念念不能忘的,不過是一個錯誤的故事,而他也走了最正確的那條路,年少輕狂,憑著一股血勇出走,但人最終還是要回到現實中來。當年及時放棄未必是錯,停在那時候是最好的,不必被時光打磨,不必被世俗折辱,變成自己都不認識的人……
但是程曦跟他說:“秦夫人給了我一塊玉,和闐玉璧,她說,如果真到了無路可走的時候,就拿這玉璧跟你換一點東西。”
程曦說:“她這些年,活得並不開心。她說過,早在二十年前,這個世界對她來說就並無吸引力。我知道,她是為了我,才一直活下來,她知道自己時日無多,前段時間才那樣反常。因為她不信你。”
這世上已經沒有支撐著她活下去的東西了,家人涼薄,婚姻交易,而她愛過的那個程則鈞,早已死在北京那場鋪天蓋地的大雪裡,死在雲南那個開滿野花的山谷里,剩下的這個人,與她只是陌路。唯一支撐著她苦心經營的,只是程曦。她不敢信程則鈞,所以不敢死。
-
程曦不說,程則鈞幾乎要忘了。
那塊玉,是程家祖傳的,唐朝傳下來的玉璧,程家都用來給長孫戴著。古人以蒼璧禮天,他當年是怎麼說的去了?是“這塊玉正合了你名字”?還是只是笑著,把這溫潤的古玉遞給了她。
後來回了北京,程家得他懸崖勒馬,已經是喜出望外,那塊玉,他說丟了,他們也不追究了。
原來她一直留著。
程曦說她活得並不開心。
但人活一世,並不需要每件事都開心,他當年也不開心,但這些年下來,再重的傷口都能被撫平,往事再不堪,忙起來就好了,人是活在責任里的,不需要你動,生活自會推著你走。一切都會過去,他做了對的決定,萬事都在意料之中。沒什麼大不了,他沒有錯,也不必傷心。
程則鈞在書房裡略坐一坐,感覺自己好了一點,開始看文件。
一看就看到了凌晨,看見窗外透進的光,才知道天已經亮了,桌上滿是菸頭。
他下樓去休息,看見妻兒都坐在桌邊吃早餐,看見他下來,都怔住了,大驚失色。小女兒程昀似乎想說什麼,張了張嘴卻沒發出聲音,妻子把刀叉重重地摔在盤子裡,似乎隱忍著滿腹怒火,推開椅子,起身走了。
他懶得去管。
只是到洗漱的時候,他才知道妻兒為什麼驚訝。
不過一夜而已。
鏡子裡那個向來挺拔精神的中年人,原本墨黑的鬢角,已經全部斑白了。
第114章 秦陸(一)
喜歡上一個人是什麼感覺?
是有意,是無意?是心照不宣,是小心翼翼,還是看到什麼都會想起那個名字,念念不能忘?
南仲遠第一次看到秦陸,是在第一次天之涯大賽的時候。
他不是喜歡熱鬧的人,之所以過去,也是因為朋友都在,那時候陸沉和程曦還沒鬧翻,宛然一笑和程曦尚未勾搭到一起,他過去看了看,到處都是熙熙嚷嚷人群,又是夏天,展館裡熱得很,他正準備回去,轉頭看見一個人,抱著手,坐在逐鹿那一堆人的最裡面。
那件黑T恤,秦陸穿了很多年。
他天生適合穿黑,清俊面容,神色冷峻,只要坐在那裡,就有一種“我不認識你們”的疏離感,看著就讓人覺得冷。
南仲遠看了看他,轉身繼續走,聽見背後有人問程曦:“那個很拽的人是誰啊?”
他沒能知道他的名字。
後來逐鹿風頭漸盛,他在店裡做菜的時候,無聊了,也翻翻論壇,上面有人吐槽逐鹿的廘戰性格太臭,他看著,忽然想起那天看見的那個穿黑T恤的青年,笑了一笑就過了。
遊戲裡面也有排名,他是公認的第一浣花,也有人在論壇上湊出全服最強陣容,後排的最強陣容就是他和廘戰。
也排PK榜,看見他的名字排在自己後面,不禁想,以那個人高傲的脾氣,大概是沒法忍受自己的排名在浣花後面的。
程曦過來找他幫忙的時候,他正在做菜,他開玩笑,說程大少爺竟然搞到這樣狼狽,程曦說:“我遲早得收拾廘戰。”
說起來,母子之間,倒難得有這樣平靜相處的時刻,不是程曦刻意疏遠,就是她想要囚禁程曦,這還是第一次這樣心平氣和,沒有各懷心思地坐在一起。
“多久了?”程曦忽然問她。
她看了一眼程曦,才意識過他問的是自己的病。
“不久,年前才知道的。”她側過臉看花房,嘴唇蒼白:“常見病而已。”
“什麼常見病?”程曦不是會被她輕易敷衍過去的。
她笑了一笑,那笑容很冷,像是在沒心沒肺地慶幸,又像是在嘲笑自己這一生枉與他人做笑談。
“癌。”
-
往後的事情,其實都沒有太大波折了。
她的身體急劇直下,秦家那邊的權力是早就交出來的,秦贇年紀還小,秦家那些老人都不是吃素的,一個個都想當攝政王,連港媒小報都暗自嘲諷,笑他們吃相難看。
畢竟是林家嫁出去的女兒,那邊也隱約得到風聲,遣了她弟弟林丹朱過來看,程曦當時在這裡,出門的時候撞見自己這位“小舅”,也是三十歲的人了,蒼白膚色,優柔寡斷的神色,林家這些年每況愈下,他當記首功。
這世上有些事往往就是這樣,寧願拿給別人糟蹋了,也不願意給你,但凡心性小一點,都要氣出心魔。當年林辰碧如果有半份家業傍身,在程家面前腰杆子能硬上一點,結局也不至於那麼難看。
好在,她都不在乎了。
秦贇也來過,不過不是探病,而是來問什麼東西,關起門來談了什麼,誰都不知道。只是秦家的這位新家主最後是摔門而出的,氣沖沖走了,從此直到她死,再沒來過。
程曦一直留在這裡。
癌細胞轉移,她時日無多。再耀眼的美貌,也一天天枯萎下去,漸漸消瘦,蒼白,進食困難,聖誕節之後,她一直靠點滴維持。精神漸短,一睡就是一天。
都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她卻一直是冷硬固執的樣子,打探消息的不是沒有,只是她手段仍然狠厲,三番兩次,起念頭的人就少了些。
程曦一直陪著她。
她冷漠、獨斷、蠻不講理,愚昧,無數次想綁住他,也曾是他最大的阻力。
但她卻從來沒有放棄過他。
所以他陪她到最後。
-
她走的時候,寒流來襲,是整個冬天最寒冷的一天。
程曦坐在她床前,彼時她已經昏迷整整三天,後事都已辦好,這邊的習俗是嫁女不歸,她是要葬在秦家的。
凌晨時她醒過來,窗外糙木掛霜,溫房裡花開正盛。
她很平靜,跟程曦說了一陣話,就算在最後關頭,她仍然神志清醒,條理清楚,秦家家大業大,她接手這許多年,雖然常常被那些長輩掣肘,也留下許多後路,而今都交付與程曦。
她知道這些事,所以恨程則鈞,當初程曦被刺殺,她找上程則鈞,程則鈞說形勢比人強,說情非得已,說程家無數雙眼睛在看,牽一髮而動全身。
鐵了心要狡辯的話,藉口何止一百個?
只是都過去了。
這世界很涼薄,人活著,才有情分,有顧忌,往後她走了,程曦是砧板上的肉,他才二十歲,上大學的年紀,如何敵得過那些虎視眈眈的老怪物,她再怎麼竭力多活一兩天,也無法護得他周全。
當初程曦拿話激她,怪她束縛他,怪她不放他自由,說她不為他計深遠。其實私生子哪有什麼深遠,他本就是她二十年前偷出來的一個寶貝,見不得光的孩子,是那些人的眼中釘肉中刺。能活一天,便是一天,她若死了,洪水滔天,她也管不了了。所以她才到死也不放心。
然而這些話,她都說不出來。
她是林家長女林辰碧,巾幗不讓鬚眉,平生難有小兒女情態。唯一一個她會對他說軟話的人,已經於二十年前,與她恩斷義絕。
這些話,直到最後一刻,她都沒說出來。
她只是告訴了程曦那些密碼,那些路線,那些無路可走時可以投奔的人,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她連遺書都已寫好,是怕自己病重之後頭腦不夠清晰,錯漏了什麼。
最後是凌晨,很冷的天氣,她躺在床上,嘴角露出苦澀笑容,看著程曦說:“以後的路,你都要自己走了……”
她這樣要強的人,到死都不肯插管,硬捱著痛不肯注she杜冷丁,到了這時候,仍然沒有一句溫情的話。
程曦不說話,只是握住了她的手。
他小的時候,曾經很想牽著她的手,一起放學,像任何一個有父母的孩子一樣,和她絮絮叨叨地說一些學校里的瑣事,然後開心地踏著夕陽一起回家。
在他的夢裡,她的手總是溫暖的。
然而如今她病體支離,瘦骨嶙峋,被病魔苦苦折磨,卻只有他來陪她走這最後一程。
“沒什麼大不了的,”程曦看著她的眼睛告訴她:“我會過得很好,我是你的兒子,不會那麼容易被打倒,你要安心,要相信我。”
她的眼皮垂了下去。
“對不起……”
“沒關係。”儘管知道她不一定聽得見,程曦卻仍然用從未有過的慎重回答她。
你生我下來,已經是百般困難,以後的路再難走,也是我自己的命數。這世上有百種出身,沒有什麼對得起對不起。生為男子,本就該對自己的人生負責,所以沒關係。
母親。
-
她的遺囑,是要將遺體火化,送去雲南。
程曦並不知道為什麼,直到他去了那個地方。
那是個漂亮的山谷,湖水清澈,遍地牛羊,在湖邊的糙地上,開滿了早春的野花,一枝一枝在風裡搖曳著,和她花房溫室里生長的那些花一模一樣。
早在二十年前,她也許來過這裡,也許和誰在這裡有過一段非常難忘的時光,以至於她在餘下的二十年裡,一次一次地回想,死也要死在這裡。
-
她的葬禮半個月後,程則鈞主動找了程曦。
他給程曦打了電話,問了程曦最近的工作,在國外的生活,語氣始終平靜。
有什麼好痛不欲生的,他有他的事業,有他的家庭,早在二十年前做下決定的時候,就已經塵埃落定。如今半生已過,他是程家家主程則鈞,萬事皆足,春風得意。
有什麼念念不能忘的,不過是一個錯誤的故事,而他也走了最正確的那條路,年少輕狂,憑著一股血勇出走,但人最終還是要回到現實中來。當年及時放棄未必是錯,停在那時候是最好的,不必被時光打磨,不必被世俗折辱,變成自己都不認識的人……
但是程曦跟他說:“秦夫人給了我一塊玉,和闐玉璧,她說,如果真到了無路可走的時候,就拿這玉璧跟你換一點東西。”
程曦說:“她這些年,活得並不開心。她說過,早在二十年前,這個世界對她來說就並無吸引力。我知道,她是為了我,才一直活下來,她知道自己時日無多,前段時間才那樣反常。因為她不信你。”
這世上已經沒有支撐著她活下去的東西了,家人涼薄,婚姻交易,而她愛過的那個程則鈞,早已死在北京那場鋪天蓋地的大雪裡,死在雲南那個開滿野花的山谷里,剩下的這個人,與她只是陌路。唯一支撐著她苦心經營的,只是程曦。她不敢信程則鈞,所以不敢死。
-
程曦不說,程則鈞幾乎要忘了。
那塊玉,是程家祖傳的,唐朝傳下來的玉璧,程家都用來給長孫戴著。古人以蒼璧禮天,他當年是怎麼說的去了?是“這塊玉正合了你名字”?還是只是笑著,把這溫潤的古玉遞給了她。
後來回了北京,程家得他懸崖勒馬,已經是喜出望外,那塊玉,他說丟了,他們也不追究了。
原來她一直留著。
程曦說她活得並不開心。
但人活一世,並不需要每件事都開心,他當年也不開心,但這些年下來,再重的傷口都能被撫平,往事再不堪,忙起來就好了,人是活在責任里的,不需要你動,生活自會推著你走。一切都會過去,他做了對的決定,萬事都在意料之中。沒什麼大不了,他沒有錯,也不必傷心。
程則鈞在書房裡略坐一坐,感覺自己好了一點,開始看文件。
一看就看到了凌晨,看見窗外透進的光,才知道天已經亮了,桌上滿是菸頭。
他下樓去休息,看見妻兒都坐在桌邊吃早餐,看見他下來,都怔住了,大驚失色。小女兒程昀似乎想說什麼,張了張嘴卻沒發出聲音,妻子把刀叉重重地摔在盤子裡,似乎隱忍著滿腹怒火,推開椅子,起身走了。
他懶得去管。
只是到洗漱的時候,他才知道妻兒為什麼驚訝。
不過一夜而已。
鏡子裡那個向來挺拔精神的中年人,原本墨黑的鬢角,已經全部斑白了。
第114章 秦陸(一)
喜歡上一個人是什麼感覺?
是有意,是無意?是心照不宣,是小心翼翼,還是看到什麼都會想起那個名字,念念不能忘?
南仲遠第一次看到秦陸,是在第一次天之涯大賽的時候。
他不是喜歡熱鬧的人,之所以過去,也是因為朋友都在,那時候陸沉和程曦還沒鬧翻,宛然一笑和程曦尚未勾搭到一起,他過去看了看,到處都是熙熙嚷嚷人群,又是夏天,展館裡熱得很,他正準備回去,轉頭看見一個人,抱著手,坐在逐鹿那一堆人的最裡面。
那件黑T恤,秦陸穿了很多年。
他天生適合穿黑,清俊面容,神色冷峻,只要坐在那裡,就有一種“我不認識你們”的疏離感,看著就讓人覺得冷。
南仲遠看了看他,轉身繼續走,聽見背後有人問程曦:“那個很拽的人是誰啊?”
他沒能知道他的名字。
後來逐鹿風頭漸盛,他在店裡做菜的時候,無聊了,也翻翻論壇,上面有人吐槽逐鹿的廘戰性格太臭,他看著,忽然想起那天看見的那個穿黑T恤的青年,笑了一笑就過了。
遊戲裡面也有排名,他是公認的第一浣花,也有人在論壇上湊出全服最強陣容,後排的最強陣容就是他和廘戰。
也排PK榜,看見他的名字排在自己後面,不禁想,以那個人高傲的脾氣,大概是沒法忍受自己的排名在浣花後面的。
程曦過來找他幫忙的時候,他正在做菜,他開玩笑,說程大少爺竟然搞到這樣狼狽,程曦說:“我遲早得收拾廘戰。”